这得看你管什么程度叫“看懂”了。
即便在英语世界,《哈利·波特》也是给孩子看的,而且最低阅读年龄一定不到十岁。也就是说,至少是前两、三部的难度,高中英语学习水平的人只要肯哈下腰,都能读“懂”,辅助读过译著的记忆,跟着情节捋下去。
可要真“看懂”,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我就不聊咒语名等罗琳自造的名词了,我甚至可以不提西方那些民间传说中的生物,我只说《魔法石》和《密室》的两、三个看似很不起眼的、很常见的词。
译文:在霍格沃茨的圣诞晚宴上,所有的人都吃得津津有味,甚至包括那些暗自担心待会儿要服用复方汤剂的人。
原文:No one, not even someone dreading taking Polyjuice Potion later, could fail to enjoy Christmas dinner at Hogwarts.
这句译文有一个小小小小的问题,请大家“联系上下文”思考一下,是什么问题?
另外,为了待会儿解释方便,我在此附上原书的下半页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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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圣诞晚宴(Christmas dinner),实际上,这顿饭,他们是在中午吃的,是午饭。
dinner不止有晚餐的意思,任何一本英语教材或词典至少都会写作:
dinner 晚餐,正餐。
当然,作者并没有费心去写菜单,毕竟早在《魔法石》“厄里斯魔镜”一章已经写过了——
哈利有生以来从未参加过这样的圣诞宴会。一百只胖墩墩的烤火鸡、堆成小山似的烤肉和煮土豆、一大盘一大盘的美味小香肠、一碗碗拌了黄油的豌豆、一碟碟又浓又稠的肉卤和越橘酱一一顺着餐桌每走几步,就有大堆大堆的巫师彩包爆竹在等着你。
为防读者对接下来的探讨没有准备,我在此附上后一页整页的译文。
如果说dinner是午餐,我们可以不必解释的话(相信任何一个中学英语老师都已经解释过了),我们自然要问出一系列的问题:
以汉语为母语,没有过留学经历或对英国文化不甚了解的哈迷朋友,我想,无论是阅读原著,还是译著,都不太会留意到这一点,其实答案就在不远处。
然而,令哈利和罗恩大为吃惊的是,第一阶段的行动,正如赫敏说的,进行得十分顺利。他们吃过圣诞节茶点后,偷偷溜进空无一人的门厅,等着独自留在斯菜特林餐桌上、狼吞虎咽地吞食第四份松糕的克拉布和高尔。
圣诞节晚上吃的那顿饭,叫圣诞节茶点(Christmas tea)。如果各位去看《魔法石》,会发现哈利吃过丰盛的圣诞宴会之后,痛痛快快地打了一场雪仗,疯玩了一下午,之后——
吃过由火鸡三明治、烤面饼、酒浸果酱布丁和圣诞蛋糕组成的茶点,大家都感到肚子太饱,有点犯困了。他们睡觉前不想再做别的,只是看着珀西追着弗雷德和乔治在格兰芬多城堡里跑来跑去,因为双胞胎抢走了珀西的级长徽章。
这就是晚餐的菜单了。其实如果各位警惕一点地话,一定会注意到《魔法石》中哈利刚开学时吃过一种点心,当年我就特别想吃这种点心——酒浸果酱布丁(trifle)。
等到每人都敞开肚皮填饱肚子以后,剩下的食物就一股脑儿地从餐盘里消失了。餐盘又都变得光洁如初。过了一会儿,布丁上来了。各种口味的冰淇淋应有尽有,苹果饼、糖浆饼、巧克力松糕、炸果酱甜圈、酒浸果酱布丁、草莓、果冻、米布丁……
其实克拉布和高尔留在餐桌上吃的“松糕”,也就是trifle这种食物,只不过由于前三册是四位译者分头翻译的,trifle换了译词,我们看不出来了。容后再叙。
回到前文,为什么圣诞晚餐会叫tea呢?
在词典中,除了“茶、茶叶、茶水、茶树等”以外,tea还有以下两种含义——
在中国,吃饭是靠时间划分的——早餐、午餐、晚餐,最多加上消夜(或叫夜宵)。吃饭时间、食物或有变迁,但单看名字,大致时间还是吻合的,不会搞错。
在英国则完全不同。也许很多人不知道,在英国,你吃饭使用什么词,是能看出你处在哪一个地区,甚至是哪一个阶级的。
我们都知道,英国人从南到北,不管身份、阶级,早餐都称breakfast,由break+fast两个字组成,意思是“打破前一晚的饥饿”,即一天的第一餐。而supper则原指“耶稣被钉十字架前一晚与门徒们共进的最后一餐”,现在指的是晚上临睡前吃的小点(消夜),如一杯可可、牛奶、饼干、一片吐司等。dinner本身不等于晚餐,而是一天中最重要、最正式的一餐(只是在传统上都是晚餐而已),比tea和supper都要隆重,不一定每天都有。
相对于dinner(正餐)来说,tea是次餐,它的时间是随着dinner时间的延后而变化的。一直到18世纪后期,dinner是在现在的“午餐时间”,或者下午早些时候吃的。supper是时间较晚的清淡的一餐。大约在1900年前后,dinner才逐渐变成了“晚餐”。
最早的tea通常是在傍晚,dinner(中午的正餐)后三四个小时,甚至更晚,supper(晚餐)后或睡前。这个时候,tea实际上是下午茶,或者相当于消夜。tea除了喝茶,还有蛋糕、饼干、或其他糕点(尤其是烤饼)和果酱等。
大概在19世纪40年代,英国上层阶级出现了下午茶,通常在下午三点半到五点时分,dinner的时间延到了晚些时候。
在几乎只残留在古装电视剧中的理想英式社会里,一天最少有四餐:三餐再加上下午茶。这里的下午茶时段不是三点,而是在四、五点之间;较正统的dinner则多在八点以后。
可在英国的大部分地区(即英格兰北部、中部、威尔士、苏格兰以及北爱尔兰的一些农村和工人阶级地区),下层阶级的工人、农民们吃不起一天四餐,其次每餐的重要性也有所不同。在工厂上班或下田耕作,一天最重要的是午餐,可以有气力继续工作下去,所以他们的午餐,叫dinner。
辛苦劳动了一整天,在五、六点下班的工人们当然想立即吃晚餐。是以英格兰南部中上流社会的下午茶时间就约等于英国其他地方工人阶级晚餐的时间,所以他们的晚餐也就成了tea。下层阶级当然也会喝下午茶,但是他们会说全称afternoon tea(下午茶),以便于evening tea(晚餐)区分。
对于英国中产阶级中下层的人们来说,晚餐是dinner,吃饭时间大约在七点左右,supper是消夜,不过是几块饼干之类的充饥之物;对于中产阶级上层或上层阶级来说,和家人一起吃的简朴清淡的非正式家庭自制晚餐是supper(读作suppah),吃饭时间大概在七点半左右;参加正式的宴会或聚餐叫dinner,时间较晚,在八点半以后。
中上层阶级的午餐,都叫lunch。顺便说一句,如果有人称自己的午餐为d'lunch,则说明他或许在掩饰自己的下层阶级出身。
然而在英格兰南部的大部分地区,以上说法都是扯淡,无论社会阶层如何,午餐几乎都被普遍称为lunch,而dinner则是晚餐。
这段资料,出自维基百科Tea[1]、《英国人的言行潜规则》[2]、《关于英国各阶层社会方言使用情况的词汇研究》[3]、《Tea,Dinner,Supper你吃的是哪一餐?》[4]、《一顿晚饭,三个词汇》等[5]文章,在此向作者表示极大的谢意。
现在再回过头来看《哈利·波特》,圣诞宴会(Christmas dinner)的吃饭时间要比正常的午餐要晚一点,而圣诞茶点(Christmas tea)的时间却比平常晚饭时间要稍早,一道热菜,其余的全是布丁、蛋糕、三明治等“下午茶”类的充饥之物。
想想也是,中午刚吃完大餐,下午又没课,两餐间隔更比平常要短一点,孩子们吃的自然都是甜食便餐之类的事物了。
一年级,哈利等人下午在打雪仗,而到了二年级,三人组要筹备乔装大计,估计都跑女厕所去了,所以这个下午,是一段空白。《哈利·波特》每一章有分节,这个下午就是两节的间隔期。
原来,“圣诞晚宴”和“圣诞茶点”是相隔几个小时的两顿饭。
还有一个附加问题:那个松糕(trifle)是什么鬼?
如果直接看《密室》,我们会以为“松糕”长这样——
其实它长这样——
在《魔法石》里,trifle都被译作“酒浸果酱布丁”,《密室》则改译作“松糕”,《凤凰社》则译作“果冻蛋糕”。其实都是这东西。台版全都译作“乳脂松糕”。
如果翻查词典,会发现这个词压根就没有统一的译法:
这个“松糕”,其实是松软的海绵蛋糕。我深度怀疑trifle凡是含“松糕”的译词或许最早都源自港台,很遗憾我至今没有查到词典如此诠释该词的原始出处。
Trifle是英国圣诞节的传统甜品,由海绵蛋糕(plain, sponge)浸酒(spirits)制成,上面覆以果酱(jam)、果冻(jelly)、水果(fruit)、奶油冻(custard,蛋奶沙司),通常还覆有生奶油(whipped cream)。它的独特之处在于分层华丽,一层层不同配料,一勺挖到底,各种滋味会融合在一起。因为它造型优美,所以基本都会装在透明的容器里。
Trifle最早指的是加入了玫瑰花水与糖调味的厚重奶油,其配方写在《一个好的家庭主妇的珍宝》(Thomas Dawson, England, 1596)中,六十年后加入了鸡蛋,又将奶油冻浇在了用酒精浸泡过的面包上。
有些Trifle会包含一点酒精成分,比如波特酒(Port Wine),但最普遍的还是甜雪莉酒(sweet sherry)或马德拉酒(madeira wine)。因为必须要有液体润湿蛋糕,不含酒精的Trifle大都使用甜果汁或姜汁等软性饮料取代。
不过学校供应的甜品,按理说应该是不会有烈酒的。
这东西,我也想吃上四份。
这就是“看懂”和看懂的区别了,阅读原著的美妙,也正在于此。有些人说的“看懂”,或者是熟读过译著,跟着原著把情节捋顺了。有些人说的看懂,或许会想着,dinner=晚餐(一顿大餐),tea是喝茶、下午茶或茶会,有些人读到trifle会想到“哦,一种吃的,或者是蛋糕什么的”……
可当你真的去追究这些细节的时候,会发现整个故事,无数有趣的细节都悄悄地在筛子一样的大脑中溜走,甚至更惨——这些细节压根没过大脑,压根没注意到。
要说看,七册原著我都看过,要说看懂,我读过两册半,天知道看懂多少,每天都在怀疑我到底漏掉了多少细节。
我的英文水平也就刚过四级的水平,可是我有词典,有网络百科,有知乎,有各个网友的分享,更关键的是,我愿意花时间去一行字一行字琢磨,一行字一行字分析。
英语的水平可以靠后天弥补,甚至可以靠资料弥补,只有肯付出的时间、精力和密不透风的大脑,才是“水平”二字最重要的部分,也是最难的部分。
曾经有知乎朋友私信我,说为什么《哈利波特》英文原著会有错字,我寻思不能啊,他把海格的话发给我看,我才发现这位朋友闹了个误会。
比如这一句:Las' time I saw you, you was only a baby, Yeh look a lot like yer dad, but yeh've got yer mum's eyes.
比如yer,这是有词条的,指的是“用于书面语中表示发音非正式的you或your”。
海格说的是一口英国西南部乡村英语(West Country English),使用这种英语的地区包括康沃尔郡、德文郡、多塞特郡、萨默塞特郡、威尔特郡、布里斯托尔市和格洛斯特郡。在文学语境中是为了添加地方色彩。
海格的家一定就在这个区域,英国的巨人大概也就活跃在这些地方的山里。
还有一个人,斯坦·桑帕克,他使用的是Cockney(伦敦东区中下阶层口音)。
比如他会说:
其实双胞胎也曾经吐露过中下层阶级口音。哈利刚入学的时候,双胞胎曾经打趣罗恩:
Aaah, has ickle Ronnie got somefink on his nosie?
人文版译作:好哇,罗恩,你这个小鬼头,鼻子又碰灰啦?
台版更有趣一点:啊哈,小乖乖荣荣鼻子上又沾到墨水啦?
标准发音固然标准,统一,但是却不利于上层阶层在言辞中体现自己的地位。上层阶层发音简要有力,单词的元音会被习惯性的吞掉。而下层阶层习惯于遗漏辅音,采用比较懒惰的发音方式。
尽管上层阶层的人们会在发音时吞元音,但如果有必要的时候他们还是会正确发出元音的。而下层阶层除了会丢辅音以外,也很难将辅音发对。他们常常将“th”发成“f”或者“v”,这么一来“thing”就发成“fing”,“that”发成“vat”。此外他们还会将“g”发成“k”,“something”发成“somefink”。某些地方的下层阶层群众喜欢拖长某个元音的发音,将“Dave”发成“Daaave”,或者将“a”发成“i”,如此一来“Dave”就被发成“Dive”。尽管上层阶层的发音也未必精准,但是他们至少可以发音正确。而发音错误的下层阶层容易被人冠以受教育程度不好的印象。[3]
斯坦也说过“Never notice nuffink, they don'.”(他们啥都注意不到。)
我们可以一下子就看出这些人的受教育水平,这些人的阶层,这些都是罗琳为了塑造人物形象,有意设计的。
很好玩,是吧?
还有就是让我吐槽了一万遍,现在再吐槽第一万零一遍的Philosopher's Stone,美版叫Sorcerer's Stone。
这两个名字有什么区别,罗琳为什么会懊悔美版改书名?
你可能会说,英国版叫“哲人石”,美国版叫“魔法石”(或魔法师之石),就这个区别吧?
不对。
当我们提到Philosopher(哲学家)的时候,会想到亚里士多德、柏拉图、苏格拉底等等等等……问题是,Philosopher在这里不是“哲人”(即哲学家)或“贤者”(≈圣贤)的意思。
在中世纪时期,Philosopher还可以指alchemist(炼金术士),magician(魔法师)和diviner(占卜师)。[6]也正是在14世纪后期,中世纪拉丁语lapis philosophorum被翻译成了英语:Philosophers' stone。
一个典型的借代用法。
这相当于是把儒学家和试图炼丹成仙的方士弄岔劈了。
还有一点,维基百科有这么一段话:It needs to be noted that philosophorum does not mean "of the philosopher" or "the philosopher's" in the sense of a single philosopher. It means "of the philosophers" in the sense of a plurality of philosophers.(philosophorum并不是指单个炼金术士意义上的"of the philosopher"或"the philosopher's"。它的意思是在多个炼金术士的意义上的"of the philosophers"。)
这是一个集体名词,不是“某个炼金术士的石头”,我们可以翻译成“炼金石”,是一种任何掌握炼制方法的炼金术士都可以去制作的,可用来将贱金属变成金银的,有可无限期延长生命、治愈伤口和疾病属性的石头。
老婆饼不是“属于某个老婆的”饼,我们可以理解成“芝麻馅饼”。
就是这个逻辑,很简单,也坑了不少人的逻辑。
美国版的逻辑就简单了:“属于某个Sorcerer(巫师)的”石头,属于尼可·勒梅的石头。
这也怨不得罗琳会膈应这个书名了,差太多了。
罗琳为什么说《哈利波特》是一部“纯英国式的小说”?我想,这就是这一答案的剪影了。
只是一个剪影而已。
这还只是第一、二册,只是我随手写来玩,顺便骗个赞的几个小例子而已……
没有发现的原著里的细节一定还有更多,等待我们去发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