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是司法系统的公务员,从小也见他参与处理过一些案子,这个事倒还真可以好好说一说。
我爸工作的地方是县城。县城的特点是地方不大,案子不多,因此律师的数量也不是很多。基本上,县城的几个大的律师跟县法院对口的法官都是认识的。找一个跟法官认识的律师办案的确是有方便的地方的,比如同样一个案子,交给一个本地律师和外地律师来代理,本地律师走程序(包括执行)的进度肯定要比外地律师快一些——这个应该很好理解。
还有就是,对于一些可调解的案子,如果律师跟法官的关系较好,法官可能会多拿出一些精力来帮双方调解。如果律师有什么事要跟法官说,双方交流的时间也可以更多,联系更方便。另外,就是对于某些可行可不行的事件,双方关系好的话,法官也就帮你办了(在不违法的前提下)——说得直接一点就说,在自由裁量权许可的范围内,律师与法官的关系好肯定是有利的。
但这个事再往下就属于违法了。我们县城的法官一年工资十几万,福利待遇高、社会地位也不错,大多数人犯不上为收点钱把工作丢了。要知道,县城的特点是大企业不多,民事诉讼案件里经济案件的比例也没有大城市那么高,即使有,诉讼的标的也不大。想一下,如果一个经济纠纷,诉讼标的是100万,一般人会拿多少钱去疏通关系?五十万顶多了吧?这五十万里,律师留一点,几个法官还有其他工作人员送一些,没人能拿到的也就是几万块钱。这点钱的诱惑力真没那么大。
另外,作为法官,他们也都知道自己要是出了事,那孩子以后想考个公务员啥的就没戏了。为了孩子考虑,大多数人与也不会犯这个傻。
之前也有人因为案子的事找过我爸,想让我爸疏通一下关系,给法官送点钱。我爸的建议是,如果真不缺这些钱,就去找个更好的律师。同样是多花几万块钱,送给法官基本没什么用——而且法官不一定收,但能找来一个好的律师的话,你的案子肯定办的会更漂亮。
在现实中,一个真正牛逼的律师,非但不需要靠送钱打赢官司,而且还应该把本来需要送给法官的那份钱留在自己手里。
迷信找关系的当事人,受骗的概率非常大。因为各地都有所谓的司法掮客,声称能搞定关系,向当事人收取高额的额外费用,也不排除部分律师也这么干。
而实际上,其实上述情况很大一部分是利用信息不对称欺骗当事人,而即使能找到所谓的关系,打个招呼到底能否起作用呢?能起多大的作用呢?毕竟枉法裁判的风险是非常大的。
就我在上海的亲身感受,目前我自己所代理的案子,基本上没有见到枉法裁判的。
先说结论,再讲故事。
首先,绝大多数律师不存在你说的那种东西。
其次,茫茫多法院和法官,真的就对上了,人家也未必舍得用。
再次,律师费足够高,用了,对你的案件的影响也绝对没有你想象得大,没有那个东西的,该赢的也会赢,该输的还是会输,连着法官忽悠你调解什么的比较玄,反正你也是自愿的。
再次次,以我浅薄的经验看,关系案的重灾区不在法院,仲裁委算一个,但又没啥用,我开公司的话,非一裁终局的,那就缺席吧。
最后,如果你想避免对方请的律师有这个东西,你更应该找个律师,但没必要找个同样有这东西的律师。
一周前的一个知乎上认识的朋友咨询的案件,二手房买方退定金,主张双倍返还,标的才10万。
看了一审判决再加和当事人简单聊聊,其实还是有改判机会的,但我告诉他,一定要提交XXXX作为新证据。
我认为啊,输的关键吧,就是这个一审律师认为,定金协议没有约定签约时间,卖方第二次用书面方式邮寄限期签约通知函(都已经用ems了,收到这个东西,一般人就应该知道他已经有专业人士指导了,还不上点心啊),是无效的(估计这么想的理由是,签约时间不能一个人说了算?未达成合意?),但显然不靠谱啊,这不就是行使法定解除权前的催告吗?哪怕你说是对方没有行使解除权呢,但又在庭审中认可合同于XXX日解除(这个时间晚于第二次催告的履行期但早于他主张对方违约的时间),双倍返还定金的理由又是这个时间之后卖方的涨价行为,你让法官咋支持你啊,一倍如果还有希望,两倍怎么可能。
问我能不能代理,我说啊,思路我告诉你,但是不在北京,我过去不方便,律师费要加,差旅费也要加,标的本身又比较低,建议他在当地找个律所。
要我推荐个律师,我如实相告,河北的律师我有几个有联系方式的,但是不是真的靠谱,我不确定。
其实律师判断律师是不是靠谱,我自己个人而言,我不用看他办过的案子,案子输赢?影响因素太多太多,案子多?谁也多不过工薪律师,反而整体质量差强人意。我不是酸,我也是从工薪走过来的,拿到手里时已经一副必输之相的相当多。
我都是以一个律师是否勤奋作为判断依据的,勤奋的就靠谱。
再问我怎么找律师靠谱,我真的是透底了,告诉他:你可以去找律师当面聊案情,告诉你,要增加新证据,有改判的机会,思路和我的接近或者你觉得更有道理的,相比就来一句“一审判决有问题,我帮你找人,能改判,不用准备新证据”的靠谱得多。
我这么说也不是没有道理的,二审对于当事人来说,一般就是最后的机会了,往往有人病急乱投医。
可你不提交新证据,就让二审法官,在已经认定的事实的基础上(事实不清的可能性小),以法律适用错误改判或者发回?恐怕这样就翻盘的案子说是5%以下不夸张吧,人家法官天天审同类型案子,水平相当高好不好,你就能是5%了?
你有个新证据,特别是关键性的新证据,这不也是给法官台阶下嘛,绝对有助于提升改判机率。
何况都已经二审了,你把因为犹豫没在一审提交的证据都交了(显著对你不利的当然不要交,其实就算是判断这点,对普通人来说要求也比较高了,还是请个律师把握大一些),也好过去二审和法官辩论法律适用或者认定事实的角度有偏差。
然后他联系了知乎里另一个律师,排面比较高,推荐了个“协助律师”。
这个“协助”律师可了不得,也是北京的,上来就说对方找人了,委托他,二审他也找人,律师费5000不加差旅费(我也不知道是含还是不含),还得给法官准备个3000、5000的红包。
我的妈呀,你这跨地域作战,还能有关系,敬你人脉广,关键是,你这刚和当事人搭上话,就说有关系,收个5000块钱律师费,还提前帮法官准备好了红包,我是特么真的服了。你就明说了,这红包钱也是律师费,有多难?
还有啊,这红包钱你打算什么时候收啊,我想你不敢连着律师费一起收吧?
收了不改判,你敢不退?赢了找当事人要的话,如果你大量案子有这么一手骚操作,要不回来红包钱的恐怕不少吧,关键你还不敢公开更不敢到法院起诉。你要是业务能力强到看一审输了的案子听当事人说说就有8成以上能改判的把握,你何至于这把年纪了去个外地才收一万律师费(我当红包就是给你的)。
我就问,你图啥!
这不是毒瘤是什么?!
后续更逗,咨询我的人还真就打算请这个律师。
我这会儿还记得,我当时是在桥洞下面坐车里等媳妇下班,听他说还要找这个律师,脑瓜子都嗡嗡的。
本着不能同行相轻的基本原则,我仅仅提示他,收红包办事的,红包基本到不了法官手里。
但可能他真的被当地的司法环境搞怕了,还是找了这个在我看来相当不靠谱的律师。
我到现在,还不能完全理解他的这个“对冲”理论。
只感觉啊,普通人找个靠谱律师可是真难。
律师啊,做成这样,也是真可悲。
我做律师,体面是第一位的。
这个体面就体现在,我拒绝勾兑,我不止一次讲了我不认识法官(其实因此还在知乎上认识了两个),赢就赢输就输,你想找关系不用找我,这钱我没能力挣(这点我有点像何赛?)。其实,我自己的客户,从来没问过我这个问题。但听得多,不提了。
拒绝以我认为low的方式进行营销和收案,也绝不会搞低价竞争。
我做一天律师,就会坚持体面。
有一天吃不起这碗饭了,不干了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