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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上海仁济医院胸科主任与患者起争执,被带走问话」一事?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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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大致过程:


@拉风的三藏 的图片表明闹事患者也被拷走。

具体经过还关注警方通报(15:00尚未发布)


目击者陈述:(老大是对科主任的称呼)





被拷走的医生信息如下

我只能从视频中获取有限信息,希望提供当事民警相关信息。(有先进事迹,立过功的警察 我认为在行动上会符合规范的概率更大。)







上海警方通报已出~没有提到为何医生会与警察发生冲突。我想之前目击者的话很好的补充了这里缺失的细节。一个医生维护诊疗秩序,警察来了只负责带走调查,不管你诊不诊疗的。

建议上海警方加强对 九部委联合发布的《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进行深入学习并落实其精神

维护医疗秩序才是初衷

关于骨折 @晏美俊 医生的答案给出了专业的看法

网传的撞墙,通报里没提及患者家属头部有伤。但后续一个诊室内病人的说法又证实,闹事者用头撞了柜子(可能撞的轻没有什么损伤?)

预约挂号=没有插队的逻辑说不通。。

就算预约挂号,到达后也应该等待正在就诊的患者就诊完毕后再进入诊室。闯进去不走,已经是扰乱秩序。

处理问题要传唤调查,这个我们都理解,传唤合法合理。然而这是传唤,不是抓捕犯罪嫌疑人!传唤,是警察可以选择时间的。有没有必要当场传唤,是不是下来给个书面传唤就不行了?现场警察做出的选择是否带有情绪因素?

这些在通报里都没有得到回答。


理想记发的原文已经打不开了,这是还能打开的版本(又被删了,找不到可用的链接)

顺便也来一个医院相关人员的陈述

兼听则明,听各方声音。

这篇回答就是一个信息罗列,直到警方通报出来,看到这样一份low通报,我才做出评论,合理质疑。

另外有自称上海警察的匿名用户挂我,说我diss警察。。。我只是把医生和警察的信息一起贴出来了,仅此而已。得出什么样的结论,全凭大家心中的那杆秤。





中医师协会就此发布声明



必须认定为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才能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口头传唤。在现场有监控,有如此多的证人的情况下,警察一意孤行,认为赵医生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与患者互殴,可以说是非常差劲了(这里我尊重警察的执法权,但是我想说,这里疑似滥用权利)。之前我想说的是“配合调查”,不需要立刻马上带离现场,而配合这个案件的调查,完全可以在下班以后再去,这也是医生答复警察的说法。官方发布的剧情,口头传唤发生在等待了20分钟后(这二十分钟难道不能调查几个目击者?这些目击者需要立刻马上带到警局去吗?),而不是在口头传唤后等待20分钟。且连继续看完挂专家号的病人都不属于正当理由,那么我不认为还有其他的正当理由能够暂缓口头传唤。在这里升级传唤也是一个糟糕的判断(在合法的范围下,游离于滥用职权的边缘),总体而言,这个民警的执法水平非常之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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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问题的本质在于基层公安机关的所谓的调解处理方式造成的社会不公


当遇到矛盾发生的时候,人民群众所期待的处理方式是警察经过调查取证依法赏罚。而实际操作中由于基层警力和素质问题,通常的处理方式却是把矛盾双方拘押直到一方扛不下去握手言和


说白了这种调解方式本质上就是看谁更耗得起,很显然的这种处理方式对于时间成本低的人群是有利的,其本质上就是偏袒时间成本更低的人群。就像这个例子中,医生的时间成本高,单位时间创造的价值高,如果调解,医生必然先扛不住,(时间成本高的患者直接去特诊科了并不会门诊排队)。


这次事件不过是人民群众对于长久以来这种偏袒式执法的不满的爆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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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修改:

最近学习了毛主席1937年所写的《矛盾论》,其中有这么一段话:

用不同的方法去解决不同的矛盾,这是 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必须严格地遵守的一个原则。教条主义者不遵守这个原则,他们不了解诸种革命情况的区别,因而也不了解应当用不同的方法去解决不同的矛盾, 而只是千篇一律地使用一种自以为不可改变的公式到处硬套,这就只能使革命遭受挫折,或者将本来做得好的事情弄得很坏。


如何理解这段话,就见仁见智了!

4.28修改:

我没有说不可以传唤,但是我一贯认为传唤带回调查的时间可以晚一点而不急于这一时或者说这两三个小时内,先让医生看完病人民警正好也做旁证笔录,等医生下诊了再带回去调查嘛。

这样一来,旁证笔录也有了,医生也带回去了,病人也看完病了,三赢的局面,何乐而不为呢?

你必须要夺下一个高地,白天进攻会打出很高的战损比,夜里进攻战损比会降低很多,而且也没有死命令说三个小时内之内必须攻克。你是一个指挥官,你会如何选择?

这也就是我作答的出发点——

行为方式对行为收益和行为成本是有密不可分的关联的!

(你急着把医生带回去,姑且不说远道而来的病人有无意见,单从证据角度讲,医生一走,你再回来找病人做旁证还有病人在吗?病人呕着气还能跟你配合吗?然后,你就从当事人双方相互矛盾的言辞证据中,你能做出什么认定继而进行处理?)


通报出来了,我之前的答案不做修改。

但是,在法律适用上,我觉得有一个点是可以商榷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2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最后一句话,如果医生正在给慕名从远地而来的患者做诊断,而又没有人能够来替换的话,此时的暂不接受,是不是可以构成一个正当的理由?


当然,现场到底怎样一个状况,我也不清楚。民警也有自己的自由裁量权。

只是觉得如果可以做到双赢的一个局面,就没必要搞成零和博弈的结果。

这次我站医生这边。

警情派下来的时候,我想大概是这个插队的患者说医生削他了。

无所谓,本来就是出警来做拼图一点点还原的,当事人双方都做询问,没有问题,但是并不需要急于一时。

我挺佩服我们所里的几个社区民警,两边本来剑拔弩张的,他去出警一会会就能让双方都化干戈为玉帛,我搞打击的过去,是没这点功力的。

但其实这个警情的处理,我觉得有更好的办法来办掉:

一是,出警都有执法记录仪,可以直接问医生、报警人、围观者,全程录音录像,后续再补书面笔录也行。

二是,作为我来说,我出警除了带九小件、执法记录仪外,还带着一个出警包,内有笔录纸、印泥、各种权利义务告知笔录等文书,马上就可以做笔录。

所以这个警如果我来出,一堆同事呢,分兵两路,一路带走报警人回去,甚至就在现场另找地方做给这人笔录;另一队人留下给围观群众做笔录,还原当时的事发经过并固定下来。医生该看病看病,反正我一方面在候诊区做笔录,一方面也守着门,你一个主任总犯不着为这事就跳窗户逃吧

结合报警人的陈述、围观知情人的陈述,事情的来龙去脉大体已经清楚了,这个时候医生可能也该下班了。是将之作为殴打病人的嫌疑人传唤回去询问调查,还是将之作为病人扰乱单位秩序的见证人请回去协助调查,应该就非常明确了,后续该不该使用警械,使用哪种警械也应该很明确了。

三是,就算是需要传唤,并不只有口头传唤一种形式,书面传唤一样可以,不需要急于一时。


合法执法的权威是不容侵犯,但是个人觉得也需要遵循一个比例性原则。强制传唤是强制你必须跟我走,而在这个过程中,是否使用警械、使用什么警械要看你做了什么,不是简单机械的等同于一昧无区别的使用警械。


最后,插队的病人实际上也是被带回去的,要喷的也请别喷不在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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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了,警察以为医患对立,没人会站在医生这边,其实和医生对立的也就那么一两个睿智患者,其他患者和医生关系好的一匹,最关键的事,你这么一整把人家花了时间花了钱费了关系搞了半天的专家号给搞废了,抓的还是个又牛逼又帅还搞慈善的医生,评论里说警察没毛病的论调无非就是警察有权力这么做,没人否认这点,让人觉得睿智的点就是,你在医闹的时候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现在医生说看两个病人再配合你执法,你就跟炸毛了一样要动用最及时最强力的权力武器去维护你执法者的威严了??旧社会??小刁避之,杀威棒打风骨硬节者以示官威????动用多大的度去处理问题,是你们的权力,只是你们的选择让人愤怒让人心寒。


user avatar   zhang-xiao-61-86 网友的相关建议: 
      

现在很多答主都把焦点放在警察执法有没有依法依规的问题上面,在我看来,执法过程是否有法可依的确非常重要,但远远不是这件事情的焦点和重点所在。

这件事情的重点,也就是人民群众的怨气在于——在过去十来年的集体记忆里,警察在处理医闹问题时往往是软弱的、不依法的、不严苛的;这就反衬和凸显了警察在处理一个(被公众认为是在维护秩序的)医生时,所表现出来的强硬、依法、严苛所带来的强烈对比。正是这种对比引燃了公众舆论的怨气。

同时,与之前出现过的伤医的舆论氛围不同,这次医方获得了一边倒的公众舆论支持,其原因在于吃瓜观众的立场相当不同。

人们在医院往往体会的是冗长焦急的排队,医护人员消极或严厉的态度等不良印象,所以在往次的伤医事件发生时,虽然朴素的情感上也同情医生,但却很难产生真正的情感共鸣;

但此次的不同之处在于,相对于医生,人们其实更讨厌插队者,特别是在医院的插队者,在医院的插队者实际上是“大家已经不充裕的医疗资源的掠夺者”;在人们心底深处的情感上,与医方的次要矛盾立刻就让位于与掠夺者的主要矛盾了。

这就是为什么在警方发布官方通告之后,这种怨气并没有消散甚至是更加强的原因所在,警方的通告实际上坐实了该患者当时确实不是在排队就诊,无论警方如何定性插队与否,该患者已经成为大众眼中的插队者了;在此基础上,无论如何解释执法的合法合规,如何解释医生对执法的不配合,但在大家看来,警察都是间接的帮助了一个插队者,帮助了一个“人们医疗资源的掠夺者”;这种“帮助”如果还是合法合规的,那不更令人生气了吗?

人们不禁要想,你们这点能耐怎么不用在真正的“坏人”身上呢?

须知人民群众拥有朴素的是非观念,往往将复杂现实抽象为简单非黑即白的投影,这种朴素的道德观往往将人简单的分为好人和坏人。每个人都在医院排过队,所以在人民群众的观念里,一个就医秩序的维护者无论如何都应该算个“好人”,这个好人又有着学术权威,学科领导人,救死扶伤的巨大光环,实际上就更增加了人们对他“好人”的认同;相比照的,在同一个场所,这么多年那么多的医闹就明显是“坏人”了。

人们遇到泛滥的网上诈骗信息和骚扰短信报警没用;手机钱包丢了报警没用;遇到黑中介黑搬家公司黑物业报警和稀泥;遇到消费场所和景区宰客报警和稀泥;

……

但是人们其实也是善良的,人们其实能够理解,基层警力严重不足,有限的警力应该投入到大案要案上面、投入到有组织犯罪上面;在大案要案上,比如投入巨额警力的白银案、打击制贩毒等上取得成就时,人们不惜溢美之词的时候是真诚的,从这几年的舆情分析上来看,广大人民群众对于我国的整个公安警务系统是认可的,成就是自豪的(特别是对比国外某些国家近些年的持续恶化)。

所以大家虽然偶尔会网上喷一喷,但仍然能够接受和理解,对于一些“相对小的坏人”,比如医闹,基层警力就那么点,任务那么重,能有什么办法呢,大多数和和稀泥,大家都习惯了……

都习惯了……

突然……

人手严重不足的基层警员,强硬的、依法的、严苛的处理了一个公众眼中的“好人,这才是人们怨气的焦点所在。



最后,我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这件事情上,我持中性态度;我既不站警察,也不站医生。我希望为大家解构一下,人们的怨气到底来源于哪儿;大家也看到了,即使在知识分子集中的知乎,人们对这件事情仍然是有极大分歧的,在官方通告后仍然不认同警方的仍占很大比例,更何况更广阔的舆论环境。

现在各个部门和企业都建立了公共舆情处理的人员和制度,但我一直认为,在这种公众事件当中,真正重要的是——公众的情绪和需求是否被正确的解读和回应了,如果没有,即使这次热度被舆情控制系统和时间压制和掩盖了,这种情绪仍然会累积,并寻找其他的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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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抓捕时碰到小偷送小孩上学,耐心地等孩子送到后才抓人。

警方传唤时碰到医生看病人,等了20分钟就不耐烦了把人铐走。

看来我说的没错,这块土地上好人不好当,教授还不如小偷啊。

不要说我带节奏哦,都是你们的宣传稿,原文copy,童叟无欺。


辩的人太多了,就一些常见问题多说几句:

1、警方传唤医生的理由是他打断病人3根骨头。但是他打了这么一场大架,居然白衣不脏,大褂不皱,我觉得,如果这是真的,这位医生绝对是好功夫,出来之后应该改行开武馆。

2、警方职责应该是帮助维护医院的秩序,而不是要医生自己动手去维护,更不是医生动手之后没有确切的伤人证据就把他抓走。

3、两个都是警方的材料居然有人说我带节奏?再这样的直接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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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桥派出所,你们可踏马要点脸吧。


我被打的时候你们和稀泥,我也就忍了。


现在出息了哈?心胸外科首屈一指的赵主任直接上铐子了?


职位越高待遇越高是怎么的?


说个我同学刚给我爆的料,这东北两口子是加号进来的。加号什么意思呢,就是原本今天专家门诊已经没号了,结果主任出于恻隐之心或是人脉关系,多加出来的一个号,多看的一个病人。按照原则,面子再大的加号,你也得等到正常挂了号的人全部看完了,才给看,不然对于正常预约排队挂号的病人就是极大的不公平。警情通报上的预约就是个笑话,到这个份上了,还死鸭子嘴硬,还要撒谎,真是令人失望。


再说为什么坚持要看完才走。如果是个普通的副高,换个人来看他的门诊,其实也不打紧。但赵晓菁什么人?仁济医院心胸外科的第一把刀,华南地区数得着的手术大咖,很多别人做不了的手术,看不了的病,他能行。你找谁代替?很多他的病人不是来找他开药的,是真的当地医院没有办法了,没有其他活路了,才大老远的,排了几个星期的队伍来看的。警官同志威风得很啊,传唤你了就得20分钟以内跟我走,一分钟都耽搁不得。任务高于一切,甚至高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不愧是人民公仆,值得敬佩!其他病人的死活,嘿嘿,在任务面前,就是个屁,是吧?


还有些政府工作人员,大概是出于对于自我工作的强烈认同感,跑到我评论里来宣扬什么法律法规。我可去你X的吧,我挨打的时候,执法人员的法律精神去哪了?强制手段去哪了?全国每年这么多杀医伤医事件发生的时候,执法人员去哪了?你们的手铐和电棍去哪了?呸!什么玩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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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时候警察都不能向跑入人群的犯人开枪

我不能确定赵医生干了什么

但我知道有很多人是慕名而来看病的

起码不能损害他们的利益吧?

还好派出所的领导算是比较明白,

来找赵医生道歉了。

当事派出所的领导班子是好样的。


我在百度搜索了一下,

网上骂警察会怎么样。

拘留的拘留,还有判刑的。

医生一天要被骂多少次?

有人管不?

打医生都没人管。

对了,这里还有一个新闻;

警察处罚插队车辆,

事主晚网上骂人,

拘留之~

这可都是警方自己报出来。

我们国家的警察不是美国警察,

美国的警察是资产阶级的保安,

中国的警察是人民的警察。

救护车在路上开警笛都不用遵守交通规则,

这警察怎么直接对坐诊的医生上手铐?

当时赵医生在坐诊,在为患者提供公共服务!

强行带走赵医生等于侵害挂号群众的权益

周围的呼声就是人民的心声!

就算要带走调查,正确的做法是:

依法维持现场秩序,

进行现场调查。

即便赵医生要承担责任,

正确的程序也应该是现场监视当事人。

等赵医生看完当天挂号的病人再去派出所调查。

警察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首先要做到为人民服务。

等赵医生看完病人再去派出所,

就是服务人民群众的利益!

《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
第六十条 对治安案件现场的处置,应当做到:
(一)维护现场秩序;
(二)进行现场调查;
(三)搜集、保全证据;
(四)收缴和扣押违法、违禁物品;
(五)除按法律规定实行当场处罚外,依法将有关人员带回公安派出所继续调查处理。


据说警察当时还在对群众抖狠。

如果这种话是真的。

这位警察能配得上【人民警察】的称号吗?


公安民警基本行为规范(试行)
 第二章政治方面
第六条公安民警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强烈的爱国热情,热爱本职工作,忠实履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
  第七条公安民警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工作相结合的方针,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始终保持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第八条公安民警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大力弘扬以“忠诚奉献、求真务实的敬业精神,情系百姓、竭诚为民的民本精神,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执法精神,不畏艰险、敢打必胜的攻坚精神,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协力同心、步调一致的团队精神,



公安部举报中心

我已经举报了,大家也来帮个忙呗。


警方的通报出来了。

这里面有几点问题:

1.所谓预约和插队在警方的通报中没有明确概念,

据我所知,现在医院要看病都是要拿号的,

希望能出示当日下午医院的挂号信息。


2.患者和医生发生冲突是否有足够的证据;

这个需要调取医院监控,

以及听取当时其他就诊患者的证人证言。

3.民警处理案件时不能损害第三方的利益,

赵主任是全国闻名的专家,

很多患者是慕名而来,

他正在坐诊;民警应等待他坐诊完毕,

看完当天挂号患者才能将其带走,

不然会损害第三方的利益;

举个不恰当的例子

---警察决不能向跑入人群的逃犯开枪,

这是个显而易见的常识;

当时的情况民警就应该等,

不然工作作风问题跑不了。


据说是当事人的说法,真假不确定



连刑警都知道等别人婚礼完后再抓人,

这医生比逃犯危险?

还是这位治安民警比刑警还忙?


最温情的执法!警察发现新郎是网上逃犯后等婚礼仪式结束才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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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浦东cops回应了。以下针对通告内容提出一些质疑。

先来说说这个“复诊”,根据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医联预约平台(成立于2005年9月,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非营利性事业法人,是市级公立医疗机构国有资产投资、管理、运营的责任主体和政府办医的责任主体)上的信息,复诊是指在该平台上38家医院(基本都是上海的综合和专科三甲医院)中的任意一家就诊过的患者,即为复诊患者。也就是说,复诊并不一定代表他之前就是赵医生的患者。

再来说说这个“预约”,我自己在该平台上注册了一个账号,找到了仁济医院(东院)胸外科尝试挂号。可以看到,赵医生的预约状态是已满。

其他专家的预约我也点进去看了一下,最早可以预约的日期是4月30号,也就是4天以后,也仅剩一个号。其余的最早可以预约的已经到了5月6号。仁济医院胸外科作为全国知名的科室,赵医生作为全国知名的胸外科专家,基本是一号难求,想要预约赵医生的挂号起码要提前一周以上。如果真的有复诊预约,那么一定有预约记录。不知道这个初步调查的复诊预约是基于患者的口头描述还是基于预约记录。

再来看看预约时间,网上预约时间都是按照时间段来的,比如下午1点半到4点。赵医生在12点50分许为其诊治(还没到下午上班时间,赵医生午休时间就开始给患者看病了),双方约定15点30分再次前来就诊,那么也就是说15点30分这个时间是双方口头约定的。但是,难道说15点30分再次前来就诊,而当时还有一个患者正在就诊,就立即停下来给你看吗?这显然是不合理的。更何况,15点20分的时候就来要求就诊。两次干扰就医秩序,医生没有权利在正常范围内做处理吗?其后,韩坚持不肯离开,为什么没有具体披露如何坚持不肯离开?是站在那里不走,还是躺在地上耍无赖,还是抱着桌子腿不撒手?

另外这里面两次提到肢体冲突,一个是韩某与赵医生发生肢体冲突,还有cops与赵医生发生肢体冲突,这两次肢体冲突到底是谁打了谁,双方受的伤到底是怎么造成的。

最后,既然是初步调查,结尾下的三个结论是不是有些草率呢?

作为警方通告,应该站在客观的角度陈述基本事实。但是这个通告的主观立意太明显,就是想证明我抓人没错,我抓人是合法的。其中,运用了很多手法。比如,将已复诊预约等同于不算插队。比如现场发现确实有肢体冲突,韩某身上有多处伤痕,和后面提到韩某肋骨骨折,首尾呼应,影射韩某肋骨骨折是赵医生打的。而对赵医生软组织挫伤是如何造成的只字不提。从之前的视频中可以看到,赵医生被受过专业训练的警察来了一个抱摔,可能是造成赵医生受伤的主要原因。而赵医生作为一名常年在诊室和手术室就诊的医生,却能徒手将韩某打骨折,怕是天生神力吧。还有说赵医生拒不配合调查,所以被拷走了,但没有说是如何不配合调查的。总之,这篇通告将有利自己的夸大其词,不利自己的闭口不提,含糊其辞,语文学的真是好啊。其实很简单,医院监控,执法记录仪,这些录像一公布,所有事情就都清楚了。但是某些人怕是不敢吧。

这一次,我站赵医生。从赵医生接受采访的谈话来看,赵医生对待这件事情的看法还是很理性和冷静的。



--------以下原回答--------

看了两个视频片段,暂时不好下定论,等待更多细节被挖出吧。

视频中能看出医生确实被cops带走了,还戴了手铐。那我特别想知道执法者的这波操作依的是什么法,静候官方给出合理的解释。

假设事情的原委的确因为患者两次插队都被医生拒绝,报警闹事,并与医生发生摩擦。

这种情况cops处理的上策是缓和冲突,并警告患者遵守医疗秩序,毕竟对大多数人来说cops比医生更有威严。

中策是带走患者,但毕竟患者来医院也是来看病的,如果带走患者延误了治疗,就要背锅了。

下策也是最骚的操作就是带走医生。首先,虽然是患者报的警,但并不代表谁报警谁就是对的。其次,cops赶到现场第一件事应该是了解事情的原委。在前面假设成立的情况下,带走医生是否是暴力执法?如果是因为医生与cops发生口角,难道要给医生扣一个抗拒执法的帽子吗?且不说带走医生耽误了更多患者的治疗,无视医生的尊严,就说到底依据的是什么法律法规。

cops这次无疑成为了医闹的帮凶,如果演化为公众事件,会对医患关系产生更深的负面影响,进一步伤害了广大医务工作者的心。长远来看,医生缺口会变得更大,看病就会变得更难,最后害的还是患者自己。

在我们这个法治国家里,希望执法者首先应该懂法,每次执法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依法治国,而不是按闹分配。

最后希望协警不要背锅。


user avatar   OrthopedistYanMeijun 网友的相关建议: 
      

当事患者家属韩某就住在我们医院创伤科,其病历描述局部软组织挫伤,压痛阳性,CT显示9-11肋骨骨折(哪怕是一丁点的骨裂也属于骨折范畴),以上都算上网上已经公开的信息了,不存在泄露患者隐私,具体肯定不能上图。所以基本上算是一个新鲜骨折,

(此处删除以下原话,韩某受伤系自行撞击,跟赵主任无关,详见下图)我猜测可能是赵主任请他出去被拒绝后,升级到肢体动作而韩某继续抵抗,其过程中磕碰到坚硬物体造成。

又或者是韩某纯碰瓷自行磕碰,毕竟他有自己撞头的动作。要是说赵主任把他打成骨折,我绝对不相信,一般的肋骨骨折基本都是磕碰外伤造成。后期来对比原胸部CT意义不大,该骨折多半是在事发当时造成,我的其他同事看了也觉得是新鲜骨折,骨折是在后背,应该是后退的时候撞到,或者是摔在地上撞到。


插播一个最新更新:

感谢知友提供信息和微博来源图片,该损伤符合其ct表现,系其自行撞击致右侧肋骨(后背部)骨折,鉴定完毕!受伤机制符合暴力剪切力所致,即侧面撞击,暴力沿肋骨传导至后背区域形成斜行骨折。懂的人自然懂,不懂的人自行查一下什么剪切力。再次强调,警方已经通报骨折信息,属于已公开信息,但是春秋笔法极易误导公众。


完全理解赵主任当时的情绪。门诊中正在看病而被打断的情况时有发生,冷不丁的一开门,正在进行的就诊被迫中断,于患者于医生都是非常反感的。在跟我导师门诊的时候,一旦遇到这种情况的发生,首先让其门外等候,之后就会把门反锁直到当前就诊病人结束。绝不允许发生第二次。

加号的就诊顺序永远是排在最后一个。挂不到号了医生可以看情况允许其加号,加的号肯定是最后一个。或者是有些患者头天做的检查,第二天来看片子,理论上如果挂号了就可以尽早就诊。但是如果你不挂号就直接来看片子,那势必也是轮到最后一个,这是对其他挂了号的患者最大的公平。

当事患者的误解。本来不带任何片子的就诊,要么你在我处重新做一个检查,要么允许你退号,下次病历资料齐全后再来就诊。当事患者在胸科医院刚做的检查,而赵主任又刚好有熟人在那,出于好心同意让熟人调阅片子后传至其手机。但是这个需要时间,而让其下午3点再来就诊也是预估时间。而患者的误解最终发展到蛮横不讲理,我最后会替儿童医院的那个“熟人”担忧,以后Ta是多半不敢再介绍病人了。

事件的高潮是医生被拷走询问。这是我朋友圈刷的第一波高潮,医生的尊严被践踏一地。我不相信赵主任的“拒绝配合询问”是出于私心。这个在第一波警察协调的时候我相信已经达成一致:看完现有的病人,门诊结束便去接受询问。关键问题出在第二波“增援”的警察,这点没解释清楚,估计也不会再有正式解释,毕竟已经去跟赵主任道歉了。

这也许是个偶发事件,大部分的人还是讲规则的,规则是为了让事情高效地运行。而规则的破坏者终究要受到唾弃。医院并非冷冰冰的医院,是需要讲人情的,我答应给你加号,但也请你让我看完当天的挂号病人,这是他们的权利,也是我的义务。

法理面前,是否也允许我谈一点人情,给我留一点最后的尊严?


更新一下阿宝的观点,本人支持该观点,顺便也是统一回复那些“知乎好警察”





更新27日上海发布,警方和医生均已澄清,算是官媒最终的发布了,具体细节和问题都能在其中找到答案。




29日更新:警医双方声明以后,与其过度讨论该谁先谁后的问题,不如把重点放在如何从守规则做起,避免司法资源浪费在琐事之上。

另外回答部分知友,如果把健康的价值看得如白菜一个价,那我同意你们说的,医疗场所的纠纷可以视为市井纠纷一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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