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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⁴³²¹ 与 4⁵³²¹ 哪个更大? 第2页

     

user avatar   qian-xun-bai-du-7 网友的相关建议: 
      

∵5⁴³²¹ /4⁵³²¹= <1

∴ 5⁴³²¹ < 4⁵³²¹.


就我一个老实人吗?


user avatar   xiaomm8341 网友的相关建议: 
      

感谢

@sxc

邀请。非常非常感谢。

为了防止邀请我的sxc老师撤销邀请,我不得不截图。


@朱峰女士,你的答案,为了防止你进行修改,我已经截图了。没错,如你问题当中所说,礼貌是不是软弱?

当然不是。

我自问是一个普通人,在知乎得到关注多,也只是因为我勤勤恳恳,一个字一个字写得多,仅此而已。

我去咕咚网之前,当过记者,做过公关,我也不是什么名校毕业,但是我深深知道,原创是品德,是节操。做记者,报道要如实,要客观,要中立,要还原事情的本来面目。

我为什么要在微信群“红包体育”里面和你抬杠,为什么要质问你,想必你已经不记得了,然而我记得清清楚楚。


我不关注你的微信号,那是有非常重要的原因的。朱峰女士,你说你没做过亏心事,那么想必在你看来,未经他人许可引用、转载他人原创的内容,不算是亏心事了。


你不记得的事情,我一点一点帮你回忆起来吧。事情当然没有这么简单。

当你加入“红包体育”的时候,我对群主说了一句话。【我很高兴,我有不删除任何聊天软件当中聊天记录的好习惯。】


这里截图当中的日期是一直就存在的。至今我的iPhone 4S也一直在用呢,不可能改掉。


你为什么和我说抱歉,你忘了?2015年3月3日你所说的,是真的都不记得了?


当时我的反应,算是很克制的了,毕竟当着“红包体育”群里这么多人的面。

为什么我过了这么久,才再次在“红包体育”群里质问你,我想你应该明白。我知道每个人做自媒体不容易,想靠着才华变现,更加不容易,当时你肯道歉,说你会改,那么我也就得过且过了。


问题的关键在于,你改了吗?如果你改了,你就不会不经过

@式微

同意,转载她的答案,而且还将她列为“第二作者”。

你的所谓声明,夹杂在你的正文内容当中,而不是正式开辟一个子栏目道歉,被诸多的信息噪声遮盖着,这就是你的诚意?

上述三张截图,是2015年6月17日早上8:43时截的。我现在还很怕诸多水军说我图片造假呢。下面两张图,是2015年3月3日晚上20:49时截的。那个时候,你的微信ID还没有“太阳表情”。

这个总不能说我作假了吧?



而你在面对我的质疑的时候,说了些什么话,你还记得吗?这就是我为什么要截图的原因。

二次编辑加了些东西,就可以等同于你自己的原创,是吗?


事实证明我当初心一软得过且过,才是真的错误。


你说了“最初开时,格式内容混乱,但转载内容标明了作者”——我还是那句话:用了我的东西,问过我吗?

你说了“微信对于转载格式有了新要求后,我们也跟着学习,把之前来源不明的全部删除。之后再也没有出现不合规的转载“——来源不明?请看看截图,你自己说过的话,怎么就这么快忘了呢?”是从虎扑、知乎、直播吧很多来源的文章“,这还算是来源不明?

你说了“暴力行为冠以道德名义,缺又恰恰选择了一个认真做事的自媒体下手,无论是出于要稿费,还是炒作涨粉,都不会实现的”——暴力冠以道德的名义?我质问你,就是暴力,你不告而拿,拿了我的答案,也拿了知乎上别人的答案,这种偷窃行为,就是道德的?


另外,请弄清楚,到底谁在炒作?我只是把原文作者式微老师带到了“体育红包”群,让她自己和你说清楚,这就是炒作?式微维护自己正当权益没有成功,自己写了篇专栏,以正视听,这叫炒作?

你说了“另外。。。您在背后诽谤我的许多聊天截图我已经给了律师。我们没做亏心事,我们礼貌但不软弱,真的,用法律途径解决,只对我们单方面有利啊。但您若真的要这样苦苦相逼,请也不吝给我一个您的地址,给您去一封律师函”。


我在背后诽谤你?请把截图放出来,让知乎用户都看看,我到底怎么诽谤你了。


你没做亏心事?没做亏心事我会质问你为什么不经过我允许转载了我的内容?


说我苦苦相逼?到底谁逼谁?“咕咚-李旸”是我在“红包体育”群里的ID,那是因为之前说过要标清楚所在的企业、媒体和姓名,所以我这样写。


我再说一次:质问你,是因为你在知乎未经我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了我的内容;我质问你,是因为你在知乎未经式微老师的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了式微老师的内容。


知乎上的回答问题,是我业余时间所为,工作忙的时候我只能下班回答问题,晚上写公众号内容,或者把知乎的答案放到我自己的公众号上去。关于足球篮球的内容,和咕咚网没有一点关系,全部是我自己的业余创作。


而你,直接找到了咕咚创始人、CEO申波先生,也就是我的最高领导,去质问我的行为是代表咕咚,还是代表个人。


我在知乎的ID和个人说明写得清清楚楚,没有和咕咚有任何的关联。你没有经过我个人的允许,转载引用我在知乎的内容,被我质疑你转载了别人的内容,居然好意思说是“法律层面的诽谤”?居然还去和我供职的企业对质?


到底是谁苦苦相逼?


所谓认真做事的自媒体,是把知乎用户的文字答案,变成自己的声音和话语,放到视频当中去,是吗?


所谓认真做事的自媒体,是未经他人许可,擅自转载、引用他人在知乎的原创答案,是吗?



最后我很想问一句:你既然深知自媒体人的成长有多么不易,为什么你还要去做“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其他自媒体人的内容”这样的事情?


最后,是我放出的所有截图的具体信息。



我在这里声明:我是知乎用户李暘,在知乎的每一个答案,在知乎的每一篇专栏文章,不敢保证完美无缺,逻辑严密,没有错别字,但全部是我自己的原创内容,任何人未经我许可,转载、引用、抄袭我的答案,即为侵权行为。


user avatar   he-ming-ke 网友的相关建议: 
      

以下是个人观点:

除了现代文明,以及纯粹靠着偶然建立现代文明的西欧之外,全部都是人类文明的幼年期。

我将人类的历史划分为两个节点,三个阶段。

第一个节点是人类这个物种正式从基因进化改变为模因进化。

什么是模因?模因就是文化基因,通过非遗传而是学习的方式传递的信息。

这一步是一个纯偶然,需要同时具备:发达的新大脑(即学习脑),灵活的肢体(工具制造能力),以及优秀的发音器官(信息传递)。

地球生命圈30亿年的历史里只出现过一次。

在这一节点之前,人类属于胚胎期,在这之后,人类出生了。


第二个节点,就是“科学”取代“文化”成为模因进化的主要驱动力。

“科学”取代“文化”,就是理性取代感性,实证取代先验。

要知道理性和实证其实是反生理的,人类的大脑在数十亿年的进化里,为了保证以最低的能耗实现最大的功能,尽可能多地采用了“预先编程”式的思考模式,这就是感性和先验。

但这对模因的进化是巨大的制约和瓶颈,这也是为什么人类最初数百万年的模因进化,却远远比不过现代文明区区几百年的进化。

这就是人类文明的幼年期。

第二个节点的出现是纯偶然的,因为“科学”这个事物在最初发展的早期对生产力的进步是无益的。

在世界范围内,许多古文明都发展出过朴素古老的理性实证思想,比如古希腊的哲学与数学,比如中国古代春秋战国时期的道、墨、儒等哲学。

但这些哲学毫无例外地全部走向了先验主义和唯心主义,因为这才是符合统治与生产力短期发展的,纵观中国古代儒家和道家的发展历史就一目了然了。

欧洲也是如此,昙花一现的古希腊哲学之后就是漫长的宗教统治。

直到“科学”这个事物偶然地从西欧诞生。

我们通常认为伽列略——牛顿是现代科学的创始人,从他们起,科学的逻辑实证主义就隐约成型了,并成为后世科学发展的最重要方法论。

但这并不是什么必然,只是纯粹的偶然,最初的科学对统治并没有帮助,事实上对统治还有害,但正是英国皇室的“个人爱好”,使得皇家学会得以成立。在官方的鼓励下,才有“科学”这个事物在襁褓中不被扼杀。

而且,中国的古代文化的“强度”是远超欧洲的,儒家和皇权对社会有极高的控制力,在这种环境下,“科学”想要取代“文化”成为模因进化的主要驱动力是高度困难的。

跨过了这一步,人类文明正式进入少年期。


下面再谈谈我认为的下一个节点,

下一个节点应该是在人类拥有全方位改变人类身体和大脑的技术之后,那时人类可以彻底摆脱如今人类的大脑这个效率极低的模因载体的制约,模因进化效率将达到一个顶峰。

那才是人类文明的成年期。


user avatar   sheng-xun-69 网友的相关建议: 
      

福王是被马世英拥立的

鲁王只是监国

唐王素有大志,刚烈有谋,称帝但是被郑芝龙裹挟,郑芝龙投降后,唐王战死。

邵武帝是唐王的弟弟,唐王让他继位,他有不能退让的理由。

桂王是福王之外最名正言顺的,属于正常登基。

靖江王,这是一个野心家+傻缺


user avatar   xian-yin-ke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次舆论的重点在于警察到底是多久赶到的。

没拜码头,收保护费,打砸门面这种原因我们都知道,也不怕;

但是公权力私用或者黑白勾结这种事,就会让人非常害怕;

如果西安公权力真的黑白勾结,还睁眼说瞎话,那就需要处理整顿了。

我朝的治安也不是一直这么好的,人民也不是软弱无比的,60年代西安打的也很凶的。难不成西安各公司以后都要雇佣保安公司保护经营?

这次出警距离1公里,走路10分钟都到了,所以就坐等这次真实的出警时间是多少了。



user avatar   wu-fa-yuan 网友的相关建议: 
      

根据我司规定,五十人以上猿工群以及五万粉以上微博账号、一万粉以上抖音账号、不论粉丝多少的公众号,不管是因公注册还是私人持有,都必须填表上报。我司不知道知乎。

知乎上骂我司的负面消息比微博上骂的更有道理。


user avatar   Huxley-84-43 网友的相关建议: 
      

你的感觉没错,确实容易产生这样的感觉。因为紧致性(简称紧性)的定义本身是与实数连续性没什么关系的(我更愿意称这里的“连续性”为完备性,因为我总感觉连续性是用来描述映射的,完备性更科学一点)。

首先,什么是紧性?就是任意开覆盖都有有限子覆盖。怎么理解呢?实际上,紧性就意味着一种“有限性”。它仿佛条条框框的约束,把一个集合的性质约束得很“有限”,这就是紧。具体来说,就是:紧集必是有界闭集。也即,如果一个集合是紧的,那么首先它不能无界,其次不能开。无界和开有一种共性:没有边界(boundary),也就是没有了“紧”的束缚。反例当然很容易举,随处可查。通过阅读反例你大概可以更理解到我的意思,也可以明白为什么这样定义紧性。

那么,这又与实数的完备性有什么关系呢?实数的完备性指出的是,在实数集中,有界闭集都是紧的,结合上述文字,也即这二者等价。仅以 为例,我们来回想一下这个定理的证明过程,大致是这样的:利用反证法,对一个有界闭区间,将其无限细分,且每次都存在细分的区间都不能被有限开集覆盖(否则矛盾),最终由闭区间套定理得到一个聚点,它的开邻域可以覆盖无限细分的那个区间,矛盾。这里哪用到了完备性呢?闭区间套定理。

怎样直观理解这个证明的想法?实际上我们可以倒过来看。一个孤立点当然是紧的,可以说它的一切都被限制(约束)了。由于实数的完备性,每个孤立点之间没有“空隙”,因此,它们可以共有这种紧性,也就是说,可以把这种紧性“连起来”,从而整体上也表现出紧性。反之,若我们考虑不完备的空间,那么在“连接”的过程中就会出现连接处“连不上了”的情形,也就是连接处没有边界,从而破坏了约束(紧性)。这在证明中就体现为,每个有界闭区间都可以化归到它的一个聚点上去处理,如果全空间不完备,恐怕就不能如此操作了。

简言之, 的完备性保证了紧性的“不变性”。反过来也成立,可以想一想如何用有限覆盖定理去证明其他的完备性定理。

讲得直观,缺乏严谨性,词不达意,望有所帮助。


user avatar   da-li-mao-62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觉得鬼子有点自作多情了,人家泽连斯基讲话是给你们听的吗?在泽连斯基眼里,鬼子和黄皮猴子不见得有啥区别,怎么可能听得懂人话呢?就算听懂了,有什么资格感到不满吗?

所以总结起来,大人说话,小孩别插嘴。你泽giegie和你拜爹爹在唠很重要的事情,你跟那裹什么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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