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上面某些人的回答了,只能事情我们对信息保护力度不够。
这个吧也曾经人肉过我,但是也没人肉出来,后来和群里的一个在澳洲的交流后得知他也被人肉过。也因为他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好而没有什么泄漏。原因很简单,我在贴吧只讨论问题,不留任何个人信息,我在知乎微博贴吧QQ的名字都不一样,他们也无法找到关联性,那个澳洲的直接是将贴吧设置成别人看不到记录的模式。
网络暴力实质化并非第一天出现,当年的电影《搜索》里,高圆圆饰演的角色最后自杀,而姚大嘴本色出演了一个网络谣言的推动者。我一向反对因为立场不同就随便人肉私人信息,更不用说去打人。我跟大家说,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你们不要笑,严肃点。
看某个群说过曾经不止一次的向百度举报这个贴吧,而且也向网监等部门反映过,甚至是有一次因为实在太过分找到某市公安局,但最后都没什么用。纳吧的人肉越来越猖獗,后来还成立了一个叫金灿灿的出道公司,专门出道那些他们觉得不顺眼的人,直到这次被封。我想请问有关部门你们为何不作为,猖獗了那么久你们也是有责任的。
纳吧金灿灿演艺公司所谓的出道规矩
在这次威海警方关于该案件处理中看到回复那么多说威海警方依法办案的我就醉了,抛开斗殴本身不谈,公民个人信息泄露这件事上威海警方或者文登警方展开调查了没有?09年刑法修正案七已经增设了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罪。即使不构成犯罪,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分别规定了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在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没调查结案个屁,没公布处理结果公正执法个屁。
直到现在纳吧某些余孽还在知乎上蹦跶,说这事情是侯的不对。纠结案件的不一定都是纳吧观点支持者,但觉得侯该打的一定是。不管爱不爱国 打架都不对。难道不爱国就能被打嘛,立场不同不是打人的理由,骂人更不是打人的理由 。至于他们说某些兔吧的人肉他人,我想就是加起来还没这帮人出道的零头多,再者是纳吧也没拿出啥证据说他们被人人肉了,最重要的是我没见别的贴吧可以将人肉别人堂而皇之置顶在贴吧中。当然我不赞同人肉别人,因为我们是法治社会。
朋友在qq群发的“最近看知乎对两个人肉的事件真是挺分裂的,一个是真五毛被查户籍了,评论的大都嘲笑其活该。另一个被绿绿人肉到孩子幼儿园了,被逼得自删id” ,真的很有趣。摆在我面前的有两块人肉,你来告诉我,哪个是正义的,哪个是邪恶的。
某些人喜欢借题发挥,给人贴标签。其实同情纳吧的多数还是觉得打侯聚森是对的,找个借口说是他引起来的,忽略了被打这个事实,支持纳吧。换了反过来的事,就不会抱不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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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目前公开了解的威海案情,初步判断本案混淆了刑事案件与行政案件的区别,混淆了寻衅滋事与殴打他人的区别。打人方多人结伙,有一定组织分工,跨省做案,无事生非,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人身损害,应当依法追究其寻衅滋事的刑事责任,并根据掌握的线索,进一步上报公安机关内部泄密及犯罪组织情况。
被打方因为对方寻衅滋事殴打肇事方至轻微伤,符合殴打他人的情况,应当追究行政责任。但应当依法考量行为人的年龄,初次违法,以及对方过错等情节,考虑在校学生的特殊性,尽量考虑行政拘留从下处罚的。如果必须处以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应当考虑均不予执行的方式,以示后人。
以上是某律师给出的结论,完毕。
真不知道该不该应邀这个问题。
稍微有些基本的正义感,就不可能不反感这种恶意污蔑他人的行为。
从法律上说,不法侵害他人名誉,应该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如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普通人保护自己不受类似伤害的最好方式,是尽可能控制自己的个人信息的散布。但是,以侯案来看,他的个人信息被”对头“掌握的详细程度,更象是被有权限的人士从内部挖掘的,面对这种有组织的故意伤害,普通人除了指望国家执法机关的保护之外,没有更好的办法。
而如果还遇到文登警方这种”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各打五十大板“的处理方式,事后还声称是不可质疑的”铁案“。除了心灰意冷,对社会失望外,恐怕不会有第二种感觉。
以下是感慨,仇恨“五毛”者可以忽略。
在知乎,因为候聚森的言论立场,多少人对他合法权利被侵害赤裸裸的摆出了”活该“的结论。多少人故意忽略他一年来受到了大量恶意骚扰,忽视公民个人隐私信息涉嫌被他人非法获取和泄露,绕避本地人怎么会在自己的学校门口被多名外地来人围攻的蹊跷,而只“把焦点引向一个十七八的半大小子在被骂后的对骂行为,刻意营造侯主动”约架“的形象。
只能说,事实再一次证明:主动用”屁股“决定”脑袋“,对于所谓的”自由民主爱好者“群体中,远比普通人要刻意、自觉、坚持得多的多。也再次证明,与当下很大程度已经污名化的“威权体制”相比,所谓“民主后的中国”,大多数普通人不但一定会更缺乏实际的言论自由,如果不主动人身依附于某些大势力,那连基本的人身安全和法律保护,新的精英执政群体都会极其吝于给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