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佩斯:就没什么条件吗?
朱时茂:没条件啊!
陈佩斯:废话!没条件谁( )啊!
那为什么张杰能一边当歌手一边兼任高校上海交大校长?
这么同学直击灵魂发问,这是学术界的痛点.
应该考虑 植物拉丁学名双名法. 每个作者要取个学名来发论文,为防止重名,可以规定格式,
参见软件常见反域名格式,采用建议采用如下格式
国别.机构.学科.个人名.个人姓 . 可与邮件名强制统一.......
大家好,我是发邮件请求对方改名的同学。非常抱歉,我一时糊涂,轻率地给并不认识的同名者发送请求改名的邮件,事后又做了不当应对,给对方造成了极大的困扰,铸成大错。对此,我万分自责,特此郑重道歉!希望对方和公众能接受我诚恳的道歉。大家对我的批评和意见我都接受,也真诚地感谢大家对我的帮助,期盼各位能给我改正错误的机会!
不知真假
把我看笑了
事件属实,邮件发送者已经承认错误并作出道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干涉他人行使姓名命名权、更名权、使用权属于侵权行为。姓名权对每个人有着重要意义。人生一世如白驹过隙,因为有了姓名权,每个人才能在世界上留下点属于自己的东西,将自己生活过、思考过的痕迹印在历史中。
重名不可避免,学术发表也会遇到这样的情况:
例如,有一位历史学者叫张献忠,还参与了对明朝末期起义领导人张献忠的研究:
因为和他人重名,而导致自己无法闻达于网络,我也有着深刻而痛苦的体会:
尽管自己在知乎有四十多万关注着,所写的内容阅读量累计过亿,但百度一下,依然找不到自己的作品。
不光是中国人,外国也有这样的情况。在美国,有 230 万人姓 Smith,由于英语常见的 first name 就那么几个,Smith 家族世代受到重名的困扰:
虽然可以通过中间名加以区分(比如上图中的 JE Smith,JW Smith,JP Smith,JF Smith,都是James Smith),但依然难以避免混淆。
对此,学术界也想过解决方案,比如为每名发表者配备独一无二的个人代码,例如前几年在试图得到推行的 ORCID 码:
但在实践中,给每个人发一个类似于 AFDST5028501 之类的字母数字组合,仍然无法解决同名同姓问题,特别是在进行学术交流活动或者面向公众介绍研究成果的场合。
对此,让他人给自己让路显然不是可取的选择,倒不如拥抱竞争,用自己独特的贡献,让自己成为法学界最有名的张军、IT 行业人人皆知的李明、凝聚态物理无人不晓的刘洋。
大概就是背心上缺个logo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