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朱仝是对梁山泊有恩,而扈三娘其实是被梁山饶命后活下来。
朱仝救过梁山前后两代老大,这种大恩大德没人能比,否则以朱仝的武艺水平,绝对排不到第12位,雷横就只在25位。
再有,小衙内之死,梁山确实有做得过分的地方。虽然从各人的言辞来看,最初应该并没有打算把孩子弄死,只是想要绑架,但既然执行者是李逵,那么肯定会出现偏差。果不其然,他把孩子整死了。
这是梁山理亏的地方,最后宋江、吴用、柴进推来推去,互相抵赖,成了一笔糊涂账,说不清是谁出的主意。这种情况下,只有“李逵动手”这一点是实锤的,所以朱仝就揪住李逵不放。而宋、吴理亏在先,也只能任由朱仝闹上一阵,发泄一下,让李逵出来赔罪,给足面子,朱仝好有台阶下。
当然,朱仝也不能把宋江、吴用怎么样,且不说这两人现在的身份,单凭他和宋江以前是同事,宋江杀了人他都敢放跑,证明两人的关系非同一般。
而小衙内和朱仝毕竟非亲非故,只是工作对象,因为自己的过失导致了孩子的死亡,对朱仝而言,是工作上的重大失误,“义气”有亏。他能够这样不依不饶盯着李逵,也算是够义气了。但说到要为了这个孩子而和宋江甚至整个梁山反目、翻脸,肯定不至于。
真正因为小衙内之死要和梁山拼命的人,应该是孩子的父亲、沧州知府才对。
至于说到扈三娘。她的身份是战俘,而且扈家庄和梁山是敌对阵营,又战败了。这种情况下,胜利一方要杀要剐,你都没话讲。如果竟然能够不杀你,不仅宽待,还能够重用,那真是要感恩戴德了。
当然,扈三娘的哥哥已经投降,这种情况下还被灭门,肯定是梁山的失误。虽然不是宋江下的令,但他没有约束好下属(又是李逵),也有连带责任。
于是,黑宋江主动赔罪:你爹死了,我把自己的爹赔给你;你哥哥跑了,我亲自当你的哥哥。
这样一来,扈三娘由一个战俘,一跃而成为及时雨宋公明的义妹,在梁山上的身份和地位完全不一样了,从此以后,再没人敢动她一根毫毛。这是给足了扈三娘面子啊……
然后就是她和王英的婚姻。现代的读者都拼命抹黑,觉得如何如何委屈了扈三娘,但大家都没看到一点,这桩婚事是在梁山两位老大的见证下、众头领当媒人,完成的明媒正娶,她是以二把手妹妹的身份隆重成婚,而不是一个女俘被战胜者随便拖进屋里就霸占了。
古人的婚姻都是父母之命(父母不在,哥哥也可以做主),扈三娘当初许配给祝彪也是由家族安排的政治联姻。在男女双方家庭背景不相等的情况下,“年貌相当”并不是那么重要,长辈们首先考虑的还是利益关系,而宋江首先考虑的是对兄弟的承诺,他又没承诺过别人,所以第一时间就想到了王英,就这么简单。
而且,从书中所写来看,宋家并不是让扈三娘出嫁,而是招王英为上门女婿:
宋江唤王矮虎来说道:“我当初在清风寨时许下你一头亲事,悬挂在心中,不曾完得此愿。今日我父亲有个女儿,招你为婿。”
招婿,这在旧时,也是一种变相提升女性地位的方法。
所以,对于扈三娘来说,接受这样的安排肯定是最好的选择(事实上,宋江肯定也觉得很对得起她了),再说,王、扈夫妇两个的排名在地煞里还挺高的。甚至可以说,宋江是在自己的时代背景下,在个人的价值观体系中和能力范围之内,对扈三娘做了最好的安排。
至于说扈三娘为什么不为父报仇的,怎么不去追究她哥哥扈成的责任?你儿子都不来报仇,却要一个女孩子担此重任?还有说扈三娘为什么不自杀明志的,说的倒很容易,自古以来,投降敌人而保全性命、苟活于世的男子要多少,扈三娘不自杀,不是也很正常么……
你觉得是为什么?这可是明朝人写的。在他们眼里女人的社会地位还不如一匹好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