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制度规定上确实会标明会试以后取得的资格为贡士,贡士经过殿试才能成为进士。《清会典》及事例中所见甚多,兹不举例。
然而实际上,由于会试和殿试举行时间很近,殿试几乎不黜落士子,绝大多数贡士都会参加殿试并变为进士,贡士资格保有时间一般极短;而且清代吏部除任官员时所给出的出身分类有进士、举人而无贡士,贡士资格不能直接参与铨选,故而其身份意义很薄弱。因此,清朝人在非正式场合习惯上会将会试过后获得的资格略称为进士,不太提贡士这一概念。在清人文集之中经常见到这种混淆贡士和进士的用法,如称某年进京参加会试得某甲某名(这是殿试的成绩)等。
明清科举的等级划分,是一个比较明显的教科书严重脱节于史料文献的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