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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轻之国度/轻之文库团队被依法逮捕? 第1页

  

user avatar   gu-che-dan 网友的相关建议: 
      

今天看到大轻亡了,上来翻了一下果然有相关讨论,那我主动答。


楼主问个好几个问题

分别回答一下。

这种侵权构成的犯罪情节后果严重不?


很严重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侵犯著作权罪是以违法所得数额或者情节来量刑的。只有违法所得达到一定的数额,或者情节具有一定的严重性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1、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情形

根据2004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五条:“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一千张(份)以上的;

(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2、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形

“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

(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五千张(份)以上的;

(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形。



国内哪些版权公司受到侵害?


对宅圈有何影响?

盜版肯定犯法,轻之国度被抓也无可厚非。

但宅圈的爱好者们肯定也倒了霉,他们认为是情怀的东西,在出版社和代理商眼里只是商业行为,商业行为当然没错,但是这里有个吃相或者服务态度问题。

我看轻小说看的并不多,基本买台版,网上现在只能去XXXX和XXXX了。

有点怕这样一弄以后翻译组各种解散,没有正版,还没迎进或者不会引进的作品就变得再也看不到了,台版也不是啥都有,偶尔也遇到过买好之后邮寄过来海关,被说这是非法出版物然后没收销毁的情况。

为什么有的作品不去看大陆正版其实和钱关系不大,具体点说出去给外国人听都没人信,就国内来说日文轻小说的翻译盗版有时候比正版不但质量高还更有良心,有些正版翻译那叫什么玩意,梗的解释也不在点上,阉割香艳的桥段(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就可以剥夺我这个成年人的阅读体验总觉得哪里不对),语气人称敷衍痕迹明显,而有良心的盗版反而会有翻译者乱入给读者解释各种梗的相关历史典故。

举个离谱点的栗子就是《凉宫春日》每本译者和风格都不一样,甚至人名都没有统一,这种正版你叫爱好者怎么买的下去?


和实体商品不同,宅向小说漫画之类的高水准翻译和翻译速度都是需要爱或者高薪才能维持下去的。财大气粗的代理商拿到独家后不思进取,反而逼着爱好者们吃屎的情况也确实是中国国情,独家之后就腾讯的作风来看,小众作品断更甚至随时弃坑也不是没有可能,那个时候看着落后几年的剧情进度貌似只有去啃日文字典这一条路了。

不喜欢那种「N1都没过,也还意思站出来说自己对XXX有爱」的嘲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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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更新一下。

有种说法是出版商经销商也很难,因为有广电这个奇葩,出版社永远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踩雷,不敢快速更新,或者阉割若干内容,道理我懂,但这不是读者造成的啊,出版社的目的也是盈利,遇到这种情况有的读者不理解我觉得也很正常。

然后就是「没引进你们就一辈子不应该看翻译版」的说法。

因为盗版会损坏原作者和其他地区代理出版商的利益。

这点上面见仁见智吧,毕竟耳熟能详作品带来的粉丝效应、还债心理和冷门内容的前期商业推广这笔糊涂账到底应该怎么算,我觉得根本算不清,这里略过不提。代理之后独家就好,毕竟在正式签约之前,原作者在这个地区并没有销售计划,虽然在这里没有准备的出了名但也谈不上什么具体损失,后面展了商业化肯定要严惩,非要算前帐我觉得略有点那啥。

再说一个好像无关又好像有点类似的事情。

国内几大视频网站其实都挺招人烦的,他们签约的节目,正常渠道想看的话要么登录授权网站忍受几十秒声音超大的广告,要么就是交钱成为网站的付费会员观看。

同样国内几大卫视在youtube都是有官方帐号的,那些帐号也会每日高清更新签约的节目。因为国内视频网站的代理权管不到国外的关系,导致外人并不用忍受广告或者噪音,反而可以免费方便1080P的点播他们感兴趣的综艺节目。。

这种用户体验的差别待遇让人略有不爽。。。

最后说一下我的立场,正版化绝对是好事,代理商和宅们对作者作品的喜爱也没有谁高谁低,不应该互相踩。


user avatar   Evangely 网友的相关建议: 
      

本来我不想再更新了,但是看到很多人在回复里跟我谈情怀,说我们没有爱,说我们只是商人。好像“完全不考虑作者的著作权和利益”地私下翻译作者的作品才配称爱。你们想过没有,你们这种行为,对作者,对出版社,对真正为这本书呕心沥血的人而言,不仅不是爱,而是极为恶劣的行为。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看过《樱花庄的宠物女孩》,我第一次接触到这部作品的时候,还只是一个普通的出版社的编辑,跟轻小说出版一点关系都没有。正是因为这部作品,我开始下决心,要把像她一样优秀的轻小说作品介绍到中国来。当时我除了作为一个ACG爱好者在圈子里有一点人脉之外,作为一个普通的小编辑,既没有版权上的人脉,也没有出版界的人脉,而且当时,除了人民文学出版社的《文学少女》之外,国内还几乎没有人涉猎轻小说(天闻角川也只是刚刚开始而已)。一开始,我也觉得想引进太难了,但每次我想要放弃的时候,我就在想,既然神田空太能够成功,我又为什么不可以呢?空太从一个一无所知的普通人,最后成功做出自己想要的游戏,那么我好歹在出版这个圈子里,总还是比他的机遇要好得多。虽然我现在也不算成功,但至少我自信自己一步一步走在正确的道路上。

我从不觉得自己比轻国的翻译们有爱,愿意花费自己的时间,将优秀作品推介给大家,先不说这种行为对不对,至少爱是不应该受到质疑的。但是,如果以自己身为翻译组的一员,就觉得自己才是唯一真正有爱的人,那未免太荒唐也太可笑。

我认为自己有爱,所以我自己买日版,买台版,想方设法联系电击文库、MF文库J、GA文库、FAMI通文库,把中国读者希望读到日本轻小说的想法 传达给对方,尽己所能地把轻小说引进到国内来。而从私人的角度,我身为一个同人社团的主催,我会制作自己喜欢的作品的同人周边,而我们的周边,能得到虎穴 的认可,将其推介到日本,和日本的爱好者们共享。相比之下,一个网络译者,比我们的爱就高贵了?

我再说一次,我不是天角的人,天角也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但我也想说一句,说到爱,我不知道在座的各位有多少知道、又有多少看过一部轻小说,叫《虫之荒石园》。这是一部我非常喜欢,我认为质量非常高的轻小说,但即使是我自己,也不敢尝试把这本书引进到中国来,因为人气太低了。但在去年天角遭遇了严重挫折之后,我偶然听说,天角决定引进这部作品(尽管现在还没有出版)。我对此除了佩服,也只有佩服。我觉得,这才是真正的爱。

如果自认为有爱的翻译们,永远把自己放在正版的对立面上,认为搞正版就是没有爱,就是只为了钱,认为只有自己才能碰轻小说,那我认为,把你们当作违法者,并不过分。

“盗版有理”也许是中国的国情,但身为盗版者,居然会认为“正版无理”,如此荒谬确实令人汗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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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觉醒来400个赞,受宠若惊。看到大家还是非常支持正版化的,说真的心里很温暖。

我来补充一点内容。

我看到不少人说,盗版对于推广作品是有好处的,这一点,就中国的国情来说,的确是事实。所以如果轻国这个新闻放到一年前,我是绝对不会相信的。还有在微博上有媒体说是天角下黑手弄死了轻国,虽然我不是当事人无法确证,但就我个人的看法而言,我不认为天角完全置身事外,但这个事跟天角应该没多大关系。

好像是废话,不过这其实就是回答了“盗版对于推广是有好处”这一点。当年天角鼎盛的时候,和几家大的轻小说站点起过冲突(用冲突这个词可能重了些),最后也是各退一步,你下架一些,别摆在明面上,我也不再追究。而对于像我们这种并非大规模出版轻小说的人,实际上是不会太纠结于网络版的存在的。固然就像我之前说的,网络版对正版的销量有非常大的破坏力,但这是中国的国情,想在国内推广正版化,就必须要接受这个现实。一方面,除去少数动画化了,或者名气大到一定地步的轻小说,可以说95%以上的轻小说,国内认知度是非常低的。在这一点上,轻国的贡献毋庸置疑。而另一方面,国内读者早已习惯了轻国这样的阅读模式,如果正版化的时候打压得过于严厉,读者的反弹对于版权方是很大的风险。说白了就是,很多人看了电子版之后也有可能买正版的纸质书,但把电子版打死了,很多读者可能连这书讲的是什么都不知道,根本不会买。而且还要背上“打压二次元”的帽子(这个形容并非恶意),反而给自身带来压力。

也就是说,从我们纸质出版的角度来评估,打死了电子版,需要付出的时间和金钱,换来的纸质书销量增长未必能抵消。就连鼎盛时期的天角的出版量都未必能抵消,更何况我们。所以,实际上国内的传统出版业,对电子版基本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当然,对我们来说,纸质盗版,如果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一定会尽全力消灭掉,因为这破坏了我们的核心利益。

天角鼎盛时期尚且不会去灭轻国,现在天角这么个状态,又怎么会去折腾轻国?真正主导这件事的,有,且只有可能是腾讯。

首先,作为网络阅读,轻国这样的网络免费阅读模式触及了腾讯的根本利益,这和我们对于纸质盗版必要除之而后快的心情是一样的。相比之下,我估计腾讯对处理纸质盗版轻小说根本没兴趣。

而另一方面,腾讯不差钱。就打压网络免费阅读这一点,腾讯不仅很难收回所付出的时间和金钱,甚至对自身的营销起到的有可能是负面影响(看看现在网络上一片痛骂腾讯的声音就可以想象)。那为什么要这么吃力不讨好?因为腾讯看重的不是轻小说带来的收益,而是轻小说版权的“资产”。

很多人都骂“你抢了这么多版权,要么坑着,要么不好好出,那你花钱抢版权干什么?”其实大家都忽略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拥有版权”这件事本身对于出版业者来说就是自身实力和资源的体现,包括在融资的时候,这是出版公司极为重要的无形资产。

除了无形资产的金钱价值,这些版权还有很多看不见的价值。比如每当我初次和某个日本出版公司谈判版权的时候,对方首先关心的肯定是“你们代理过哪些其他公司的类似作品?”而不是“你们能把我们的书卖多少?”特别是日本人,对这个尤为在意,因为她们和中国出版界合作了这么久,一本书能卖个多少大家心里都有数,她们更看重的是,代理方能不能把书做好。而在这个角度上,她们更信任代理过其他日本出版社作品的公司,而并不在意那个“代理过的作品”卖了多少。

所以你就可以想象,一旦腾讯真的消灭了轻国和其他大的免费阅读站点,同时和大的网媒(比如178,178早就版权自肃好,置身事外了)搞好关系,那她就可以对日本人说:“在中国,除了一些个人分享难以彻底消灭,几乎所有的盗版都已经没有了,我们在版权这方面竭尽了全力。”那么,腾讯就可以成为一个标杆,日本人的版权就会更加信任地投给她,而她已有的版权的价值也会越发提高。这就是为什么腾讯急于消灭网络免费阅读,甚至把这个事情放到“提高读者的阅读体验”之前。

我们都骂腾讯这不好那不好,但如果真的是如此垃圾的公司,怎么可能达到今天在业界的这个地位?腾讯有很多中国化的不良运营模式,这些为大家所诟病(比如一方面自己打击别人盗版,一方面自己也抄袭),确实很让人反感。但作为一个有实力的大公司,能选择轻小说这个领域,并且愿意将其发展成一个自身品牌,绝对是好事。我们现在看到的体验也许有很多不好的地方,但这些未来都是可以改变的,但如果因为盗版导致国内无人愿意去引进正版轻小说,让日本人也以为中国人只会看盗版轻小说,这才是悲哀。

最后我说个闲话。我还记得大概四五年前,那个时候国内还没有现在这么多正版动画播放。那年夏天我见到Media Factory(MF文库J的母公司)的版权人,聊天的时候说到《绯弹的亚里亚》的动画,我随口说了一句“我蛮喜欢这个动画的”,然后对方马上反问了一句:“但是这个动画中国大陆没播吧?”我当时心想坏了,只好敷衍道:“我是在台湾买的光碟。”然后对方笑着跟我说:“像你这样的人在中国太少了。”

这件事我至今记忆犹新。因为我无法告诉她“其实我是在网上下载的”,我为自己无法反驳她(和她所代表的日本出版界)对“中国人只看盗版”的偏见感到羞愧。

培养国人的版权意识任重道远,但就算任重道远,我们也必须走下去,哪怕为了不被外国人看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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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几个高分答案,感觉都没说到点子上。说到底,我扫了一遍答案,基本上不是骂腾讯的,就是骂天角的,要么就是喷警察该管不管,不该管乱管的。几个高分答案看似理性一些,但说到底都是站在自己的角度看问题,损害了自己的利益,就痛骂政府不公,殊不知在你们天天看轻小说的日本,著作权犯法是重罪。

在这个问题上我本来不便多言,一方面我是出版界的人,而且长期以来一直从事轻小说引进的工作(不是天角,而且现在无限期暂停了),和业内人士(包括天角)的朋友们关系也一直不错;另一方面,作为圈子里的人,和轻国的不少翻译和管理层也算交情很好,所以怎么表态都有所尴尬。但看了这么多答案,我还是觉得应该给大家说说业内的真实状态,至于是不是一定要把屎盆子扣在正版上,诸位见仁见智。

在国内,引进图书都要过版署的关,广电还时不时过来起哄,这大家都知道。不过出版商都不傻,只要有利益,办法都是人想的,搞定版署和广电根本没你们想的那么难。君不见国内几家大的漫画出版社,业务一直稳步进行着吗?当然也不能说进度很快(比如很多漫画卡审批也卡很久),但该引进没人会放着肥肉不吃。轻小说为什么除了天角其他公司一般都做不起来?因为天角作为角川的合资公司,资源就是轻小说,没办法不做,而对于国内其他公司来说,引进轻小说,盈利极为有限,风险相当之高,说难听一点,谁引进谁傻逼。

看到这你肯定不干了:“国内这么多漫迷,这么多轻小说爱好者,这么多好书,怎么就不好卖了?说到底还不是你们自己出的书垃圾,纸也不怎么样,翻译又烂,谁买?”

说的很对。国内引进过的正版轻小说,我全部都有买,很多质量确实不行,比如奈亚子(一个极端的案例)。但实际上,就我来看,大部分书的质量还是不错的,不说优秀,至少不过不失。至于出版态度,别人家我不好评价,我随便说一个我自己的例子。

我引进过一套GA文库的轻小说,GA文库我最喜欢的作者的作品。引进的时候做好了一切设想:“尽最大可能还原日版原书,实在没办法还原的也要贴近台版”,因为我知道国内的爱好者喜欢这种风格。翻译同样身为圈内人士,专业性无可置疑,在轻国也是一位主翻,她没有参考轻国已有的翻译,自己翻译完之后还和轻国版本核对,出现不一样的就和我反复交流甚至询问日本友人,确保翻译正确。书出来后,我在贴吧轻国等各个地方做宣传,也和坛友们沟通听取意见(当然高大上的轻国对国内正版一向是不待见的态度,我也习惯了),得到了不少正面的反馈,至少评论基本都是书的质量不错,希望能继续下去云云。但实际上呢?销量平平。这个矛盾的关键就在于,在网上发声的人其实只是读者中的极少一部分,对大多数读者而言,质量什么的根本就在其次,我能看免费的,为什么要花钱买?你的正版还没盗版便宜,我就算买也不买你正版啊?

别笑,这就是国内的现状。我不觉得在轻国看免费版是可耻的(我自己也看),但当国内绝大多数读者都习惯了看盗版的时候,正版想进入中国就面临着极大的困境,这和正版的质量没有任何关系。虽然很多人说“只要正版做得好,我也一样买”,且不说这些人究竟会不会说到做到,就算真能做到,这样的人,在现在国内的读者中比例也是少之又少。

看到这,你可能又会说:“卖不好就别做啊,谁让你们非得买版权,买了又坑,祸害了人家作品。”

这话说的更是太对,让我无地自容。还是我上面说的那个GA文库的书,现在就(我希望是暂时)坑了。为什么?因为当年广电揪着我们出的两部轻小说要审查(至今没有下文,应该说永远不会有下文了),说要暂停出版,出版社不敢得罪,就无限期停止合作了,我们只好找其他出版社,找了几家都不太敢接之后,我们公司也搁置了这一块,每次我去找领导,答复就是“先看看吧,本来也卖不了多少,别太花心思了。”(当然不会说得这么直白)听到这种话,我根本找不到反驳的话,因为我知道这根本就是事实。冒着被广电“说弄死就弄死”的风险,竭尽全力引进过来的轻小说,连一本给四岁孩子看的低幼绘本都卖不过,哪有脸跟别人争取权利?

国内引进过轻小说的公司,大部分都最后坑了,原因其实特别简单。我认识的引进方,基本都是由对日本动漫或轻小说感兴趣的业内人士牵头,找(基本都是自家)出版公司代理,向领导介绍说这种书有市场,中国有漫迷基础,引进好了一定能成功,然后说服领导拍板引进。但领导可不懂轻小说,人家同意引进,原因只有一个:“有市场”。商人趋利,无可厚非。这个世界,还没天真到靠着爱就能活着。结果呢?轻小说和其他图书的读者群不同,市场方针也不同,比如说,能卖到中学旁边的小书店,比卖到市内最大的新华书店效果可能好得多,网络营销的方向也完全不同。专门为轻小说维护一个生产线和市场线,结果卖得远远没达到预期,领导还会好心到对你说“让我们把这个系列出完”?如果真是这样的领导,这个公司也离倒闭不远了。

我引进轻小说的时候,和很多市场方面的经销者沟通,最常听到的就是这样的话:“你看这书,盗版才卖XX,你们卖XX,有人买吗?”“你这书网上都能随便下载,销量肯定不行吧。”跟你说品相?呵呵。跟你说质量?呵呵。你们说奈亚子这书怎么这么烂,纸都跟草纸一样?看看定价就懂了。一本正版书,花钱请翻译,花钱找印厂,却要想方设法卖得跟直接从网上抄翻译,小作坊印刷的盗版书比价格,这苦处,不在业内的人是根本无法体会的。我在业内这些年,看过各种拖欠译者稿费的,书的质量有瑕疵的,读者怨气冲天的,但真的让我像一般读者那样完全把矛头指向出版社?说真的,我做不到。(当然当年《刀语》那事是例外,那个实在是太无耻了,业界之耻)

中国的动漫界盗版横行,这对国内原创的发展有多么不利,我们已经看到太多的案例了。而我想说的是,这对想要把优秀动漫作品引进到中国的人来说,已经远远不能用“不利”来形容了。但当“吃白食”成为了习惯,无论怎样努力,也只是杯水车薪。

作为一个轻小说爱好者,我对轻国这一次,表示很遗憾。但作为一个想要把轻小说引进到国内的人,我对这件事无任欢喜。这至少说明,国内还是有人愿意把这些优秀作品引进来的,哪怕这引进者是为了钱,哪怕这引进者是腾讯。


别说“没有爱就别引进”这种漂亮话了,说难听一点,如果不是中国这个版权意识近乎为0的国家,没人引进,本来应该意味着你一辈子都看不到翻译版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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