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9日15:08 更新
虽然最近有一些单位部门来调解,我感谢他们,作为卖家我们应该多认识自己的不足,提供更好的服务,这是我们以后会努力提升的,但是这次这个交大学生的凭空诬陷让我们还是难以接受。
在9月9号订花的时候,她订的就是两束288元的花,要求大体一样但是稍有不同,我们按她要求做的,她却在网上撒谎说她订的是两束268的话还专门加30元买百合,这是撒谎。
明明是她亲自去收花的,她却说是她男朋友去收的,她撒谎(警方有监控)。
明明是她亲自于9月10日9点10分50秒签收的便签,她却说是我们伪造的,她还是在撒谎(警方有监控)。
明明是她把我夫人打伤,她却说是我们打她,她在撒谎(监控死角没拍到,但是警察局已有旁观者笔录)。
9月10号之后,我们一共只在9月12号有过两次通话,还是她先打来的,我们为了沟通只呼出过两次,她却说“一再骚扰”。
9月10号在店门前,秋同学开始一再挑衅,开始就说我们包花审美不行,花不值那些钱,在我们耐心解释,并说可以拿回来包到她满意之后,她还说我们黑店,说要让我们店开不下去,对我夫人进行拍摄,才有了你们看到的那一个片段,在这里我们表示歉意,我们情绪不该那么激动的。
细节不再一一列举,有人做过总结,
原回答:
大家好,我是七彩花坊店主,先回答大家几个关心的问题
1.我们为什么要9月14号进学校?
9月10号下午警察在店门口协调:我们退部分钱、她删除录人的视频。双方协调完成之后,回到学校她不遵守承诺,又把掐头去尾的视频传到网上,使得9月10号店面短时间受到大量非顾客的差评,我们想进学校和她沟通让她遵守承诺删除视频。但是因为交大管理严格,9月12、13号是周末我们无法入校,到9月14号才按申请入校。
2.我们是如何进入学校的?
按照交大规定申请,9月13号(周日)晚上申请通过,9月14日(周一)可以进入学校。我们在9月14号送完其他花之后,到学院协商。(送花过程学校应该有监控可查)
3.秋同学的信息来自哪里?
和交大没有关系,并非大家口中的黑恶势力或者与学校勾结。
实际来自于送花时候的收据:一般是我们把花交给客户,客户把黄色底单交给我们,而秋同学收到花不愿意交底单,所以才有了这个便签表示签收。
这张签单上面有秋同学的全名,通过姓名,用百度可以找到学院,并非通过交大什么关系。
4.为何9月14日调节协议书打印出来后我们不同意签字?
调解过程中,秋同学表示自己是代表课题组来办这个事情,没有办好,无法对课题组其他成员交待,秋同学开始的时候说,如果按消费者权益法是要退一赔三,就是570元*4=2280元,但是秋同学表示可以赔1000元,通过交流沟通我们也愿意支付秋同学600元,等于这两束花费免费送她的,让她对课题组有个交待。
我们的诉求是支付的这600元是为了让秋同学对课题组其他人有个交待,然后让她删除所有因此事在网络上对我们七彩花坊以及鲜花店有负面舆论以及评价。但打印好了协议我们看到第一条就有问题,不是刚才协商口述的诉求,我们退钱是为了让秋同学对课题组其他人有个交待,并非是要得到她的谅解,我们没有打人所以不需要她谅解,所以当场拒绝签字。
5.关于“打人”
在9月10日下午,我夫人刚从学校门口送完花回到店里,刚刚坐下没多久,秋同学来到我夫人身边,秋同学打开视频在录视频,我们不知情,然后秋同学说道:“我有个事要跟你说。你们今天送给我的是什么花呀不好,有一束花里面少两百合你们花店有没有审美啊?你要赔我2枝百合的钱”之类话语,我们回道:“我们花店肯定是有审美的,只是每个人的审美标准不同,当时你的花也不是我包的,当时店里雇了三个包花师傅,都是多年的老师傅了,只是每个人的审美不同”秋同学还说:“我不管你雇了几个人,你退不退钱?”我夫人说:“你要不把买的花拿过来,现在师傅比较空,可以做到你满意为止,如果还是不满意我全额给你退款。”秋同学表示:“花我已经送出去了,不可能再拿回来。” 我夫人说:“那你拿不回来我就不能退你钱了”。接下来秋同学举起手中的手机(她全程一直在录视频)说:“那我就要曝光你,让整个闵行校区都知道你是一个黑店。我要去网上给你差评。让你的店开不下去”。我夫人说到:“我在这里开店六七年了,我在这里不偷不抢,声誉都是我们一点点做起来的。为什么说我们是黑店”又经一段交谈后我夫人就上去阻止秋同学的用手机拍视频,在争抢中手机被弄掉到了地上,就成了“殴打”。秋同学本来一只手拿手机,另一只手握雨伞,她在整个过程中并没有受到攻击(有很多目击者(非亲属)可以作证,警察已取证),但手机掉到地上之后,秋同学两只手握住雨伞,一边用伞打击我夫人的手臂(雨伞已经被打坏,我夫人手臂现仍有淤青,照片如下)一边大喊打人了并且还用脚踢了我夫人一脚,秋同学男朋友这时候过来说:“嘿,还敢打人?”,这时候我夫人和秋同学被旁观者隔开。这时候我夫人觉得自己被打了就选择报警,警察来了之后,听取双方发言后询问双方想不想调解,双方都说可以,秋同学提出:赔偿两支百合30块,外加坏掉的雨伞50块,一共80块,这时我夫人说百合的三十块赔给你,但雨伞是你打我打坏的为什么要我赔?(期间有一个人目睹了事情的整个过程,走过来说:同学你这有点过分了,老板娘并没有打你,你用雨伞把人家打了,雨伞坏掉了,还要人家赔你雨伞钱。秋同学和她的男朋友说:这不管你的事!)警察也好意提醒我们,开门做生意,就要受点委屈的,没什么的,吃点亏没事,最后讨论下来就是破财消灾。我夫人要求秋同学把之前录的全部视频都删掉,就此平息此事,秋同学同意了,我夫人的姐姐付了现金100,秋同学通过微信找回20,秋同学当着警察的面将视频删掉,警察调解处理好了此事。
6.为什么去学院?
我们看着网上愈演愈烈,也不知该如何在网络上面对这样的事情,就多方咨询,然后有人提议说学校内部有专门管理这类案件的保卫处,并建议我们直接去学校内部找保卫处以及学院解决,于是我们夫妇二人来到交大(只有两个人,并非黑社会),通过正常的登记报备进校,然后去了学院,进入办公室之后一个老师接待了我们,我们抱着试探的心态问了一下认不认识秋同学,这个老师恰好是秋同学的思政,于是通过微信告知秋同学,说有花店老板过来找她,我们二人并没有闹,只是想来调解协商。而秋同学和她的男朋友得知我们进来学校以后,就一直在质问是怎么得到她在密院的信息的,并且无视我们说的自己百度一下试试,甚至怀疑是学院老师告密。
7.关于冒充闪送员
我们对此毫不知情,秋同学说是为了套她的全名,可便签上有她的名字,如果这个闪送和我们有关还需要套吗?
8.关于花
秋同学在我们店买了两束花,我们在她预定时让她自己选择,根据她买花要求选择了288元/束的花,当时她要求我们把两束花做的有点不同,因为要送给不同老师,所以看着要大体差不多就可以,两束要有区别。我们介绍主花材基本不变,配花用同等的花材替换,花材色调以实际为准,因为花材色条是天然长出来的,没法人为处理,花束是手工制作,不能达到一模一样,包出的花束效果以实际为准,她认可了才给开了订单付了钱离开。
第二束花虽然少了百合,但是多了左上角的粉紫色花。因为当天是教师节,订购花的人特别多,所以雇佣了三个包花师傅,可能是因为包花师傅没有领会到秋同学的意思是两束花都要两只百合,又考虑到秋同学想要两束花样式不同,所以把两支百合进行了等价值的其他花材的替换,大家从图中也可以看出这两束花是不是不同的两束,达到之前协商的两个花束有区别这个条件了吧。
9月10号送货延迟了(早上7.30-9.00这段时间交大附近的路况非常拥堵),等了一些时间后花束送到了,秋同学现场看了花束,感觉与预订款有所不同,跟司机也说了一下这个事情,但是她现场签收了。直至下午才来店里向我们反应花材不对,说一束花有百合,另外一束没有百合,表示不满意,我们回复说要是不满意将花带回店里让花艺师给重新包装更换,做到她满意为止,但她说花已经送出,没法带回店里,要求退缺少的花材百合的款,我们说没看见花的问题不方便处理,恳请谅解,花都送出去了,才说有问题。
先写这么多吧,其他想到再一同更新。
我们想说我在这里开店六七年了,我在这里不偷不抢,声誉都是我们一点点做起来的;但看到网上有些人把这句话解释成我们开了六七年是靠压迫学生过来的,被说成是黑店,这种对网络的有苦难言无处辩解的憋屈真的让人难过。
刚才被举报用户名[已重置],无法发布内容,现已回复。
更新一个大家的疑问
9.店面的视频监控问题
我们之前并没有说要放视频,所以有些人说“不是说要放视频吗?放上来啊?”,更像是知道我们没有拍到这个过程的视频。
视频我们是有的,也没有坏,只是因为死角,刚好没有拍到,
左下角为我夫人(黑衣)和买家学生(撑伞)
视频来自1号摄像头,刚好没能拍到,出了这样的事情之后,我们在9月16日中午装了一个互补的2号摄像头。
还有一个地方的监控也能说明很多问题,就是交大校门口,那里应该能拍到到底是谁收花,便签是怎么来的这些事情,我们也想去交大拿到这个视频来做证据,但是这个要靠警方向学校提出申请才会提供,不会随便交给个人。
我是当事人。我来说一说具体情况。
商家打人视频链接:
2020.9.17 更新
七彩花坊和先花店都是国内连锁的鲜花品牌,大部分为加盟店,此次与我有纠纷的是永平路115号七彩花坊永平路店的商户,这是他们的个体商户行为,与其他店无关。对于其他七彩花坊品牌、先花店品牌及其他受影响的商户,我真的很抱歉,对不起。请大家理性吃瓜,文明沟通。
以下是我对七彩花坊老板在知乎回答的回复:
—————————分割线———————-
2020.9.16 更新
更新一下:谢谢大家理解支持我维权!
刚才得知大众点评其他商家躺枪,十分抱歉。视频中的商家为上海市闵行区永平路115号的店家,大众点评定位上海,搜索“永平路115号”出来的四个都是。其他的不是。抱歉之前没有说清楚,非常抱歉!
商家口碑地址:
https://m.alipay.com/UhjzIl6
大众点评地址:
先花店(闵行区店),,消费:?110,交大闵行校区花店,永平路115号http://m.dianping.com/appshare/shop/26216229
七彩花坊,,老闵行花店,永平路115号http://m.dianping.com/appshare/shop/17669781
Huahua100鲜花店(闵行交大店),,交大闵行校区花店,永平路115号http://m.dianping.com/appshare/shop/21975318
花佰堂(交大店),,交大闵行校区花店,永平路115号http://m.dianping.com/appshare/shop/44187070
(这家店有四个马甲)
我是华中科技大学的博士,
2016年还来曾以校女篮队长身份
随队来沪和交大的姐妹们切磋球技,
看到交大姐妹被社会闲散人员欺负,
我怒火中烧,想来提供点力所能及的帮助。
在我的印象中交大是个非常好的学校,
不过从花店老板来校骚扰女学生问题上,
我可以肯定交大校园保卫工作存在严重问题。
首先我说下类似的事情
发生在我们华中科技大学会怎么处理;
首先如果出现纠纷,哪怕只是有冲突的风险,
学校都会背靠背处理,
绝对不会让两边当事人见面,
更别说这种都动手打人的,
校外社会人员要见学生,
我们华科是绝对不给见的,
直接推到信访去走流程候着。
在交大这边一个开花店的闲散人员要找学生,
学院的辅导员居然会直接接待,
还真就就把学生叫去,
交大的学工人员知道正常工作流程吗?
更可恶的是交大的保卫处,
为什么当事人那么绝望,
因为交大,交大的保卫处无法保障她
作为在校学生的安全。
上级三令五申严管大学校门,
到交大这里校外人员想进学校就进?
保卫处还主持调解?
我怎么不记得大学保卫处有这个权限?
在我们华科,碰到花店老板这样的,
保卫处只会确保他们走正当流程,
保护学生的隐私和利益。
顺便我在华科呆了十年,
只要有商家和学生发生冲突,
校方绝对是两个山字一摞请他们出去,
以后别想做学校的生意!
至于交大保卫处这么是不是有利益勾联就可想而知了。
此外,交大对学生的信息安全保护也是一塌糊涂,
居然校外人士可以轻易查到学生信息?
一般大学负责学生工作,
校园保卫和信息安全的校长是一个人,
反正华科是这样,
但是交大的小领导我查不到分工,
我需要交大的同学帮忙登录系统,
查一下校内工作安排里面关于校领导分工的文件,
把分管保卫的校长名字发我。
我现在在北大当博士后,
准备直接狠狠的告这个管事的一状。
我刚刚才扳倒了武大的李红良,
我想再试试。
如何看待武汉科协回应 2 名小学生研究茶多酚抗肿瘤获奖:学生能够独立完成实验,并按照程序申报? - 李妙文-赵可心的回答 - 知乎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07381850/answer/1343698814
查到了,果然就是一个人管的。
可能的话当然是从店长与交大的关系入手,刨出来就可以看学校和老板内斗了。
另外这个被打了报警没有?鉴定没?这事也不怪同学,毕竟还没被社会教育到一巴掌打过去当时倒地上吐白沫,咱没那么丑恶。
不要泄露花店老板隐私,这事有点擦边球,可能给自己带来麻烦。
先把那个店差评刷爆了再说。老板不花钱赔给学生,就让他花钱去消差评好了。
到底该怎么穿衣服。这不是知乎网友敲键盘来决定,而需要根据“大家的整体氛围”。
就像是海边大家都不会觉得比基尼有啥害羞的,但你要是在割包皮的男科医院里穿就大为不同了。
所以,如果题主发现自己周围的人都穿得比较正式,那么跟着效仿是一种基本的“职场认知”。否则你只会被认为过于另类,引发很多不必要的猜测。
当然我也没资格说题主,前几天参加一个面试,由于事先听说面试无非就聊聊自己的过往经历很轻松,所以我也穿大裤衩过去了。
进了面试现场才发现——人家都是正装。而且面试完全走的是公务员面试风格,一排考官盯着我。
那种如坐针毡的尴尬,我怕是一辈子忘不了。
你首先要有条件改户口,跟前清统治阶级挂上勾才行。
我编辑了题目,把“花销”改为“转账款”,把题目内容内追回“花销”改为“款项”,把“花销该还吗”,改为“该如何认定”
因为我认为,这才是公平客观符合实际的题目,而不是为了引战引流蓄意采用“春秋笔法”。
在网上稍微检索一下就可以得知,小伙起诉追回的,不是“花销”,而是给与女方李某的“转账”,所以在本题目下信口以男方追回“共同吃饭娱乐消费”等费用的进行展开评论的,都属于“恶意引战信口瞎编”。
其次,法院判决李某应当返还王某的,是一些“金额高达10000,5000,明显带有结婚目的彩礼性质或者附条件赠与的款项”。
而一些“520”,“1314”等小额的,带有感情色彩的赠与,则不予以返还,该类金额也高达5万多了。说小王谈恋爱不真诚,白嫖的,也请点积口德。
因为这些是谈恋爱时候,不带有结婚为前提,而带有感情表达性质的感情性赠与,因此法院判决无需返还。
判决适当,于法有据,于情于理都很符合。
最后说一句:原题主 @封面新闻
作为一家媒体,报道、提问、回答的时候,请体现出你们的专业性、中立性、客观性。
跟着走野鸡自媒体博眼球的路线,只会越走越偏。
还望自重。
我编辑了题目,把“花销”改为“转账款”,把题目内容内追回“花销”改为“款项”,把“花销该还吗”,改为“该如何认定”
因为我认为,这才是公平客观符合实际的题目,而不是为了引战引流蓄意采用“春秋笔法”。
在网上稍微检索一下就可以得知,小伙起诉追回的,不是“花销”,而是给与女方李某的“转账”,所以在本题目下信口以男方追回“共同吃饭娱乐消费”等费用的进行展开评论的,都属于“恶意引战信口瞎编”。
其次,法院判决李某应当返还王某的,是一些“金额高达10000,5000,明显带有结婚目的彩礼性质或者附条件赠与的款项”。
而一些“520”,“1314”等小额的,带有感情色彩的赠与,则不予以返还,该类金额也高达5万多了。说小王谈恋爱不真诚,白嫖的,也请点积口德。
因为这些是谈恋爱时候,不带有结婚为前提,而带有感情表达性质的感情性赠与,因此法院判决无需返还。
判决适当,于法有据,于情于理都很符合。
最后说一句:原题主 @封面新闻
作为一家媒体,报道、提问、回答的时候,请体现出你们的专业性、中立性、客观性。
跟着走野鸡自媒体博眼球的路线,只会越走越偏。
还望自重。
哦?毛熊和鹰酱同年同月同日死的愿望要成真了?
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