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所有司机都希望结局是这样:
救护车在后面,人命关天,说什么我也要让。被眼拍到一定扣分,但是这种稍微提交个复核,或者直接就被审核的交警认定为紧急避险,申诉都不一定需要。
但实际上有可能发生的结局:
一避让,瞬间滴的一下发来消息,闯红灯扣六分。自己可能不会用手机app复核,或者已经知道那个效率太慢,吭哧吭哧周末跑了好久到交管所去复核,然后每跑一次,坐在高一个台阶的位置上的办事员,俯视着弯着腰才能将头伸进办事窗口的他,告诉他缺一种材料,跑了五次都没办下来,发现五次跑下来的油钱都抵罚款了还不算精力消耗,最后不借关系还找不到真正的负责人勾销这笔罚款。
如果司机经历过或者有认识的人经历过类似结局(可以是其他行政办事,不一定必须是机动车违章复核),那么他肯定大概率这么选择,少一事不如多一事。
没想到当年随手写的回答小火了,然后就看到评论区有人刷存在感了。这么明显写的段子不看中心思想,当真事来钢也是可以的。
好多人的回答意思都是“教育为主”,或者“给民众普及知识的意义大于惩罚个案主体”
我就想知道,什么时候在这方面执法部门才终于可以“执法为主”而不是接受各位“普法为主”的反复念经?
大约从我能在网上获取新闻开始,只要是有类似的个案,主流声音永远是“普法为主”永远是“不知者有责任,但是执法部门更需要普法。”
其他的还有说“法规模糊”的,也有说“法律繁琐”的。
明明在这件事上,有法可依,法律条文清晰,处罚迅速严禁,一点问题都没有。
我不知道还在唱着十多年前“经文”的人们究竟想要表达什么,反正我觉得这个事件没有讨论的必要。
交警可以从监控里面看到一个老爷爷要过马路,把绿灯延长几分钟。
就不能从监控里面看到救护车被挡了把红灯变绿灯么?
说白了,你们不把规矩讲清楚,再说这事儿关民警啥事儿,不是交警负责罚款么?
难不成民警负责批评教育,交警负责罚款收钱。
不好意思这车我不会开……
咱不说什么闯红灯撞了人算谁的这种极端的事情。万一你让行了在路中间被侧向的车直接撞了,到底是无责还是算你个未注意安全驾驶,各地交警判罚从来没有准儿。这事儿要是外地车,你还真怪不了司机,鬼才知道您这个地方的交警是个什么标准……
毕竟,引擎盖八十万该赔的是你,救护车闯红灯被撞了要担责的也是你。哪天你躺在救护车上,那司机也没法子,司机在等着交警远程遥控红绿灯呢。
你看,红灯停,绿灯行,肯定不会被违章……
这个问题让我想到了我在19年6月份的一个遭遇。
当时我的母亲在北京某医院住院,我跟我爱人例行每天下班去看望我母亲。那天我俩刚从医院出来,车开出10米都没有,冲过来一个20出头的面色苍白小姑娘向我们求救,虽然有点语无伦次但是从话语间理解到:他母亲割腕了,当时我们在的那家医院处理不了。只能简单包扎,需要转院到积水潭,但是医院的救护车都出去了,商业急救中心也没车,无奈才过来拦车求救。
说话间我看到她的一个中老年男人,搀扶着一个手腕上包着厚厚纱布的中老年妇女走过来。这个人应该就是这小姑娘的父母。我当时的确犹豫了一下,怕不是什么新的江湖骗术。但是看着这一家三口的样子,再想想这里毕竟是人口密集的医院,我就让他们上了车(事后证明他们的确需要帮助)。
我往积水潭医院狂飙的路上,我让我媳妇打开了手机录音,并让求救的女孩拨打了110,122报警,一方面是希望得到警方的帮助(开道或帮忙运送伤者),另一方面是想留存证据。当时正值下班晚高峰的北京,体验过的不用我多说。
110和122给的答复都是会安排附近执勤的警员联系我们。但是直到我开到积水潭医院,我也没有见到警察,路上仅有1个警察电话联系了我们3次,都是询问我们在哪。我也准确的描述了我们当时所处位置,行驶方向,车辆特征等信息。
就我个人印象,全程我走的公交线,应该有超速,闯了2个红灯。伤者进了医院我跟我爱人才开车开始往家走,这会交警才来了第一通电话问我们到哪了。我跟他说已经送到医院了,并咨询一下这种特殊情况铲违章的流程。但是得到的答复让我们咨询122,以他们的答复为准……
让我最无语的122咨询过程来了。我向122咨询了我们情况,被告知要准备一大堆包括“医院诊断证明”,“患者家属出具的事因经过”,“报警记录”等一大堆材料,去走一个相当繁碎的行政复议流程…我很气愤,就质问那个接电话的警员:“国家提倡公民见义勇为,但是法律又让公民承担建议勇为所有后果,还要为明显的事实花大精力自证清白”,等到的回答冰冷但又让我哑口无言:“见义勇为不是你违反法律危险驾驶的正当理由。”
无奈只能回去开证明。但此时与伤者及其家属已分开有一阵的,情况紧急我们也没有留那个求救小姑娘的联系方式…好在之前报警时留下了我们的车辆信息,联系110并核实情况后,110提供了那个小姑娘的电话。可打过去却提示已关机…无奈返回积水潭尝试找人。
好在积水潭的值班护士对那个小姑娘歇斯底里的样子印象比较深,告诉我们他们这边只做了创口的处理。但是由于伤口较深需要动手术,他们院已经派车送去了朝阳急救…既然知道了就走吧,有开车奔朝阳急救,这才算找到这家人。跟医生说明来意,医生很痛快的给开了证明。患者家属也手写了一份书面文件给我,还非得给我钱答谢我,我没要拿了证明拉上我爱人偷偷就溜了。
次日我去交通队交材料准备备案复议,又让我生了一肚子气。管复议的是个老交警,看了我带来的材料直接说,没有病历,材料不全,回去准备材料。我问他:“122没说让准备病历啊。”那老交警直接没好气的甩我一句:“他(指122)说了算我说了算啊?!”然后就开始对我爱答不理。气得我拿着材料就走了。
当时都抱着爱罚不罚的心态了,好在一个月后查了一下没有违章记录。这也是不幸中万幸了。不知道是我的申诉起作用了,还是真的狗屎运爆棚呢。
我讲的这段经历与题主说的让道问题,都是面对别人生命的和自己的利益做出的抉择。现在是司机没有让道上了新闻,但是如果主动让了道却挨了罚,可没有这么好的舆论待遇。而让大家对他人生命这种事情都有顾虑,很大一方面就是来自于冰冷无情的执法体系。
这个事情逻辑很清晰。
我做了好事(礼让救护车),哪怕不给我奖励,也不应当让我再花时间去付出(花时间证明自己没有违章)。
要么交管简化证明程序,要么让救护车或者患者家属去提交证据,办这个取消处罚的手续。这个事情不应该让礼让的车主来。
做了好事,哪怕不给糖,也不能增加负担。
如果红灯时候礼让是义务(应尽的责任),那么让救护车或者患者家属去办理取消处罚手续这件事情也应当成为公民应尽的义务。
这样公民才能普遍自觉履行义务,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也会更加有利于实现以德治国。
因为中国还是人才太多,可以随意挥霍罢了。
50、60年代你试试,别说“双非985博士”,高小学历都能进国企,那时候进国企是真正的金饭碗,一辈子吃公家饭。
而且这些高小、文盲还真把工业化给搞起来了,我琢磨着什么社区卖菜、网上叫车,跟从零开始建设工业化比,只能叫低技术劳动密集型行业。
识字率
明代:
明朝对社学的入学年龄规定:“民间幼童十五以下者。”即15岁以下的孩子都可参加,入学时也不需要考试,招生数额也没有限制,凡是愿意读书的,都可以来参加。
《明史·杨继宗传》中记载了这么一句话,即:“成化初,用王翱荐,擢嘉兴知府.......大兴社学,民间子弟八岁不就学者,罚其父兄。”
明代小说出版业繁荣,有大量的人购买这种休闲通俗读物。
传教士记载:利玛窦等合法传教士的著作,他们不约而同地记载道:他们惊讶地发现明国老百姓识字率很高(而那个时候他们使用二十多个拉丁字母的西班牙葡萄牙母国的识字率可能还不如用几千个汉字的大明),并且把识字率高的原因归功于两点:1.中国人特别注重文化教育2.中国各地方言差异大,要互相理解必须靠文字作为桥梁。
清当局:
第一,生员不得言事;
第二,不得立盟结社;
第三,不得刊刻文字。
第四,大兴文字狱
第五,篡改历史文献
第六,禁毁和篡改汉语著作
通过以上手段,经过两百年黑暗统治中国人识字率终于达到历史最低的 1% (清当局学部在1909年的统计,当时中国人的识字率不足1%)
福王是被马世英拥立的
鲁王只是监国
唐王素有大志,刚烈有谋,称帝但是被郑芝龙裹挟,郑芝龙投降后,唐王战死。
邵武帝是唐王的弟弟,唐王让他继位,他有不能退让的理由。
桂王是福王之外最名正言顺的,属于正常登基。
靖江王,这是一个野心家+傻缺
从场景来看,地方指挥官从远处看到的是这样:
、
实际上如果你是前排敌方骑军你看到的是这样:
如果你是步兵,你冲锋的时候看到的是这样:
你开心的跟伍长说你已经窥破了敌军弱点,所以选择了
这样和
这样。
军需官瞪了你一眼:我们是亚洲战场,哪儿他么有双手剑和塔盾这种玩意?然后把你武装成了这样:
你很开心的拨开了几个超长枪的杆子,贴近对方到了大概一米的地方,然后看到了这样:
一个竖劈,你架住了,你觉得自己帅爆了,然后你看到了这样:
你这次没那么走运了,只有用自己的头骨去尝试格挡对方的长戟,很遗憾,失败了。
下一个倒霉蛋看到了这样:
灵机一动,觉得对面的护甲等级是这样:
于是自信的把自己武装成了这样:
然后发射了箭矢,这才发现对面的防御等级是这样:
给个特写的话是这样:
你的武器对面感觉如同这样:
哦不好意思图错了
你很自信,蚁多咬死象。但是突然发现对面的投射火力是这样:
这样:
甚至是这样:
第三个倒霉蛋,也是最后一个,出来了,说,老大,俺寻思俺们可以这样:
它发射的是这样:
你觉得下令装填的时候自己是这样:
于是对面发现了你的炮兵阵地,他们是这样:
发射的是这样:
然后你变成了这样:
但是,鞑子败了,我们才得了个机会,不用再经历这样:
哦对了,别忘了黄石部队的抚恤金是这样:
对方的抚恤金是这样:
共产主义政党长期治理的喀拉拉邦在印度处于人类发展指数的前茅,这就是共产主义对印度的影响。
另外,南亚人是非常非常喜欢取经名的。这也是一个地域特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