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起几年前的一件事:
一锅男让女性朋友来家中做客,朋友被老板批评了,心情不好。该锅男去厨房准备水果,结果朋友从五楼跳窗身亡,警察排除锅男犯罪嫌疑,但死者家属要闹,最后法院判决锅男承担20%责任,赔款8万
亏得当时女权还不像现在这么发达,要是发生在现在,女权舆论一施压,说不定警察又要重新逮捕他,就跟重新逮捕货拉拉司机一样,然后“唯一正确的做法是赶紧冲出厨房拉住死者”、“被告的疏忽与死者跳楼有直接联系”之类的,多少给按个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