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得恶报是应当的
(利益相关:我也笑了)
我当时也笑了,这个反转的确设计得不错。
但是,这个情节也就是搞搞笑而已,真要是细究的话,你会发现是完全经不起推敲的。
影片里关于特务科内部的运作的描写是非常失败的,甚至连基本的常识都没有。
满洲国就算再黑暗,也不至于完全没有法律。
特务科作为一个警察机关,不经法院审判就可以直接枪毙嫌疑人?
连日本宪兵抓了间谍都要先送检察厅,再交由法院审判的吧?汉奸警察的权力比日本宪兵还大?
至于老金受刑,有什么证据就可以对他采取强制措施甚至上刑?
那本书任何人都可以栽到他车里。
可见,在没有法院、检察院和律师的满洲国,即使是在警察机关内部,也没有“疑罪从无”,只有“疑罪从有”,有嫌疑就代表有罪,有嫌疑就可以枪毙。
从法律角度来看,把老金枪毙,有何法律依据?
有任何直接证据么?
而且程序也不合法啊,一没有检察厅批捕,二没有律师辩护,三没有法院审判,四没有上诉,五没有死刑复核,然后就高科长一句话就给枪毙了?连伪满洲国皇帝都没有这么大的权力吧?
就算法院判的死刑,也轮不着特务科来执行,因为那是法警的事。
对于真正的反间谍机关来讲,遇到老金这样的事会怎么做呢?
在他的车里发现了那本书后,会再秘密的放回去,然后对他进行严密的监视。
如果他真的是间谍,你监视他不是正好可以发现他的上线和下线么?
你单抓他一个人有什么用呢?既没有过得硬的铁证,又抓不到他的同伙。
如果他真的是间谍,严密监视他并且顺藤摸瓜,破获整个间谍组织才是一个反间谍机关的正常反应。
片中那个特务科,简直就是弱智得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