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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朝活人祭祀甚至王族食人真的是一种常态吗?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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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深观之。不可言说的秘密。

胡厚宣先生在上世纪70年代,统计的考古数据是:

发现的殷商时代人殉、人祭,能找到尸首骨头的是3684人,连同一些散落无法复原的骨骸,大概是四千人:




殷墟的面积大约是36平方公里,也就是说每平方公里的地下埋着111.11个死亡的人牲。

【见:胡厚宣,中国奴隶社会的人殉和人祭(上篇).文物,1974,0(7)】

胡厚宣同时统计了甲骨文卜辞中的数据:

记录人祭的卜辞是1350片,卜辞1992条,仅在商王武丁时期(42年)的人祭卜辟就有甲骨673片,卜辞1006条,祭用9021人,另外有531条未记用人数。其中一次最多用五百个奴仆作祭祀。




也就说武丁在位的42年里,差不多每天杀0.6人用于祭祀。

【见:胡厚宣,中国奴隶社会的人殉和人祭(下篇).文物,1974,0(8)、】


修改了,只能说到这里。各位,对不起了!你只有自己去查阅甲骨文研究了。

中国奴隶社会的人殉和人祭_上篇_胡厚宣 - 道客巴巴 中国奴隶社会的人殉和人祭_上篇_胡厚宣

中国奴隶社会的人殉和人祭(上篇)_百度学术 中国奴隶社会的人殉和人祭(上篇)_百度学术

殷商、西周与婆罗门的贵族,祭祀文化一致,同属于古印欧人_煮酒论史_论坛_天涯社区 殷商、西周与婆罗门的贵族,祭祀文化一致,同属于古印欧人_煮酒论史_论坛_天涯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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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先生1924年考入保定培德中学,1928年考入北京大学预料,两年后升入史学系。1934年北大毕业,进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考古组,到安阳参加殷墟发掘团,发掘侯家庄王陵。1935年回到南京所内整理研究殷墟出土甲骨。1940年到成都齐鲁大学国学研究所任研究员,并在大学部教课,任历史社会系主任。1947年至1956年,在复旦大学历史系任教授兼中国古代史教研室主任。1956年下半年,奉调北京中国科学院(今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第—所。

1934年北大毕业后,胡先生加入了田野工作的行列,开始了他六十年的甲骨学、考古学、古代史研究的历程。在安阳期间,于梁思永带队下,先发掘同乐寨的三层文化,又主持西北冈1004号大墓的发掘。墓中出土牛鼎鹿鼎,青铜戈,青铜矛和青钢盔,曾轰动一时。

胡先生到中研院参加殷墟发掘,由求学时“每感书阙有间,文献难征”,至此“乃恍然知研治古史,必当始自殷商,而甲骨文实为最基本之材料。”(胡厚宣《甲骨学商史论丛初集•自序》)从此便与甲骨文字结下不解之缘。又以往研究甲骨的学者较多用力于文字考释,偶有涉及史迹商讨者,所依材料又比较零碎。胡先生则力求结合殷商历史与商代遗迹、遗物进行研究,从而解决了不少甲骨学殷商史上的重要问题,胡先生研治甲骨,“期能综合归纳,分析疏通、著笔之前,必先将有关材料,网又无遗,悉参于前人之说,通其辞例,考其字源,验以金文,证以小篆,然后旁印之史乘旧说,固不敢妄比时贤,盖自求能免穿凿附会而已耳。”

提到甲骨文的著录,不能不谈及《甲骨文合集》。那是1956年3月国务院成立科学规划委员会,起草科学研究十二年远景规划,这一工作举行主要在北京,一部分也在上海举行。胡先生参加了在上海的工作,在会上提出了一项《甲骨文合集》,被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组采纳,列为历史科学资料整理重点项目之—。同年下半,周恩来总理亲笔写条调先生来京,任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第一所研究员并主持先秦史组。《合集》本为胡先生个人计划,研究所尹达副所长建议,先秦史组除参加《中国史稿》人员外,全部参加《合集》,要求既出成果,又出人才。这样,《合集》就成了集体的工作。经过几年筹备,正式工作1961年开始,首先是搜集资料,胡先生身先士卒,在国家经济困难时期,几乎跑遍全国各大都市,在交通食宿方面吃了不少苦。然后就是对这些材料经过对重、拼合、复拓、换片、选用、聚群、分期分类等一系列的科学整理,最后编辑成书。

《合集》一书,体现着先生的执着。1983年《甲骨文合集》一经出齐,即受到国务院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的表彰和奖励,称“这部书是建国以来文化上最大的一项成就”。以后又陆续获奖。《甲骨文合集》的出版,极大方便了学人研究,为今后殷商历史的深入探讨,提供了准确的资料。也受到各方面的重视。此后,以此为基础的著述间有问世,带动了甲骨学这一学科研究进一步展开。胡先生也籍由《合集》的编辑,带出甲骨学商代史研究的一批新人。薪尽火传,至今未有间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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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结论,杀人祭祀是常态,但食人不是。

前段时间在安阳,看了些资料和遗址,自己也思考了下。首先,商人类似电影《启示》里的玛雅人,在知识极度匮乏的情况下,很多事情要借助占卜和鬼神,为了提升占卜祭祀的仪式感,杀人就成了必不可少的环节。证据是大量断肢断首人体骸骨。

但为什么说不吃呢,这问题很容易回答。因为人属于大型动物,人食用大型动物时,首先要分割,然后切或掰成小块食用。但发现的人体遗骨里,虽然有大量,斩首,斩腰,斩四肢的情况存在。但斩后的肢体依然是完整的。我极少见谁吃完鸡后再将鸡骨头逐一复原掩埋,我坚信商人也不会如此无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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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代人殉的残酷、野蛮与惨烈,简直超出现代人的想象。

然而在上个世纪确切的考古发现以前,这段触目惊心的历史,几乎已经被人们遗忘。

公元前 12 世纪的某一天,商王武丁的一位妻子举行了一场占卜仪式。占卜的内容,不是为了生老病死、婚丧嫁娶的私事,而是为了一场战争。

他们要征伐的,是远在西北的羌人。

商人一直对羌人充满了敌意。夏朝开山鼻祖大禹就是出自西羌,两者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在夏商战争中,羌人毫不犹豫站在夏人一边。在商朝一统天下后,两族之间的猜忌并没有得到缓解。羌人虽然表面上臣服,背地里却时不时捅刀子。商人也看他们非常不爽,借着向西开疆拓土的野心,动不动就攻伐羌人。

甚至,商人认为整个羌族,无论男女老少,和动物是没有什么区别的,天生就应该被宰,并且应该用来祭祀。所以「羌」字的甲骨文,就是一个带着枷锁、等待杀殉的人形。

当时的超级大国商,为什么会让一介女流之辈带兵打仗呢?事情还得从几年前的一个夏天说起,当时,北方边境发生战争,双方相持不下,就在商王武丁一筹莫展之际,他诸多妻子中的一位竟然自告奋勇,要求率兵前往。

这位妻子姓子,就是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妇好(zi)」。与一般的女性不同,她生得孔武有力,带兵作战极具眼光和韬略。相较于王后,他更像是武丁的将领或臣僚。

但是,在这场事关重大的战役面前,武丁还是犹豫了。实在拿不定主意,他只能将命运托管给了神灵。通过火烧龟甲、观察裂纹的占卜后,征兆显示可以让妇好起兵。

结果不出意料,一番鏖斗之后,妇好取得了大胜。于是,心情大好的武丁,让妇好担任国家最高的军事统帅,开启了东征西讨的生涯。此后的数年间,她带兵打败了周围二十多个方国,所向披靡。

在妇好的带动下,商的国家版图扩大了一倍,东北的宿慎,西南的巴、蜀、楚,东南的东夷,北方的土方、鬼方等,都被收拾了一遍。甚至和商人同源的东夷,也没能幸免。

然而这一次,商人遇到了强劲的对手,这就是西北的羌。妇好知道,这不是像以往一样几千人就能解决的战斗,为了这次征伐,她带走了国家几乎半数的军队。一万三千人的全青铜制式装备,训练有素地奔赴前线。

几经拉锯互有胜负,双方都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实力更加强大的商笑到了最后,大量的羌人被抓,成了战俘或奴隶。等待他们的,将是人类历史上最残酷的命运。

史料记载,商人对于鬼神的崇拜,远远超过了其他任何一种社会活动(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在他们的世界观里,「帝」是众神之王,掌管一切;东母和西母是日月之神;山川河流、风雨雷电也都由不同的神灵负责。

所以,无论大事小事,都要先征求神灵的意思,「孝敬」好神灵也是他们优先考虑的事情。

在妇好的封地,连续的干旱比往年更加持久,一定是雨神发怒了。妇好从抓回的羌人战俘中,精心挑选了十名身体健壮、体态匀称的,为他们洗净了身体,穿上华丽的衣服,戴上各种名贵的饰品。战俘们对自己的处境赶到惶惑,不知道商人究竟唱的哪出戏。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战俘们逐渐感到不安。他们捆绑在一根柱子上,以草木覆盖。

商人拿来了火把。战俘们知道大事不好,拼命挣扎,可是已经无济于事。下面就是极为残忍的一幕「火烧活人」。

这种仪式,被称为「尞祭」或者「烄祭」,在卜辞当中非常多见,大多为祈求天神尽快下雨。

考古发掘中,也发现这类祭祀的场景:被烧焦的人牲尸体,并且层层叠叠压在一起,人已经被烧得扭曲变形,显得痛苦万分。世间死法千万种,这大概是最为痛苦的死法了吧。

甲骨文中的「烄」字,形象生动描绘了「尞祭」的场面:下面是熊熊的烈火,火上炙烤着一个正在挣扎的人,人的油脂也随着高温滋滋而出……

此外,妇好还参加过:

等等,每一个稀奇古怪的字,就对应着一种稀奇古怪的祭祀方式。

妇好在 40 多岁时死亡。到他死的时候,依然不甘寂寞,杀死几十人与她共赴黄泉。

由此揭开当时人殉的野蛮世界,这是一段不见于史书的神秘历史。

商人杀殉的数量异常惊人。

在后世出土的甲骨文中关于人殉的记载,数目为 1992 条,共用 13052 人,未记人数 1145 条,保守估计总数超过两万人。

考古中也发现大量人殉。最令人叹为观止的墓葬,是 1976 年河南安阳武官村发现的三座殷墟大墓,墓葬群附带了 191 座祭祀坑,17 个排葬坑和宗庙祭祀坑,据不完全统计,当中共发现殉人数量多达 3038 人。如果加上因盗墓、腐烂丢失的尸骸,这个数据还会更加惊人。

也许你对这个数字并没有什么概念。根据记载商朝下辖 800 多诸侯国,每个诸侯国的人口,平均只有四五千人。所以光是甲骨文记载的屠杀量,已经超过好几个诸侯国的人口总和。

考古发现中,殉葬坑的殉人人种组成非常复杂,集齐了黄白黑三色人种,除了数量最多的中原人,还有黄色的爱斯基摩人,白色的高加索人,甚至黑色的南亚人、澳洲黑人等。从某个侧面看来,也算是壮了把华夏声威(虽然不一定妥当)。

最惨的是羌人。现今发现的牲殉卜辞中,涉及羌人的条目竟有 8000 人之多,占据殉葬总人口的一大半。

除了数量惊人,杀殉的方式也是异常残忍。主要可以分为两大类:死殉和生殉。死殉就是就是杀死之后进行陪葬,生殉就是人还没死呢,就埋入了土里。

考古学上,要判定生殉和死殉,主要通过尸骨的姿态来实现的。如果比较整齐舒展,应该就是死后埋入的;如果有捆绑或者挣扎的状态,那就是活埋无疑。

例如 1976 年到 1977 年检,在河南安阳小屯北发掘了两座墓葬,墓中的殉人排列得整整齐齐,明显是先行处死再埋入。

而在 1958 年到 1959 年的殷墟发掘中,发现了人骨架 54 具,分上下两层叠放,这些人的状态非常紊乱,有的侧着身子蜷曲着,有的双手抱头仿佛在保护自己,有点跪在墓中难掩绝望……他们的身上也多有创伤,有的没有了头颅,有的额上留下了刀痕,有的仿佛被捆绑,甚至当中还有不少未脱乳齿的幼童。眼前的景象,无异于一场惨绝人寰的大屠杀现场,让人触目惊心。这些,是比较明显的生殉。

商人极其重视鬼神,这在当时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任何细节都马虎不得。

在杀死奴隶的时候,也要充满仪式感。于是就有了各种纷繁复杂的杀人方式,除了前文妇好进行过的仪式,还有如下几种常见的:

卯:对剖开进行悬挂;

册、岁:劈砍人牲;

副:掏空内脏;

伐:砍下头颅;

弹:杖击而杀;

沈:沉入水中溺死;

此外还有土埋、放血、烹煮、暴晒等等,以及尚未被破译的甲骨文,加起来各种处死人牲的方法有几十种之多,堪比古代名目繁多的酷刑。

不同的杀奴隶方式,对应着不同的祭祀仪式,比如祭拜河神,会将奴隶沉入水底,供河神享用,确保风调雨顺,免受洪水之灾,同时还能禳病去疾,保佑奴隶主健康平安。与民间「河伯娶妻」的说法一脉相承。


另外一个广泛应用人牲的场景,就是奠基。

在商人看来,地下住着各种各样的神灵,每次破土动工时,都会惊动他们,所以就要想尽办法去「打招呼」,表达诚挚的歉意。

在他们看来,建筑的牢固与否,完全是一门玄学,需要看神灵的脸色。如果供奉的牺牲让神灵满意了,这些建筑便会在庇佑之中屹立千秋万代而不倒。

最普遍做法就是,在奠基坑中埋入牺牲。与墓葬不同,今天发现的奠基遗址,大多位于古人的生活区,位置就在房屋的四周或者下方。

大到国都、宫殿、城墙、陵墓,小到一间民宅、猪圈、鸡舍,都会举行或大或小的奠基仪式。这些仪式大致分为奠基、置础、安门、落成等环节,每个环节都会有动物惨遭毒手。被商王视作动物的人,自然也厄运难逃。

奠基时,先要挖好基坑,当中会埋入小孩。这些小孩,有的保持尸骨完整,有的则将身体拆解得七零八落,丢入坑底,并用填土夯得严严实实。由于夯土太过用力,今天在基坑中发现的人骨,大多受到挤压而变形。

中国的古代建筑,柱子是灵魂,决定了建筑的空间布局,也是安全与稳定的保证。所以在安置柱础之前,商人也会举行隆重的仪式。柱子的受力点在柱础上,柱础之下会埋入牛羊狗三种牺牲。有的人家为了彰显富贵,也会杀死自家奴隶埋于地下。

另外,在安装房门时,需要举行安门仪式。在门槛的前后左右挖出很多规则的方坑,坑中也会埋入奴隶殉葬,与众不同的是,这些人不是躺着埋入地下,而是保持着跪地前仆的姿态,有的人还手持铜戈和盾牌。你不要感到诧异,也不要被他们吓到,他们并不会主动攻击你,而是作为门卫被殉埋,负责「守护」建筑的安全。

建筑完工后,还要通过占卜等手段,选择一个「良辰吉日」,来举行一场盛大的「落成仪式」。奴隶们又一次遭殃了,这是整个建筑过程中消耗人殉最多的场景。在河南安阳的殷墟宗庙建筑遗址,当中的奠基坑发现人骨 201 具,很多头骨与身体分离。

这还不算杀殉最多的奠基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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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人祭祀的确可能是常态,但王族食人则未必。

仅供参考,不喜勿喷,不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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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人并不好吃。参考猪牛羊,这些做种的公母家畜。寿命能活10来年。但是肉异常难吃。知乎上查了一下,是体内肌肉大量沉积粪臭素(屎臭味)和其它骚臭物质混合味道。

不信的可以去买公猪肉和母猪肉尝尝。

平常吃的是阉割过的猪,一般5——8个月出栏。

猪牛羊马这种肉质怎么也比吃人好吃吧。

殉葬最好的祭品应该是马,三牲和人哪个更好不清楚。

以前喜欢占卜,看了一些关于占卜的历史。先周秦主流烧乌龟壳,非主流蓍草占卜。再往前文明的巫师采用人祭祀“鬼”。(印象中鬼比神出现的要早,泛指鬼神)。把人活杀后取肝脏来占卜。

用人殉葬明代还有。


user avatar   wanx1975 网友的相关建议: 
      

不请自来,看了几个回答,包括高赞答案在内,只能说啼笑皆非。实际上,历史学界对于商代食人这一点基本是默认的,我遇到的历史研究者都对此没啥异议,只不过老祖宗食人这一点不光彩,写了文章也不好发表,大家不说罢了。反对者的观点说白了,无非是用现代人观点要求古代人,无法接受古人食人的事实,反对的依据说白了就一句话,你们没有实锤说商人吃人!问题在于商代的史料是被周人篡改的,别说吃人,商人人祭这件事都被从史料上抹去了,不是考古我们连这个都不知道。反对派的一个很大问题,是无法解释煮熟的人体怎么处理,为什么商人在蛮荒、贫苦的上古时代还要丢弃这样珍贵的肉食?

至于看到一位答主说妇好墓挖出的三连瓯里面装的人头没有牙印,所以这个人头不是吃的。我只能报以苦笑,商人有视死如生的传统,商代贵族下葬,仆人奴隶都陪葬,让他们死后能依然享受这些人的服务,同样的放里面的食物也是由墓主死后享受的。少女是人牲的上品,人头又是人牲的精华,放一个煮熟的少女人头是干嘛用的,这还需要解释吗?至于人头上怎么会没有牙印,那是给死人吃的,哪来的活人牙印?至于有朋友说,如果是吃人的,吃完之后骨头是散碎一堆,没错,但这样的散碎人骨就会随手抛弃,根本不可能留存到现世。现在看到的人骨要么是人祭坑,要么是墓葬,要么是房基下面的殉葬品,这些人骨连当时存量的百分之一都不一定有。有人根据甲骨文估算,从武丁时期到商亡,商代的人祭数量总共为11500人,考虑到甲骨文百不存一,考虑到人骨难以保存,我说从商汤开始到商亡,商朝“消费”掉的人牲有100万以上,我想这个应该没有大争议。

我们现在抛开具体的案例,来分析一下商代食人的必然性。

这是商代晚期的地图,商朝经过纣王的开拓,其直属领土也不过涉及河南东北、山东西部、江苏北部的狭小区域,而且是由几个孤立的城市来控制,当中有大量的归附部落,缺乏基层组织来有效控制地方。

根据刘兴林《商代农业的发展》,商代的种植面积为6800万亩,人口为780万人,粮食亩产量估算为61.28斤,根据这个数字我们很容易推算出,商代的人均粮食占有量为534斤,记住这个数字是原粮占有量,中国现代的人均粮食占有量是470公斤,但如果把榨油大豆、畜牧饲料、酿酒粮食都算进去那就是上千公斤了。

根据panke137网友所作的《中国古代人均粮食占有量“兴衰史”》,历代人均粮食占有量(市斤):汉代:705。盛唐:1256。北宋:1333。晚明:2002。满清前期:1085。晚清:700。商代的人均粮食占有量相当于汉代和晚清的八成还不到一点。原因很简单,商代农耕技术太过落后,没有牛耕而是人耕,没有铁犁而是石犁,没有育种技术,也没有大规模水利灌溉设施。那么534斤是个什么概念呢?商代的民间生活我们缺乏第一手资料,但是清代700斤的生活我们是知道的。

洋人马可尔尼在拜见乾隆时,提到的“到处是惊人的贫困”,有很多资料提到晚清,中国老百姓在死亡线上挣扎,所以在这个基础上再打八折就是商代“众”的生活。这还不够,商朝统治者极度好战,大量对外征伐和掠夺,对国内则是横征暴敛,商代众平时上交的“助”约为收成的十分之一,在战时会有额外的征收,还要服“役”。

武丁伐鬼方是公元前1246-1243年,也是商代晚期的一件大事,武丁征调了23000大军,以二十饷一的比例匡算,武丁征调的男丁差不多要46万人,以当时人口600万估算,这样规模的战役打三年,百姓的困苦可想而知。

了解了商代的背景之后,我们再回到这个问题,很多结论就是一目了然:

1、商人搞的祭祀会不会像后世那样,把祭品给大家分食?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情,商代每次祭祀都是个节日,商人把所有能搞到的食物都献给神,粮食、野菜、瓜果、牛羊肉,最高的主菜就是人。祭祀完毕,把食物分给臣民吃掉,对于常年半饥饿状态的商民而言,祭祀是难得可以吃饱而且吃到肉的日子,所以纣王减少了祭祀次数和祭祀规模,会遭到臣民一致反对。其他的食物统统吃进肚子里,作为主菜的人牲被倒掉,你觉得有可能吗?国之重器的后母戊鼎就是祭祀用具,烧滚的水,捆好的妙龄少女扔进去,你看到会愤怒,商人则是欢呼,少女越痛苦,商人越开心,这说明祭品越鲜活,神就越满意。这样的三观下,你觉得他们会把煮熟的少女倒掉埋掉吗?浪费如此珍贵的肉食?

2、商人有完整的人体产品加工线,有大量针对人体肉料的专用甲骨文,把人体对半剖开,内脏挖掉叫做卯,掏出的内脏叫做副,砍头叫做伐,剁碎了做成肉干叫做蘸,已经形成了专业化分工,在殷墟了就发现成捆的人腿骨,把人腿肉剔下来把骨头扎成捆,那么肉拿去干嘛了?像这种专业的人体加工行业,背后一定有庞大的人肉商业物流体系,否则从业人员的收入哪里来?商代培养了专业的人体加工技师,为了煮人锻造了国之重器后母戊鼎,用了最好的木柴,选了最好的妙龄少女,花费如此大的代价,就为了最终把人煮熟扔掉?你信不信,前脚把祭品扔了,后脚就被饥饿的人群扒出来吃了。

3、商代人祭也是缓解社会压力和阶级矛盾的一种做法,除了神权本身的作用影响力之外,商代贵族将对外征战掠夺来的物资,通过人祭让大家吃一顿饱饭,也是缓解尖锐的社会矛盾,团结国民意志的有效做法。后期纣王用激烈手段扩张领土,国家开支激增,在财政压力下减少了人祭次数和规模,就成为其灭亡的重要因素。至于有朋友说,纣王良心发现反对人祭所以被干掉,这是胡说,纣王没有人性,至少没有现代人认为的那种人性,他就是单纯地没钱了而已。

4、周人伐商极其顺利,主要原因也在于商人社会矛盾尖锐,商民没有反抗的动力。周人得国之后,人祭并没有立即消除,有很多暗示食人的地方。比如司马迁《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

尊立卫皇后,及发燕王定国阴事,盖偃有功焉。大臣皆畏其口,赂遗累千金。人或说偃曰:“太横矣。”

主父曰:“臣结发游学四十馀年,身不得遂,亲不以为子,昆弟不收,宾客弃我,我戹日久矣。且丈夫生不五鼎食,死即五鼎烹耳。吾日暮途远,故倒行暴施之。”

鼎是煮东西大家分着吃的,天子九鼎,诸侯七鼎,士大夫五鼎,同时说明在燕国主父偃的时代,鼎也煮人,那这人煮完了大家吃不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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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些评论,我继续更一下:

1、一般而言,动物并不喜欢吃同类,爱吃同类的动物是不可能生存下来的。但人类不同,人类是哺乳动物中唯一会大规模捕杀同类,以及吃掉同类的动物。而且是所有的直立人,以及智人中各种上古部落,普遍有吃人的现象。欧洲的考古学家在西班牙的古人类洞穴内发现了生存在10万年前的尼安德特人食人的证据;周口店的山顶洞人,挖掘出土的多数头盖骨,缺乏面部骨骼,跟在荷兰发现的古人类头骨十分相似。

1930年,荷兰古生物学家孔尼华在印尼挖掘出一批这样的头骨,所有的头骨都没有面骨,甚至只有两个具有脑颅后部。而这种状况和当时还在南太平洋区域流行的一种恐怖风俗非常相似,当地的土著总是将俘虏相对脆弱的面部砸碎,取食其脑髓,最后只留下了坚硬的头盖骨。

2000年,美国科罗拉多大学生物学教授马拉在《自然》杂志上公布,他从850年前至1000年前科罗拉多大峡谷的印地安人粪便化石中,提取出了人类的肌红蛋白——粪便的主人肯定在排泄前的12小时至36小时内,吃了同类。

2、有乎友说,吃人是很不经济的,没错,从畜牧的角度看,人的“料肉-比例”特别低,养人来吃不如让他们去干活赚钱来得经济。但在普遍饥饿的状态下,没有时间等人来赚钱时,吃掉对方就成为唯一的选择。实际上,商代吃人的规模是非常小的,我们简单算一下,有商一代600年,总共用掉的人牲算100万人,平均每年不过1600人而已,商初全中国人口(汉地十八省)大约1000万人,商末全中国人口1500万,每年用掉的人牲不过是万分之一多一点。而且和后世的大规模吃人事件相比,商代的吃人显得又文明又优雅,很有技术含量。

3、我列举几个最著名的吃人事件,五胡乱华时期,羯王石勒在从淮上败退回河北的过程中,军中粮尽,士卒自相残杀互相吞吃,伤兵和老弱病残被一扫而空。过了几年石勒在宁平之战中歼灭西晋军民二十多万,羯人直接就在旷野中生起火堆烤人肉大快朵颐。石勒侄子石虎把汉人女子当两脚羊,晚上淫辱白天当军粮,这个事件太有名就不提了。同样是羯人的侯景,侯景之乱中,叛军围攻台城之战,城内城外均断粮,把人肉混在马肉里吃,作为全民信佛的南梁,最后落到犯如此杀劫的地步,令人叹息。

4、吃人最多的并不是异族,还是汉人比较猛,最猛的当然是黄巢,《旧唐书•黄巢传》记载:“贼围陈郡三日,关东仍岁无耕稼,人俄倚墙壁间,贼俘人而食,日杀数千。贼有舂磨砦,为巨碓数百,生纳人于碎之,合骨而食,其流毒若是。”黄巢是流寇,纠集几十万人,所过之处如蝗虫过境,走到哪里吃到哪里,有粮食吃粮食,没粮食就吃人,在围攻陈州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据说就吃掉了30多万百姓。黄巢吃人还算有点技术含量,发明了黄巢机这么个玩意,他的部将秦宗权吃人就简单了,尸体腌制一下装车上,走到哪里割一块就吃。另一个曾经的部将朱温,在他后来和李茂贞大战时,围困凤翔,他在城外大肆捕杀百姓,腌制好了当军粮,城内也是大规模吃人肉,狗肉的价格500钱,人肉才100钱。我估算,从黄巢起义到唐朝灭亡这29年时间里,各路军阀吃掉的人不下200万(包括活人加死人),因为战乱,饥饿,疾病所损失的总人口超过3000万人。

5、商代的吃人是一种仪式性的,吃的人很少,它并没有破坏社会生产,不理解为什么大伙对商朝吃人这么难以接受。后世的吃人规模,对于经济的破坏作用远远超过商朝。历朝历代只要发生大饥荒,天下大凶,就会出现人相食的情况,这种还算温和的。像五胡乱华时期,唐末五代十国这种黑暗时代,军队有计划地捕杀百姓当军粮,一个地区一个地区杀光吃光地平推过去,这种情形造成的破坏是毁灭性的。

6、大家不要觉得吃人是不得了的事情,无论如何不能吃人,如果现在又发生了大饥荒,世界陷入末日危机,人相食是马上会出现的。人性是非常脆弱而经不起考验的,在人性下面隐藏的是深沉的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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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些评论,有点啼笑皆非的感觉,说我脑补的,说史书瞎编的,还说脘病毒遗传的,我也是无语。这样吧,我再举个例子,几乎不可能瞎编的,而且也顺利把健康后代一直传续到现代的,岳飞岳家军吃人的例子。

岳飞被害死之后,他的孙子岳珂曾经编写了一部讲述岳飞生平的史书,叫《金佗粹编》,根据岳飞平反后,南宋政府发还的诏书、军队书信等各类文件,以及岳珂本人访谈岳家军的老兵编辑而成,一向是历代研究岳飞的第一手资料。

《金佗稡编·卷第二十五·吁天辨诬卷之五·承楚辨》是有一段记载:

“先臣(即岳飞)还师保泰,虏骑二十万披城而阵。先臣独以扶伤饥羸之卒,贾其勇于累战之余,柴墟再捷,河流为丹。先臣率先士卒,身被两枪,犹乘胜逐北。虏既退遁入栅,先臣尽护数十万之生聚保柴墟……饷道无所从出。先臣乃刲尸继廪”。

刲,音亏,割杀,割取;割者,分解。廪,储存粮食的仓库,代指存粮。从这段文字记载是可以看出在泰州保卫战时,岳飞军队被金兵追赶,战争很残酷粮草短缺,曾经拿敌军尸体当粮食充饥。

金佗粹编整个基调就是为岳飞鸣冤,颇多溢美之词,吃人肉这种事情他孙子并不以为非,而是大大方方写出来,说明当时军队吃人肉并不是非常奇特之事。中国历史上只有两支军队是真正做到秋毫无犯的,一支是本朝解放军,一支就是岳家军,岳家军的军纪是古代军队的巅峰,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这样的军队都吃人,其他军队可想而知。另外一点,岳飞习惯于和普通士兵同吃同住,如果士兵吃人肉,岳飞本人不吃是不合情理的。

所以我的推断很直接,岳飞“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并不是文学夸张手法,而是生活中活生生的事实。 岳家军的老兵有年老善终的不少,岳飞的后代仍然活在现代,吃人肉的不良后果或许有,但恐怕没有各位想得那么严重。

吃过人肉的军队,人性一面被掩盖,兽性的一面爆发出来,往往都是当世的强军,秦宗权、朱温、侯景、岳家军、沙俄的哥萨克、日本倭寇等等,说人肉会带来多少多少负面作用,我看主要还是现代的道德观接受不了之故。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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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其实算是对古人类学家贾兰坡先生观点的延续。

贾兰坡先生早在七十年代写就《远古的食人之风》一文,对魏敦瑞先生《中国猿人头骨》一书中提出的「北京猿人头盖骨的击打裂缝」系由于「原始时代取食脑髓」的说法表示赞同,更进一步提出了远古人用脑盖骨盛水的说法。并且呼吁我们正视祖先经历过的这样一个阶段。

贾兰坡先生还以他参观的河姆渡遗址为例,指出:

「我发现在陶罐里有鱼和小孩的骨,而且是被煮过的。我还拿出一块人的臂骨看了看,是出生不久的小孩,大概共发现过三例。这不用『人吃人』是解释不通的。」


自贾兰坡和魏敦瑞两位大学者开了这个头,后来许多学者都投身于研究远古、上古甚至是中古、近古时期,我们的祖先人相食的隐秘历史。

但就在贾兰坡先生同时期,有人对这种说法表示质疑。如吴汝康先生就认为,在对现代灵长类动物的习性研究中发现,灵长类动物在非极端环境下并没有普遍得出现同类相食的现象。相反,即使是脾气暴躁的灵长类动物,也更倾向于和同类和睦相处。加之人类的孕育后代的时间太长,如果以同类为食的话,极容易出现灭种的危机。

吴汝康先生于是对头骨裂缝提出了「膨胀破裂」说;对锅里的骨头,则提出了「燃料弃置」说:认为先民有利用骨骼作为燃料的习俗,用完之后就顺手丢在锅里了……这也确实有道理,因为「析骸而爨」的行为,在后代史书上也屡见不鲜。


以上这些算是题外话,只是想表达,即使你有许多条理由证明吃人风俗存在过,也会有学者用同样充分的理由一一驳倒。我们难以还原真实的境况、历史学其实也不是为了还原真实的境况。

有了这个前提,我们现在可以回到问题本身了。

关于商朝活人祭祀、贵族食人的观点,不是一个完全没有根据的假设,却也不见得就是完全的事实。活人祭祀这个无可厚非,此处不做讨论,几乎所有民族都会经历这么一个阶段。可贵族食人的问题却是可以讨论讨论的。

商朝的贵族一直以来给人一种诡秘莫测的感觉。举个例子,商朝晚期有一种贵族酒器,我国学者命名为(有争议):「商虎食人卣


——为什么贵族的酒器非要整成一个老虎啃脑袋的样子?看起来还蛮凶神恶煞的(当然也有人觉得这只老虎很萌)。这种器皿风格其实和后来朝代的审美是有较大出路的。


这就不得不说一种观点,这种观点认为:

商朝贵族在有意用一种神秘学来包裹自己,以此维护自己统治地位。那些巫祝、神婆、大兴祭祀、阴森恐怖的器具……也许完完全全只是商朝贵族用于标榜自己不同,吓唬民众的统治工具。

这种「维护统治说」,也侧面解释了为什么在周朝之后,鲜少听到正常情况下(无饥荒、战乱),人相食的案例。因为礼乐、儒法、理学……它们实际上替代了「吃人」的威慑效果。


可商朝的贵族真的就喜欢吃人、吃人成风吗?我个人不赞同这个观点。因为从这种「维护统治」的需求来看,完全可以把「吃人」的嫌疑引导到另一个方向:

不管吃不吃,煮个人加强一下祭祀的阴森效果。

可我们同时也要知道,商朝是一个极为尚武的朝代,根据现在可以看到的卜辞,商朝发动战争是非常频繁的。

频繁战争、卫生条件不好、还有疑似人牲的习俗(还动辄千百)。在这三个条件的压力下,商朝却并没有出现绝种的危机,也没有人起来推翻这个统治阶级,倒是平平安安过了几百年,比此后许多朝代的命都要长。这不合理。

我们根据这些不合理,可以猜测,被殉、被煮的,更可能是战俘、被征服的民族,而不会是殷商的本国居民。至于这种对待俘虏的「煮」,则可能是一种象征性行为。它表示一种惩戒?耀武扬威?还是祭祀需要这些敌人的鲜血?我们就难以得知了。


从目前来看,所有指证商朝贵族吃人的证据,其本质都和贾兰坡先生在古人类领域的证据类似:考古发现锅里有人骨,且有被煮的迹象。

但是「煮」了,真的就被吃了吗?这二者不是充分必要关系。

就像我们常说,恨不得食其肉,寝其皮。你也许真的恨得牙痒痒的时候会煮,会虐杀。你会有很多残忍的手段虐待你的战俘、你征服的国家。但如果我们看到被「煮」的痕迹,就要想到吃人。那「炮烙」岂不是炭烤人排、「剐刑」岂不是人肉刺身了吗?


况且我相信商朝贵族们,吃惯了牛羊肉,面对一锅煮熟了的人肉,大概是不能兴致勃勃地品尝的。

毕竟,人真的不好吃呀。

至于这个,你就别问我是为什么知道的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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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回复区:

一、卣

很多朋友对这个的兴趣高过了对吃人的兴趣。也猜测了关于这个卣、这种造型的其他含义。

确实,目前叫它「商虎食人卣」争议是很大的。它主要源于我们对一种青铜器纹饰的称呼,即「虎食人头纹」(「饕餮食人纹」):

这二者之间是否有联系?是否出自同一种信仰?我们对「虎食人头纹」是否需要重新看待?这就是未解之谜了。

我稍微总结了一下,目前学术界对于这个虎卣的猜测主要有以下几种看法:

  1. 直白:老虎在吃人。
  2. 推理:祭祀人牲给某种信仰。
  3. 这不是人,而是猿猴。
  4. 这不是人,是某路神人(如九屈神人)。
  5. 这不是人,是灾祸的象征。
  6. 人(神)虎在嬉戏,表现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7. 人(神)虎在交配,表现了原始生殖崇拜。(生殖崇拜是个框,什么都能往里装)

……

至于你相信哪一种是完全自由的。因为目前的证据,恐怕还不足以证明其中任何一种。


二、黑猩猩

也有朋友对吴汝康先生「灵长类是否攻击同类、同类相食」的观点提出了质疑,认为黑猩猩存在攻击同类、同类相食的现象。

我对灵长类动物是一窍不通的。也许是我转述有误,所以这里贴一下吴汝康先生这篇《也谈食人之风》的部分,供大家参考

近年来对于各种哺乳动物在自然状态下的习性的研究表明,在野生的正常状态下,同一个种内的动物,极少有因殴斗而致死的。只有在群体的数目远远超出其生活环境能够容纳的时候,才会发生殴斗致死的情形。
对于灵长类的若干种类(如黑猩猩、大猩猩等)的野外观察,也表明群体之间和群体之内通常都是和平相处的。各猴群的关系,有些对邻近猴群侵入其占有的地区时,进行抵抗;有些则其生活地区可以互相重叠而和平相处。
即使象狒狒那祥最富有侵袭性的动物,它们的群体行为的研究是被用来作为早期人类的生话状态参照的,经过长期的野外观察,也没有见到互相捕食的行为。

我认为吴汝康先生这里并没有否认「灵长类相互攻击」、「灵长类同类相食」。而是对这两个现象,提出了前提条件:

  1. 群体的数目远远超出其生活环境能够容纳的时候(人类也同样会在这个时候发动战争)。
  2. 各猴群处理入侵关系,有时候会抵抗,有时候会相容。
  3. 同类相互捕食,即以同类作为一种食物的重要来源的情况,没有发现。


所以当有朋友质疑,认为黑猩猩存在攻击同类、同类相食的现象时。我认为我们更要注意他是「无缘无故」地进行攻击、猎杀、食用同类;还是出于争夺领地、争夺交配权、食物不足等特殊原因,猎杀、食用同类。

即使再文明的人类,在特殊原因下,也会做出食用同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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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用“活人祭祀”还存在争议,吃人更是无从说起,要是仅仅从一些考古发现来说商朝吃人,那真是摸黑商朝了!也请某些人不要带节奏!

烹杀,作为古代刑法存在了很长时间,即使《三国演义》也有烹杀的故事。而历史上比较著名的烹杀有,西周周懿王

包括楚汉相争时,也有项羽要烹杀刘太公的事情!

而人殉或者祭祀,目前考古发现规模最大的是位于陕西的秦公一号大墓是目前考古发现墓葬中人殉最多的,达到180多人!

另外就在几百年前的明朝也长期保持着殉葬制度。

如果仅仅因为发现了一些“可能是祭祀或者殉葬”的人骨就说商朝吃人,那吃人的历史延续到了几百年年前的明朝?现在对先秦历史知之甚少,还望一些人不要“耸人听闻,乱带节奏”

后世秦坑杀赵国士卒,项羽坑杀秦人,,,,哪一次不是几十万人,累累白骨,恐怕把商朝六百年杀的加起来都不及白起或者项羽一个人杀的!

吃人这种事,商朝有没有我不知道,但唐朝是有的

唐安史之乱,张巡守睢阳。若干年后,当史料不全时,后人是否会说“唐朝是个吃人的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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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上结论:反对作者和高票的推测,人牲是给鬼神吃的,不是给活人吃的。食人风俗在原始人群中广泛盛行,但进入农业社会后就不是常态了;活人祭祀在商朝中期最鼎盛,此后逐渐减少但偶尔还能发现。另外要注意人殉和人牲不同,人牲是鬼神的食物,人殉是鬼神的侍从,这里我们讨论的都是人牲。

话说过去曾长期把本文作者和硕帝搞混,因为发现这篇文章和姨学有个共同点,就是往往在华丽的词藻中混入苍白的结论,其中就包括这篇文章最吸引眼球的"商人是食人族”。不过后来才知道,此李硕非彼李硕,硕帝是写不出这种文章的。

然后我们再看硕帝,哦不,李硕这篇文章中骇人听闻论断的部分:

按照甲骨文记载,商人用活人献祭的方法有很多种。比较常见的是“卯”祭,这个字是人或牲畜被掏空内脏之后、对半剖开悬挂的形状,如同今天屠宰流水线上悬挂的猪羊。事实上,羌人俘虏也确实常和牛、羊一起被杀死“卯”祭。
其他献祭方式包括奉献人牲的内脏、鲜血、头颅。加工人牲方法有烧烤、滚汤炖烂、风干成腊肉等等,都有专门的甲骨文字。这都是加工食物的方法,因为他们就是奉献给神灵的饮食。按照习俗,神明享用祭品时也施加了祝福,所以典礼结束之后,献祭者将分享祭品。
这自然会得出一个惊悚的推论:商人,特别是上层商人,很有可能是食人族。但这并非只有考古证据。历史文献中除了伯邑考被做成肉酱;另一位对纣王有异心的小国君“鬼侯”也被做成了肉干,分赐给其他邦君为食。

作者自己只说“很有可能”,其实就没有把话说死;同样高票也只说“给人特别不好的暗示”,说得其实都比较含糊。那么作者提供的考古证据和文献证据,是否能够推出他这“很有可能”的说法呢?其实也是非常牵强的。至少据我所知,在学界没有人这样提到过,那么对于这种新颖观点,我们就要特别注意分析。

1、关于作者提供的文献证据。作者自己在后文引用了“子贡曰:‘纣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恶居下流,天下之恶皆归焉’”的说法,但是在论证自己的观点时又认可这种“天下之恶”。其实“脯鬼侯”出自《吕氏春秋》、“脯鄂侯”出自《战国策》,都是战国说法;“烹伯邑考”出自《帝王世纪》,更是晚至西晋的说法了(评论区指出汉简《六韬》已提到食伯邑考)。这些材料可靠性都是存在问题的,而即使是真实的,也不过是一种罕用的刑罚,类似刘邦醢彭越分赐诸侯,和食人的风俗有什么关系呢?

2、作者认为祭品在死人吃后是留给活人分享的。在后代乃至现在,祭品确实可以给后人分食的,因为祭品的“灵魂”已经被祖先鬼神享用了。但不意味着商人也是这样。最简单的逻辑,如果商人的祭品都被吃了,那今天就只能发现散碎的骨头。吃完剩下的骨头难道不应该当垃圾扔了?还要拼回骨架放入人牲坑?诚然很多骨架不完整,甚至有切割痕迹,或者只剩一个头颅,但只能认为他们生前被切割肢体或被斩首。不要说人牲,就连发现的很多牺牲也是完整的。


(图为奠基人牲,拍摄于殷墟宫殿宗庙遗址·妇好墓)

3、关于人牲的处理方法,姚孝遂先生在《商代的俘虏》一文中对其分类过,有全牲(俎)、击杀(弹)、砍头(伐)、烧死(尞)、投水(沈)、剖开身体(卯)、取出内脏(副)等等。由此也可以看出,某些杀祭方式如“尞”“沈”肯定和吃没有关系,因为肉体都已经付之水火了。而且除了祭祀人牲外,还有一种奠基人牲。奠基人牲是把人牲杀死直接埋入房基下,也有埋入牺牲的,都是杀死后埋入躯体,难道用吃剩的骨头祭祀地神?

(图为执戈人殉,拍摄于殷墟宫殿宗庙遗址)

4、高票提供的是头颅放置在青铜器中的图片,这当然也不能说明头颅是给活人食用的,否则怎么会连带铜器一起埋葬呢?砍头主要有两种用途,一种是剥去头皮、用头盖骨制作饮器,这种和人牲关系不大;另一种是齐颈砍下不剥皮,这种才是作为祭品的“猎头”。殷墟王陵区公共祭祀场中,在六七百个人牲坑中就有部分人头坑,大多是十坑一排、每坑头骨十具,人头坑也是在祭祀区中,明显都是用来祭祀的“猎头”,而不可能是祭祀吃完又把头骨扔祭祀坑的。

(图为人头坑,拍摄于殷墟王陵遗址)

5、商代用人祭祀的风俗明显呈现一个减少的趋势,根据姚孝遂先生对有关甲骨的统计,殷墟早期(武丁时期)用人牲计数者有5418人、不计数有247次;中期(祖庚到文丁)用人牲计数者有1950人、不计数有189次;晚期(帝乙到帝辛)用人牲计数者有75人、不计数有29次。这说明商朝还是不断舍弃这种陋俗的,其实到西周也没完全放弃了人牲。北京琉璃河燕国墓地、宝鸡茹家庄1号墓、山西曲沃北赵晋侯墓地93号墓、河南新郑唐户村3号墓都有人牲的发现。

6、后世某些落后地区确有吃人习俗,如《墨子》记载“楚之南有啖人之国,其国之长子生,则解而食之,谓之宜弟”,非洲、东南亚直至近世仍有这种风俗,但是作为这种“人牲”的一般只是长子而非敌人。一般认为是由于长子血统不清洁;也有认为长子可能是仇人投胎,杀掉他有利于弟弟的成长,这是一种“厌胜巫术”的表现。至于文明发达的中原地区,也会在战乱年代“易子而食”,或偶有极度变态者有此爱好,但这些都不能作为商人大规模食俘的证据。

7、食人作为一种广泛的社会风俗,主要还是上古食物缺乏所致,其实在农业产生就不是常态了。关于食器盛人头牲的现象,也可以从食器盛畜牲的现象找到旁证。正如黄展岳先生在《古代人牲人殉通论》提到:

在远古的蒙昧时代,人们以采集现成的天然产物为主,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为了生存,人们什么肉食都吃,不但吃野兽,同时也吃自己的同胞,甚至吃自己的亲生父母和亲生子女。到了新石器时代,已发明了农业和畜牧业,生活资料有了比较可靠的来源,并开始过定居生活,食人之风才逐渐消失。但古老的食人生活仍保留在人们的憧憬中。这时氏族、部落之间的掠夺战争不断发生,获取财富成为最重要的生活目的,人们又没有可能养活大量的俘虏以供役使,于是,大量俘虏被杀来用作祭祀的牺牲。美国著名的民族学家和原始社会历史学家摩尔根,根据亲自搜集的丰富的民族学资料,在其代表作《古代社会》(1877年)一书中曾多次论述过食人之风与俘虏命运的关系。马克思据此“关于俘虏的处理的三个时期”,在野蛮时代中级阶段,附录被“作为供献神灵的牺牲”。恩格斯说这种现象是“仅仅当作一种宗教活动或魔法仪式而保存着”。

殷墓中经常发现整狗、整马、整猪、整鸡、整鱼,或狗头、羊头、猪头、牛头,或牛腿、羊腿、马腿、猪腿、鸡腿。除一部分整狗、整马应属殉牲外,显然都属于祭牲。祭牲有的是煮熟后盛于铜陶器皿中,或宰杀后生置于铜陶器皿上,或放墓主棺木前头,或放墓主棺前二层台上,或放椁顶上,或埋填土中。

最后要说的是,作者的文笔确实不错,全文都看过了,有享受史诗大片的感觉。但是像“商人很可能是食人族”之类论断,完全是违背事实的臆测之词。孔子说“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对商的礼仪制度其实很大程度是继承。今天我们已经知道后人给商纣泼了不少脏水(见顾颉刚《纣恶七十事的发生次第》),那么更应该客观理性去研习商代史,而不是相信一些捕风捉影的谣言,凭空把这个文化灿烂的朝代妖魔化。

硕帝的文章另外还有一些错误,比如对于周字的解释,可以看看赵老师的这篇反驳:

趙瑾昀:关于「周」字这种说法有根据吗,「周」字甲骨文是否从用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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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挺有意思的,正反双方回答大量引用考古证据但没说到点上。我尝试说一下从考古学角度解决的方法。

食人行为在过去肯定存在,但是考古学有没有可能发现相关证据,甚至说明这种行为有多普遍呢?

比如有的高赞回答中明显表现出对考古证据的鄙视(甚至还说“商代的民间生活我们缺乏第一手资料”):

至于有朋友说,如果是吃人的,吃完之后骨头是散碎一堆,没错,但这样的散碎人骨就会随手抛弃,根本不可能留存到现世。现在看到的人骨要么是人祭坑,要么是墓葬,要么是房基下面的殉葬品,这些人骨连当时存量的百分之一都不一定有。

人类的食物包括植物和动物,如果人也被列入食谱,最好的比较对象还是动物。

随手翻检考古报告的话,只要不是南方酸性土壤条件下的遗址,都会有大量动物遗存被发现,否则也不会存在动物考古这样一个分支学科。除了个别的动物(如宠物等)外,多数出现在全新世人类活动遗址中的动物遗存可以默认是人类食用有关(役用、皮毛乃至骨器制作等次级开发与食用不矛盾,陪葬、祭祀等功能都是建立在有经济价值的基础上)。商代遗址更是如此,遗址中数量最多的遗迹是“灰坑”,而灰坑内除了破碎的陶片、灰烬外最大量的遗存就是零散的动物骨头,猪、狗、鸡、牛、羊、马、鹿、龟、鱼、贝类等等都有。

动物骨头出现于考古遗址中的情境可简单粗暴地分成三类:

一类是有完整骨架、符合解剖学位置且未被扰动,可知是带肉埋入,经过一定白骨化过程,有机质腐烂消失剩下我们所见的骨头,类似于人类的墓葬。有回答主要引用人殉人牲实际是给自己找麻烦,因为它和这类遗存一样对应的是人类祭祀、丧葬活动,肉没被吃掉,可以不予考虑,与其就很小一部分材料做肆意发挥,不如看实际情形更多时候是什么样。

第二类是当作工具原料。包括骨料、骨器及其半成品、废品等,类似于石料之于石器的关系,这一产业链中的任一环节都是可以辨认的。殷墟铁三路制骨作坊据说是同时期世界上骨料最多的作坊,仅出土的骨料就有50吨,而整个殷墟有好几个这样的制骨作坊,据保守估计大约消耗了三四十万头牛。

第三类是普通的食物残渣。在排除第二类造成的干扰之后,这种骨头应当表现出特定的组合关系(经过食物加工工序和埋藏因素会损失一定的骨头部位,而且日常消费的动物骨骼组合在种属和部位构成上与制骨作坊不同),特定的死亡年龄组合模式(在动物生长周期内某个时间宰杀才能价值最大化),一定比例的人为屠宰、烹饪、食用造成的骨骼断裂方式和骨骼表面痕迹(砍砸、切割、烧烤等)且这些痕迹的排列是有规律可循的。从出土情境看,这类骨头一般是和其他生活垃圾如陶片等一起废弃于灰坑中。其实这一类的动物遗存极其普遍,只是经过现在意义上动物考古学分析的较少(90年代中期以后才有人做),如殷墟花园庄、白家坟东地、孝民屯、机场南路等地点,若论晚商人如何吃肉,没有比这更好的证据了。

显而易见的推理是:

1.人骨可以进入商代考古遗址中、并进而被考古学家发现和研究。埋入遗址的比例当然可以讨论(并非100%),但是低到0%是不太可能的,除非有经验证据的支持(比如人骨的骨密度比其他哺乳动物低得多,以致于存在显著的保存比例偏差)。

2.如果吃人肉像吃其他动物的肉一样常态化,可以预计其屠宰、食用和废弃方式类似于其他食用动物,那么也会表现出与其他动物遗存类似的证据。(如果人作为食物却和牛羊猪鸡区别对待,那还是很难说成“常态”)

可能是我孤陋寡闻,这一类的发现还极少,而且由于发现年代较早,和兽骨共存的人骨是否具有普通消费肉食的特征还不清楚。试举两个把人骨当垃圾废弃的例子:

殷墟花园庄南地的大灰坑H27,坑面积约五百多平方米,坑内堆积大量破碎的兽骨,总数将近30万块,经周本雄先生鉴定,98%是牛骨,其余是猪骨、鹿骨、牛骨及破碎的人骨等。坑内有少量骨锥半成品,骨锥、骨簪、骨镞、骨匕等骨器。但是人骨缺乏描述,也没有线图或图版。

郑州商城紫荆山北制骨作坊,经裴文中先生鉴定,灰坑C15H8中除了使用牛、羊、猪、鹿的骨头外,还使用人的肢骨作为骨料。成品则是骨簪、骨锥、骨镞等。人骨占骨料中的比例不详。



总的来说,相比较其他动物被食用,目前证据远远不能说明商代食人是常态,甚至只是暗示有这种可能性,是否真的食人还不一定。

具体需要什么样的证据呢?可以参考旧石器时代考古的例子。一般人都能理解更新世人类化石非常稀少(当时全世界人口极少,而且年代越远越不易保存下来、越不容易被发现)。然而,就是在这么零星的人骨上面,考古学家仍然克服了重重困难(埋藏因素和人为因素不易区分,详见:如何评价一席《进击的智人》里袁硕的演讲?),找到了不少古人类食人的例子,并且有达成共识的证据清单:

Instances of prehistoric cannibalism have been distinguished within the archaeological record based on anthropogenic modification of hominin skeletal remains in relation to taphonomic processes. The key signatures of cannibalism1,2,11,14,19,29,30,31,32,33,34,35,36,37 include: 1. lack of a cranial base (to get to the brain) on otherwise complete or near-complete skeletons; 2. virtual absence of vertebrae (due to crushing or boiling to get at bone marrow and grease); 3. cut- and chop-marks; 4. cutmark arrangement: position, number and placement; 5. long bone breakage (to access the marrow); 6. anvil abrasions; 7. comparable butchering techniques on human remains as in faunal (food) remains; 8. post-processing discard of hominin remains similar to faunal remains; 9. evidence of cooking in the form of burnt bone; 10. peeling: a roughened bone surface with parallel grooves or fibrous texture is produced when fresh bone is fractured and peeled apart; 11. percussion pits: the point of impact where a stone or any solid matter struck the bone cortex and scarred the surface; 12. human tooth marks; and 13. scraping marks.

(Assessing the calorific significance of episodes of human cannibalism in the Palaeolithic, James Cole, Nature, 2017.)

不过 Cole这篇文章主旨是论证人肉的营养价值。经过计算,一个成年男性身上的肉每公斤也就能提供1300卡的热量,作者发现,与体型和重量相当的动物相比,人类骨骼肌的营养价值大体一致,并没有什么突出的地方。

既然从热量的角度来考虑吃人并不划算,那么这篇论文当然也是对那种“出于营养需要常态化食人”想法的一种反驳。如果进一步考虑到最优觅食模型,也就是把捕食人和别的动物的成本也进行比较,某个社会常态化把人当作肉食来源不太符合常识。

当然,这个问题的解决最终要等待实证。商代人骨没有旧石器时代人骨研究强度那么高,但是早晚会有。考古遗存中也经常有单从解剖学上分不出来是人还是动物的骨头渣渣,但是新出现的古蛋白质质谱分析可以区分出这些碎骨的具体物种,不会陷入一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状态。就目前的考古证据而言,如果能在商代遗存中的人骨确实找到普通消费动物的特征,那当然是重大发现。所谓“老祖宗食人这一点不光彩”,在发文带来的巨大收益面前根本不值一提。PS:诉诸阴谋论往往是流氓逻辑技穷的表现。

参考: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1986-1987年安阳花园庄南地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92年第1期。

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郑州商城:1953-1985年考古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2001,P461。

杨宝成著. 殷墟文化研究[M].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2.

冈村秀典:《商代的动物牺牲》,《考古学集刊》(第十五辑),2004年。

李志鹏:《殷墟动物考古90年》,《中原文物》2018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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