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曾经和做 HR 的朋友研究过这方面内容(朋友接受正规培训然后和我讨论问题),所以分享一下我的了解。不知道最近法规是否有变化。
如果公司倒闭的话,没什么好说的,大家一哄而散。但是中国的企业法有一点和国外不同,资产拍卖是优先偿付员工工资的,剩下的才是债权人的份。
如果是效益不好裁员,中国的法律对裁员的规定是很严格的。必须证明企业的运行已经完全无法支撑员工的工资。像国内大多数外企的裁员,其实都到不了这个地步。比如说仅仅因为盈利大幅下降(只要还赢利)。国内大多数「裁员」还仅仅是企业说服员工自愿中止合同。也就是说如果员工不愿意,企业是比较难办的。当然这种「不愿意」中止合同的行为对员工自身也有道德风险,如果企业的裁员赔偿合理,那员工不愿意终止合同的行为就成为业界共享的信息,这个员工即使留在企业里拿着当时的工资水平,这辈子的职业生涯也没什么前途了。
就你的情况,你当前合同终止期是在一年哺乳期之内。所以公司能够正常终止雇佣关系的最早时间是 2018 年 3 月。如果你坚持申请仲裁并且措施得当,应该可以获得到当时为止的目前工资水平的报酬。
「停职留薪」这件事情,属于公司在和你自愿协商。法律上公司没有任何基础可以单方面做这件事情。公司也不能以严重失职之外的任何理由降薪。如果要降薪,公司的降薪计划必须要报告劳动部门,而且必须是覆盖整个员工结构的整体降薪。
你要记住,这些都是中国劳动法赋予你的最低道德标准的权利。施行起来,对你并非完全没有道德风险和职业风险。你应该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自身的情况。如果从公司角度讲,经营确实有问题而且赔偿水平符合你的预期,你本人也觉得今后还希望在类似行业发展,可以考虑接受。
当然我觉得你如果向公司摆明你在法律上的所有权利,以此为依据协商一个更好的双方同意的条件,是最有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