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撞之前的瞬间,直行车是否在车道内?如果在,能撞到转弯车的“驾驶车门”,可以判断转弯车并没有“已经转过来了”,而是“未完成转弯”,因为如果转弯已经完成,撞击位置应该在车尾。
在没有其它标志标线约束的情况下,右转弯的车辆必须让直行车辆先行,这是交通法规明确规定的,所以未让行至少是事故的主要成因。
直行车会在某些情况下负有一定责任:操作不当、刹车性能缺陷、超速。
刹车性能可以通过技术检验确定。
超速需要根据视频进行分析测算,得到近似速度范围(如58~62),没有证据一般无法认定超速。
操作不当也需要明确证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如果直行车辆被认定存在上述过错之一,负次要责任,如果过错非常严重(比如限速40,开到100),有可能是同等责任。
在没有明确证据的情况下,转弯车全责,违法过错不能靠“感觉”来认定。
另外,即使转弯车真的已经“转过来了”,也不是就没有责任,让行的标准是不造成干扰,转弯入道破坏原有安全车距,导致直行车辆必须减速,就已经是干扰了,违反的让行规定,所以这时相撞转弯车还是至少一半责任,全责的可能性也极大。当然,这种情况,究竟是追尾还是转弯妨碍直行,也需要证据(录像等),因为仅从现场结果看,是会认定为“追尾”,后车厢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