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从证券公司的业务上来讲,只有经济业务和部分财富业务适合请代言人做广告。因为其他的投行研究资管基金等等业务,事实上都是to B业务为主,而2b业务是不怎么适合用个人代言的。
而剩下的经济业务和财富业务在做广告的时候其实是很尴尬的。一方面财富业务当中的很多产品都是有严格监管规定,不能够在电视等公开媒体做广告的。你啥时候听过电视上公开做某个理财产品的广告?而经济业务只是一个平台,他没办法向客户承诺什么,反而要宣传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因为经济业务有可能让人赚钱,还有可能让人亏钱,而这当中的决策取决于客户自己,那你让人怎么宣传总不能说来我这开户你就能挣钱,这是妥妥的误导投资者。而更有可能来你这开了户,最后还亏了钱,你让代言人何言以对?所以整体来看证券公司,要么就只有少量业务,适合请代言人宣传,而请代言人了,又不能宣传。那还不如不请。
而相反银行和保险公司有一个特点。首先他们有大量的零售客户,其次他们提供给大部分零售客户的产品和收益是可以公开宣传且可以承诺服务效果的。比如银行的存款利息,那就是一个承诺的,可以公开宣传的。保险公司在符合合同条件的情况下赔付,这也是承诺的。因此零售业务很多且服务效果可以承诺有确定性,这样的东西就比较适合通过个人代言人来宣传。
从证监会和银保监会的监管风格上其实也可以看得出来,证监会对于券商是否进行虚假宣传,是否有误导投资者等等行为是监管的非常严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