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家伙,这题的答案区真是让我长见识了,我并不是想故意怼同行,但真的看不下去。如果连起诉条件,基本的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都还一知半解,真的不要经常解答别人的法律问题。法律人士错误普法危害更大。
咱们学法律也不能只学民事诉讼法不学司法解释吧。你们拿着律师证,没什么新的事实和理由,如果去法院立撤诉后不满六个月的离婚案子,估计法院工作人员都会先审查你的律师证是不是假的。
撤诉及按照撤诉处理都要等六个月,离婚案件不要没事就撤诉,因为第二次起诉离婚又自行撤诉,很可能被法院认为又和好了,第三次再起诉也不判离,你们就这张起诉了撤,撤了再起诉,如此往返图什么呢。
另外我多说一句,当律师不要两头堵,人家问题撤诉的能不能六个月内再起诉,你不知道有司法解释,回答的就是撤诉不属于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形可以六个月内起诉,人家给你贴了司法解释,你又说有新的事实和理由是可以六个月内起诉的。这两件事挨着吗?有新的事实个理由判驳的也可以六个月内再起诉。
另外离婚案件的新的事实和理由不是你以为的随便找个新借口。最起码得是法定判离的情形并且证据确凿,比如你觉得离第一次判不离分居已满一年,得有证据证明,不是你说分居法院就认为分居,立案庭审查非常严格,差一天也不给立。
另外我多说一句,有些知友,你们从华律网复制粘贴回答至少把超链接去掉好不好?并且善意提醒你,华律网上的回答也都是跟你一样复制粘贴的,你们互相抄去抄来,有这个功夫自己哪怕检索个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