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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这波疫情过后,上海的房价会大涨吗? 第3页

        

user avatar   tuo-ma-si-bu-shi-xiao-huo-che 网友的相关建议: 
      

谢邀。这个问题很简单:如果知道各个号码的中奖概率一样,他们还会成为彩民吗?

***** ***** *****

上面这句话是调侃。如果要认真回答这个问题,得从两个方向回答:

  • (1)“1,2,3,4……” 这样的号码买的人真的少吗?

以双色球(红球 33 选 6,蓝球 16 选 1)为例,在 2015-11-17 的开奖中,全国投注量为 323,653,256 元,即 161,826,628 注,而不同的投注数 共有 17,721,088 种,所以平均每种组合大概有 9 个人投注。那么, 1,2,3,4,5,6,7 这样的组合是否有 9 个人投注呢? 还真的挺有可能呢。全国那么多人玩双色球,有 9 个人次投注了这个充满规律的号还真不奇怪。

所以,题主的命题看起来好像不太成立。

当然了,一定有很多人觉得觉得这个号绝无可能中奖,那么我们来看看近 300 期双色球的开奖情况:

根据计算,四等奖的中奖概率大约为 1 / 2303, 但在最近 300 期里,它中了 1 次四等奖,中奖率还高于平均值呢。

  • (2)为什么有些彩民会觉得 “1,2,3,4……” 这样的号码不容易中奖?

用我自己创造的词语来说:他们被 “归类假象” 蒙蔽了。

什么叫 “归类假象” 呢?

就是看似有意义的归类,在我们所关心的维度下没有意义,反而对我们的判断造成了干扰。

就概率而言,似乎可以用一种很有意义的方式将所有情形进行归类,而看上去不同类别的发生概率差别很大,然而实际上,这个差别只是由于它们在总数上的差异造成的。从任何一个类别中抽取相同个数的例子,其发生的概率或期望并无任何不同。

就本题的来说,我们不难理解彩民们的想法:

他们不自觉地把彩票中奖号码归类成了 “有规律组” 和 “无规律组”。

以双色球为例:“有规律组”的情形可能包括: 7个数呈等差数列,7个数都小于10,7个数都是偶数,7个数包含了两个等比数列等等……其他的都为 “无规律组"。

彩民们研究了一下以往的中奖号码,发现过去好像极少开出”有规律组“ 的情形,所以他们认为:

  • 【买无规律的号码组比买有规律的号码组中奖概率更大】

这个推论有道理吗?看起来好像很像回事呢。

但实际上,上面的那句话是不对的,正确的说法是:

  • 【中奖结果是无规律的号码组比有规律的号码组概率更大】

这两句话有什么不同呢?简单地说,后者是 有规律组 和 无规律组的 等比例抽样,而前者是 有规律组 和 无规律组的 1:1 抽样,样本大小就不一样,概率分布又怎么会一样呢。

举个例子,假设有 100000 个号码组合,其中有规律的有 1000 组,无规律的有 99000 组。

假如彩票中心抽奖了 100 次,每次中奖 1 个号码组合

  • 那平均来讲,只有 1 次是有规律组的, 99 次是无规律组的。无规律组的中奖结果占了 99%。

然而,对彩民来说,

中彩票的平均次数= 买彩票的次数 * 中奖号码属于这个分类的概率 * 买的彩票数在该分类中的比例

如果买了 100 次彩票,每次 1 注,

  • 如果 100 次都是买有规律组,那他的平均中奖次数 E1= 100* (1/100) * (1/1000)=0.001
  • 如果 100 次都是买无规律组,那他的平均中奖次数 E2= 100* (99/100) * (1/99000)=0.001

毫无差异

以上的推导非常简单,连小学生都很容易理解吧?

但是在生活中,这种看似简单的 “归类假象” 可骗了不少人哦。

举个例子,这是一个古老的故事:

曾经有一个女子学院,有一天校长提议道,为了活跃学院的气氛,建议招一部分男生。董事会的成员坚决反对:千万不能这样,否则的话,一年后会有一半的女生退学的!
在最终的妥协下,校长决定,当年招收 1% 的男生做试验。
一年后,校长宣布:“招收男生的计划取得了圆满成功。诚然,学院的女生数量确实有所减少,但一年后她们在该届全体学生中的比例仅仅下降了 1 %”。

你发现问题在哪里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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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这个问题很简单:如果知道各个号码的中奖概率一样,他们还会成为彩民吗?

***** ***** *****

上面这句话是调侃。如果要认真回答这个问题,得从两个方向回答:

  • (1)“1,2,3,4……” 这样的号码买的人真的少吗?

以双色球(红球 33 选 6,蓝球 16 选 1)为例,在 2015-11-17 的开奖中,全国投注量为 323,653,256 元,即 161,826,628 注,而不同的投注数 共有 17,721,088 种,所以平均每种组合大概有 9 个人投注。那么, 1,2,3,4,5,6,7 这样的组合是否有 9 个人投注呢? 还真的挺有可能呢。全国那么多人玩双色球,有 9 个人次投注了这个充满规律的号还真不奇怪。

所以,题主的命题看起来好像不太成立。

当然了,一定有很多人觉得觉得这个号绝无可能中奖,那么我们来看看近 300 期双色球的开奖情况:

根据计算,四等奖的中奖概率大约为 1 / 2303, 但在最近 300 期里,它中了 1 次四等奖,中奖率还高于平均值呢。

  • (2)为什么有些彩民会觉得 “1,2,3,4……” 这样的号码不容易中奖?

用我自己创造的词语来说:他们被 “归类假象” 蒙蔽了。

什么叫 “归类假象” 呢?

就是看似有意义的归类,在我们所关心的维度下没有意义,反而对我们的判断造成了干扰。

就概率而言,似乎可以用一种很有意义的方式将所有情形进行归类,而看上去不同类别的发生概率差别很大,然而实际上,这个差别只是由于它们在总数上的差异造成的。从任何一个类别中抽取相同个数的例子,其发生的概率或期望并无任何不同。

就本题的来说,我们不难理解彩民们的想法:

他们不自觉地把彩票中奖号码归类成了 “有规律组” 和 “无规律组”。

以双色球为例:“有规律组”的情形可能包括: 7个数呈等差数列,7个数都小于10,7个数都是偶数,7个数包含了两个等比数列等等……其他的都为 “无规律组"。

彩民们研究了一下以往的中奖号码,发现过去好像极少开出”有规律组“ 的情形,所以他们认为:

  • 【买无规律的号码组比买有规律的号码组中奖概率更大】

这个推论有道理吗?看起来好像很像回事呢。

但实际上,上面的那句话是不对的,正确的说法是:

  • 【中奖结果是无规律的号码组比有规律的号码组概率更大】

这两句话有什么不同呢?简单地说,后者是 有规律组 和 无规律组的 等比例抽样,而前者是 有规律组 和 无规律组的 1:1 抽样,样本大小就不一样,概率分布又怎么会一样呢。

举个例子,假设有 100000 个号码组合,其中有规律的有 1000 组,无规律的有 99000 组。

假如彩票中心抽奖了 100 次,每次中奖 1 个号码组合

  • 那平均来讲,只有 1 次是有规律组的, 99 次是无规律组的。无规律组的中奖结果占了 99%。

然而,对彩民来说,

中彩票的平均次数= 买彩票的次数 * 中奖号码属于这个分类的概率 * 买的彩票数在该分类中的比例

如果买了 100 次彩票,每次 1 注,

  • 如果 100 次都是买有规律组,那他的平均中奖次数 E1= 100* (1/100) * (1/1000)=0.001
  • 如果 100 次都是买无规律组,那他的平均中奖次数 E2= 100* (99/100) * (1/99000)=0.001

毫无差异

以上的推导非常简单,连小学生都很容易理解吧?

但是在生活中,这种看似简单的 “归类假象” 可骗了不少人哦。

举个例子,这是一个古老的故事:

曾经有一个女子学院,有一天校长提议道,为了活跃学院的气氛,建议招一部分男生。董事会的成员坚决反对:千万不能这样,否则的话,一年后会有一半的女生退学的!
在最终的妥协下,校长决定,当年招收 1% 的男生做试验。
一年后,校长宣布:“招收男生的计划取得了圆满成功。诚然,学院的女生数量确实有所减少,但一年后她们在该届全体学生中的比例仅仅下降了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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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居民就偷着乐去吧!


user avatar   paola-84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努力工作,年收入突破百万。我楼下小卖部老板眼红了。

他说他每天7点开店,晚上10点关店,工作时间比我长,收入却比我低,这不公平。为此,他甚至发展出了一套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要求将卖给我的可乐从一瓶2块钱涨到100块钱。

他说之前他受太多委屈了,等他觉得委屈弥补回来了,他会把价钱降到一瓶4块钱的。但想像原来一样2块钱一瓶那是永远不可能的。

我默默想了一下,走多一百米,用2块钱在另一家店买了一瓶可乐。

这件事被小卖部老板知道了,他生气了,他跑去骂另一家小卖部老板,骂他不尊重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并且在我家楼下贴大字报隐晦地骂我。

你说我为啥讨厌他?

我不只讨厌他,我甚至想报警呢。可惜警察说这事他们管不了。

……

这件事还有后续。

后来,小卖部老板人权组织找到了我,跟我说我楼下的小卖部老板的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不是正宗的,他们才是正宗的。

我说,那你们的是怎么样的?

他们说,我们卖3块。


user avatar   limingyang666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是一名基层派出所民警。

可以说当今中国警察普遍羡慕美国警察可以采取暴力手段绝对的镇压不法分子。

但是,不得不说,这次这位美国警察,太过分了,不仅是过分,而且我的理解是那已经构成了犯罪行为。那黑人已经制服了就可以正常上拷带走了,没必要一直压着脖子压那么长时间。没能置身其中不知现场那美国警察的所思所想,反正我个人挺不理解他为啥那样干的。

只能说无论什么地方,无论什么行业,只要是人的社会,都有像样的也有操蛋的吧。

_________此处为分割线 _________

以下为统一答复评论中有些人质疑的我所讲的羡慕二字。

能够出现这种质疑在我料想之中,因为中国警察也有过过分的时代,据我所知就是在七十八十九十年代,就如同地痞流氓,看谁不顺眼就能打谁对老百姓而言没王法可讲,那时候的警察说好听点可以说是威风凛凛说难听点儿是横行霸道。

但我想表明的是,时过境迁,现在的中国警察无论是受舆论约束还是因为法治社会建设制度规范都已经变得逐步文明与规范起来,起码我认为从我们现在开始从公安司法院校毕业参加公务员考试考进来的新一代警察已经具备新的面目,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在这个行业内目前仍然存有历史的顽疾,仍然存在着臭虫,但我已经讲过无论什么行业都有操蛋的吧,这是个人问题,不是群体问题。相比之下,拍拍良心看,现在的整个警察队伍比照曾经确实过分的年代是不是已经是天地之别,问问曾经真正挨过曾经年代老警察欺负的中老年人就知道了。

为何会说起羡慕,因为警察每天面对的人群,大多是三教九流之辈,没有武力加身,很多事情在处理上警察显得软弱无能,说白了,好人谁没事儿上派出所转悠啊都忙着自己的生活呢,警察打人这句话,我们常常听到,但是但凡有点脑袋的人都能想明白,警察会闲着没事儿干把那在家里消停待着的遵纪守法的人抓起来暴揍一顿吗?

以上言辞不免更会有人质疑,请允许我解释,武力,当然不可滥用,我所说的羡慕不是羡慕美国警察的随意滥用武力,而是在合法范围内准许在对方不听从警察指令时动用武力,现在确实有人民警察法赋予了相关权力,但实践中现在的中国警察并不能或者说不敢执行人民警察法里的所有权力。拿防疫工作举例,卡口的工作人员在让出入的人员扫码登记时,就会有不愿意配合的人,然而这些不愿意配合的人可会知道工作人员的所做所为是为了整个社区的稳定安全,因为这整个社区包括了这名不愿意配合的人啊,在这个时候是否应当对其进行武力控制来保障其他居民的安全呢。同理,警察盘查也好,调查也好,总会有那些不愿意配合的人,自我感觉良好认为自己没问题所以警察不必要对其进行盘查所以就不配合,而警察当看到对方不配合时会以什么视角审视,难道要说谢谢您的不配合吗,万一这不愿配合的人真背着案子呢,那便是对更多的人民群众的不负责任。因此,我要说,民众的素质如果真正达到了人人互相敬重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文明程度,要求警察绝对文明不要有暴力举动,一点问题没有,一味强调了警察不该暴力执法而分毫不过问被执法对象自身是否存在问题,是不是看问题的角度些微的片面了些。

请注意,我说羡慕里的那句话尾巴实际已经表明了,羡慕的是暴力手段对不法分子的镇压,可不是对遵纪守法的百姓也要肆意妄为。例如像给群众办个身份证居住证之类的业务,警察当然应该热心服务。但当面对泼皮无赖时,还要笑脸相迎,得来的只有蹬鼻子上脸,警察都不怕了,您们认为这些无赖还有谁管得了。

列位存有异议的同志们,谢谢您们的教诲。言辞中犀利的同志们,谢谢您们的敦促。

让我知道当警察,需要吾日三省吾身。

还想要质疑甚或是骂的您们,若是能让您舒服,骂两句无妨。我不算您辱骂警察。不过是,道不同不相为谋罢了吧。

_____分割线

2020年6月5日22:53 出警在路上


user avatar   windskymagic 网友的相关建议: 
      

一、LSD的介绍

福禄寿乐队成员的杜雪儿涉嫌走私的毒品“邮票”LSD是什么?

“有一种致幻剂,少量的服食下去,会发现自己进入了一种令人愉快的麻醉状态,想象力突然变得丰富,对周围世界的感知也发生了变化。眼前出现了一系列活动的图像,具有万花筒般的鲜艳色彩,那些在日常生活中被忽略了的物体突然变得生动起来,桌椅板凳都似乎有了生命,听到的每个声音都像是投在平静水面上的一颗石子,让眼前这些奇妙的色彩产生一圈圈涟漪。”

这种“美妙”的境界

是瑞士的霍夫曼博士第一次无意间尝到

自己合成的化学品时体验到的,

这种化学品就是

被称为“史上最强致幻剂”的LSD。

LSD在现实生活中是如何存在的?

请先看下面几则案例:

01

近日,山东省东营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利用快递走私毒品案件,查获新型毒品LSD (俗称“邮票”)100张,该案件系东营市破获的首起“邮票”新型毒品案件。LSD外观似小型邮票,印有卡通图案,贴在舌头、皮肤上可致幻达12小时。



02

“90后”大学生张某在社交软件上无意中发现了一样新东西——“邮票”。他以300元一张的价格购买了8张,回来后将每张裁成两半,并将裁出来的半张“邮票”以800元的价格通过微信朋友圈售卖。经警方鉴定,张某出售的8张“邮票”就是具有强烈致幻作用的LSD的伪装物。而张某也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03

澳大利亚一少年在家服用LSD后呕吐不止,称身体发热脱去衣服,又失常地掩面跪在地上。过了一段时间,他忽然大声呼叫着冲向阳台,爬出栏杆。他的妈妈和妹妹竭力阻止但最终并没有成功。这个年仅15岁的少年从三楼阳台坠下,头部着地,当场死亡。



1

LSD是如何产生并发展的?


LSD,化学名称为D-麦角酸二乙胺,即麦角二乙酰胺,是一种强效的致幻剂,主要滥用群体是18至25岁的青少年。

1938年

/首次合成

1938年,瑞士化学家艾伯特·霍夫曼博士在实验室里进行一个有关麦角碱类复合物的大型研究计划时,LSD被首次合成出来。

1943年

/精神作用被发现

1943年,霍夫曼在进行化学研究时无意中通过皮肤接触并吸收了LSD,这才发现了它的精神作用效果(如前文所述)。此后,LSD一直被用于精神病学家的医学研究。

20世纪五六十年代

/滥用和推广

20世纪五六十年代,LSD被一些心理专家和政要人士滥用和推广。一些心理学家在嬉皮士运动中担任反文化的精神导师,将LSD的致幻作用称为精神成长。

二战及冷战期间

/大规模流行

“二战”及“冷战”期间,美国中央情报局致力于研发思维控制类化学武器,将LSD应用于对抗审讯之中。为此,他们大量生产LSD,为LSD的大规模流行提供了来源。随着LSD的流行,美国社会开始频繁地出现各种因为服用LSD而导致的意外事故,精神崩溃、犯罪和自杀的报告不断增加。

1966年

/禁止生产和销售

1966年,时任美国加州州长的里根宣布LSD为非法药物,禁止合法生产和销售。从1967年起,美国政府采取多种措施全面禁止LSD。

2

LSD是什么?


LSD为半人工合成,从麦角酸衍化而来,无药用价值。纯净的LSD是白色晶体,无色、无味,难溶于水。毒品形式一般为酒石酸盐,白色粉末,易溶于水。典型的滥用方式是口服。不法分子常将LSD溶于水后滴在某种吸附物上,比如吸水纸、方糖、明胶以及各类糖果、饼干等。


后来,为了方便运输和躲避打击,也为了方便使用者携带和服用,毒贩将印好的小纸片浸泡在LSD溶液里,一个指甲盖大小的纸片可含LSD30~50微克。为了能吸引青少年,毒贩绞尽脑汁把纸张设计成各种各样的彩色图案,这与邮票风格非常相似,因此吸毒群体把LSD称为“邮票”,使用时把纸片放入口中即可。



3

LSD为何被称为“迷幻药之王”?


LSD致幻效果特别强,其他毒品的剂量单位都是用毫克或克,而LSD则只需要用微克单位,这也是为什么它被称为“迷幻药之王”的原因。



服用10微克就可以产生欣快感,30微克可出现明显症状,50~100微克就可出现幻觉。LSD一次一般只服用100微克,相当于一粒沙子重量的十分之一,但却会造成持续6到12个小时的感官、感觉、记忆和自我意识的强烈化与变化,还会产生幻影和生动得像白日梦一样的幻想,比如会动的几何图形和光影重叠的色彩等。在药效较强时期,使用者甚至感觉自己灵魂出壳,进行一场“幻游”。



于是,一些不法分子打着“使用LSD可以放大感觉,对事物的感受更加深刻,易于体会事物间的联系”的幌子出售、诱骗他人吸食LSD。事实上,吸食LSD后的体验极不稳定,出现的幻象有时会令使用者产生“幻游”的“舒适感”,有时则会令其恐惧,导致心跳加速、呼吸加重,大脑和行为不受控制,使用者甚至会出现自残、自杀、伤害他人等极端行为。



很长一段时间内,LSD被称为“疯子药”,因为一些服用者过量使用,精神崩溃或是受到永久损害,变成疯子。总而言之,LSD对使用者的情绪、精神状态、睡眠等都会造成极大的影响。



长期使用LSD会产生焦虑和沮丧情绪,对身体造成伤害,且很快产生耐受性,但身体依赖性较低。使用LSD还会出现一种特殊的“反刍”现象。长期使用LSD会导致麦角酸二乙基酰胺分子会大量沉积于肾脏,如果不再使用,沉积于肾脏内的麦角酸二乙基酰胺分子在代谢消解的同时,有一部分会重新进入血液循环系统,产生新的连锁反应。



LSD在我国早已被列入精神药品管制目录,属于第一类精神药品被严格管制。面对新类型毒品花样翻新、层出不穷的局面,公安禁毒部门多次在媒体和宣传中提醒,很多毒品宛如“披着羊皮的狼”,广大民众尤其是青少年朋友一定要警惕类似“邮票”等毒品的诱惑,千万不要被色彩鲜艳、包装花哨的外表和“没有危害、不会上瘾、体验新奇感受”等谎话所蒙骗。

切莫出于猎奇、逃避现实、追求快感等心理走上不该走的路,犯下不该犯的错!

内容选自甘肃省禁毒委办公室(《你不知道的毒品真相》,作者李文君,有删改)若存在侵权,请联系删除。

在美国已于上世纪60年代末被禁止。疫情之后又有合法化的趋势——2020年11月份,美国俄勒冈州宣布LSD合法。

二、法律分析

大前提: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第三百五十七条 【毒品的范围及毒品数量的计算】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

此罪名是选择性罪名,规定在刑法分则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第七节。

首先先分析构成要件:

走私毒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同时也侵犯了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毒品管制法规和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犯罪主体:自然人、单位。

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走私的物品是毒品,而实施走私的行为。

小前提:事实

小代提醒:这个岳某的证人证言的信息量很大。证明杜雪儿有吸食大麻的历史,但是,证人证言是言词证据不能单独定罪。

说明杜雪儿可能不是第一次使用“LSD”产品,有可能能够追溯到2017年。

杜雪儿竟然是在知乎平台上找到的卖家。

结论:

三、小代关键信息提取:

1、杜雪儿以前就可能吸食大麻

2、她的上家是在知乎上找的

3、涉及的毒品只有0.13g。

4、如果我是辩护律师,这个案件,我会走认罪认罚从宽的角度走。如果不走认罪认罚从宽,起码会从三个角度进行辩护:

(1)这个毒品本身,发展,致幻性学术报告。国外的判例。

(2)主观明知与否进行辩护。但是,案卷中的聊天记录如果非常清晰,这里,不用下太大的功夫。证据链已经形成。

(3)从「量」上进行下手。涉及毒品的含量极低,家中应该也没有搜出毒品,否则判决书上肯定写了。这样极低的含量的影响,有没有到严重的社会危害的限度。

(4)辩诉交易,辩诉交易,用认罪认罚来换量刑啊,一年的刑期。说实话……不予置评了,怕挨骂。

附判决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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