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来了
《长沙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 未佩带犬牌且无人牵领的户外犬只,一律视为野犬,由公安机关予以捕杀。
请送我上去!谢谢
现在知道为什么要如此保护缉毒警察的身份信息了吧~
狗子狗孙们还真是跟毒贩有的一拼啊
如果警方连合法为民除害的英雄的家庭人身安全都不能保障~让以后执法者如何放心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另外爆警察照片的人?是否可以承担起法律责任去自首去?
补充一句,都有监控到狗子咬人了~谁栓的狗子有没有拍到?!捅这么大篓子了!让被咬的人上门啊!让狗粉看看主人什么德行的.
看到有人在淘宝锦旗送派出所~我也赶紧拍一个送去~
还有,谁乱改的问题,虐杀无主狗?明明是合法击杀咬人恶犬~还“动物保护组织公开信息”,明明是非法人肉侵犯个人隐私,骚扰执法人员,狗粉的脸呢?
建议把这个“动物保护者”跟流浪狗关一个笼子里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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