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科罗拉多州的大选新法案:“取消赢者通吃,全国普选票至上”?

回答
科罗拉多州近期推出的一个大选新法案,其核心内容是将“取消赢者通吃(WinnerTakeAll)”原则,转变为“全国普选票至上(Popular Vote Interstate Compact,简称PVICS)”的加盟国。这个法案的影响深远,既有支持者对其公平性和民主性的赞扬,也有反对者对其潜在弊端和政治动荡的担忧。为了更全面地理解这个法案,我们需要从多个维度进行深入探讨。

法案的核心内容与运作机制:

简单来说,这个法案意味着科罗拉多州将放弃其在本州总统大选中,将所有选举人票投给在本州赢得普选票的候选人的惯例。取而代之的是,一旦达到一定的加盟门槛(即足够多的州加入该条约),科罗拉多州承诺将其所有选举人票投给在全国范围内赢得普选票的候选人,无论该候选人在科罗拉多州是否获胜。

“赢者通吃”的传统: 在美国总统大选的历史上,大多数州(除缅因和内布拉斯加州外)都实行“赢者通吃”制度。这意味着,在本州赢得普选票的总统候选人将获得该州所有的选举人票。这是间接选举总统制度的体现,也是赢得总统职位的主要途径。
全国普选票至上条约(PVICS): 这个条约是一个由州际协议构成的机制。它的目标是绕过宪法赋予各州的选举人票分配权,通过各州之间的协调一致,让总统选举结果直接反映全国普选票的结果。也就是说,一旦条约生效,无论你在哪个州赢了普选,你最终获得的选举人票都将取决于你在全国范围内的普选得票情况。
科罗拉多州的角色: 科罗拉多州是积极响应并加入这个条约的州之一。这意味着,当足够多的州签署并批准该条约,使其达到启动生效所需的门槛时,科罗拉多州的选举人票将不再投给在本州获胜的候选人,而是投给那位在全国赢得最多普选票的候选人。

支持者论点:

支持者普遍认为,这项法案能够提升选举的公平性和民主性,并纠正现行选举制度存在的“不民主”之处。

1. 反映全国民意: 最核心的论点是,总统是代表全体美国人民的,因此总统的当选应该最直接地反映全国人民的意愿。在现行“赢者通吃”制度下,经常出现赢得全国普选票的候选人却因为输掉了关键的几个州而输掉选举的情况。这被视为对民主原则的违背,因为少数选民(在几个关键州)的影响力可能超过了多数选民(在全国范围)。PVICS的目的是确保当选总统的候选人是获得最多选票的候选人,无论他/她在哪些州获胜。
2. 提高选民参与度: 支持者认为,当总统选举结果不再高度依赖少数几个“摇摆州”的选民时,所有州的选民的投票都将变得同样重要。这意味着在那些传统上被认为是“安全州”的州,选民不再感到自己的投票无关紧要,他们的投票将直接影响全国的普选结果。
3. 减少两极分化和政治僵局: 一些人认为,“赢者通吃”制度加剧了政治两极分化,因为它迫使候选人集中精力争夺少数几个摇摆州,而忽略了其他州的选民需求。如果候选人需要争取全国普选票,他们将不得不更广泛地与不同地区和不同群体的选民沟通,这可能有助于缓和政治对立。
4. 结束“选举人票的扭曲”: 支持者认为,选举人票制度本身存在固有的缺陷,尤其是在一些州人口密度较低的情况下,每个选举人票所代表的选民数量可能比人口稠密的州要少。PVICS旨在修正这种“扭曲”,使结果更具代表性。

反对者论点:

反对者则对这项法案及其所代表的PVICS条约提出了严峻的批评和担忧,认为其可能带来政治不稳定和法律挑战。

1. 违背宪法意图和州权: 这是最主要的反对理由。美国宪法设计了选举人团制度,旨在平衡人口大州和小州之间的利益,并防止纯粹的民粹主义。反对者认为,PVICS试图通过州际条约来绕过宪法中关于选举人票分配的明确规定,这可能被视为对联邦制的挑战,并侵犯了各州自行决定其选举方式的权力。一些人甚至认为,如果该条约生效,可能会面临宪法诉讼。
2. 加剧政治分歧和争议: 相反于支持者的看法,反对者认为,一旦PVICS生效,可能会引发前所未有的政治争议。例如,如果在某个州,多数选民支持一位候选人,但该州的选举人票却根据全国普选票投给了另一位候选人,这可能会引起当地选民的强烈不满,甚至导致对选举结果的合法性产生质疑。这可能进一步加剧政治分裂。
3. 低估或忽视小州的选民利益: 选举人团制度的设计初衷之一就是确保人口较少的州在总统选举中也能有一定的影响力,防止总统候选人只关注人口稠密的地区。如果总统仅仅根据全国普选票产生,那么人口较少的州的选民的声音可能会被淹没,他们的特殊利益也可能被忽视。
4. 可能导致“无效投票”和选民倦怠: 如果一个州的选民知道无论在本州投票给谁,最终的选举人票都会投给全国普选票的获胜者,那么他们可能会认为自己的投票是“无效的”或“无关紧要的”,从而降低投票热情。这种情况下,人们可能更倾向于不投票,反而会降低选民的参与度。
5. 启动门槛和实施的复杂性: PVICS需要相当数量的州加入才能生效。当许多州都加入后,如何协调这些州的投票,以及如何在实际操作中确保所有州都能准确、及时地执行条约,都可能存在复杂性和潜在的执行问题。
6. 政治操纵的可能性: 一些人担心,PVICS可能会成为政党操纵选举的一种方式。例如,一个政党可能会试图影响更多州加入条约,或者在某些州进行特殊的竞选活动,以确保在全国范围内获得更多普选票,即使这意味着在该州未能赢得多数支持。

对科罗拉多州的影响:

理论上的影响: 在PVICS生效之前,科罗拉多州仍然按照“赢者通吃”的原则分配选举人票。一旦条约生效,科罗拉多州的选举人票就将根据全国普选票的结果来投。
实际影响的判断: 这个法案的实际影响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有多少个州最终会加入PVICS并达到启动门槛。目前,已有包括科罗拉多在内的多个州签署了该条约,但尚未达到生效所需的支持。如果能够成功启动,它将极大地改变美国总统选举的格局。
政治辩论: 科罗拉多州此举无疑会在该州内部以及全国范围内引发更激烈的政治辩论。支持者会继续推动更多州加入,而反对者则会继续呼吁撤销或抵制该法案。

总结:

科罗拉多州的大选新法案,即推动“取消赢者通吃,全国普选票至上”,是一项旨在改革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尝试。其核心目标是让总统选举结果更直接地反映全国人民的意愿,从而提高选举的公平性和民主性。

然而,这项改革并非没有争议。反对者对该法案的宪法合法性、潜在的政治不稳定、对小州选民利益的忽视以及可能引发的选民倦怠等方面表达了深切的担忧。

这项法案的最终影响将取决于其能否成功启动,以及它将如何被政治力量解读和运用。无论如何,它都反映了美国社会对于如何更民主、更公正地选举国家领导人这一重要议题的持续探索和深刻思考。这是一种对现有制度的挑战,也可能预示着美国大选制度未来可能发生的重大变革。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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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声明的是,我支持废除选举人团制度并不等于否定16年大选的结果。不同游戏规则有不同的策略。当选举人团制度是游戏规则的时候,普选票什么也说明不了。

~~~~下面是正文~~~~

选举人团制度是一种非常落后的体制。

1、选举人团并不保护小州利益

保护小州利益的是参议院制度,不论州内人数多少,都固定有两个参议员。而选举人团票是按照州内人口分配的,如何保护小州呢?把选举人团制度和参议院绑定在一起来阐述大州小州平衡是一种春秋笔法。选举人团制度的结果是无限放大了摇摆州的话语权,美国的总统选举不是50个州的选举,而成了仅仅局限于几个摇摆州的选举。深红、深蓝大州固然地位下降,深红、深蓝小州一样没人鸟。深红的如怀俄明、北达科他、爱荷华、俄克拉何马,深蓝的如夏威夷、罗德岛可曾有总统候选人在普选期间去积极竞选过?这些小州被选举人团制度华丽丽地忽视了。真正选战热点则是佛罗里达、俄亥俄、宾夕法尼亚三大传统摇摆州,再加上密歇根、威斯康星、北卡罗来纳、内华达。废除选举人团制度能把所有州拉回平均线,只会让阿拉巴马这种州变得更重要,而让佛罗里达这种州回到应有的位置上去。

有人或许会说放大摇摆州话语权会保持美国政治不走极端化,这也是错误的。摇摆州并不代表其州内选民意识形态不左不右,而通常摇摆州只是代表州内左右选民接近1:1而已。这里我又要拿宾州举例子了。下图是宾州的政治地图,红色部分是共和党选区,蓝色部分是民主党选区。费城市内的选区是全国最蓝的选区之一,宾州第三选区达到了D+41。而宾州乡下的选区又是美国北方最红的选区,宾州13选区达到了R+22,放在南方也是一等一的红区。民主党和共和党拼宾州,就看谁能从自己的票仓里拿到更多的票,而并非看谁走中间路线。


2、选举人团是州内多数人的暴政,并且压制投票率

选举人团的赢者通吃政策极大地压制了州内少数派的意见。比如我们经常说加州是民主党铁盘,拥有最多的选举人团票数(票数是根据州内总人口决定的)。但其实加州在2016年有31.62%的选民投票给了川普,赢者通吃政策一把火烧了这450万川普选民的选票。德州也有380万选民投票给了希拉里,同样是不算数的。这种赢者通吃制度不仅压制深红、深蓝州内少数派的投票积极性,因为自己的票投了也没什么卵用;一定程度上也压制多数派的投票积极性,因为自己投不投都能赢。美国总统选举的投票率常年在50%左右徘徊,也就是说历年美国总统其实只拿到了全国人民25%左右的选票。最近三十年来只有奥巴马在2008年拿到了超过30%的选票(58.2%的投票率,赢下了其中52.9%的选票),而比尔·克林顿在1992年只拿到了23.7%的选票就当选了总统(55.2%的投票率,赢下了其中43%的选票)。这种低投票率很大程度上就是选举人团制度的制度性压制的结果。如果按照普选票来选总统,俄克拉何马和德克萨斯的民主党选票、DC和加州的共和党选票同样算数,这才是真正的尊重每一位选民的制度。


3、亚裔是选举人团制度最大的受害者

亚裔的人口占比有5.2%,黑人人口占比有12.6%。但亚裔选票却并没有得到黑人选票一半的政治地位。准确来说,亚裔基本是透明人,政策地位上占比大约0%。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选举人团制度。美国一共有1700万亚裔人口,其中三分之一,也就是550万在加州。还有150万在纽约州、80万在新泽西、80万在夏威夷、70万在伊利诺伊、60万在华盛顿州,50万人在大DC都市圈,全是深蓝州。另有110万在德克萨斯,深红州。不论大州小州,只要是深红、深蓝州,选举人团制度一律忽略,所以这大部分亚裔选票基本是没用的。真正管用的是在摇摆大州的选票,比如佛罗里达。佛罗里达州选战有多白热化呢?2000年戈尔和小布什在2000万人的佛罗里达只差537票,去年中期选举,佛罗里达民主党和共和党也只差1万零33票。如果佛罗里达有大量亚裔人口,不论民主党还是共和党,如何争取亚裔就会成为赢得大选的必答题。而实际上亚裔在佛州本来人口就不多,再加上亚裔内部的背景差异也很大,华裔在佛罗里达州只有9万人,杯水车薪。我之前也说过,基于畸形的选举人团制度,亚裔要想快速提升政治地位,组织50万人搬家到佛罗里达是最佳选择。真正想要从0%上升到5.2%,必须废除选举人团制度改用普选票选总统。

选举人团制度也有受益人群,那就是犹太人。有钱的犹太老头老太太们喜欢到佛罗里达买房子过冬,时间一长,佛罗里达的犹太人口已经有65万人了。这65万人不成比例地影响了美国的国内国际政策。特朗普将美国驻以色列大使馆搬到耶路撒冷,就是抢佛罗里达选票的大政策。当时只是国会议员的Ron DeSantis也跑去耶路撒冷参加揭牌仪式,以显示自己对以色列的支持。于是去年一举当选佛罗里达州长。我最喜欢的美国政治喜剧《Veep》(副总统)也有调侃佛州和犹太人的剧情。剧中女主角是副总统。她女儿看了一部关于约旦河西岸犹太人定居点的电影,随手写了一篇影评。白宫和副总统团队如临大敌,用直升机把她女儿拽到军事基地让她向公众道歉。副总统跟女儿吵架:“如果我们失去了支持以色列的那部分选票,那两年后就得丢佛罗里达。佛罗里达可是29张选举人团票,那妈妈可就下岗咯”。由此可见摇摆州小群体是如何不成比例地主导竞选和政策走向,这也是选举人团制度带来的不公平。


所以你问我支持不支持废选举人团制度,我说支持,我就明确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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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一个新鲜的问题,赢者通吃制度源自于按州计算选举人票的选举制度,在这个制度之下,只要有一个州实行赢者通吃,就会占据额外优势,所以最终大部分州都会采取赢者通吃的策略

而要推翻赢者通吃的制度,用普选票数来决定总统人选,其实也非常简单。只需要选举人票加起来超过半数的州联合起来,签署协议表示将所有选举人票投给获得最多普选票数的候选人。那么这一规则就可以改变,当然这也意味着其他州采取何种策略都不会影响选举结果了


最后,总统选择采取何种计票策略和最终谁当选总统不是必然的关系,不能开马后炮说如果当初计票规则如何就能怎样。其实只要你喜欢开脑洞,总有一种计票规则可以让你心仪的人当上总统,甚至米老鼠都可以。然而这并没有什么卵用,计票规则改变,候选人和候选人的策略也会发生改变,所以马后炮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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