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很残忍的事。英皇没钱了,港乐也没钱了。
陈伟霆意外的爆红香港人自己也没想到,他有代表作吗?
港乐已经没有资本像千禧年之后硬把双胞胎组合捧起来那样了,现在港乐的资本甚至不如内地网红,陈雪凝是什么资源?冯提莫是什么资源?摩登兄弟是什么资源?香港歌手是什么资源?你香港电影已经不用香港歌手唱主题曲插曲了,看看今年暑假几部港片不就知道了?你有钱砸么?另外听港乐的还真别看不起现在的网红歌手,很残酷的事港乐的芭乐程度基本持平这些网红音乐。
香港电影几个影帝聚在一起好不容易十几亿票房,你问问沈腾他们看在眼里吗?
别说让你搞个正儿八经的天王巨星,你连捧人的资本都没了。这是很赤裸的现实。
还在吃老本吗?谢霆锋做菜都比你们新人唱歌赚钱。这些新人真的新吗?出道都十年了吧。
互联网发达之后,不太好在买jpop版权了,绝大部分人不太愿意让你这个中间商赚差价,何况你这个二道贩子连保质都做不到,别人一耳朵就听出你这个二道贩子和原版之间的差距有多大,凭什么掏钱给你?耻于在作曲人编曲人那栏里写的都是日本人名字也是一种进步。
本身自己的音乐圈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芭乐圈。
有些人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以为港乐只是翻唱日文歌,熟不知七十年代的时候就非常流行翻唱欧美音乐了,只是那时候的港乐还不算真正的流行,而你们熟知的港乐是从《啼笑因缘》开始整个编曲还是中西结合的产物,也就是从这拉开了香港流行音乐的序幕。往后就又是翻唱日文歌的天下。
1995 年,商台再接再厉,推出“原创歌运动”,这是完全不播放改编歌曲的抉择。影响更大。影响之一是令唱片公司减少改编外国歌曲。其二,是为本地创作人开拓了更大空间。至少,表面上的确如此。但试行了一两年时间之后,坏影响渐渐浮现。唱片公司本来就已经明白不能长期改编外国歌。不过,改编外国歌曲其实有各种不同好处,一是歌的品质有起码保证。二是跨国公司可以保护自己属下出版歌曲充份使用。三是珠玉在前供仿效,制作比较容易。但改编歌太多,本地创作人作品没有出路,对整个行业发展自然是不健康和负面的。
可是,需求忽然增加,求过于供,水平就会低降。香港市场狭小,创作人才本来就不多,市面上忽然每年需要,多于平时一两倍,歌曲水准自然难以保持。其实,创作是不需要鼓励的。有创作天赋的人,自然有不能遏止的创作冲动,非满足了之后不会停下来。作品量多,很可能,质就降低。在短期效果看,市场需要,忽然激增,创作人自然收入顿升。但作品多了而水平下降,时日一长,就会变成恶性循环,令顾客停止享用不够水平产品。以今天的香港市场状况,回顾当天,本文作者敢说,95、96 年商台的“原创歌运动”,颇有椻苗助长之嫌,后果接近“好心作
坏事”。
--------摘自黄霑《粤语流行曲的发展与兴衰》
黄霑明确指出,在进入原创领域之后,港乐的衰落成了必然,1986年第 8 届“十大中文歌曲”,十首金曲之中,有七首是外语歌改编,这样的事你们能管这叫港乐的巅峰?商业的巅峰还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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