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从第五套房开始征收房地产税的必要性》
老实说,这些论点无论如何还是对得起自己的阶级,再怎么也总比一个埃及奴隶写《论从搬砖到拥有自己的金字塔的社会必然性》要强一些。
去监狱之前我就是本科生了。
从监狱回来我的观点还不变。
——死刑永远不能取消——
你们难道没有听过一句话吗?
“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你们以为是故弄玄虚小题大做吗?
好的。
我说几个目力所及见到了例子。
我只保证真实,你自己决定对错。
刚到入监队。
跟我一起互为包夹的是一名七十多岁的老头。
他从囚车一下来,大家已经指指点点窃窃私语。
我打量他,满脸老年斑,佝偻着背,还跛着脚。
实在想不通是犯了什么事儿。
原来他来之前都已经成为民警口中的“红人”了。
开始我挺同情他的,觉得年纪这么大了,还要蹲监狱。
然后中午组长给我老头的审判书,说老头是文盲,让我帮他写悔过书。
我打量着审判书的大量细节,呆若木鸡。
七十多岁的老头,用糖果和零钱诱拐十岁左右的女孩子去自己住所猥亵。
一共侮辱了两个女生,而且不止一次。
等东窗事发,父母带孩子去医院检查,处女膜破裂,感染尖锐湿疣。
不是同村人拦着,估计老头已经命丧现场了。
最后判了7年还是9年,基本就是站着进来,躺着出去了。
关键是,老头不认罪,同时自己也有孙女。
这种恶劣的行径与不良影响,是几年牢狱能抚慰人心的吗?
尤其是两位花季少女变轨的人生。
讲的过分点,老头死有余辜。
我的劳动组长,来自于四川监狱的调犯。
坐了三次牢。
第一次打架。
第二次抢劫。
第三次杀人。
你发现什么了吗?
对,一次比一次严重。
知道为什么吗?
坐过牢的基本都不怕再坐牢。
因为见识过了,没有那么恐怖。
之所以很多人不再犯罪,只是因为外面有留恋的东西——亲人、自由、梦想。
但不考虑这些东西甚至压根没有的多进宫人员。
监狱就是第二故乡。
每次组长在监舍内吹牛逼时,总是一副志得意满喜形于色的炫耀:
“当时他把老子弄急了,一刀我就劈下去了。”
说完都会瞟一眼四周同犯。
那意思是:所以,你们不要把我惹急了。
我跟他相处了一年。
从来没听到有过一次忏悔。
相反,架倒是打了好几次。
就想问一句。
如果杀的是你家人。
你愿意宽恕吗?
这样的例子很多。
包括去年我们当地就发生一起灭门惨案。
偷情的老婆被老公撞见奸情。
为了“弥补”,老婆答应了老公跟他一起去杀人。
最后情夫一家五口遇害,最小的11个月。
只有躲起来不敢吭声的大女儿逃过一劫。
最后老公判死刑,老婆判12年。
那些“废死派”,杀的是你老婆孩子时。
你是否愿意让对方牢底坐穿就好了?
如果我告诉你。
没有死刑,就没有威慑力。
杀人犯入狱之后,或许会大言不惭的说:
“再让我选一次,我还杀他全家!”
那位幸存的大女儿,用什么告慰亲人的在天之灵?
《浅谈废除死刑的必要性》?
完全可以深谈,详谈,细谈。
死刑永远没有废除的必要性。
过失杀人判不了死刑。
能剥夺别人生命的法律自有规定。
能超越死缓上升到死刑的人,背后不知道有多少个破碎的家庭。
我们真正需要的是完善司法公正透明的机制,从而避免冤假错案。
而不是釜底抽薪废除死刑,让那些“魔鬼”永远失去被裁决的利剑。
凡是持有“废死”观点的人。
只要扪心自问一句自有答案。
被别人凌虐致死的是自己的父母妻子。
你依旧同意“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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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头攒动火树银花之处不必找我。
如欲相见,我在各种悲喜交集处。
我都觉得说明他学习的真的很不错,一个初二学历的人能够写出来这样的论文,至少有大学的水平,这个监狱教的真可以。
至于废除死刑的必要性,死刑适用的罪名已经比以前少很多了,这是不是另一种形式的废除死刑呢?
废除死刑,罪犯乐意,很多法律工作者也乐意
至于我等其他守法民众,在他们眼中法律跟我们有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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