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广西一退伍老兵被打致死案宣判,打人者被判死刑,如何看待这一判决?

回答
广西一名退伍老兵被打死案,打人者被判处死刑,这桩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也引发了人们对于法律公正、社会和谐以及对军人尊重的多方面思考。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看,死刑的判决无疑是极其严厉的。死刑通常是针对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并且情节特别恶劣的犯罪行为。在这起案件中,如果法院判决打人者死刑,说明他们所犯下的罪行,比如故意杀人致人死亡,并且其犯罪手段、动机、后果等方面都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死刑标准。死刑的判决,在法律意义上,是对生命权最根本的剥夺,也是对其他潜在犯罪者的最强烈的警示。

但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法律条文的字面意思上。判决死刑的背后,是对一个生命的逝去,以及一个家庭的破碎的沉痛回应。退伍老兵,他们曾经为国家和人民奉献了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是社会的宝贵财富。他们的安全和尊严理应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当这样的一个群体在遭受暴力侵害并致死时,法律的严惩不仅是对受害者的告慰,更是对社会公义的维护,是对“军人受到伤害社会不能容忍”这一共识的体现。

其次,我们更需要关注案件发生的具体细节和背景。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场悲剧的发生?打人者与退伍老兵之间是否存在矛盾,矛盾的性质是什么?是民间纠纷,还是存在更深层次的社会问题?打人的动机是临时起意,还是预谋已久?被打致死的具体过程是怎样的?这些细节的披露,对于我们理解判决的合理性至关重要。

如果打人者是出于某种预谋,并且在施暴过程中表现出极大的残忍和冷酷,那么死刑的判决就更易被社会大众所理解和接受。比如,如果打人者在施暴过程中,明知对方的身份是退伍军人,却依然肆意殴打,甚至对受害者的军人身份毫无尊重,那么这种行为的恶劣程度无疑会加剧。

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反思,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暴力事件。社会的戾气是否太重?在处理矛盾时,人们是否缺乏必要的沟通和克制?对于退伍军人,社会是否有足够的关怀和保障?当退伍军人遭遇困难或冲突时,是否有畅通的渠道和有效的机制来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如果社会在某些方面存在不足,那么在谴责施暴者的同时,也应该思考如何改进,从而从源头上减少类似悲剧的发生。

对于打人者被判死刑,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看法。
支持者会认为,这是罪有应得,对残忍杀害为国服役的老兵的行为,必须给予最严厉的惩罚,以儆效尤,维护社会治安和对军人的尊重。他们会觉得,这是对生命权的尊重,也是对正义的伸张。
谨慎者则可能会认为,虽然犯罪行为恶劣,但死刑的判决仍需慎重。他们会关注审判过程是否公正,证据是否确凿,以及是否有足够的区分度和量刑的合理性。他们可能会强调,法律的生命是程序正义。
反思者则会借此机会,深入探讨社会问题,比如暴力文化、基层矛盾化解机制的缺失,以及如何更好地关爱退伍军人等。他们认为,单纯的严惩固然重要,但解决问题的根本还在于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

总而言之,广西这起退伍老兵被打致死案的宣判,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法律裁决,它触及到了我们社会许多敏感的神经。死刑判决本身是对犯罪行为最严厉的回应,也是对生命尊严的捍卫。但同时,我们也应该以此为契机,更深入地审视我们社会存在的各种问题,共同努力,创造一个更安全、更和谐、更尊重每一个为国奉献过的人的社会环境。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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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约翰 《硬核狠人》第一期中就讲了个类似的故事,苏联著名劫匪维亚团伙,在抢劫一家路边的食品店店时,遇到了一个卫国战争的老兵,老兵把这四个街溜子揍了一顿,维亚恼羞成怒,对着老兵连开四枪.......为了区区250卢布,这货杀死了一个卫国战争老兵。

本来大家看通鸽宗视频,总是轻松愉悦的,弹幕一路都是调侃,但看到这一幕的时候,所有人都生气了,弹幕出现最多的是:“笑容渐渐消失.......”,是啊,这是一位红军啊,一位卫国战争老兵啊,一位抗击法西斯的苏联英雄啊,没有死在法西斯的子弹下,却在和平年代死在了一个愚蠢、荒唐、邪恶的小流氓手里。

更荒诞的是,这个该死的抢劫犯维亚,自己也是卫国战争老兵的家人。

电影《守望者》中,也有类似的故事,上一代“夜枭”曾是一个守护民众的超级英雄,他退休之后,就是一个慈祥和蔼的老人,隐居在寻常巷陌,他没有被当年那些穷凶极恶的敌人杀死,却死在了一群没事找事的街头混混小流氓的乱拳下。

每当看到这样的故事,我们都不能忍,英雄在危难之际保家卫国,守护文明,流血流汗甚至献出生命都无怨无悔,面对敌人侵略者的枪林弹雨他们活了下来,却在和平年代荒诞地死在了一个莫名其妙的人渣手里......这叫人意难平。

没有什么可说的,没有什么道理可讲,判得好,这些没有心肝没有脑子,伤害老弱妇孺的人渣必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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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理与情理看,判决都没毛病。

歹徒穷凶极恶,仅仅因未借手机,便尾随老兵,背后打倒,拳头连续猛击他脆弱的枕部,与项部老兵挣扎起身,他还不放过,像对待仇人一般,多次放倒,猛踩,拳击,勒脖,卡颈。一个正常人尚无法忍受这样的暴行,更何况一个年迈体弱的老兵?

再加之这个歹徒犯有前科,构成累犯;未取得受害者家属谅解,所谓的“酒醉行为”,不过托辞。种种情节,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且属于从重一档,判处死刑,并不不可。

而站在我们的善良情感,一个曾经身负重伤,荣获三等功的老兵,没有在战场上被敌人打死,却被自己国家中暴戾的歹徒以如此凶残的方式终结生命,如何能不令人愤慨?我们的国家,是尊重军人的国家,是尊重付出的国家——为他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

行凶者倘招摇苟活,英雄却只痛苦赴死,这个结局如何能令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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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

老兵踏入大红门,环顾四周,人群匆匆来往。

老兵漫无目的的走在街道上,忽然,一个身着军装,面色红润的小伙子闯入他的眼帘。这小伙子正坐在馄饨摊前吃东西。他怔了一下,想着,那不是我的战友吗?

于是他走上前,那个小兵察觉到了,抬起头看了看老兵,老兵缓慢的把手搭在他的肩膀上,问道:“你是XXX吧?”

这小兵睁大眼睛,惊讶的说:“你咋知道我名字?”

“真是你啊!你不记得我了?哈哈,我是XXX啊!你的老战友!”老兵大笑起来,在小兵身边坐下。

“我记着呢老战友,怎么可能忘呢?只是这么多年没见过了,你样貌声音都变了,一下子还真没认出来。”小兵笑着说。

“话说,你是怎么到这里来的?”小兵好奇地问。

老兵别过脸去,深深叹了一口气,沉默了半晌,才缓慢开口道:“我生了病,病入膏肓,一不小心摔了,再一睁眼,就到这儿了。”小兵点点头表示明白了。

街道上的人群忽然簇拥成一团,老兵三人站起身来,挤进人群。

人群的中心,是一群警察押送着几个犯人,老兵看见了那个害死自己的犯人,犯人也看见了他。那犯人一直盯着他,眉头紧蹙,像是下一秒要吃了他一样。他浑身鸡皮疙瘩,立即转身挤出人群。

回想起那犯人把他摔在地上蹂躏,踩爆他的脑浆,一点点撕碎他的希望,便不觉呕吐。那小兵见老兵退出人群,心中疑惑,于是奋力挤出人群,结果看到老兵呕吐的模样,来不及问发生了什么,赶忙给他做处理。

“我的老天爷,你怎么了?”小兵颤着声音问。老兵做了个深呼吸,“没啥,就突然反胃,可能吃坏了什么东西吧。”

过一会儿,老兵冷静下来了。

幸好,他绳之以法了。感谢国家。

他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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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竟然没有起成:

“某地工商局退休公务员街头与人斗殴被打死,打人者被判死刑,家属:满意”。

一股清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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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将到处追击恐怖分子,原谅他们是上帝的事,我们的任务就是送他们见上帝,在机场抓到就在机场击毙,在厕所抓到就溺死在马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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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并不是因为死者是老英雄才判凶手死刑!而是这个凶手用残忍的手段打死了一个年迈的老人!这是法律不允许的!是该死!

我们之所以唏嘘,是因为死者曾经为国家付出了很多很多!这样的英雄没有牺牲在战场上,却在本应安享晚年的时候,没有任何征兆的突然被一个无赖袭击,而死于非命!实在是让人痛心!

但就事论事,不管这个无赖打死的是谁,死刑都是对他最好的惩罚!只有死刑才能让这些猪狗不如的东西有所畏惧!

这就是“死刑”存在的意义!

最后,愿死者安息,向英雄致敬!希望凶手死后在十八层地狱的油锅里永远被遗忘!


以上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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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我只想说,秦某水这样的坏种,是现行法律对轻暴力人身侵害惩罚过轻,给惯出来的。

轻暴力人身侵害,即以屈服受害人为目的凌辱殴打,对受害人造成的人格凌辱、精神威胁,往往大于实际造成的人身伤害程度。而我们现行法律却是只以轻重伤确定后果,而忽视对施暴者侵害目的的惩罚与制裁。

所以,黑社会、流氓混子、校园霸凌等施暴者,都热衷于使用反复的轻暴力,来使被害者屁服。单次轻度殴打造不成入刑的伤害程度,但时不时反复频繁的这样侵害,对受害者及第三者心理的伤害威胁震慑,是远超于一次入刑的重伤害的,但现行法律对这种施暴者的惩罚是无力的。

秦某水说白了,就是利用这种法律空白的老手了。为什么为我们眼中小事就殴打老兵?就跟野兽圈地一样,他这类人在当地的威慑力,就是靠这种反复轻暴力建立起来的恶名,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恶名传扬下很多事不依靠再施暴就可以达到目的。比如收个保护费、吃个霸王餐之类。而这次会被惩罚,更多还是因为老兵年迈和酒醉失了手,如果是个经打的年轻人或者他没醉掌控好程度,大家想也想得到结果,他肯定不是第一次这样干了。

所以要避免悲剧的再发生,我一直呼吁应将反复轻暴力施暴者与偶尔发生的轻暴力行为分开,建立对单个施暴者反复施暴,或多个施暴者对单个受害者反复施暴的累计刑罚制度,加大对前者的惩罚力度,而不是等这种人失手打伤打死人,法律才作为。

老兵被害虽要重视,但非要到打死老兵才重视,不义已是海面下的冰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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