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的土地制度,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
首先,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事实,那就是中国清朝到近代,那种想象中田连阡陌的大地主其实并不多,而且占地规模并不大。农村中也不存在西方社会那种领主、农奴泾渭分明的阶层之分。
受诸多宣传的影响,大家普遍认为旧中国土地高度集中在一小撮地主手里这其实是一种错误的理解。
当时中国的主要土地所有制非常复杂,但是最主要的土地所有制形式,或者说土地的实际拥有者是宗族。旧中国从明清到近代,土地并不是掌握在黄世仁手里让杨白劳、王大春为其耕作,大部分土地是在包括黄世仁旁系家族的黄家宗族手中。村庄里面大部分人都姓黄,黄世仁可能是宗族的重要成员,即使代管着宗族的产业,但是土地原则上还是属于整个宗族的。黄世仁某些穷亲戚同样要下田种地甚至租种黄世仁那一房几亩田地。而黄世仁要把宗族或者自己一房的土地卖掉换钱得得到宗族其他成员的同意,宗族其他成员也有优先购买的权力。如果黄世仁没有官府或者后来军阀的关系,把宗族里面的人都得罪透了,啥时候他和儿子一个“意外”身亡,然后黄家亲戚立刻过来收房分家产,寡妇和女儿只能听天由命。而杨白劳、王大春这种一般来自外乡,通常都是受灾的流民。“你也配姓赵”,其实就是地主的宗族本家对外姓的鄙视。
民国时期耕地面积约10亿亩,但是数据肯定误差极大,今天的耕地面积有20亿亩,民国时期按今天的口径计算可能15亿亩左右。旧中国大土地所有制并不发达,以民国最有名的四大地主为例。
北方最大的地主,山东栖霞牟氏家族,占有耕地6万亩(153个佃户村),山林12万亩。而牟氏宗族本身人口就达到上千人,内部也贫富不均。这点土地根本不足以让其发达,牟氏家族在清朝屡屡有考中功名,是以家业传承。
全国最大地主,安徽霍邱李梦庚,在安徽河南等地占有土地20万亩,李氏宗族早在清朝咸丰年间就已经是一方土皇帝了,宗族庞大。李氏拥有自己的团练武装,李家庄园墙厚濠宽,俨然是一座坚固的要塞,直到淮海战役后解放军将其攻下,活捉李梦庚。李梦庚本人从大革命时期就和共产党结下了仇,解放后被镇压。李家同样在大城市拥有大量产业,开设钱庄当铺烟馆等等,老家的地租收入根本不占大头。
河南大地主,巩县康氏家族,也是很早就有人考取功名,后来又靠清朝嘉庆年间镇压白莲教的军需生意发达,在豫西拥有土地号称“良田千顷”,也就是大约10万亩土地。主要业务也是经商,康家垄断了陕西的布市。
四川大地主刘文彩,在四川大邑县安仁镇,占有土地1.2万亩。比起明朝就有人中举做官的栖霞牟氏,刘氏宗族人数要少很多,刘文彩爷爷中举,宗族才开始发达,后来刘文辉成为一方军阀,刘文彩也借着弟弟的枪杆子经营各种产业包括鸦片来敛财。刘氏很早就分家,宗族联系不像栖霞牟氏那样亲密。亲侄子刘湘那一房家业就要小很多,生活艰苦,刘湘只比刘文彩小一岁,比刘文辉还大七岁。刘文彩的大地产只维持了30年不到就被土改没收。
最有名气的四大地主及其宗族,人数可能不下万人,耕地也就不到40万亩,人均耕地不会超过40亩。
四大地主后来都被土改没收了土地,分给了贫农,而不少贫农其实就是地主的本家。
其他比较小的,或者没落的宗族,大家自行百度开国领袖们。
旧中国的土地最大头掌握在这样的宗族手里,确切的说,是在很多大地主所在的宗族手里,而绝不是个别大地主的手里。宗族往往很大,不同房的成员贫富悬殊,但是宗族内成员再穷总是还是有一定生活保障的,有点天资的小孩甚至可以受宗族接济读书识字。而宗族内族长或者某富户也并不能完全将宗族公田的收入全部私有化,毕竟不是村支书。
单纯靠土地兼并,残酷剥削,是根本发不了家的。解放前,南方灌溉条件不错的一亩地(比如太湖平原)一般水稻200-300斤,部分地区冬季还可以种一季小麦,不用交租,全部归佃户所有;中原两年三熟,玉米或高粱-小麦-大豆或小米,两年间一共200斤玉米、小麦或者高粱,小米和大豆产量要少很多;东北一年一熟,亩产也不过一百来斤。即使是土地最肥沃的刘文彩的1.2万亩,地租对半分,也最多100多万斤稻谷,还要碾米100斤稻谷可以打出68-75斤大米(数量越少越精,价格越高),根据年景一块银元可以卖到几十斤到一百多斤大米,不同年份相差很大,城市的零售价和农村的收购价又有差异。这样算下来,刘文彩一年再残酷剥削佃户,也最多一年从土地上面拿到一万银元的收入,根本维持不了刘文彩的奢靡生活。
事实上,四大地主主要业务都是靠当官捞好处、经商赚钱、或者干脆就是手握枪杆子。
土地的所有者,其实又可以分为名义所有者和实际占有者,以牟氏庄园为例,牟氏在老家的普通成员下地耕作的土地,才是牟氏实际拥有的土地,而其名下的一百多个佃户村,名义上向牟氏交租。牟氏不搞团练,完全靠和官府的关系,如果牟氏遭难,那么比较刁钻或者武德充沛的佃户村很容易翻身夺回土地的名义所有权。而像霍邱李氏那种团练,如果战败了,那么他们在别的省买的土地,同样也很容易被人夺走土地的名义所有权。至于刘文彩这种暴发户,如果靠山倒了,新上台的大佬要不是以宽厚著称的亲侄子刘湘,换了别人看中了这头大肥猪,多半也是在劫难逃的。很多时候,由于地主本人迁居大城市,乡间的田地难以料理,只能把收租的事情承包给二地主,通常是同宗或者是佃户村里面的大宗族,往往都是能打架砍人的地头蛇,而远在大城市的地主如果生意破产或者被仇家杀害,那么在乡实际管理田地的二地主很容易夺走土地的所有权。土改时候,民愤最大的很多都是这样的二地主。
土地被地主兼并,并不都是地主巧取豪夺,很多都是土地的实际占有宗族为了避税,而把土地寄入王朝拥有功名的官僚(范进中举后就有人寄进田产)或者民国军头的名下。
通常情况下,土地的名义所有者和实际占有者一般是宗族,而在大城市周边,土地的名义所有者,往往是基督教会、寺庙、国民党官僚等等,所谓“以末(经商,更多其实是做官)致财,用本守之”。就好比贪官总是喜欢买很多套房一样。同样,洋人、一贯道、国民党党棍,都是可以让军警为之服务的,所以才敢于花钱取得土地的名义所有权,能够收得到地租,在乱世中为自己多留一条退路。普通小市民积了几条小黄鱼如果想去农村买几亩地做个小地主,佃户就是不交租,你能怎样?下乡砍人?还是为了几十斤米去行贿打官司?
关于地主对佃户的剥削,不同地区差异极大。在江南,冬小麦不交租全部归佃户所有,而且地主在沪宁杭大城市都有产业,根本不稀罕那几十斤稻谷,刁钻或者暴力一些的佃户每年交的租很少,日子还是可以的,后来忆苦,说着说着就说到了1960年。而在北方,城市经济本来就不发达,地主把农民一半的收成拿走,日子也不能过的怎么样,而佃户收获的小麦自己根本舍不得吃,除了留种以外几乎全卖掉用来交税买生活必需品,自己只能吃高粱玉米面,吃完以后再吃榆钱树皮草根,遇上天灾或者兵祸只能逃亡甚至饿死。而佃户对于地主的抗租也是不绝于史的,把佃户逼急了,为了几十斤粮食,佃户把收租的管家或者地主本人给砍了也不是新鲜事,这对地主来说也不合算。
旧中国的宗族土地所有制最主要的负面影响是,严重降低了国家的税收效率和动员能力。这也是泱泱大国被日本肆意欺负的一大原因,所谓一盘散沙的根源。国家收税,必须通过宗族这一关,政府让出了乡村的行政权、司法权,可是实际能够拿到的又并不多。另外,自从清朝后期开始,镇压之权也下放,强大的宗族经常拥有自己的团练武力,为了争夺田地、水源,或者出于其他莫名其妙的理由,宗族团练之间很容易擦枪走火,造成巨大的社会不稳定因素。而坐大的团练,又成了国家正规军,比方说湘军、淮军,指望这种半私人的武装保家卫国,那是做梦。而清末以来动荡的局面,剧烈的工农业剪刀差,民国万税,水旱蝗汤,使得大部分地区,尤其是华北和西北,传统宗族开始没落,宗族族长的剥削率加大,很多宗族公田被族长私吞,普通宗族成员难以维持生活,流民大量出现,传统的乡村秩序瓦解,无法再维持下去了。
解放后的土改,重新分配土地,其实最主要的是打倒宗族,把原来宗族族长的权威彻底打倒,由党组织取代宗族,政权深入基层乡村。另外严格限制城市居民购买农村土地,将社会生产的剩余价值用于投资工业最终反哺农业而不是把田地价格炒高。
@真理的缝隙 的回答 真理的缝隙:地主阶级是怎样阻碍生产力发展的? 珠玉在前,想补充几点。
(一)政治与市场
Robert Brenner这一派的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前资本主义财产关系是自我维系的,不会自发产生资本主义(鲁克俭、郑吉伟:布伦纳的政治马克思主义评析)。他们的逻辑之一是:农业地主以及前近代国家通过向作为直接生产者的农民收取贡赋获利,必须采用基于暴力的“超经济强制”。Brenner认为,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剥削者无法通过积累和增加农业投资扩大收入,只能通过政治“积累”尽可能多地从生产者那里榨取更多劳动剩余。Brenner的路径强调了前近代地主作为政治土豪压榨依附农民的重要一面,对于很多案例有很好的借鉴意义。例如传统中国官绅地主通过科举做官获取政治势力、拉美庄园主的政治影响、英属印度包税地主柴明达尔对印度长期发展的阻碍等(Banerjee and Iyer (2005))。
(Banerjee, Abhijit, and Lakshmi Iyer, "History, Institutions, and Economic Performance: The Legacy of Colonial Land Tenure Systems in India."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95.4(2005), 1190-1213.)
Robert Brenner的论证很有启发性,但我认为有些地方仍然过于ad hoc,比如他认为前近代农民远离市场,无经济理性,追求自给自足,这完全可以解释为风险规避下的理性行为。他认为地主只有通过“政治积累”才能扩大超经济强制下的贡赋收取,这也很难排除是由于前近代农业投资本身的低回报率。另外,很难说所有的地主都能归为Brenner意义上的“超经济强制”的政治土豪。中国历史学家早有注意官绅地主与庶民地主的差别;张五常也有强调对分成租佃的分析不宜与分成税收混淆;近来不少论著也注意到传统中国土地租佃关系高度市场化、合约复杂而有效的一面,例如传统中国地权结构及其演变 (豆瓣)对押租银的分析, 民国时期的土地典当 (豆瓣) 、中国传统地权制度及其变迁 (豆瓣)对土地典当的分析等。
然而,在很多情况下,分析地主经济效应的“政治”性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Acemoglu这一派的经济学家强调经济制度的自我延续性,以及在长期经济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前述Banerjee and Iyer (2005)认为柴明达尔地主制的破坏有长期延续性,Dell(2010)则发现秘鲁大地产通过保护农民免受国家权力直接榨取,反而促进了长期经济发展。
(Dell, Melissa, “The Persistent Effects of Peru's Mining Mita.”Econometrica, 78.6(2010):1863–1903.)
从地主延伸到资产流动性、民主、收入不平等和长期经济增长,是另一支茁壮的文献。例如专制与民主的社会起源 (豆瓣)认为没有资产阶级就没有民主,地主只有在被资产阶级改造同化或消灭之后才能实现民主。民主与再分配 (豆瓣) 认为地主拥有的是难以流动的资产,一国精英以地主为主导致精英惧怕民主之后的再分配,从而阻碍民主化进程,影响长期发展。
(二)农业与工业
给定工业化能够实现持续技术进步,扩大生产力。农业地主阻碍生产力发展这一命题其实更多与“阻碍工业化”有关。工业和农业是不同的行业,农业地主与工业资本家之间的冲突也带有常见的行业间冲突的色彩。双方的冲突遍及各方面。
1)劳动力控制的冲突。例如,英国1834年前持续几十年的济贫制度speenhamland system, 侧重对农村贫困人口无条件直接救济,这实际减轻了农业地主的雇佣成本(降低了最低工资),却导致劳动力壅塞于农村,不利于新兴工业资本家。1834年后,济贫与城市济贫院的强制劳役挂钩,一方面将劳动力导向工业化的城市,另一方面通过济贫院的恶劣环境吓阻穷人接受济贫,从而防止济贫院与工厂争抢劳动力。
2)国际贸易政策的冲突。农业产品和工业产品在产业链的位置是不同的,因此会有行业利益的冲突。例如,英国农业地主坚持《谷物法》阻止外国廉价粮食入境,工业资本家则希望废除《谷物法》廉价粮食进口能降低劳动力成本;德意志帝国的农业关税壁垒也影响了工业发展;南北战争前美国南北的贸易政策冲突也是著名的例子。
3)人力资本政策的冲突。按照Galor and Moav(2006)的描述,随着工业发展,工业资本家迫切希望国家出面完善公共教育,从而提升劳动力素质。而农业地主对于劳动力素质没有太高要求,反而反感国家为了发展教育从自己土地征税。Joerg and Hippe(2018)使用欧洲数据证明一地的地理因素(是否崎岖、是否适合牧业)通过影响土地集中程度,直接影响当地1900年前后的人力资本水平。土地集中程度越高则人力资本水平越低。
(Oded Galor, Omer Moav, 2006, "Das Human-Kapital: A Theory of the Demise of the Class Structure",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 2006, 73(1):85-117.
Baten, Joerg, and Ralph Hippe. "Geography, land inequality and regional numeracy in Europe in historical perspective." Journal of Economic Growth 23.1 (2018): 79-109.)
但是需要注意,农业地主和工业资本家基于这些政策领域的冲突,是基于一个前提,即行业间的要素流动性不足。如果行业间要素流动性充分,农业地主和工业资本家可以自如转换,那么两者利益将彻底合流,无所谓冲突了。例如,Hiscox的国际贸易与政治冲突 (豆瓣)就辩称,如果行业间要素流动性不足,那么贸易政策冲突将以行业利益集团为主;如果行业间要素流动性充分,那么贸易政策冲突以跨行业的阶级联盟为主。
(Hiscox将土地与资本分列为两种要素,因此工业资本家与农业地主的冲突不属于行业利益集团冲突。若将土地视为一种特殊资本,可将资本家与地主的冲突纳入行业冲突的视角。)
然而,农业地主与工业资本家之间的要素流动是很成问题的。考虑到各行各业都有自身的专业技能壁垒,这本不足为奇。然而农业地主与工业资本家之间的流动性还有两个额外的因素。
1)文化上,很多社会农业地主长期以来对工商业资本家的鄙视。例如,德国容克以贵族后裔自居,鄙视工商业者和普通市民阶级。富裕容克坚持要求国家保护农业,贫穷容克谋取官职军职等“体面”职业。投资或投身工商业非正常选择。
2)金融上,从农业转向工业投资的渠道不顺畅。前现代社会普遍金融体制不发达,缺乏超越本地的信任关系,投资骗局层出不穷(见 视点 | 杜恂诚:近代中国金融业发展模式与社会转型)。农业地主缺乏将地租投资工业的可靠渠道。反过来,由于金融体制的不发达,导致农业土地反而成为整个社会在流动性、收益稳定性、产权安全性方面比较优秀的投资标的。白手起家的劳动者选择购买土地以逐步积累财富,以土地发家的农业地主选择继续买地,工商业资本家选择“末起本守”购买土地,甚至宗族社团等准法人机构将土地作为长期信托基金。这都导致社会上的资本过度集中于农业土地,从农业转向工业投资的渠道不顺畅,农业地主也难以与工业资本家利益趋同。
其实最恨地主的,往往不是农民,而是工业资本家和大国政府。
生产力要发展,就必须拥有更多的资金积累、技术革新、劳动力和厂房。但地主阶级全是一毛不拔、目光短浅的吝啬鬼和守财奴,终朝只恨聚无多。他们把土地屯在手里收租子,把钱屯在手里给穷人放高利贷,对投资新技术,对产业升级毫无兴趣。一有钱,要么就是买房置地,要么就是娶姨太太生孩子,顶多不过装模作样衣锦还乡发钱骗个“大善人”的美名,捐个官骗个朝廷背书。
如果天下的富人都是这个德性,当然就阻碍生产力发展了。
生产力发展需要三个要素:资本、市场、劳动力,但这三个要素,在封建时代,都被地主牢牢锁死了,资本都在他们家小金库里,吃饭都不肯多放油,点灯都不肯多一根灯草;市场?需要什么市场?粮食农产品手工业产品都收回仓库,自己享用,洋玩意儿问外国人买就是了,反正一辈子也用不完;劳动力都是他们家的租户佃户,世世代代为他们家打工种地,岂能成为他人的劳动力?
你想想美国南北战争的时候,南方种植园主愿意把他们家的黑人送给北方工业资本家去做工人吗?世世代代摘葡萄种植烟草才是正经的,工业产品从外国买,自己生产原材料就够了。所以南方种植园必须死,不死,就没有劳动力,就没有工业化,就没有伟大的工业国美利坚。
中国历史不是没有给过地主阶级机会,但近代二百年证明了,资格自私、短视、愚蠢的地主阶级社会精英不肯承担责任,不肯支持中国的现代化和工业化,而是更容易当买办和汉奸!苏北的地主不但横征暴敛,甚至还有初夜权这样的特权,山东孔家的后人更是吸血鬼一样奴役当地百姓,草菅人命,他们兼并土地,隐瞒人口,抗税不缴,对农民却是敲骨吸髓一样的剥削。他们对于民国时期的民族企业家们,更是百般刁难,各种敌视,荣氏兄弟办个厂,地主土豪就能怂恿暴民前来砸场子闹事要钱,最后土地拿不到,还要赔钱。
从理性上说,大家都是人,虽然大部分地主不干人事,但我也不会因此歧视他们,地主阶级最可恶的不是坏,而是垃圾,太垃圾,所以应该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
给大家看看毛主席的《寻乌调查》里的一段:
地主阶级把绝大部分人民禁锢在土地之上,用各种各样卑劣的手段剥削农民,对于个人来说高强度的剥削让人没有精力和时间去发展;从宏观来说,地主把金银藏起来,货币得不到流通,导致通货紧缩,而且农民没有余钱进行消费,更是压抑了商业的发展。
所以说阻碍了生产力。(答得不好请见谅)
把地主换成房东,房租增加到你月收入的六成到八成。
就好理解了。
三十多个人租房子,月收入八成交房租,还有钱买东西吗?有钱吃好的吗?
那么你生产出来的产品卖给谁?房东才买几个?
而且房东的钱又拿来买新的房
房价格越来越高。
工厂东西卖不出去,倒闭关门,或者生产的东西少了,工人就少了,工人工资也少了,能买的东西就更少了。
当然这是比喻,地主比房东要狠的多,地租七八成的都有,还要放高利贷,最后你每年收入自己剩不下啥。你不想租房了可以换城市或者回家,古代你出不了村,去县里打工干活吧,县里就一两家工厂,因为只有地主买的起东西。不需要多少工人。
更重要的是,地主不需要生产力有多高,因为生产力高了,自耕农能打一千斤粮食,那你价格再高他也不会卖地,但是天灾人祸了,自耕农只打了几十斤粮食,那么你虽然你年产几万斤粮食变成了几千斤,但是你也就能在他青黄不接的时候用几斤粮食就换他的闺女换他的地了,所以古代地主修路修桥很热心,修水利修水库就没那么热心了。
从周到秦,亩产增加一倍,西汉赵过把亩产增加一倍以后,随着儒家大兴,地主兴起,农田亩产几千年硬是没怎么增加过,到了清朝还是扛着几千年前的曲辕犁,用着千年前的方法····除了多了红薯土豆和玉米··还是人家洋大人从美洲找到的。
这就不得不说曲阜最大的地主,衍圣公了,周围的村子叫什么巡山户,放羊户放牛户白菜户等等等,除了地租,还要负责这些,就算土地都是他的了,他也没心思搞生产力增加,因为佃户们吃饱了,就不好了,就要乱想了。
而洋人的稀奇玩意儿,我又不是买不起
当然衍圣公抗战时候被蒋公强硬的带走了,我们还得看别的
就是西藏的农奴主,50年代解放军进西藏,在几千农奴小农主家里就能看到放映机麦乳精和LV的包包,土包子解放军看的目瞪口呆。
就算生产力低,几千人几万人供养你买欧美的洋玩意儿的,还是拿的出来的
但是!
如果,这几千农奴,孔家的上万奴隶有自己的生产资料,生产完有剩余,就能拿出来买东西了,虽然买不了奢侈品,但是买几个搪瓷缸子买几块肥皂,就能养活一个大工厂,大工厂招收几十个工人,农奴少了几十个,剩下的土地增加了,生产力更高了,剩下的钱能买更多东西了,开的拖拉机的工厂卖的拖拉机也买的起了,等等等,这是一个良性循环。
只有几个农奴主,一个衍圣公,不要这么多工厂的,生产一个两个奢侈品还不是很容易?
美国南北战争也是,南方农场主才几个?能消费多少东西?奴隶有多少?解放了能消费多少东西?
美国北方的工厂的产品不就卖出去了?
再说你温和点让地主改良··
国民党张静江带着徒弟学生去搞温和的二五减租分半减息,结果徒弟学生被地主用遇匪通共失火自杀等等方法搞的死伤无数,灰溜溜的回去了……
地主阶级有好人,但是整个阶级,已经逐渐的开始阻碍社会的发展了,他们内部用儒家学说弟子规宗族之流麻痹佃户,不让佃户出去,佃户越多,地租越高。
房东一方面用成功学心灵鸡汤洗脑。一方面那里涨工资他知道的比你快,立刻涨房租……
你根本就没钱拿出来消费,为什么双十一越来越火?
因为没钱啊
经济学答主们写得太学术了,虽然说的很好,但是有的人肯定读不下去,我说些肤浅的。
蒋介石败逃台湾后,实行了“三七五”减租。
所谓“三七五”就是地主收租额不得超过375‰,实行之后效果很好。
农民有了钱,当年就买得起商品了、娶得起媳妇了,什么“三七五新娘”、“三七五耕牛”、“三七五脚踏车”都出来了。
我们看看这些意味着什么。
“三七五耕牛”:农民买不起牛就只能用人力拉犁,生产效率显然不行。或者租用地主的牛,背上一笔负担。耕牛使用普及后,粮食产量必然会提升的。
“三七五新娘”:各位单身狗想必深有体会吧?没有钱就娶不到媳妇,生不出孩子,生了养不活,养活了读不起书……没有人力谁种田呢?谁做工呢?谁去发明创造呢?
“三七五脚踏车”:脚踏车是一种工业产品。如果只有几个地主买得起,广大农民买不起,这不是要逼死工业资本家吗?
如果任由地主撒欢,对民众和社会将是多大的破坏。
地主阶级阻碍着三件大事:粮食增产、人口增加、商品市场。
也就是农业、社会劳动力、资本主义经济都被地主阶级和封建地租妨碍了。若不对他们下手,这个社会就毁了。
“三七五减租”后,台湾省又开始实行“公地放领”,并通过工业债券赎买的方式收购地主土地,实现“耕者有其田”。
大陆没有工业债券,怎么办,等着吗?
显然等不起了,中华民族已经被发达国家彻底甩在背后了。
自1840年以前,地主阶级就统治着这个国家,后来又出现了一些民族资产阶级和各种不成气候的资产阶级。
看看他们把这个国家搞成什么样子了?根本没有出头之日,这样下去,下场比印度和拉美都不如。
嗯,他们不能使这个社会进步,又不肯自己让位……
该怎么做都知道了吧?
放心大胆的去做好了。
大不了几十年后,被那些吃饱了饭一肚子肥脂的人骂两句,谁会在乎。
果断消灭他们,这个消灭不仅仅是肉体消灭。而是要把这个阶级的统治基础和权势都搞掉,民愤极大有血债的,杀掉赢得民心,巩固统治。民愤不大的留作劳动力。
当这个国家被掌控后,就要集中一切资源,把这个农业国改造成工业国。
首先是教育,要扫盲,要普及儿童入学率。
然后是基础建设,要有铁路、电力、水利、桥梁……
与此同时,建立工业,以工业产品(机械、化肥)改造农业,武装军队(坦克、飞机、核武)。
地主阶级是什么?
不过就是一块碍事的土坷垃,一脚就踢开了。再滚过来,一脚踩碎它!
资产阶级不要他们,农民、无产阶级也不要他们,虽有寥寥几个奇葩同情地主,也只是猫哭耗子,消费一下廉价的感情罢了,要哭就好好地哭吧,这是戏精的自由啊。
这就说来话长了。先大致给出结论再给论述。
第一种方式,为防止自己控制下的人口脱离自己的管理和控制。主动或半主动的压抑农村佃农雇农的劳动和生产能力。保证他们做不到分家脱离自己的控制。
第二种方式,通过获得政治权力,通过超经济剥削手段扩张自己的土地和财富的同时,顺手用“权力的车轮”碾死一大堆单纯依靠经营和生产技术扩张的中小地主。
对于大家主观认为粮食多了钱就多的情况下,可能认为第一点有些不可思议。贫雇农的农业生产产品要以地租的形式交给地主一定比例。难道不是鼓励贫雇农生产地主的财富才会增加么。
然而现实是相反的。我们以近现代沙俄帝国的情况举例。
俄罗斯村社的“不患贫而患不安”
在农奴制取消之后的俄罗斯,现实农民工作时间比之前还少,是有村社米尔(俄国地主)的鼓励和纵容在内。其最大的因素就是防止富裕了的农民能够脱离村社出门单干。
据米罗诺夫的俄国社会史记载,农奴制时期沙皇俄国农民一年工作日140天。70天为老爷干活70天为自己
在农奴制取消之后,沙皇俄国的农民的每年工作时间反而缩短了。有的区域一年95个法定节日。135个节前准备和节后休息日。一共230个官方和习惯性的节假日。一年干活不到130天。
还得刨去婚丧嫁娶洗礼生孩子这些事情。而且因为俄罗斯当时城市化问题的限制。没事去教堂给孩子来个洗礼都得骑马骑好几天。等于说这一年不是在过节期间就是在过节的路上。……
这么长的放羊时间是因为俄罗斯气候太恶劣没法干活导致的么?
否,俄罗斯各区域的适宜工作的时长和积温情况不一样。实际上据当时的天气记录统计,莫斯科以南区域每年6摄氏度以上适合劳作的天数都超过200天。
反而是最北极的摩尔曼斯克没这么多毛病。在农业和渔猎并举的情况下反而成了粮食输出区域……
最适宜耕种的乌克兰黑土区域加节日贼多。俄罗斯人一年107个工作日,过123个节日。乌克兰人过154个节日。白俄罗斯过120个节日。
乌克兰老农民去西伯利亚的还给人科普:贪婪等于亵渎上帝。节假日干活算对上帝他老人家不敬。
1879年一位乌克兰老农民被流放去西伯利亚,结果看到在宗教节日工作感到十分震惊,立马阻止人家磨面粉:报喜节磨出来的面粉能毒死人!你们不信的话割开树皮把面粉放进去看树死不死!
人家树惹你了吗233,你把树皮切大发了放不放面粉放哪天的面粉都得死啊233
那么这事有没有宗教信仰影响呢。有一些但不是全部。
波罗的海各省天主教徒过38-48个节日,东正教过13-23个节日,穆斯林过13-15个节日。
这时候穆斯林成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方向了……人干活多。
无神论者(我们好吃亏啊)。当然那时候“淳朴刚健”的俄罗斯有几个无神论者这事比较难讲。
但是在加节日摸鱼这方面,这事连异端和异教徒的问题都挡不住。信仰不同的人群互相“借节日”……
我估计没人能想象到还有这出,不同信仰的人群借着节日玩。比如鞑靼人或者俄罗斯东正教徒就真的是没事把穆斯林的谢肉节改个名字,随便找个祭拜某个圣徒的理由就去嗨了。
这倒颇有牛群相声《打报告》的风范:
今年巴甫洛夫诞辰139周年,就吃他了,我们急需吃八斤羊肉纪念巴甫洛夫。
而且地方上真是随时随地都能找幺蛾子加节日
1866年,叶卡捷琳娜斯拉夫省亚历山大县春播时期秩序混乱的现象一年比一年严重。就是因为下属各村没事给自己加节日,官方规定的节日过完了不过瘾,自己加着玩就不干活。
1862年雅罗斯拉夫尔省官员向司法部申请在8月份增加一个节日,被司法部踹回去了。
这地方政府机关一年放假不干活三个月,学校一年放假不上课四个月。司法部看着就来气,你们这摸鱼摸的够可以了还加,加你姥姥。
所以这没事加节日的歪风邪气连沙皇都管不了。完全超越了信仰和大自然的阻碍以及人类的贪婪。
如果你打算多要点收成在节假日偷偷干活呢?
sorry,村社内部设置法律规定,谁偷摸干活,罚钱50戈比到4卢布不等。
那时候俄罗斯农民一天的收入,也就20-50戈比。这干一天活直接被抓就是好几天收入没了,然后眼睁睁看着自己的钱全变成伏特加请全村人敦敦敦。自己还得陪着灌还得被村民集体嘲笑贪婪和不安分。在村社里面宣传的基本就是,清贫和稳定是上帝赐予你的,你不应该追求你不应有的财富。
同时村社通过代缴沙俄那一人其实也就几十戈比的人头税。把人头税搞成高利贷,细水长流,保证村民全体负债,你欠着米尔的钱就是欠整个村子的钱,别想跑。
这也就是农奴制取消了才这么费劲,农奴制没取消的时候压根不担心这个,敢跑直接打死。
不仅仅如此,在19世纪之后沙俄城市化工业化进度加速。从而进城打工的农民也增多。而农村地主对这些人的态度就很排斥。
1848年一个叫阿尼梅列的地主的报告非常能说明他们内心的想法
那些在彼得堡打过几年工的人也变得机灵,敏捷和机智了。但可惜的是,他们的道德水准也下降了。他们变得不再依赖村社,也失去了对农业生产的兴趣。
不再依赖村社实在是一句真正的大实话。为了阻止打工者的离去,出去打工要给村社交代役钱和保证金。接近外出务工的总收入。保证你不可能有独立的财政能力跑掉。
让孩子上学一两年就辍学回来,智力方面不能超出父母,免得“变坏”。
归根结底。村社地主“无微不至的照顾”农民,保证他们“安贫乐道”,一旦破门独立生产就会饿死的实际现状。压制他们的生产能力和欲望,以保证长治久安。
同时协助造成这一现状的还有僧侣,俄罗斯当地东正教僧侣掌握了现实生活中婚丧嫁娶洗礼的仪式主持权利。在这些仪式中收到的谢礼也是相当重要的财源。农民富裕了,搬个家偷跑了。去了别的教区成了人家的财源,这事可不能忍。
没事借上帝之名忽悠忽悠这些肥羊真的不叫事情。这帮人为了钱,可以把摆明了未成年没来月经的姑娘说成已经成年让人出嫁。这点事压根不算什么。
未完待续
明清地主和俄罗斯地主的不同
由于双方的生产力水准不一样,在明清地主惯常使用的高利贷手段在俄罗斯收益不足。不如直接的人身禁锢带来的收益大。
由于沙俄的统计不管是手法还是能力确实很挫,很难说沙俄时期有比较权威的亩产统计,不过米罗诺夫还是给出了根据部分抽样的统计。
1861年沙俄平均每公顷粮食产量520公斤,1910年沙俄平均粮食产量一公顷780公斤。
折算平均亩产为70斤到104斤。
这一亩产情况还需要考虑区域差异,比如搬迁进入俄国境内的德意志人小地主,由于这些人掌握农业技术的情况很好。所以这帮人所耕种土地亩产在平均值以上。也几乎成为后来沙俄商品粮出口的主力军。
而广大沙俄农民的平常亩产水平更要降一等。
1910年俄罗斯平均每个农户有1.1个播种用的农具(34%经过改良或铁制,其他木制),1.4个疏松土壤的农具(5.4%经过改良或铁制)
(所以对斯大林的描述接手了一个手扶木犁的国家绝非抒情,反而是描述现实)
土地私有者拥有农业机器,但是品种未必就比其他农户强多少。几乎是全村共用状况。
1870年俄罗斯欧洲部分每个农户拥有1.3匹马,1900年0.92,1916年为,1.3匹。
这种亩产和工具情况就导致大多数农户基本没有分家单干的能力。在明清富裕农户还可能通过分家单干逼迫宗族主干让利。在沙俄的村社农民面对村社米尔基本没有任何反抗能力。这也是所谓斯托雷平改革后又发生村社回潮的原因之一,农民在以溢价赎买田地后完全不能独立生产,然后不得不回归村社。结果就是白被国家刮了一笔。
由于普遍性的低产,农民无法脱离村社,反过来村社通过维持共同贫困保证低产,保证农民无法脱离。
至于明清富裕地区农户通过租借农业生产工具,以高利贷获取更多利润的方式,在沙俄如此低产的情况下,村社出借农具很可能的结果是,收来的那点玩意还不够赔农具折旧费的。
垄断地主对经营地主的伤害
通过政治权力搞粮食收购,暴力兼并等手段带来的利益远远高于地里刨食。从成本上显然鼓励地主走政治路线进行兼并,而不是老老实实蹲着攒钱。
帝俄官方组织的粮食征集机构的职能和法律地位长期模糊,到15年10月25日之前,没有与其职能和法律地位相关的法律文件。空间边界,职能种类,相互之间的关系统统一片混乱。
各地粮食机构和粮食委员会,比较普遍地承担了地方粮食价格限制中制定限制价格(固定价格)的职能。
但是,在这些机构内部,却几乎没有农民代表,甚至连地主代表都没有,而是政府官僚和城市居民,粮食商人为主。
城市粮食消费端决定一切,因而使得定价过程成为一言堂,而对供应端的状况可谓一无所知也拒绝他们的参与。
而定价过程,实际上就是找几个人去市场上打探一下,然后按市场自由价格往下调整10%到15%。
而官员估测农业生产状况的手段则更加粗糙,基本上就是派出一两个人,坐车在农村走一圈,然后和当地地主聊聊天,然后猜测出当地粮食的总生产。
向上级机关呈报和在各种粮食机构中,可以说是随着对方的愿望而随心所欲地修改口径。
这一混乱不堪的粮食征集体系,在实际操作中的效果就是,如果有能力巴结上实权人物,自然可以在粮食价格上上下其手,获取分包利润。
至于搞粮食生产,不搞歪门邪道的老实孩子们。他们即使在这个时候,不被正常的粮食征集搞死。
在一战爆发后,很快主要大城市的日用品供应发生问题。工厂的原料和资金链条断绝。在各种手段证明无效之后,帝俄官僚扔出来的办法就是禁止自由贸易。部分军事长官开始进行粮食摊派。
配套措施包含被征粮者被派发强制性的粮食输送劳役,拒绝会被罚款,承运人则可获得运价折粮两倍的奖赏。
赋予全权代表入室搜查,查粮罚款(半价征收)和直接没收的权力。
好了,现在直接抢劫都变成合法的了。
而在派发劳役,罚款和奖赏过程中强征农民马匹后又罚款,跟承运人串通起来大榨特榨的事情比比皆是。
一连串的地主村社乃至于粮食私商都开始破产。大垄断商人披上了官皮,反过来在征粮计划之中中饱私囊扩大实权兼并土地。
类似的,国家劳役,赋税征发转嫁过程在资本主义社会之前是频繁发生的,而非孤例存在。
在这种社会情况下。毫无政治手段,搞技术发展的中农富农,乃至于地主,要遭受的就是转移而来的层层盘剥,乃至于直接的掠夺和抢劫。
而走政治路线依靠政治关系乃至于特权的地主,则可以轻易的完成初期积累。最终形成区域甚至全国的土地垄断,在垄断形成之后,依靠这种垄断本身就能完成货物价格调整来获取利润,就根本不需要再去搞什么技术发展。
没能力的保不住成果,有能力的没必要研发,生产力自然停滞不前。
现实调查俄罗斯农村地主对经济经营有兴趣的只有3%,同期的中国地主干脆热衷于炒作鹰洋等投机活动。指望他们推动技术和生产力进步是不可能的。
地主阶级在人身控制和政治权利上的便利,决定了他们对于生产发展的漠不关心,极力保证社会生活一成不变的保守态度。而对于地方实际权力的影响能力,决定了甚至国家法令都无法非暴力强制地主行为。
比如沙俄1861年改革的实质,农民赎买土地过程实际上是与地主订立购买契约,国家提供49年长期贷款。而实际金额由地主决定。市场价为15-17卢布一俄亩的土地价格,在地主的操作下平均赎买价格为27卢布1俄亩。每俄亩土地面积约为1.08公顷左右
之前提到沙俄农民每工作日收入仅为几十戈比。不考虑打工的话,其一生积蓄很难超过50卢布。而以沙俄的低产量程度,这一价格差的后果就是,原本农民获得的土地勉强可糊口,结果变成了彻底吃不饱。最后赎买的可靠性,可想而知。
其保守程度造成的文化风气,导致对于精打细算乃至于追求个人利益,都视为亵渎上帝,自私自利。19世纪中叶,农民普遍认为粮食是上帝的恩赐,出卖粮食换钱是犯罪行为。甚至不接受银行给利息,视为侵吞他人财物。接受村社的私刑处置,包括鞭刑甚至私下处死,而不接受国家法律。
也因此在沙俄有记载的农奴反抗中,相当一部分是反抗自己所在的村社,所属的地主,追求成为沙皇或者国家农奴。至少天高皇帝远管的没这么狠。
在这种风气下,对于商业经营,甚至对于生产改进的欲望都极度压抑。
俄国社会史统计,1804-1805年,29个省调查只有169名具备创新和改良精神的经营者。
1861年改革前夕只有3%的地主在观念上发生了理性改变。
这些甚至还跟俄国上层社会追逐西欧的文化时尚,将农奴制残余视为不道德有关。
俄国地主企业家茹科夫指出,只要原有的劳役制度存在,哪怕是打算学英国人一样赚钱的俄国农夫,也只能变成一头笨熊。
而同期已经被外来商品叩开国门的中国经济情况则更为复杂。至少在江南地区,由于比俄国大多数地区更适合商业发展,外来商品具备的技术优势对本地产业的打击也更为明显和致命。参照1860年代-1940年代江南地主日常生活的比较研究。对于洋货的买卖和英洋等货币炒作非常关心。由于洋货和金融投机在利润上比投资本地产业有优势。在一部分地主确实对经营性农业进行了投资之后,更多的资本进入了金融投机市场,其中大多数在清末股灾和白银法案等外国资本运作下血本无归。少部分进步效果在外来资本和买办垄断资本打击下也进行了逆淘汰。
总之,无论是本国的经营性地主面对掌握政治权力的垄断地主,还是半殖民地殖民地的民族资本产业面对强大的帝国主义资本,由于在暴力和特权上的不对等,都会很轻易的一败涂地,其进步部分很快就会被蚕食瓜分。
而资本主义等先进部分则在落后势力的夹缝中求生存积蓄力量。以本身在利润生产和人身自由上的优势,几起几落之下最终彻底击败地主阶级,成为世界的主流。
指望依旧出于对人身直接控制阶段,政治特权高于利润需求的地主阶级具备自发的进步性是不太可能的。它们只有被打倒和消灭的结果,不管是被谁消灭。
社会绝大多数人没有资金、没有能力、没有动机去改善生产条件,进而无法提高生产力。占据最多财富的统治阶级不愿意提高生产效率。
一张图足以说明问题。
印度、尼泊尔都是典型的地主阶级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例子,是研究地主阶级的活标本。
我的理想是去尼泊尔当剥削阶级地主,找个地主婆过日子,整天就知道收缴租子。
你别说,还真能办到的,原因有三:
我会种地,会管理种地;
我能搞到尼泊尔的土地;
作为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尼泊尔人不排斥给外国地主当佃农长工。
并不是没有人这么干过,在尼泊尔当地主的我也远远不是头一个,现在就有不少中国人在尼泊尔当封建地主。就在十来年前这个国家还有如假包换的国王呢,可不是英国日本那种名义上的君主,是真的要管事儿的国王。国王是名正言顺的全国地主阶级总代理人,也是最大的地主。后来尼泊尔人民一看我靠这都21世纪了,咱们咋还这么落后?反了吧!
扛着毛主义伟大旗帜一把就把国王打倒了。
有用吗?并没有什么卵用。生产关系没有变,地主总头子倒了,地主阶级还在。革命力量根本不足以改变社会结构,地主该收租收租,佃农该种地种地。工业也毫无起色,还是基本等于零。
没有钱了,肯定要做啊,不做没有钱用 。
革命这方面,革命是不可能彻底的 ,这辈子不可能彻底的 。
大革命又不会做 ,就是选举这种东西,才能维持的了生活这样子
进不发达国家感觉像回家一样 ,在里面的感觉比家里感觉好多了! 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我超喜欢里面的!
——窃.格瓦拉
台湾中部向北地带有一个乡,整个乡基本没有工业(厂),除了住宅大部份都是农地,农地里边有70~80%都是属于同一个已经公司化的宗亲会的。这个宗亲会在当地占那个乡的总人口不到5%吧,大部份宗亲子弟早已经散到北部南部或台中市去了。
他们的地怎么来的呢?当年郑成功在台南登陆,其中一个部将被派北上屯田,差不多可以说是骑马绑条绳子圈出来的,这还只发展了几代。
他们这个家族的宗庙不对外开放,但是拿政府的钱用"文化遗产"的名义在维护。农地是天然的抵押品,农会就像他们的小金库,稍有才能,低利贷款搞个营生容易的很,活的可滋润了。这还是有三七五减租和禁止非自耕农买地等政策压制扩张的结果。
不然为何连胜文三岁自耕农身份被政敌攻击呢?浮于表面的是他们家有钱能三岁买农地,实际上远远不止如此。当初在政府的压制之下,很多人有钱没有"自耕农"这个法定的政治身份是不能买农地的。这一方面满足佃农转型自耕农,一方面满足党国要员利用政治特权购买农地以待土地开发重划,那些"有钱"却没有"自耕农"身份不能扩张的土豪地主当然不爽。
如果是大陆那些从明初甚至更久以前留下来的土豪大族,没有土地革命战争他们在地方上得有多大实力?
话说回来,地主阶级是怎样阻碍生产力发展?跟任何时代的既得利益集团一样,用行政、立法、司法设置准入门槛、进入障碍都可以阻碍先进生产力发展。
官府要发展工业增加就业,地主跟你谈污染,官府要发展旅游观光,地主跟你谈治安,官府要发展农业,地主跟你谈禁止外国倾销,官府觉得贫富差距太大,地主跟你谈祖宗凭本事圈的地怎么就不行,官府跟你谈增大国内投资,地主跟你说同样的资本去海外组织生产更有效率。
郑成功:啊~我南明都要完了这帮人还不收手。
光绪:啊~我台湾省都被日本人割了这帮人还不收手。
先总统 蒋公:啊~娘希匹要完。
7~80%地在他们手里,是私有财产,要怎么反对都有理。结局就是只能从府库开出一个地主无法拒绝的价格,让全民为"地方"的开发利益买单,毕竟府库的钱就算动辄几十亿洒出去也没人心疼。这还是好一些可以带动地方发展的结果,坏一点的就是盖了满地蚊子馆。官府释出的流资,好一点投资发展实业金融也好,坏一点就造蚊子馆转移海外了。
国民政府在大陆的失败摧毁了土地私有制,且政治权力不在地主手里,或者更准确的说根本就没有地主了,土地会不会成为使用人借贷资本转移海外的金库,要看带来的政治影响好不好。新富阶层把财富和生产力转移海外,最终还要看政治影响好或不好。凭本事利用国有财产赚的钱当然是钱,但有多少钱是自己的多少钱是国家的那谁也说不清楚。所以许家印说都是国家给的马云说有需要随时可以上交。而小目标一个亿就搞不清楚凭他自己的本事到底能赚多少钱,今年以来他的产业大量被其它企业收购好让他去银行还债,相信最后他会搞清楚,一个没有土地私有制的地区到底凭自己的本事能赚多少钱。
@温酒 这位答主的水平简直不值得一驳。麦克阿瑟、蒋介石这样的铁杆反共分子,跑到日本台湾去也搞了土改,难道他们还不如你明白?这位的见识,就算是右棍里面也是水平低劣的。
地主阶级有什么危害,去印度农村逛一圈就知道了。束缚人口,束缚资本,束缚思想,把一切都束缚在土地上。所以不管是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地主都是死敌。历史上资本家和地主贵族之间也曾经杀的你死我活的,只不过有些文盲一无所知。
广义的来说,一切食利阶级都是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包括而不限于地主,房东,特权阶层等等。假如人人都想坐地收租,依靠对资源(土地,房子,特权)的占有就可以凭空获利,那么人人趋之若鹜,这个社会的价值取向会被扭转成什么样子?
就算是资本主义私有制,如果是比较健康的资本主义国家,那么也应该鼓励创新资本,实业资本,文化资本,限制和压制食利资本。换句话说,马斯克马云马化腾这样的资本家,和李嘉诚这种资本家对于生产力发展的作用是不同的。
法国曾经遍布食利资本家,被称为高利贷资本主义,熟悉历史的同学应该有所了解。最后从拿破仑时代威震欧陆沦落到二战流亡英国,国家实力和德国越拉越远。香港曾经是亚洲四小龙,然而由于经济命脉被地产商把持,逐渐空心化,现在除了金融地产港口真不知道还有什么产业。
一旦某个国家或者地区被食利资本所主导,结果就是生产力停滞乃至倒退,国家内部矛盾尖锐,甚至人口都会减缓乃至下降——曾经的法国,现在的香港都是例子。
我就不掺和意识形态混战了。说点看起来无关的东西。因为有些回答也算是让人笑掉大牙的。
从纯经济学领域来说地主阶级当然不阻碍生产力发展,小农经济反而是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因为农业也是一个很有规模效应的领域。当然这里涉及到很多争论比较大的细节,比如说经常会被提起的委托-代理问题:农业生产难以进行精细监督,导致信息不对称,于是激励机制比较难涉及。不过这种也还是有办法解决的,比如说林毅夫提出的人民公社运动导致农业生产效率低下是因为没有退出权导致囚徒困境,再比如说在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机制下大农场经营者完全可以通过授予工作者额外收益来鼓励高效率。委托-代理理论很多模型都是可以做这个应用的基础。
所以本质问题在于我们怎么样理解“地主阶级”。由上所述我们明白地主阶级肯定不能简单理解为大土地所有者,大土地所有在很多情况下是可以促进农业效率的。那地主阶级就一定得加上社会学、政治学意义上的理解。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地主阶级实际上是采用种种基于传统、封建、习惯、社会权力结构的特权,强迫农民为其耕种的那种人。这包括但不限于法国大革命前的佃农、中东欧的农奴以及沙皇俄国的农奴。在这种语境下,地主阶级靠的其实不仅是对土地的垄断,而是依靠对权力的垄断来获取利益。这是第一个方面。在这个意义上,地主阶级首先是阻碍要素尤其是劳动力要素的自由流动的。要素无法自由流动,哪怕在长期资源配置也不是最优的。(在这个意义上去理解黄宗智的“内卷化”就有意义了。我们都知道边际收益递减,但是要素被限定在土地上以后per head的边际劳动力要素是亏的。然而没有用,因为地主阶级依靠垄断性权力阻遏了劳动力自由流动,所以哪怕劳动力要素配置到其他部门有超高额回报也做不到……所以你乎对内卷化的理解十个有九个都是错的。)
另一个就是生产模式和生产观念的问题。我忘了我是不是几年前在朱天飚的《比较政治经济学》里看过一句话,大意是说土地在很长时间里不是作为一个生产要素而是首先作为权力来源被理解的。我觉着这句话至少在前近代的很多欧洲国家是适用的,我们这里不去讨论中国古代官僚-士绅-地主的关系因为这方面我太门外汉太容易闹笑话。这里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长期以来的以“地主阶级”为核心的经济模式根本就不是现代经济学所理解的那种经济模型。需求端可能还好说但是生产端可能完全不一样,要素配置、收益最大化这些根本上是要求经济理性的。如果我们拆开看当代经济学的基础模型,我们会发现消费端比较好理解,一个依赖行为主义的主观偏好效用基础上进行偏好选择,这里面对理性和效用最大化的要求很好解释,有存在性、完备性、传递性就有理性偏好。而对主观偏好进行最大化很容易(哪怕我不要钱而选择宗教可以理解为宗教信仰本身是一种商品有效用价值,主观效用的定义本来就很行为主义)但是生产端是不能这样的,生产端涉及到通过要素配置等方式来实现收益最大化的过程,这需要经济理性。地主阶级如果没有这种进行成本-收益核算和要素配置的经济理性,整个现代经济学的基础假设就很难成立,这样一来资源配置就很可能是扭曲的,因为对贵族来说土地首先象征权力其次才是财富。生产的目的首先是自足其次才是交换。于是专业化和分工也难以形成……因此我读很多研究19世纪各国经济的political economy的paper都强调农业部门的粘性,也就是说他们掌握的要素流动性极差,而这正是我上面说的问题所体现出来的。当然不可否认的是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整个过程中流动资金是相对比较紧张的,所以这也为其较低的要素流动性提供了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可能是金融系统的不发达。当金融系统足够发达的时候要素流动性其实理论上是能够被拉平的(这一点如果看不懂的话你当然会认为金融从业者是食利阶层所以不创造价值没有意义。这样理解的那种金融从业者一定是寻租所以产生了负外部性),但金融不够发达的时候有一部分要素就是先天流动性更差。
每个国家不同的经济情况和历史背景分析起来就没完没了了。我这大概说了几个思路和框架。当然我猜这个回答怕是最多50赞,这就是为什么现在的知乎下面全都是连观点都没有只能称得上意见的回答的原因。
首先明确两个基本概念——剩余价值剥削和超经济剥削。
资本主义的生产是剩余价值剥削,即劳动力市场上资本家支付相当于劳动力成本价的工资购买劳动力,一般情况下高于劳动力再生产成本的价格,资本家不愿意支付(那样就会损害利润,使资本利率低于社会平均水平)。而低于劳动力再生产成本(维持劳动力生存和发展所必要的消费成本)的价格劳动者不愿意出卖劳动力(那样即便不会饿死,也会透支自己),即剩余价值剥削是资本家拿走劳动力成本之外的剩余产出。
而封建社会地主对农奴和佃户采取的是超经济剥削。因为耕地的有限性,除了良地和中等土地,劣地也被开垦出来,在劣地上投入相等劳动时间只能获得远少于良地的产出,耕种劣地的农民的平日口粮仅够糊口,遇上灾荒可能就需要借粮度日,也正因为耕地的有限性,一般情况下封建社会土地是很少流转的,为了不被饿死,这些农民除了耕种自己的劣地外,也必须将剩余劳动力投入去租种别人的中地和良地,虽然需要支付一定的地租,但是年景好的时候,交租后剩余的粮食仍然要高于劣地的产出。
一般情况下地租的比例并不是以佃户的劳动力成本为依据,而是一个约定的固定比例,因为耕地的有限性,佃户并没有议价权——这种不考虑劳动力成本的剥削就是超经济剥削(当然封建剥削是一种比较高级的超经济剥削,直接人身依附关系的奴隶制则是低级的超经济剥削)。这就会带来一个问题,在年景好的时候佃户的口粮是能够维持最基本的劳动力再生产(温饱)的,但到了灾年,地租的比例并不会下调,跟往年同样比例的口粮就不够吃了。为了活命,佃户只能向地主借粮,而地主则趁机以高利贷的形式将囤积的粮食借给农民,一般情况下,农民来年的收成是还不上高利贷的,那么只能以自己的土地作为抵押,最后转让给地主。封建社会的土地兼并,土地集中即以这种残酷的形式实现。
某些人所谓地主靠勤劳致富,怕是用他们极端无知贫乏的脑子里的小资产阶级幻想脑补出来的。地主土地兼并只是一场零和游戏,不会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只会破坏农业劳动力的再生产,进而阻碍社会生产力发展。相反封建社会中唯有每一次打破这种土地兼并的局面,重新分配土地,才能促进农业劳动力的再生产,更多的农业劳动力,特别是自耕农,才能养活更多的工商业人口,促进商品经济发展,进而多多少少推动技术积累和社会生产力进步。在封建社会中唯有农民起义,农民战争动摇打击旧封建王朝的统治,才能大范围实现土地重新分配。
封建地主不是艾斯比,他们不是不知道把农产品变成商品可以获利,如果有选择他们当然更愿意成为商业地主。
但是任何经济意识都不是凭空产生的,在一定社会生产力水平下,只能发展出一定的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文化背景,意识形态为转移的,相反人的主观意志,文化,意识形态由一定的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即社会经济基础所决定。
在自然经济条件下,不存在广泛的商品经济,古代中世纪消费商品粮的人口只限于城镇中的官吏,教士,驻军和手工业者,他们人数占人口比例很少,地主收取的实物地租是难以在市场上变现的,由于交通条件的制约远距离贩运粮食亦缺乏经济性的。这些粮食地主自己也消费不掉的,所以正常情况下只能烂掉在谷仓里。
那么地主又为什么要剥削佃农呢?就如前面所提到的,地主收租不是为了将之商品化,而是为了放高利贷,兼并土地。因此,对地主来说,他们反到不希望丰年收获(收获再多地租也不能变现,只能烂掉),他们更期望灾年放贷。
那么地主阶级是不是总是阻碍生产力发展呢?这个问题就如同问资产阶级是不是总是阻碍生产力发展一样。我们从来不吝惜于称赞资产阶级历史上扮演过的革命的角色,称赞他们所代表的生产关系曾经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对于地主阶级同样如此,历史上地主阶级同样扮演过革命的,进步的角色,在他们对奴隶制的斗争中,他们代表着先进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铁器的普及,金属农具的使用,这些新技术,新生产力以及与之适应的生产方式,极大地加强了地主阶级的力量,而地主阶级内部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早期的军功贵族,皇族到后来的士族,再到后来被庶族地主所代替,每一次都深刻地反应了封建社会内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变革。
但最终,面对封建社会内部所孕育出的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萌芽时,地主阶级再次出现了分化,如同小生产者分化产生资产阶级一样,地主阶级在商品经济愈发发展的时期也分化出了商业地主。这些地主已经不再以放高利贷兼并土地为目的,他们已经有条件将农作物商品化——这时候伴随工商业的迅猛发展,第一次出现了以工商业活动为支柱的繁荣城镇,大量工商业人口,市民阶级第一次登上历史舞台,对商品粮和作为手工业原材料的经济作物的市场需求大大增长。金属工具、火药的普遍运用,使得石材和碎石铺筑的道路得到普及,改善了陆路驮马运输的条件(在过去只有丝绸,贵金属香料这样的高价货物才适合陆路长途贩运,而到文艺复兴时期,茶叶,粮食,糖和盐这些日常消费品也出实现了陆路长途贩运)。造船技术发展船只的吨位和安全性得以提升,内河水运和海运远洋贸易变得更为经济,一张跨国,跨洲际的贸易网络正在形成。在这些历史进程的共同作用下,这种新型的地主已经越来越有别于旧的封建地主,而靠近资产阶级,在他们这里,靠绝对地租(土地所有权的收益)进行超经济剥削已经变得越来越不合时宜。首先随着土地商业价值的提高,商业地主对经营的土地进行投资,形成了级差地租II(即资本化的地租),土地的资本收益(或者说经营权的收益)远远超过了单纯土地所有权的收益——即绝对地租。另一方面,工商业的发展使得之前别无出路的破产佃户找到了出卖劳动力的途径,传统地主很难再维持原先对佃户的地租。
但如前所述,因为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不是所有地方商品经济都获得了同样程度的发展,有些地方商品经济发展落后,封建地主势力级所代表的生产关系就愈牢固,而整个封建社会上层建筑——封建国家,宗教,意识形态的变革比之社会经济基础发展要来得迟钝得多,这样旧的封建地主阶级与新兴商业地主以及工商业主——资产阶级的矛盾就愈发尖锐化,在封建统治阶级眼中,这些商业地主,工商业主,以及产生他们的商品经济市民社会就变得越来越“离经叛道,人心不古”,他们与农民阶级的旧的矛盾没有消失,而与资产阶级为代表的市民阶级的矛盾却越来越尖锐化。在这一历史时期,封建地主阶级(不包括商业地主)所代表的生产关系就成为了阻碍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因素。
本位面双半国家也不是没有,比如菲律宾。
下面以菲律宾为例谈一下。
首先菲律宾的地主阶级的庞大性(1970数字)
菲律宾的土改压根就是假土改,连巴列维之流的都算不上
然后菲律宾的封建农业生产,基本上小农生产,产量低,而且要交大量的佣金
菲律宾佣农的数量之大,剥削之深
很多农民破产种不起地就要到美帝国主义开办的公司打工
我们设想一下,菲律宾农民的高昂地租和生产低下导致破产,菲律宾自己农业生产越来越低,越来越多的人进入农业工厂打工,菲律宾本土农业越来越低,外国资本生产越来越高,越来越依靠外国,进入一个死循环,只会越来越依靠地主和外国资本家,噶韭菜么(笑)。
地主阶级不但不会改革,反而同外国勾结,镇压这种革命
当然小农生产的落后性可以使资本家趁虚而入
这些人只会用最盈利的方式,pi民是什么,从地主官僚资本获得土地,各种滥用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地主阶级维护小农经济只会使农民破产,使帝国主义的资本生产越来越强,越来越依赖帝国主义,沦为半殖民地,穷的越穷,富的越富。
欢迎关注
反左反的有点太难看了哦,贵乎大V的样子也不过如此呢,有点小吃惊。
以及:
@温酒,可敢开了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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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说我的逻辑有问题,我倒认为不一定。
A在X时没有做到某事,这不代表A在Y时做不到某事。
您伟大的地主留下一个到处饿死人的烂摊子,又想看着您所谓的‘左棍’一上来就解决所有问题。偶尔遗下一两件事,您又指着这件事,想证明地主比左派好。
岂不可笑?
还有,所有人物质的一齐极大丰富在您眼里确是毫无动机?
不好意思,这不是人性,这只是您的想法。
小布尔乔亚们也只能靠着与被剥削者的一点点差距得到满足了啊。
封建地主阶级好不好,和他们该不该消灭没有关系
假设地主比资本家善良,剥削被剥削阶级程度要轻
一个农民产值是100
地主拿50%,农民拿20%,国家拿30%
地主拿50,农民拿20,国家拿30
一个工人产值是300
资本家拿67%,工人拿13%,国家拿20%
资本家拿200,工人拿40,国家拿60
【例子可能不恰当,凑合用,坐等杠精】
你这么一对比发现地主比资本家还好哇!资本家剥削比地主还狠呐!地主国家可以拿30%收入,而资本家国家只能拿20%,资本家真是恶心!【实际上地主剥削程度要大的多】
【【【【这里边的关键是生产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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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家虽然拿的多,但是他们为资本家国提取的价值却是地主国的3倍!
工人占比虽然比农民小,但工人收入却是农民的两倍,一个地主国贫困农民在资本家国就可以温饱。
国家占比虽然也小了,但国家收入却也涨了两倍,也就是同等级的地主国买一个定远,资本家国就能买两个!
哪怕地主国不要脸了拼着全国崩溃饿死所有人把产值100全收走,买100门大炮,资本家国也只需要小小动员一番,产值拿个110就能吊打地主国,而国内顶多生活质量下降一点。
你地主再善良,资本家因你把劳动力限制土地上得不到工人提高生产力做不了更大的蛋糕;
农民因为你做的蛋糕太小你地主再好再善良分给我再多也过不上温饱;
国家因为你创造产值太低啥都买不起造不起天天挨锤,要你解放农民你还一个劲我不依。
你挡住所有人的路了又不肯去死,你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注:如果地主选择了资本主义,那他就成为了农业资本家,已经脱离了封建地主的范畴。
地主就像是RTS游戏里死活不让你攀二本的人。以前大家水平都是游戏新人,不知道有二本可以攀,地主反而比奴隶主他们把一本玩的花样百出风生水起。那时地主确实是进步的。
现在发现二本的选项已经点亮了,大家都知道上了二本就能提高农民生产效率,解锁更多兵种科技,发明更多战法。然而你一本经济都爆了,这帮地主也打死也不让你上二本,这就是地主阶级的落后。
这帮地主不止不让你上二本,还一个劲吹我一本物产丰富无所不有。整天意淫诸如:
动员兵十个就能吊打海豹突击队
【义和团围殴八国联军】
长枪手升级炼铁就能吊打眼镜蛇跑车
【上万班图武士涌向英军马克沁机枪】
陆战队升攻击就能吊打雷兽
【阿兹特克黑曜石武士打西班牙火枪骑士】
食尸鬼升邪恶能量就能吊打人族塔林阵地
【穆斯林狂信徒冲锋英军机枪大炮阵地】
那些二本玩家只要稳住二本初期的虚弱状态,就能轻松吊打那些所谓的一本巅峰,把地主一本辛苦攒的钱全打吐出来让自己上三本。事实上封建帝国对早期资本主义国家还都能抗住,英法这种升级版的资本主义国家就能把他们花式吊打。
2015到2017年房价飞涨,2018年房租飞涨。老百姓个个背着房贷,买不起的租不起。居民收入确实提高,可以实际可支配收入减少了,每个月工资都交了房贷房租。
消费降级,需求减少,阻碍了生产力发展
说一个非主流政经的剖析方向。
这个方向的初始模型要基于债权是所有权之母这一点上。
基于上再来看地主阶级的废拉不堪。
1,地主的存在是因为债权,佃农或者非自由农民与地主之间是靠债务绑定的,而不是简单的甲乙双方服务契约关系。年轻人应该很反感这种欠债、逼债场景,就不多说了。
2,地主因为寄生在土地上,土地的资本增殖能力相对较弱。就算你加大投资、增密单位资本,产出的瓶颈同样几乎无法突破,甚至连保底都有风险。所以地主家也没有余粮,有时候真不是假话。
3,地主的寄生性,债权中间人的角色,在债权链条上起到的放大作用有限,关键其可替代性高。
相较资本家或者工业厂坊主,地主的债权扩大能力是最弱的。哪怕到了现在,有了石油农业技术,其还是要比前两者差。
目录
一、“地主”是什么?
二、地主阶级的原罪
三、小农经济的致命缺陷: 1、落后 2、保守 3、封闭 4、顽固
四、部分资料
五、学习台湾?
一、“地主”是什么?
如果仅仅以“土地的主人”来定义地主,广义的地主确应包括农场主在内,但是除占有大量土地这一共同点外,两者的生产方式,产生和发展的条件,历史和社会的作用都有着截然的不同,所以很多学者倾向于分列为地主阶级和农场主阶级,我也赞同这种观点。地主阶级和农场主阶级的区别在于:纯粹的地主是以出租土地获利,本身不从事耕作,也不干涉佃农耕作,而生产组织方式是土地分割出租给佃农单户独立耕作,土地出产是以满足地主和佃农的自身消费为目的,依附于自然经济。农场主是以经营农场获利,是“农业生产的组织者、投资者、设计者、指导者、管理者”,而生产组织方式是家庭成员和雇佣农业工人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土地出产是以在市场销售获利为目的,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或简单地说,前者相当于放高利贷的,后者相当于开工厂的。
有人把农场主和地主类比为自有和租用厂房的企业主,是错误的。如果要用这个类比,农场主类比为自有厂房的企业主没问题,但地主却是出租厂房的食利者而非租用厂房的企业主;农民才是租用厂房的企业主,而这个“企业主”却在由食利者(地主)所主导的社会经济结构中毫无地位可言,这种情况严重阻碍了发展。
所以,“地主”准确的定义是:
指封建社会地主制经济下,凭借土地所有权,主要以地租形式剥削农民的土地所有者。
在历史上,中国的封建地主对自有土地曾采取多种经营形式:早期是由自己经营,采取剥削僮奴或剥削雇工、依附农的形式,如汉、晋时的庄园经济;但唐宋以后,分租给佃农的形式逐渐排斥和代替庄园经济和其它形式,成为地主经营的典型形式。其主要特征是土地买卖、实物地租和小农经营。
中国不同于西方中世纪以前的神权统治,统治阶层始终都在强调道德、伦理的重要性,而地主、伦理、宗法制度三者的紧密联系,起到了维护道德体系的作用,许多地主同时身兼宗族领袖、“乡绅”、“村老”、“保甲长”等等,构成了封建社会的基石。
“皇权不下县,县下惟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靠伦理,伦理造乡绅”的结果就是:这些由地方“推举”、官方任命却不付一文薪水(除宋代)的“乡绅村老”也同时身负行政体系的“礼乐教化、排难解纷、止讼息争、惩奸弭盗”职能,皇权对乡村,除了赋税和徭役之外,唯一的要求就是“我不找你你也不烦我”。而“乡绅阶层”就处于“道德”与“行政”二合一体系和乡村权力经济结构的核心,不仅有公职在身可惩奸弭盗、征税征伕,并且收租、放高利贷,垄断乡村手工业和商业(如酒坊),同时还管理着庙宇、宗族事务和一些迷信组织。整个农村都在“乡绅村老”和宗法制度的控制之下,祠堂中可定小民生死(听说过浸猪笼吧),一念间能断“官司”胜负,而“乡绅村老”合计下就决定征谁的税、征多少税……每个乡镇都有类似红楼梦中那种“护官符”,只是粗俗的多,如“张家顶子(官帽)、杨家银子、王家定子(拳头,指武力)”等等。在县城周边以外的农村,除了自己的道德约束外,“乡绅阶层”的权力在和平时期几乎不受任何制约,尤其是对自己的佃农,其心理优势更远高于现在最跋扈的老板。“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这就是部分地主欺压佃农鱼肉乡里的根源。
当然,修桥铺路兴修水利的好地主也不少,但是和“地主”庞大的基数相比,其比例大概和历代帝王中“明君”的比例差不多吧。更何况还有水利设施的不可分散性、系统性、公共性,与土地所有权经营权分割细碎无法协调利益得失的尖锐矛盾;所以,更普遍的是争水纠纷甚至大规模械斗频繁发生。
而靠特权或者贪赃枉法当上地主者,特权对于他们更重要,道德底线便会变得更低。
但是,这个还不是关键。
二、地主阶级的原罪
地主阶级的原罪在于:农业社会中地主阶级在农村对土地、财富、劳动力的垄断性占有,及其与自然经济的相互依存,严重阻碍了工业化进程!
“地主+佃农”经济的运作模式是:地主本身不从事耕作,也不干涉佃农耕作,生产组织方式是土地分割出租给佃农单户独立耕作,以收取地租(绝大多数是实物地租,有定额、分成等多种形式)获利,土地出产是以满足地主和佃农的自身消费为目的,只有少量无法自产的盐、铁器等通过“三日一场五日一墟”的零星商业活动交易。
这种模式和工业化之前的自耕农模式一样属于小农经济,是最典型的自然经济,它把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紧密结合在一起,男耕女织,以织助耕,不仅能够满足个体家庭维持生存的最低级,最基本的需要,而且也使之与市场的联系降到最低限度。但是,这种自给自足、封闭保守、土地分割细碎、生产单位小、散、多的生产方式决定了它是和工业化和现代农业所要求的社会化大生产完全背道而驰的,是没有出路的。因而随着时易势变,当进入19世纪工业化逾发迫在眉睫的时候,小农经济让中国成为了世界上最大最危险的火药库!
火药的构成如下:
其一:农业社会的平均粮食亩产从不曾高于100公斤,1949年因耕地劣化水利荒废等原因全国平均粮食亩产仅为70公斤!工业化之前的全国平均粮食亩产最高能有多少?
其二:1949年,虽然以大量劣质耕地开垦为代价换取耕地总面积较明清有很大增长,但中国人均耕地已下降到3亩这个前所未有的超低值,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仅3.6亩!
当然,如果全国1.1亿吨的粮食总产能平等合理地分配到全国5.4亿人头上,老幼弱壮人均200公斤即使刨去饲料用粮、工业用粮和购、贮、运的损耗,也还饿不死。
但是,导火索在这里:
土改以前,全国平均地租为主收获物的5成(好田可达6成,如要用地主的牛等生产工具可达7成甚至以上),全国3亿无地或少地农民每年视年景须交纳地租3000~3500万吨粮食!
此外还有被层层加压、转嫁到农民头上后高达正税十多甚至数十倍的“皇粮国税”……也就是说:这3亿无地或少地农民人均不到100公斤粮食!
这还不足一个壮劳力在缺油少荤时半年的食量,而即使老弱病残每年也至少需120公斤粮食。“如果贫富的差距就是生死之别,即使是贫富差距不那么明显,也会构成最严重的问题。”
面对这些冰冷的数据,所有把当年粉饰成一片田园牧歌的企图都是如此的可笑和可耻。
诚然,地主并不一定都是元凶首恶,在外国经济掠夺、战乱、苛捐杂税和小农经济的低效面前,他们也是受害者。在某些贫困地区,有时所谓的地主与佃农的区别也只是能否吃饱而已。
但是,他们对“地主+佃农”经济模式及小农经济的维持就是“谋财害命”,他们的存在就是一种罪。
三、小农经济的致命缺陷:
1、落后
土地分割细碎、生产单位小、散、多,严重阻碍、减缓了农业技术进步,而这在“时间充裕”的农业社会不成问题的问题在耕地日削月瘠的紧迫危机前却成了严重问题。
阻碍、减缓农业技术进步的主要问题有:
A、风险问题。因小农经济生产单位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无力承担创新的风险,通常对新技术、新品种表现得极为保守,“一望二等三看看”是常态;只要今年产品还能卖就不愿为产品质量和长远利益增加投入加强管理,不愿承担一丝一毫风险;如果再加上某些无良商家把“新品种”、“新技术”当成了诈骗手段,情况就更为复杂了……
B、成本问题。农业生产中有很多成本是边际下降的,比如品牌树立成本、水利系统建设成本、农机使用成本等等。本来可以由一个合作社100万元建立的农机系统,土地分割细碎后数十家农户花费200多万元也不一定能建成。农民生产无公害和绿色农产品的收入本可以比种植普通农产品高很多,却无法在个体的、小规模的生产中推广。因为无论规模大小,绿色产品送检和得到社会认可成本基本是一样的,但因为个体种植的产量太少,无法象规模种植一样分摊降低成本,因而在经济上不可行。
C、培训问题。由于中国有数亿农民,一、两亿个生产单位,这就使得每推广一个新技术、新品种都涉及到要对数亿农民进行培训,具体到乡镇就是每个农技员要面对1千甚至数千个生产单位,这就使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成了不可能在短时期完成的任务,严重地迟滞了新技术、新品种的更新速度。
D、利润问题。由于中国人均耕地面积太小(1.4亩),新技术所能增加的效益对农民而言往往无足轻重。例如,水稻亩产增加10%已经是有突破性进展的新品种了,可是一户农民只有2、3亩水田,新增加纯利润也就几十元;再加上前面提到的“抗风险能力差”问题,成功的收益与失败的风险在农民的算盘上明显失衡,大大增加了技术推广难度。再如,虽然优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高(优质香米比普通大米的价格可以高几倍),销路也好,可是个体农民无法种植。因为个体经营的规模太小,农民自己销售连运费成本都收不回来,即使有中间商收购利润也会被压得很薄,甚至会被中间商转嫁市场风险,在市场波动时压价收购或拒绝收购。
这些因素共同造成了在小农经济下,农技推广体系根本无法开展工作,新技术、新品种推广速度极慢,推广过程中抗风险能力差,稍有波折就会反复。例如玉米在我国基本普及,从1531前后到1718年前后用了近二百年,这已经是同时代较高的速度了;印度1987年自中国引入杂交稻起至2017年已30年,在6.6亿多亩水稻播种面积中杂交稻约0.45亿亩,占6.8%。而中国76年开始推广杂交水稻到适宜地区基本普及,在高效的农技推广体系作用下却仅用了约十年。如单以我所在县而论,基本普及杂交水稻仅用了3~5年,其后因乡镇以下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崩溃,基本普及杂交玉米前后多次反复,按官方口径也用了15年,实际近20年。
2、保守
“皇权不下县,县下惟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靠伦理,伦理造乡绅”,地主作为这一体系的既得利益者和优势群体,有意无意之中都是这一模式的维护者。一个“成功的地主”的标志就是“求田问舍”,积累财富后就大肆买地,买不到地就兑换成银锭埋藏起来;而无论什么原因的卖田卖地都只能是反面教材。正如从不曾踏出沙漠的撒哈拉人绝不可能梦想征服大海,局限于习惯、传统、视野、见闻,同时也局限于当时农村极为落后的基础教育普及水平,自幼以来就耳提面命以置地购田为梦想的地主如果忽然想起去卖地兴业办厂只会被家人认为是得了癔病。另一方面,因为“乡绅阶层”的权威和话语权来源于其处于“道德”与“行政”二合一体系中的位置,这就决定了他们为维护自身利益在暗地里可以男盗女娼无恶不作,但光天化日之下一定会是“卫道士”的形象;宗族之间、之内有各种明争暗斗但对于其威权基础的威胁一定是团结一致全力扑灭。
所以“乡绅村老”开祠堂、清族谱、用私刑、浸猪笼、惩处“伤风败俗”、组织械斗都很常见,以有伤风化、风水、龙脉为由而阻碍修路办学办厂也很寻常,“乡绅村老”卖地办厂办学却是极难一见的奇闻。甚至可以说,解放后正式颁布的第一部法律居然是《婚姻法》(1948年10月起草),并不是共和国有多么同情痴男怨女们,实际上枪口瞄准的就是宗法制度(族权、夫权)。
3、封闭
自给自足是小农经济的基本特征之一,当年在中国的绝大多数农村,由于商业因素极小和小农经济实行的小户经营模式,基本上不可能有农民有意愿有财力有能力主动抛开土地从事商品生产和非农生产,也极少有地主跳出“农门”卖地投资工商业。单家独户、“三日一场五日一墟”的少量手工业和商业活动在自给自足、封闭保守的大环境下作用极为有限。农业社会中地主阶级对农村土地、财富、劳动力的垄断性占有和乡土观念造成了一个封闭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除迫于无奈的逃荒外根本无法转移到非农产业;远超民国政府田赋正税征收额(除各种杂捐外,各地占农业收入3%~10%上下),高达全国粮食总产27%(3000多万吨)的地租也只能被地主用于买地建宅、奢侈消费甚至深埋地下却不能投入工业化。
另一方面,即使是交通便宜通讯发达工业化已经达到一定程度的今天,单家独户的小农经济在进入市场时,由于信息的不对称,规模的不对等,所有的个体农户都必然是处于弱势地位。因规模太小农民自己销售连运费成本都收不回来,所以不能直接进入市场而只能任由中间商盘剥鱼肉。但这样不仅让农民利润被压得很薄,关键是往往会被中间商转嫁市场风险,在市场波动时压价收购或拒绝收购,造成农产品滥市农民血本无归。这就让农村在工业化起步之初往往对市场,对商品化、规模化种植颇为抵触和排斥。
这也就是《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中提到的情况:“虽然青岛经过德国和日本几十年的经营,但隔着海湾边上不到20英里的一座村庄却依然如故。除了新建的基督教堂与传统的神祇并肩存在以及花生壳被城市新工业收买之外,当地人民的生活几乎与近在咫尺的大城市毫不相干。农作的方法与工具仍是千百年的旧习,商业也限于赶集及流动小贩往来。”小农经济的农村是“封闭”的,而且这种“封闭”如果没有政治经济环境天翻地覆的大改变并以强制手段,根本无法在短期内打破。
4、顽固
在习惯和传统的束缚下,不仅是地主,甚至每一个农民都是“地主+佃农”模式或至少是小农经济的拥护者,“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愿景深入每个农民之心。如果说佃农的梦想是成为自耕农,自耕农的梦想就是成为地主,为子孙置业购田。这就意味着,在当年的中国农村,小农经济、宗族制度和宗法观念是极为顽强的;如果没有强力的社会变革措施和外力干预,甚至战争也只是“死水微澜”。就象历史上那样,战争灰烬上将很快重新生长出大大小小的地主,战火毁坏的祠堂将重建,宗族将很快地壮大或重组,重新开始被战争打断、逆转的土地兼并。当然,即使只是坐而等待小农经济被工业文明和社会化大生产慢慢地侵蚀破坏,等待宗法制度、地主阶级自行瓦解冰消,几十上百年后地主也一定会分化变成工商业主和农场主。但是,我们等得起吗?随着人口增长耕地日削月瘠,仅仅建国25年后中国人均耕地已不足2亩,幸而当时亩产已由70公斤增长到152公斤,并因工业化进一步推进再10年后增至240公斤,否则大饥荒就不可避免。
事实上,如英国这样重商意识浓郁的国家,在战争和大革命的助推下,封建贵族和地主大部转变为牧场主和工商业贵族也耗用了百多年,“羊吃人”的圈地运动更是圈了3、4个世纪。
如果
如果,当年中国农村真如某些人描述的祥和美好;如果,当年中国没有耕地日削月瘠的紧迫危机;如果,当年中国能有殖民地、对外掠夺获得工业化所需的庞大资金、粮食和原材料……我们慢慢等待地主阶级在工业化的冲击下转化为工商业主和农场主也无妨,但是,这只是如果。
所以
20世纪上半叶,对佃农而言,地租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巨石’”,3亿无地或少地农民对生存的渴求,出于本能的平均分配土地要求让中国农村已经成了世界上最大最危险的火药库!只有土改可以暂时熄灭“嗤嗤”燃烧的导火索。而只有摧毁地主阶级在农村对土地、财富、劳动力的垄断性占有,破坏其与自然经济的相互依存,才能彻底解决“火药库”,为工业化进程扫清道路!
四、部分资料:
1、
据1933年福建上杭的调查,该县43293户居民中,地主占3.6%,占地30.5%;自耕农(实际即富农和富裕中农)占5.3%,占地5.4%;自耕兼租种农户占88.4%,占地64.1%;佃农占2.7%.(注:《上杭县概况初步调查》,《统计月刊》第3卷第3期,1933年3月。)福建龙岩1943年调查自耕农、半自耕农占66.62%,佃农占33.38%.(注:林诗旦、屠剑臣:《龙岩之土地问题》,龙岩县政府,1943年编印,第69—70页。)江西省1936年的统计数据显示,该省自耕农占农户总数的28.7%,半自耕农占34.2%,佃农占37.1%.(注:《江西省农业统计》,江西省政府秘书处,1939年编印,第1页。)
中共方面材料以毛泽东所做一系列调查最具参考意义。从数据最为详细的寻乌调查看,寻乌全县农村人口中地主占3.445%,富农占4%,中农占18.255%,贫农占70%,手工工人占3%,游民占1%,雇农占0.3%。土地占有情况是:公田占40%,地主占30%,农民占30%。(注:毛泽东:《寻乌调查》,《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105页)中共有关报告提供的江西万安农民成分是:自耕农约30%,半自耕农约45%,佃农约13%,雇农约7%。(注:张世熙:《万安工农斗争及1927年10月至1928年3月大暴动经过情形》,1928年7月12日,《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7—1928年)》,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1986年编印,第267页。)
这些调查结果显示的数据虽然来源不同(土共或国府),在分类上有所区别,但从不同角度反映的土地分配状况是相近的:即以佃农和半自耕农占人口多数(2/3以上);包括其实际控制的公田族田在内,地主以约5%的人口占有远超过其人口比例的土地(各地在1/3~2/3以上不等),租佃给佃农和半自耕农耕作;租佃关系是农业生产关系的最主要构成,包括富农在内,自耕土地比例不到一半。
2、
根据日本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1930-1940年代在中国农村所做的调查资料,以河北沙井村的农民杜乡(音)为例。沙井村人均有3.1亩土地,而杜乡家9口人共有11.5亩,人均只有1.3亩。由于土地不足,杜乡租种了7亩地,而租这7亩,杜乡要先缴100元的租佃押金,这对已经负债的杜乡来说更是雪上加霜。没有足够的土地,租金和押金的压力下杜乡家将永远负债贫穷。因此,土地分配的不均是穷人期望改变和中国革命的社会经济原因。(注:Philip Huang,"Analyzing the twentieth-century Chinese Countryside:Revolutionaries Versus Western Scholarship,"in Modern China,1975,vol.1,no.2,pp.132-160.)
但从另一个角度,把土地分给杜乡并不解决问题。沙井村人均只有3.1亩土地,把这些土地重新拉出来平均分配一遍有什么意义?它既不能改变沙井村人多地少这一事实,也不能根本性为沙井村实现农业的现代化。无论3.1亩或1.3亩,数量都微不足道。
1973年出版的伊懋可(Mark Elvin)《中国历史的范型》一书中认为,中国农业经济在近代以前就达到了所谓“高度均衡陷阱”,即农业的传统技术已发展到了顶点,资源的使用也发展到了顶点,人口的增长也达到了农业耕作所能支撑的顶点,使得农村的生活只能维持在生存线水平,经不起自然灾害和战争等人为破坏。跳出这个陷阱需依靠工业革命,但中国却恰恰缺乏工业革命一项最起码的条件:资本。由于人口压力和农业停滞所造成的粮食和其它物价的上涨,中国无法积累起剩余的资本而自己跳出高度均衡陷阱。(注:Mark Elvin,The Pattern of the Chinese Past.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73,pp.310-319.)因此,平分土地没有意义,因为土地已经稀少,并且越来越难以支撑日益增长的农村人口。假如沙井村将土地平分了,过20或30年后人均地下降到1.3亩,那么整个村庄都可能会象杜乡家一样困难重重。而事实上在长江三角洲江南的一些地区,1930年代人均土地已经只有1.3亩左右(松江区为1.1亩,无锡和江阴县各为1.4亩)。(注:Philip Huang,The Peasant Family and Rural Development in the Yangzi Delta,1350-1988.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0,p.342.)
3、
“火药库”的危险在民国之初,包括坚决反共的国民党右派如沈定一、朱家骅、郑道儒、陈诚等在内的大批有识之士早就了然于胸,是否愿动手解决只在于当政者及其追随者的立场和利益。不谈孙中山的“平均地权”和土共,如果有兴趣,可以自己去百度一下民国乡村建设运动及“二五减租”、“三七五减租”的背景资料。
在所谓的“黄金十年”中,朝野上下、社会各界的共同结论就已是:农村“破产”!这种破产,表现为大量农业人口因战乱和灾荒而损失或者流离失所;农产品滞销、价格惨跌,并致土地价格下跌;农村金融枯竭,农民购买力下降,高利贷负债比例和幅度上升;农民逃荒土地抛荒现象严重,等等。与经济落后相伴而生的,是文盲充斥、科学落后、卫生不良、陋习盛行、公德不修等不良现象。正是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下,以救济农村、改造农村为目的的乡村建设运动才成为时代潮流……而到1945年以后,中国农村更已可以用“濒临绝境”来形容!全国粮食的平均单产还不到70公斤,人均耕地3亩,交纳的地租却高达五成,再加上被提前数十年“预征”,加上杂捐、浮收、摊派高达正税数十倍以上的“皇粮国税”……雪上加霜的是因水利荒废,农村对旱涝灾害抵御能力几乎为零,民国10年到27年间就发生了11次大灾荒,每年有300万-700万人死于饥饿!全国仅仅因患血吸虫病而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就有一千多万,此外广泛传播的还有鼠疫、天花、结核、疟疾、霍乱、黑热病、回归热……战乱、饥饿、疾病、灾荒已使农村趋于崩溃。解放后有“三年困难时期”却不知民国时年年都是困难时期!
然而,面对如此严重的问题,作为一个90%国民是农民,农业(含手工业)占国民经济比重达到90%的纯农业国的领导人,老蒋终其大陆执政的20余年,执政理念却是抱残守缺,维持没落的地主阶级和自然经济,从未对农村农业的困境绝境提出过解决方案,对“乡村建设运动”淡漠视之,甚至查封陶行知的晓庄学校,前有1928年浙江和1941年鄂西“二五减租”被背后捅刀,后有“留苏太子”赣南新政无疾而终,所以转进台湾也就成了必然——甚至如果没有《耕者有其田法》大概连孤岛容身也办不到。
《抗战时期陈诚与鄂西地区的土地改革》抗战时期陈诚与鄂西地区的土地改革
《从二五到三七五-近代浙江租佃制度与国民党浙江二五减租政策的嬗变》从二五到三七五:近代浙江租佃制度与国民党浙江二五减租政策的嬗变-中国传统历史文化-大家网上云大学-人文国学院-大家论坛
《民国时期农业税率辨析》http://www.doc88.com/p-3083750011833.html
农业社会中地主阶级在农村对土地、财富、劳动力的垄断性占有,及其与自然经济的相互依存,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在这一阶级存在的情况下进入工业社会,这是地主阶级的原罪!
既然我们没有时间等待它消亡,就只能把它消灭,别无它途。
五、学习台湾?
有的人也提出,大陆土改应该学习台湾。
1949年台湾共有耕地1224万亩,稻谷平均亩产约130公斤(1938年曾达180公斤)。中国农村复兴联合委员会调查报告:占农村人口12%的地主拥有56%的耕地,“公地”占22%,88%的农民只有22%的耕地,40%的农民没有耕地。他们向地主缴纳的地租,一般都在收获总量的50%以上,有的甚至高达70%~80%。主抓土改的台湾省主席陈诚说:“地主享受的轻松快乐生活完全建筑在佃农的痛苦上”,然后他得出结论:这是“中国大陆落入共产党手中的一个主要理由之一”。于是通过“三七五减租”、“公地放领”、“耕者有其田”三步,先后有200多万亩公地和政府“公平赎买”或农民直接购买的600多万亩耕地转入农民手中,最终实现台湾自耕农占82%,半自耕农占11%,佃农只占7%。结果:一是原本活跃在北部桃竹苗台地的中共地下党人瞬间失去社会凭藉;二是许多地主被迫转而从事工商业,比如板桥林家、鹿港辜家等;三是土地改革使地主失去了地位和权力根基——土地,改变了台湾地方政治权力操纵在少数乡绅地主手中的权力结构;四是社会的阶级落差被拉近,地主原本享有政治、经济的半封建特权在强迫他们放弃土地后丧失殆尽,贫富差距由此稳定地缩小。
也有相当多的中小地主无法适应这个改变、家道中落,其家族终生痛恨国民党,不少人成为“台独”运动的基础,和后来“党外”运动和民进党的经济资助者和社会基础。
《中国国民党在台湾的土地改革》中国国民党在台湾的土地改革 - 图文 - 百度文库
首先“公平赎买”就是一个神话。
根据《耕者有其田法》,所谓的“公平赎买”价格仅为耕地2.5倍年产量(土改之前5年的纯收益),而且其中7成是土地债券(年利率为4%,在10年内分20期偿清本息),3成是公营企业的股票,一分钱现金也没有!
并且,50年代台湾通货膨胀每年都在5%以上,四厘的利息低于通货膨胀率,实际上是在强制征购土地后还要地主给政府提供无息贷款。
如果你有一间年收租金2万元的门面,有人用3万元的联想公司股票和你交换,外加每年付8400元,共付10年结清,你愿意吗?
即使是这个大打折扣的超低价,国府也是依靠席卷全国资一岛,以运台黄金为台币准备金稳定币值,以人均232美元的美国无偿经援、迁台工厂和没收的日企为支持才完成了土改,如果以大陆数十倍于小岛的规模,谁有这个能力?
参考台湾经验和《耕者有其田法》,大陆以赎买8亿亩耕地(约占全国一半),赎买价为{耕地2.5倍年产量×平均单产70公斤}计算,共需约1.4亿吨粮食。再以官方汇率2.227和每斤粮价0.06元人民币计算,折合约75亿美元,或约168亿人民币!或超过112亿亿元的金圆券(以每石粮价400,000,000金圆券计算)!
但是,要真正的公平赎买、和平土改,就必须有较合理的价格——20年的耕地年产值,这至少需11.2亿吨粮食,或603.5亿美元!
而恢复到抗战前最高水平之上的1952年中国GDP仅679亿人民币,财政收入仅174亿人民币,按官方汇率2.227分别折合305亿美元和79亿美元。
不仅“公平赎买”,“和平土改”同样是一个神话。
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哦,错了,应该是“人民或许能够忘记杀父之仇,却绝对难忍夺财之恨。”(马基雅维利)。1928~1929年,清党之后唯一推行了《佃农保护法》的浙江省,仅仅“二五减租”就导致国民党基层党员被枪杀,乡村党部被捣毁,甚至地方士绅武装叛乱。此后1941年鄂西“二五减租”和蒋经国赣南新政也同样被背后捅刀。如果蒋介石在大陆搞《耕者有其田法》,上午颁令,不用到下午就会去见孙中山汇报了。不要告诉我台湾地主比浙江地主觉悟高,更热爱民国政府。
幸好台湾人民刚经过“二二八”的洗礼,幸好是由六十万国军看守着不到千万的“国民”,最关键是,幸好这时候国军军官和国府官员都没了土地……
所以,在1941年鄂西失败了的陈诚在台湾可以下令:对反抗“三七五减租”的地主,即抓送警备司令部以军法审判。他在台中视察“三七五减租”情况时,曾公开宣称:“搞‘三七五减租’,我相信困难是有的。但谁要反对就来跟我讲,调皮捣蛋不要脸皮的人也许有,但是我相信,不要命的人总不会有。”
“三七五减租”就已是“调皮捣蛋不要脸皮”,到1953年1月《耕者有其田法》执行时,要财“不要命的人”就更多了,只不过他们“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呼声都淹没在了1949~1956年最为血腥的枪声之中,在当时和后世被国府以“共谍”、“台独”等各色名目掩盖了,成就了台湾土改“和平的圆满收官”的神话。
一群地主,在家乡被土共强行剥夺土地之后,又到异乡以“反共”的名义,把另一群地主的土地强行剥夺了,这算一种黑色幽默吗?
台湾的土改,成功确实是成功,“和平”却未必!而从它的成功基础来看,它这个“典范”恐怕全世界也没有谁有条件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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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幸得到“大师” @帝尧 指点,原来我们都太肤浅了,历史的真相是:
一、虽然地主处于道德与行政二合一体系的核心,但也绝不会有超经济强制。所以中国的地主不是“封建地主”而是“资产阶级地主”,“资产阶级地主”当然不会阻碍工商业的发展。
二、是农民而非地主阻碍发展,因为∶
虽然农民上仅片瓦下仅立锥,但居然不能榨干自己的骨油来投资工商业,这是农民的责任(或过错)之一。
虽然农民中识字的也没几个,世界观价值观都只能由“乡老”塑造,但居然只能梦想一亩三分地最高就是造反当皇帝,而不是投资工商业,这是农民的责任(或过错)之二。
虽然地主怜悯农民,把土地分割成小块租佃,但居然他们就真的去租来种了,而不是断然拒绝宁可饿死也要迫使地主去投资工商业,或是搞规模农业,这是农民的责任(或过错)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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