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地主和富农不是一回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和相关政策原则是经济上保护富农,政治上中立富农。
第六条保护富农所有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及其他财产,不得侵犯。
富农所有之出租的小量土地,亦予保留不动;但在某些特殊地区,经省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得征收其出租土地的一部或全部。
半地主式的富农出租大量土地,超过其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数量者,应征收其出租的土地。富农租入的土地应与其出租的土地相抵计算。
把富农划入到地主一边是农业集体化到“反右”后逐步演变的过程。
第二,地主并不是敌对分子,地主阶级是剥削阶级。长期以来国家政策是除了罪大恶极之人外,只消灭阶级不杀人,主张人可以被改造。
不管是前地主还是前资本家及其后人,在反右甚至文革前都是可以上学当官的。反右后政策逐步发生变化,在血统上开始识别敌视。
第三,阶级划分变动很大,多少亩地就是地主富农中农是不足以全面概括中国。富农是中农和地主的过渡阶段,而中农也有富裕中农等过渡阶段。地主还好说,最后为了方便土改,农民阶层划分就是人为划一条线。
之所以消灭地主是因为封建地租经济阻碍工业化提取劳动剩余和劳动效率的提高,中间商最大化赚取差价。另一方面也是以农民革命起家对当时八成国民的革命承诺,这是建国契约。
第四,贫富矛盾和阶级矛盾不一样,就像地主不一定可耻,贫农也不一定光荣。可耻的是地主阶级,光荣的是农民阶级。
因为劳动最光荣,好逸恶劳可耻,劳动致富是国家鼓励的事。所以建国初期是保护富农和资本家,甚至在土改时也只分地主土地而保留浮财。
因为你对革命有误解。
革命不是道德审判,是阶级斗争。谁是革命的敌人,不由道德决定,由阶级决定。谁可耻谁光荣并不重要,阶级属性才是根本。
这道理很简单的,为什么你不明白呢?教员都说了革命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运动,他并没有说革命是净化道德风气的运动啊。
自己不能创造财富,希望把别人的财富“公平”过来,总要找个理由的是吧。
这样说是政治需要。要多用自己的头脑去思考。而不是人云亦云。
难道不应该是坏人可耻,好人光荣吗!
怎么可能所有地主都是坏人?怎么可能所有贫农都是好人?
而且好坏只在一呼吸之间,坏人可以变好,好人可以变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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