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58 岁男子公交车上辱骂、踢踹、掌掴『让座太慢』的学生」,如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回答
“58岁男子公交车上辱骂、踢踹、掌掴‘让座太慢’的学生”这一事件,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一起令人愤慨和不解的行为。这不仅是对社会公序良俗的践踏,更是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严重侵犯。

如何看待这一事件:

1. 行为的荒谬与不合理:
“让座太慢”的理由站不住脚: 即使学生“让座太慢”,也并非可以暴力对待的理由。让座是一种美德和善举,并非强制义务,更不应成为被指责和攻击的起点。何况,谁来定义“太慢”?学生的身体状况、个人感受可能都需要时间缓冲,尤其是在公交车晃动的情况下。
暴力解决问题是低劣的文明表现: 面对任何不满或矛盾,使用侮辱、踢踹、掌掴等暴力手段,是文明社会绝对不能容忍的行为。这暴露了该男子自身素质的低下,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缺失。
社会资源的误用与滥用: 公交车是公共交通工具,承载的是不同社会群体,需要的是相互理解与尊重。该男子的行为将本应和谐的公共空间变成了冲突场所,不仅影响了其他乘客的乘车体验,也浪费了公共资源。
缺乏同理心和道德感: 作为一个成年人,对一个年轻人施加如此粗暴的对待,本身就缺乏应有的同理心和道德约束。他没有想过自己的行为会对学生造成心理和生理上的伤害,也没有考虑到自己作为长辈应有的榜样作用。

2. 对社会价值观的挑战:
传统美德的扭曲: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这并不意味着老人可以随意欺凌弱者。美德是相互的,老年人也应该有更宽容和理解他人的胸怀。该男子的行为恰恰是对这种美德的扭曲和滥用。
权利与义务的混淆: 他可能认为学生“应该”立即让座,但即便学生有义务让座(例如某些地区规定老年人有优先乘坐权),他也无权通过暴力来强制执行。权利的实现必须在法律和道德框架内进行。
公众场合行为规范的缺失: 这起事件也反映出部分公众在公共场合的行为规范有待提高。大家在享受公共服务的同时,也应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礼仪。

如何追究其法律责任?

该男子的行为很可能已经触犯了多项法律规定,需要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来追究其法律责任。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 民事责任:
侵犯人身权益: 该男子对学生进行了辱骂、踢踹、掌掴,这些行为都侵犯了学生的人身权益,特别是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和身体权。
民事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造成精神损害,还应当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追责方式: 学生或其监护人可以依法向该男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2. 行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侮辱、诽谤: 如果该男子的辱骂行为构成侮辱,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可以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殴打、伤害: 如果该男子的踢踹、掌掴行为造成了学生轻微伤或未达到轻伤标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可以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寻衅滋事: 如果该男子的行为具有“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性质,也可能构成寻衅滋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可以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追责主体: 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报案、现场证据或他人举报,依法对该男子进行调查,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作出处罚。

3. 刑事责任:
故意伤害罪: 如果该男子的踢踹、掌掴行为导致学生轻伤或以上的伤害程度,则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寻衅滋事罪: 如果该男子的行为情节恶劣,例如在公共场合纠集多人滋事、任意损毁财物、扰乱公共秩序,且后果严重,也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追责主体: 刑事责任的追究需要通过公安机关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法院审判等司法程序来完成。如果造成轻伤以上伤害,学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之后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追究法律责任的详细流程和需要注意的事项:

1. 固定证据:
报警: 最重要的第一步是及时报警,并详细向警方陈述事件经过。
证人证言: 如果有其他乘客目击了整个过程,及时争取他们的帮助,请他们作为证人。公交车上通常有监控录像,这是重要的物证。
伤情鉴定: 如果学生有身体受伤,需要及时到医院就医,并保留所有的医疗记录、病历、诊断证明以及医药费发票。如果伤情较重,需要申请法医伤情鉴定,以确定伤情等级(轻微伤、轻伤、重伤)。伤情等级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关键。
录音录像: 如果学生或其亲友在事发时或事后进行了录音或录像,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据。但要注意录音录像是否合法取得,是否侵犯他人隐私。
事后沟通记录: 如果事后双方有过任何沟通,例如对方道歉、承诺赔偿等,相关记录也可能有用。

2. 依法维权:
报警处理(行政/刑事): 如果事件涉及人身伤害或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应第一时间报警。警方会根据情节轻重决定是按治安管理处罚还是刑事案件处理。
民事起诉(民事): 即使警方已经进行处罚,学生仍然有权就其遭受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委托律师: 如果情况复杂或涉及刑事责任,建议尽快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或民事诉讼律师,律师可以帮助分析案情、指导取证、代理诉讼等。

3.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轻微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处理构成犯罪的行为,如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侵权行为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具体规定。

总结:

该男子在公交车上的行为属于典型的“倚老卖老”和暴力施暴,不仅缺乏基本道德,也触犯了法律。对这种行为,社会必须零容忍。通过报警、固定证据,可以依法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甚至刑事责任。追究法律责任的目的是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对社会公序良俗的重申和对潜在不法行为的震慑。同时,这也提醒我们,在享受公共服务时,每个人都应遵守规则,相互尊重,遇到矛盾应理性沟通,而非诉诸暴力。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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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早上我都要祈祷不要遇到破事,不要遇到渣人。

每天晚上我都要感恩今天没有遇到破事,没有遇到渣人。

五件事

第一

多年以前,一个军人带着怀孕老婆坐出租车去医院做产检,这个城市的出租车是十分霸道的,从来不打表,全是某省人,没有地域攻击的意思,只是说他们有帮派性质。出租车司机在车上对他老婆百般言语调戏,他最后无法忍耐,掌掴司机,最后对殴,司机打不过。

司机将车开到部队医院门口,门口长期停有大量出租,下车后司机围殴军人。

最后军人单位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精神,不要和地方搞事情,单位不出头,不处理,甚至命令其不准报案。

好好的带老婆去医院,老婆被调戏,自己挨打

窝囊啊

这个事情有点特殊。

我们再来看第二个

第二

一个朋友,走夜路回家,路遇三五醉汉,对其各种谩骂,朋友回了一句傻逼,几人上来围攻,朋友想快步离开,失败,开干。由于朋友打拳的,加上对方又喝了酒,实力太弱,他将一人打轻伤。

对方报案

怎么判,朋友被判斗殴,拘留,赔钱,求对方谅解不起诉。

正当防卫?连防卫过当都不给你算

好好走路上,被堵,被打,还击,赔钱,求人

窝不窝囊

第三件事

一个老师

他学校外面刚好有个空地,然后一群老人就在那里架了一个移动k歌系统,大音响,燥起来。不管里面学生是不是要上晚自习。保安去就被老人家教育,毫无作用。报警,市长热线打了,警察城管来处理了几次也是消失几天又死灰复燃。

有一天,教室外又是各种鬼叫鬼叫的珠穆朗玛

我朋友怒了,出去跟他们讲道理

被围骂

我朋友也失去了理智,老杂碎这些都骂出来了,最后被女友拉走才结束。

事后他把此次事件发到当地轮坛,结果留言里面有骂他不配当老师的,有人说他没有师德,不尊老,气的他瑟瑟发抖。

后来他无数次为他这次冲动的行为后怕

在和我的数次聊天中说到

“还好当时没事,要是当时那些老东西里面有个人因为激动突然脑淤血发作,倒在那里,我可能这辈子就毁了”

我相信如果真有一个老人当时因为脑淤血发作跪了,结果必然是各种丧权辱人格的赔偿和和解,声明狼藉,单位也绝不会给他评一个最仗义老师,肯定也不会为他出头,而是迅速和他划清关系。

当然,这是我的臆测。


第四件事

上次篮球场之争,少年被广场舞大爷大妈围殴

最后怎么一个结果

大家有目共睹吧

那个少年真是机智和幸运的,好像始终没有还手吧。

第五件事

不久前的成都狗女事件

结果好像还没有出

遇到这样的人,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今天这个学生能怎么办

能骂吗,敢骂吗?张口就是不尊老,没有礼教。

能打吗,敢打吗?抬手五旬大叔立马坐地上,说不定这学生最后只有转学的结果。

十年饮冰,难凉热血

这句话真是有气概,这也是无数热血男儿和女儿的签名

做得到吗?太难了

只能做个签名提醒一下自己。

别说十年饮冰,我就是看看这几件身边发生的事情,都感觉恐怖,都感觉自己要怂。

我是一个性情很刚直的人,因为从小算命的人就说我做事轩昂,性情刚直,星座又说狮子座的人很有正义感。所以从小的心理暗示就把我逼成了这样一种人。

因此遇到上述不公正的事情,只要占理我肯定不会认怂的,但是我三十几好几的人了,有父母,有家庭,有一屁股债,那么多年的阅历告诉我,如果我硬了,下场可能会很惨很惨很惨。

但是不做,面子又抹不开。

所以只能靠祈祷这些事情不要发生在自己身上,这些人不要出现在我的生命轨迹中!!!

除了祈祷,别无他法

多难畏人

最后只能评价:小伙子,今天运气不好,别往心里去,二十年后的你会感谢自己当时的克制(也许是懵逼)。

我要开始今天晚上睡前的感恩了



PS:那些拷问人性的傻逼节目也别再那里天天追问为什么人心那么冷漠了,还不如问问为什么我们小老百姓总希望有大侠,有恶有恶报,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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