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种隐蔽性很高的受贿,但也是电视剧购销过程中比较多见的一种受贿形式。早期,公职人员挂名总策划、总监制,然后拿劳务费,虽然数额不大,但总算透明,这个行为很快被禁止了。
购片部门是各台最重要部门,全台创收,就你一处是花钱,上上下下都盯着,一般都是一把手最信任最亲近的人在这个位置上。有过某大台购片人收了一部大戏后直接辞职的,说明后半辈子钱够花了(后来东窗事发被抓,判了缓刑)。知道为什么各方面喜欢超大成本超长集数的大剧了吧?做一单就可以金盆洗手。
这些年被抓的电视台购片人不少,当然也有全身而退的,我认识一些,真的不收钱,但,离开岗位以后都能在业内大公司获得一个好职位,拿高薪,我觉得……你懂的,但这是可以接受的,也可以理解。反腐,敢直接收钱的并不多,倒是网络购片部门这些年有些吓人。总体而言,剧特别好,是可以不用行贿的,毕竟平台也有任务指标。
为什么我一直在抨击假收视率呢,因为收视率一旦可以造假,购片部门最大的压力就消失了,业绩可以买,那就让制作公司去买啊,买第二第一都可以,受贿的空间迅速变得无比巨大。这一切是互为因果的,数据一旦可造假,业绩考核就失去了实际意义,所以谁编剧谁导演就不重要了,谁演也不重要了,制片机构、购片人、数据机构只要互相勾结起来,就拥有了无限的权力,可以指鹿为马,生产“假电视剧”,做成收视率、点击量第一,评分第一,演员数据第一,电视剧王国当场变成童话王国。
我们设想一下,如果没有事先的预购,陶燕就不会要求参投,而从项目评估的角度,没有确认主演的情况下,陶燕就不参与,等于购片不是项目评估而是明星评估,如果某几个明星入局,销售就可以搞定,利润也是明摆着的,换了你你会怎么做?当然是不惜一切代价拿下明星,那么,明星的价格高还奇怪吗?这事儿怪明星吗?是不是购销机制有问题?任何产品,需要市场检验后才能获利,为什么剧在播出前就能确定获利?陶燕的犯罪,不就是在开拍前看见了获利的空间吗?
事前有信心是可以的,但你能保证产品推出后不会失败吗?能保证。为什么,收视率可以买,明码标价,买到多少收视率,就能结算购片款。设想一下,如果收视率、豆瓣评分、热搜、点击量所有这些评估标准都不能买到,市场只按照真实成绩买单,那么,陶燕会去参投这部戏吗?当然不会。所以,被操纵的伪标准,必然形成伪市场,也必然会有腐败,包括流量明星模式,都是造假流水线中的一环。
陶燕是虚假市场的参与者,分赃者,也是某种意义上的受害者。我始终认为,不打击假数据假流量,不对购销机制进行彻底改革(学习美剧模式,看剧本定项目实行编剧中心制),还会有更多的陶燕进去。
而改革,就意味着权力结构改变,这是你死我活的斗争,巨大的利益面前,原来的既得利益集团不会放手,会坚持以明星定项目,以数据定明星,以造假定数据的可操控的模式。
这个博弈,目前还看不到胜算,需要有识之士与之对抗、战斗,也许无法改变,在这至暗时刻至少说出来,做到无愧于心,也算给自己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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