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为什么有挺转派人士宣称「谁质疑谁举证」?不应该是「谁主张谁举证」吗?

回答
“谁质疑谁举证” vs “谁主张谁举证”:一次关于论证责任的梳理

在围绕某个议题的讨论中,我们经常会听到“谁质疑谁举证”这样的说法。尤其是在一些复杂且可能带有争议的领域,比如科学、历史,甚至是某些社会议题的辩论中,这个提法屡屡出现。然而,如果我们仔细审视一下逻辑和法律的基本原则,我们会发现,与“谁质疑谁举证”相对应的,更应该是一个耳熟能详的原则:“谁主张谁举证”。这两种说法的并存,以及它们在不同语境下的应用,值得我们深入探讨。

“谁主张谁举证”:逻辑和法律的基石

“谁主张谁举证”(Onus probandi incumbit ei qui dicit, non ei qui negat)是逻辑学和法律中一个非常基础且重要的原则。简单来说,这句话的意思是:提出某项主张的人,有责任提供证据来支持这个主张,以便证明其为真。

在逻辑学中: 任何一个命题,如果它不是普遍公认的真理(例如“2+2=4”),或者不是一个已被接受的公理,那么提出这个命题的人就需要为它的真实性负责。例如,如果你说“我看见一只独角兽”,那么你就有责任提供证据来证明你真的看到了,而不是让其他人去证明“你没有看见独角兽”。质疑者只是在要求你证明你的主张,而不是去证明你的主张是假的。
在法律中: 这个原则尤其重要。在大多数法律体系中,被告被假定为无罪(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因此,控方(检察官)有责任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被告有罪。被告不需要证明自己是无辜的,只需在控方未能提供充分证据时,就有权被宣告无罪。同样,在民事诉讼中,原告有责任证明其提出的诉讼请求是合理的。

为什么“谁主张谁举证”是更普遍的原则?

这个原则之所以具有普适性,是因为:

1. 避免无限回溯和不可证明性: 如果采取“谁质疑谁举证”的模式,那么几乎任何主张都可以被无限地推迟举证责任。例如,一个阴谋论者声称“政府在月球背面隐藏了秘密基地”,如果你不相信,并要求他证明,他可能会反驳说:“你质疑我,那你来证明月球背面没有秘密基地!” 这种做法会迅速将讨论引向一个僵局,因为证明“不存在”往往比证明“存在”更难,甚至是不可能的(例如,证明“世界上没有第101个号码的数字”)。
2. 支持主张的负担: 提出积极主张(asserting a claim)需要证据来支持,因为这改变了现有的、被普遍接受的认知或状态。例如,科学理论的提出者需要通过实验和观察来支持他们的理论,而不是要求所有人去证明这个理论是错的。

“挺转派人士宣称‘谁质疑谁举证’”的背后逻辑

那么,为什么在某些情况下,特别是围绕着某些科学或医疗议题(例如疫苗、某些疗法等)的讨论中,会有人声称“谁质疑谁举证”呢?这背后可能有几种原因:

1. 误解或曲解举证责任: 这是最常见的情况。一些人可能将“质疑”等同于“提出反论证”。他们认为,如果有人对主流观点或现有证据提出疑问,那么质疑者就应该承担提供反驳证据的责任。但实际上,质疑者只是在要求“主张者”履行其“举证”的义务,而不是质疑者自己要去“证伪”。
2. 转移举证焦点: 在一些争议性话题中,一方(通常是持主流观点的一方)可能掌握了大量的现有证据,而另一方(质疑者)的观点可能缺乏坚实的证据支持。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可能会试图将举证的焦点从自身转移到质疑者身上,通过要求质疑者提供“足够有力的证据”来反驳现有的科学共识,从而显得自己“理直气壮”。
3. 利用“否定之难”: 正如前面提到的,证明“不存在”往往非常困难。当质疑者对某个已被广泛接受的观点提出质疑时,他们可能无法轻易找到证据来“证伪”该观点。此时,“谁质疑谁举证”的说法,实际上是希望质疑者陷入一个难以完成的任务,从而让他们在辩论中处于不利地位。
4. “科学共识”作为默认立场: 在某些领域,科学界已经形成了普遍的共识(scientific consensus)。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当存在广泛的科学共识时,任何对这一共识的质疑,都应该被视为一个“新的主张”,因此质疑者需要提供足够有力的证据来推翻现有的共识。他们会将“科学共识”视为一个“已证明”或“已接受”的事实,而质疑者则是要挑战这个事实。
5. 情绪化或策略性辩论: 在某些充满情绪或策略性辩论的场合,“谁质疑谁举证”可能是一种强词夺理或是一种试图占据道德制高点的策略。它可能不是基于严谨的逻辑,而是为了在争论中压倒对方。

“挺转派”语境下的具体解读

在“挺转派”的语境下,“挺转”通常指的是支持某种特定的疗法、医疗干预或者科学理论。当他们宣称“谁质疑谁举证”时,往往是在以下场景:

面对对主流疗法的质疑: 例如,某个群体对某种经过科学验证的医疗疗法(如疫苗、手术等)提出质疑。挺转派(可能就是该疗法的支持者)会说:“你们质疑这个疗效,那你们拿出证据证明它无效。”
捍卫某种非主流或未经证实的疗法: 相反,如果某些人推广一种未经充分科学验证的疗法,但有人质疑其有效性或安全性,挺转派(拥护者)可能会说:“你们质疑我们的疗法,你们拿出证据来证明它不行。”

在这两种情况中,如果挺转派是“提出主张”的一方(例如,声称某种疗法有效),那么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他们本应提供支持其主张的证据。然而,他们却将举证责任推给了质疑者,要求质疑者去证明“疗法无效”或“疗法有问题”。

总结

“谁主张谁举证”是逻辑和法律的基本原则,强调提出任何非普遍公认主张的人,都有责任用证据来支持。而“谁质疑谁举证”则是一种对这一原则的歪曲或特定情境下的策略,旨在将举证责任转移给质疑者。

在理性、严谨的讨论中,我们应该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当有人提出一个主张时,无论是支持还是反对,我们都应该要求他提供支持其论点的证据。质疑者的角色不是去证明一个负面命题,而是要求主张者履行其举证的义务,以确保讨论的公平性和信息的可信度。理解这一点,有助于我们更清晰地识别和分析各种论证,避免被逻辑谬误所误导。

网友意见

user avatar

在绝大多情况下,的确是“谁主张谁举证”,但需要说明的是:

1. “质疑”本身也是一种主张,“质疑”本身也是需要举证的。单纯说一句“我不信”、“我质疑”不是一个有效的举证,只是自娱自乐罢了,对他人并不具备说服力。这一点之前很多人都提到了。具体司法诉讼为例,如果一方就某一事实完成了举证,那么另一方如果要提出质疑,就需要就起质疑作出相对应的举证。

2. 之前好几个答案都说错的一点是,“举证到何种程度被视为完成举证”是不清楚的,而且不存在一条客观的、或者绝对的标准。举证规则是一套复杂的包含了大量具体细节的规则体系,每一套举证规则是和某一个特定情境相匹配的。脱离了具体情境,抽象的讨论举证规则是没有意义的。

我们举司法审判为例。刑事诉讼中提出公诉的一方的举证标准是“排除合理的怀疑”;而在民事诉讼中,原告一方的举证标准是“比被告方的举证更令人信服”。(补充一句,我这里为了便于说明做了简化。)所以显而易见的是,刑事诉讼中公诉人的举证责任比民事诉讼中原告的举证责任重,这是从保护被告的角度出发制定的规则。但即使有这样的规则,其实并不足以理清举证标准的内容,我们进一步来看如下两个小问题:

2.1 什么叫做“合理的”怀疑。直白点说,“合理”这个词是极其不清晰的。虽然我们对什么是“合理”有着模模糊糊的共识,但显然不存在一条抽象的规则规定“什么叫合理”,而如果诉诸每一个人的主观判断,那么每一个人对于“什么是合理”的理解也肯定会存在差异。所以在英美法的制度中,尽管按照教科书的说法,应该是陪审团按照“合理的标准”进行判断,但其实这个问题是反过来的,我们把陪审团决定的标准称为“合理的标准”,尽管我们并不知道陪审团的决定是从何而来。(补充一句,这一部分也做了大幅度的简化,实际的制度设计远比这个复杂。)

2.2 每一个具体案例中的事实是千变万化的。举一个真实的民事诉讼案例就可以说明“完成举证”和“举证责任转移”有多么难以判断。原告是一家工厂,主张被告设备生产商提供的生产设备存在质量问题,并且提出若干的证明。被告主张原告提出的所有证明都是在生产设备保持运转过程中采集的数据,只能从侧面推断生产设备的情况、要判断生产设备到底有没有质量问题,必须关闭生产设备,做全面的调查。原告进一步说明,自己提出的数据已经足以证明设备的质量问题,而且关闭设备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远超过诉讼标的,所以被告要求关闭设备检查质量是不合理的。我当然对这个案例也做了大量的简化,但从中足以看出,空洞举证规则并不足以回答现实生活中纷繁复杂的问题。

诉讼是一个特定的过程(我们也可以称其为一个特定的游戏),需要一套与此相匹配的举证规则使得整个过程可以运转。而科学问题的学术专业探讨,在网络平台上对科学问题的探讨又是各不相同的“游戏”,“游戏”不同,“游戏规则”当然也存在差异。在科学问题的学术专业领域,其实存在清晰的规则,我们所需要的做的无非就是学习和阅读学术论文,研究其中的内容,并且根据学术规范参与讨论。而在网络平台上,很不幸的,并不存在抽象的、普世的规则,也注定不可能形成统一的举证规则。无非只是看参与讨论的人是希望与人讨论与合作,还是希望与人吵架罢了。


最后啰嗦两句,1.“可证伪性”是一个被严重滥用,而且含义非常含混的标准,近现代科学的实际发展过程并不符合卡尔波普的设想;2. @王昱洲 使用了“举证”这么一个很微妙的词,哲学我基本不懂,所以不发表意见。但我觉得纠结语义的意义不大,因为我们可以非常有把握的说,在许许多多场合(包括日常生活和科学研究中)"不存在"是能够被证明。有些是在严格意义上被证明的;有些是高度或然的意义上被证明的;有些是基于特定的“游戏规则”被证明的。

类似的话题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百科问答小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