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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甘肃白银马拉松21人遇难事件调查结果公布:16家单位及其27名相关人员被追责?

回答
甘肃白银马拉松越野赛21人遇难事件的调查结果公布,16家单位及27名相关人员被追责,这无疑是一记沉重的警钟,也牵动着社会各界的神经。

首先,从事件本身来看,这是一场彻头彻尾的悲剧。 户外极限运动的魅力在于挑战极限、超越自我,但它也绝非儿戏,需要建立在科学的风险评估、充分的准备以及严格的安全保障之上。在如此恶劣的天气条件下,组织方未能及时取消比赛,而是选择了“冒进”,这直接导致了生命的逝去。高温、低温、强风、冰雹、降雨等极端天气本就是户外活动的巨大风险,而这次事件更是将这些风险暴露得淋漓尽致,并将结果推向了最坏的境地。21条鲜活生命的戛然而止,让多少家庭支离破碎,让多少人永远失去了挚爱,这种痛苦和悲伤难以言喻。

其次,调查结果公布并追责,是回应社会关切、实现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 一场如此重大的安全事故,绝不可能仅仅是单一环节的失误。从赛事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到天气监测部门、医疗保障团队、装备供应商,甚至参与者的自我保护意识,都可能存在问题。调查报告将16家单位和27名相关人员纳入追责范围,说明了问题的复杂性和多面性,也反映了相关部门对事故责任的细致梳理。

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这个追责结果?

警示意义的凸显: 这次追责最直接的作用就是给所有赛事组织者,尤其是户外极限运动的组织者,敲响了震耳欲聋的警钟。在追求赛事规模、商业价值的同时,绝不能以牺牲生命安全为代价。这次事件会迫使他们重新审视自己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极端天气的预判和应对能力,确保每一次活动的生命线都牢牢抓在手中。以后再有类似赛事,组织者在做出“是否继续”的决定时,心里一定会掂量得更重。

责任链条的梳理与问责的必要性: 调查结果显示,责任不仅仅集中在最表面的组织者,而是涉及到了多个层面,包括地方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气象部门、医疗保障机构等。这种多部门、多层面的追责,说明了事故的发生是一个系统性问题的结果。比如,气象部门是否提供了准确及时的预警?地方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是否到位?医疗保障团队的应急响应是否足够迅速和专业?这些都是需要被审视和问责的。只有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个人,才能形成有效的震慑,避免类似悲剧的重演。

对“唯GDP论”和“唯流量论”的警示: 一些地方为了发展经济、吸引游客,可能会过度开发旅游资源,甚至将一些具有一定风险的户外运动包装成“网红项目”,追求短期的经济效益和关注度,而忽视了潜在的安全风险。这次事件也提醒我们,任何发展都不能以漠视生命为代价。活动的“精彩程度”和“参与人数”不应该成为衡量赛事成功与否的唯一标准,生命安全才是第一位的。

公众参与和自我保护意识的提升: 除了组织方的责任,参与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也同样重要。虽然在突发极端天气下,普通参与者可能很难做出最佳判断,但事先了解赛事可能面临的风险,做好充分的装备准备,并在极端天气面前保持冷静和理性,也是至关重要的。这次事件之后,公众在参与户外运动时,也应该更加注重了解赛事的组织方资质、安全保障措施,并量力而行。

当然,我们也要关注后续的落实情况和更深层次的思考:

追责的力度和方式: 调查结果公布后,如何兑现追责承诺至关重要。是党纪政务处分,还是法律追究?追责的力度是否足以让相关责任人付出应有的代价?这需要时间的检验。公众期望看到的是一个公正、透明且具有惩戒力的处理结果。

制度的完善和改进: 追责的最终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惩罚个人,更是为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这次事件暴露出的是户外运动赛事组织、审批、监管以及应急管理体系上存在的诸多不足。未来的工作中,需要建立更科学、更严格的赛事审批和监管机制,加强对赛事组织方资质的审核,提升气象预警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完善医疗救援体系,并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的强制性要求。

行业规范的建立与执行: 户外极限运动在中国 still 处于一个发展初期,相关的行业规范和标准可能还不完善。这次事件应该成为一个契机,推动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尽快建立和完善户外运动的行业标准、安全指南和从业人员培训体系,确保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公众教育与风险意识的普及: 社会需要加强对公众进行户外运动安全知识的普及教育,提升大众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让人们明白,追求刺激和挑战的同时,对自然的敬畏和对生命的珍视是前提。

总而言之,甘肃白银马拉松的悲剧是一场令人心痛的教训,而调查结果的公布和相关人员的追责,则是对逝者生命的尊重和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我们期待的不仅是追责的落地,更是对整个户外运动行业安全管理体系的深刻反思和系统性改进,确保类似的悲剧不再重演,让生命的安全得到最根本的保障。这是一场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关于安全、责任和敬畏的深刻教育。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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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写不下,继续补充一下:

造成这起事件的天气方面的直接原因是:百公里越野赛参赛选手在强度、难度最高赛段,遭遇当日最大风力、降水、降温以及由此造成的最低体感温度,导致部分参赛选手因急性失温死亡。5月22日上午9时赛事开始后,大多数参赛选手穿着短袖短裤,未随身携带冲锋衣等保暖装备。12时左右,131名参赛选手通过2号打卡点,进入2号打卡点至4号打卡点之间赛段,该赛段全长14公里,海拔高度最高为2230米。13时前后,3号打卡点附近气温降至4℃左右,平均风力可达6~7级,最大阵风8~9级,伴有累计降水量3~5毫米,受大风、降水影响,体感温度下降到-5~-3℃,至15时前大部分时段体感温度低于0℃。参赛选手经历了持续最低体感温度时段,加之野外高原环境和衣着单薄多种因素,导致部分参赛选手因急性失温死亡。

工作方面的直接原因是:赛事举办机构风险防范意识不强,赛前收到气象部门气象信息专报和大风蓝色预警后,未采取有效应对措施,未按照高海拔赛事要求将防风保暖装备列入强制装备清单;百公里越野赛赛道补给点设置不合理,在最难、最险的高海拔赛段(2230米)未设置医疗救助和补给点;未采取加强和改善通讯条件的措施,导致最危险时刻通讯联络不畅;赛事承办单位和执行运营单位组织、管理、运营水平低,未按照规定标准制定针对赛事的专项应急预案和安全保障措施,应急救援力量准备严重不足;在收到请求救援、大范围退赛信息后,前期救援统筹不够、组织不力。

事件发生还有以下几方面的间接原因:一是赛事组织管理不规范。白银市、景泰县对此次重大活动,未专题研究决策,未认真安排部署,仓促下发工作方案,致使相关部门单位准备不足,未能针对赛事活动采取有效安全措施。赛事执行单位、运营单位未制定专项安保方案和应急预案,赛事具体运行机构专业人员力量和专业能力严重不足。二是安全监管措施不落实。白银市、景泰县体育赛事管理部门未认真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未严格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市县两级相关职能部门未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要求,对赛事执行运营单位制定的安保方案、采取的安保措施等实施有效监管。三是救援力量准备不到位。赛事相关单位在工作方案和相关预案中,没有作出应急救援力量部署,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准备不足。四是安全保障条件不充分。赛事相关单位未落实通讯保障措施,在赛事区域内无线通讯信号覆盖不全的情况下,未在3号打卡点架设对讲机中级信号站,造成事发初期救援指挥通讯不畅,影响救援效率。2号打卡点至4号打卡点区域内的医疗、安保力量明显不足。

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由于极限运动项目百公里越野赛在强度难度最高赛段遭遇大风、降水、降温的高影响天气,赛事组织管理不规范、运营执行不专业,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公共安全责任事件。

调查还认定,甘肃晟景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对事件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公司负责人张小燕等5人已正式批准逮捕,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赛事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执行运营方16家单位及其27名相关人员对事件的发生负有责任,应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经报甘肃省委批准,对事件中违纪、职务违法、涉嫌职务犯罪的27名公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其中包括5名省管干部和22名非省管干部。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有关机关依程序办理。

具体问责情况如下:

一、主办单位及其责任人员

白银市委、市政府作为赛事主办单位,负责赛事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未履行主办单位职责,未对赛事活动的各项具体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组织协调、督促检査,只挂名、不落实,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突出。责令白银市委、市政府分别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对相关领导追责。

1.对白银市委书记苏君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2.对白银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旭晨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3.对白银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高云翔给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承办单位及其责任人员

景泰县委、县政府、白银市体育局作为赛事承办单位,负有赛事承办和实施职责,落实体育赛事活动安全责任不到位,公共安全风险防控意识不强,工作不深不细,对赛事组织统筹、运营实施研究谋划不够,未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相关部门职责任务不清,对赛事各项工作检查督导不够,致使各责任单位未能有序有效落实赛事各项职责任务,导致赛事管理不规范,出现突发情况时应对不足,救援不力,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责令景泰县委、县政府分别向白银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对相关领导追责。

4.白银市政协原副主席、景泰县委原书记李作壁对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因李作壁在事件发生后已死亡,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对其违纪问题作出书面结论,不再给予处分。

5.对景泰县委副书记、县长张文玲予以免职,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对景泰县委副书记周杨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对景泰县政府副县长张文慧给子政务记大过处分。

8.对白银市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全杰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9.对白银市体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万应聪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三、具体承办单位及责任人员

黄河石林大景区管委会(以下简称景区管委会)作为赛事组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赛事承办工作,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县委县政府实施方案、县委协调会议确定的任务落实上严重失职失责;违规招投标,致使办赛能力严重不足的公司负责赛事运营服务;赛事组织管理不规范,对赛事安全保障、医疗救护、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査不力;未对赛事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对高影响天气气象预警不重视、不研判,未采取有效应对措施;未建立赛事熔断机制,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保障严重不足,严重影响救援工作。

10.景泰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景区管委会主任丁柯涯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已被采取留置措施,待审査调查终结后,依法依规处理。

11.景区管委会副主任罗文涛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已被采取留置措施,待审査调査终结后,依法依规处理。

12.对景区管委会规划科副科长、黄河石林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蒙彭森给予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十级。

13.对景区管委会副主任马斌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14.对景区管委会党委委员、综合执法局局长金国舜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15.对景区管委会工程管理和生产安全科科长田文新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16.对景区管委会宣传信息科副科长陶延红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17.对景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副主任王同遥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四、协办单位责任人员

18.对白银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姚立群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19.对白银市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达春和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20.对白银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蔡景珂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21.对景泰县工信局局长马峰给予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三级主任科员。

22.对景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洪安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23.对景泰县体育中心主任卢秀蓉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4.对景泰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李昭军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25.对景泰县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相祖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

26.对景泰县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董萍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27.对景泰县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卢有润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以下是个人看法:

1、妥妥的人祸,十二点五十六分就有人报警了,晚上七点才有救助队伍进场。甘肃气温再低也不是南北极,人冻死也不是分分钟的事,本来可以建立完备的预案,组织成有完善准备的赛事,结果因为大家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一下午的黄金救援时间都被浪费掉了;

2、组织方背大锅,县长自杀了免于追责,但是不代表组织方能逃得过。体育局、卫健委甚至广播电视台都做了处分,但是气象部门没有受处分。说明气象预报早就到了,组织方草菅人命。选手信任组织方轻装上阵,组织方不管不顾直接拿选手的生命当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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