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看了一下新闻和评论,这里面的槽点挺多的。
第一,从采购信息上来看,这20多台手机的供应商是中国移动庆阳分公司,这跟华为本身就没什么关系。评论里这么多拿着华为开喷的,都是不认字的吗?
第二,按照采购流程来说,中国移动是庆阳检察院的供应商,但中国移动自己又生产不了P40 Pro,他们还需要华为作为供应商。这等于说华为其实只是P40 Pro的硬件供应商,中国移动给的采购价肯定低于5000,因为这里面的大多数利润都是要移动来赚的。
第三,这里面的采购的手机是政务安全版手机。虽然不知道这个版本的P40 Pro有什么功能,但我之前参与过VIVO政务手机的相关宣发活动。与普通手机相比,政务手机要满足能接入专网、禁止截屏、禁止拷贝文件、卡证识别等多种功能,有些警务手机还要特别对夜景拍摄进行算法优化,以满足夜间执勤时的拍摄需要。下面这些图,都是VIVO政务版手机的宣传图片,大致上看一下就能明白政务手机贵在哪儿了。
庆阳这次的采购是检察院采购,信息安全和一些权限管理是必不可少的。再加上比如有些时候要接入专网,那专网的建设和管理成本肯定也是要分摊在手机上的。从供应商来看,此次庆阳检察院采购的供应商是中国移动而不是华为,这里面应该是涉及到一些网络服务方面的要求的。
第四,政务版手机的价格比普通手机贵本身其实挺正常的。就拿上面提到的VIVO 政务手机来说,它用的是Exynos 980处理器,跑分与骁龙765大致相当。但VIVO G1 (8+128)标准版的采购价是3498元,安全版的采购价是4498元。而同样使用了765处理器的Redmi K30 8+128版本的售价目前却只有1799元,还不到政务手机的一半。
第五,已经有其他人解释了政府采购在软件、服务、回款等方面增加的成本,这里也就不多说了。总之目前我国各地政府都在进行互联网改革,从手机到电脑都需要进行专门的定制和升级,这个市场规模其实是挺大的。我看到有的报告预测的数据是我国政务手机市场的容量大约是8000万到1亿部之间,与此同时政务手机因为需要的软件服务更多,所以利润也更高。在如今国内手机市场增速停滞的背景之下,VIVO、华为这些品牌肯定会进一步在这个市场里竞争的,以后这种采购案也应该挺常见的。
至于说翻倍的采购价格里到底有多少利润空间,这个其实并不好说。但如果把硬件、服务、话费等成本排出去,这次P40 Pro的12000的采购价里,真正留给移动的利润空间应该不超过2000。
第六,这个里面说“你把我问住了”,这个也没什么奇怪的。这种区检察院基本上不会有几个懂技术的人员,更不用说副检察长的年龄一般都四五十岁了,他哪知道这些技术问题。这种东西的采购,一般都是省市主管部门制定一个通行的技术标准下发,然后采购单位再根据自己的需求数量进行单独采购。如果记者采访的人员是不懂技术的——比如我爸也是县区政法系统的,你要是采访他这些技术问题,他也肯定说不知道。
总的来说就是,这次这个检察院采购的不是你在京东上买的那种P40 Pro,而是政法部门专用并且包含了三年通讯、软件、售后等服务的26“套”“系统”,这个报价并没有超出合理区间。另外,这次华为只是中国移动庆阳分公司的硬件供应商,真正参与竞标和提供服务的供应商是中国移动庆阳分公司,与华为也没什么关系。
太长不看版本:根据公开信息可以推断,标的中的“P40Pro5G政务安全版”是在P40Pro5G基础上经过深度(软硬件)修改并通过安全认证符合公安部相关标准的定制机,招标中亦包括了数年服务在内,因此不能以同配置的P40Pro5G零售版本的价格作为衡量采购价是否合适的标准。
另外强调一下:本回答反对的是新京报的春秋笔法,并不用于排除或确认招标中有猫腻存在的可能性。请有情绪想发泄的人绕道。
开篇先吐个槽:南方系媒体发的消息,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可能是真的,但是其结论可以弃之不顾,因为他们常常有意无意把所知的真相盖住一部分,引导让看的人以另外的方式对明显的事实作出解读。
具体到这件事来说,首先,新京报的消息是这样的:
注意我画线的地方,“采购了26台华为P40Pro5G手机”,“为此询问了副检察长”,“副检察长表示‘你把我问住了’”。
为什么我特别标记了副检察长这一部分,最后会提。
这个成交公告很好找:
实际的采购内容是什么呢?是:
对比一下新闻,标的内容是“移动检务安全服务”使用的“P40Pro5G政务安全版”,而新京报直接去掉了后面几个字,那么我能在京东买到这个版本吗?京东的零售版价格可以用来做对比吗?
当然,有些人提出了,也有一种可能,所谓“政务安全版”就是个幌子,其实这就是一台普通手机,换了个名称卖高价,那我们要去看看具体要求。
我们再去找一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上的信息是这样的:
这里提到了合同履行期限为3年,意味着需要包括3年的服务费用在内,这里有答主说过了,不展开。
需求写的比较简单,详细的信息在竞争性谈判文件里,那这个文件从哪里来呢?往下找:
采购文件确实公开且免费,但是是指定时间现场领取的。看不到细节,似乎走入了死胡同。
不着急,既然是机关用的系统,断没有只有一家用的道理,我们用“移动检务安全服务”做关键字搜一下。
确实有不少地方在使用,招标内容基本都差不多,但是需求还是不明确,进一步,用“移动检务安全服务+招标”做关键字搜一下。
有了一个比较有趣的结果,点进去看看。
一个做得很烂的站点,不过我们需要的信息还是能找到的:
4开始的条目都是参数配置,略过不提。把有价值的部分删掉不正确的标签排除一下干扰看看:
1.安全模块:采用双系统方案,一个系统为安全系统,一个为互联网系统,两个系统完全隔离,数据不能共享(SIM 卡中保存的数据除 外);两个系统的配置各自独立,互不影响。
2.安全服务:通过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认证。
3.模式:支持工作模式和生活模式相互切换
注意要求1和3:双系统,可以切换,完全隔离,数据不共享——不是常见的“隐私空间”或者“应用双开”功能。
再注意要求2:安全性经过公安部认证。
所以结论很明显:这是一台在P40Pro5G基础上经过深度修改的定制机。
这时候再回头说一下副检察长的问题,其实很简单,招标公告和中标公告上都有类似这样的信息:
注明了具体的经办人和联系方式,方便对内容有疑问的人直接联系经办人获取澄清。然而新京报联系的是跟此事并无直接关联的副检察长,这就像你采访马云的时候突然提问并不由他直接经手办理的事物比如“为什么本次双十一的活动是300-40而不是300-45或者300-35”,动机是什么,个人自己心里应当有数。
事实上这里副检察长的应对是有问题的,他还是比较缺乏敏感性,对于自己没有经手或者不太清楚的事务,直接给出“调查后回复”的态度即可,像这样胡乱开口反而给某些人可乘之机。
顺便回复一下一些人提出的“在要求里指明华为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问题。
在各类招标过程中,甲方指明标的的厂家、品牌、型号、配置都是常见且合理的操作,尤其在竞争性谈判这种很可能采用最低价中标原则的场合。
对甲方来说,这有可能出于使用习惯、维保延续性等各种原因(当然也可能包括政治考虑);而对整个评标过程来说,这也有助于评审小组对投标方提出的方案以明确标准作出有效的评估——想象一下A企业以X厂家的价格较高的硬件投标,而B企业以Y厂家的价格较低的硬件投标,当两者最终报价相近的时候,评审怎么进行?难道再把X厂家和Y厂家的硬件拉出来打一遍擂台?
所以在实践上,绝大多数场合,都会对标的中较主要或较重要的项目做出明确要求,比如指明IBM服务器、戴尔台式机、惠普打印机、思科路由器之类,而不可能写成如同“CPU浮点运算能力达到XXXFLOPS、磁盘吞吐能力达到YYYIOPS”这样。
所以具体到这个项目,即使不考虑“只有华为有相关产品”的可能性,在招标文件里明确提出指定华为某型手机也没有任何问题。
贴个多年以前的实际存在的招标文件配置清单的部分截图以供参考:
手机不值钱,里面的系统软件才是关键,当然这个回答也显得很搞笑。可能是不了解内情吧,或者不负责这块的。其实很好理解,你买个电脑也就几千元,但是装个正版软件有可能要几万元。
那你以为我们凭什么常年倒数第一的?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等
© 2025 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百科问答小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