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酒店餐厅人狗同桌吃饭,酒店回应狗狗病了需要照顾。酒店的这种做法是属于违法行为,而酒店的回应则属于不道德的一种狡辩。
第一,《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七条已经明确规定狗禁止进入饭店。
而《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的第三十条也规定了: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确保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整洁。
也就是说人狗同桌吃饭的性质是属于违法行为,而酒店回应所谓的狗狗病了需要照顾纯属避重就轻,答非所问。这种狡辩根本改变不了酒店违法的本质。
特别强调的是:所有打着“宠物友好型餐厅”的旗号纵容狗进入的,都是属于违法的。
“宠物友好型餐厅”这个概念就是一个噱头,但这个噱头是与《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明显冲突的。
所以,大家只要发现所谓的“宠物友好型餐厅”,就应该立刻举报。
第二,酒店回应中使用的:“狗狗”这个词语也非常的不庄重。
狗就是狗,并不是什么“狗狗”。在正式的场合,满嘴“狗狗”的,是一种把个人嗜好不加掩饰的张扬,也是对其他群体的一种不尊重。
酒店的回应中居然用了“狗狗”这个词语,可以明显看出来酒店方的真实立场的偏向。也可以看出这个酒店根本没有真心悔改。
宠宠物的人有宠宠物的权利,你在家当成亲爹供奉都没人有权干涉你,但在公众场合,请尊重其他人的态度,不要把你的主子你的儿子你的爹拿出来共享,因为在很多人里,动物进饭店的身份一般是食材。
一辈子没见过屠狗的和以屠狗为生的人都广泛存在于这个国家里,这两者看待动物的眼神是不同的,但是他们都是人,他们的权利高于你宠物的权利,你无法保证你主子在你看不见的地方有没有用舔马桶的嘴跟你的食物亲密接触,即便你充满信任,也请尊重他人的不信任。
一个饭店,做到干净卫生是基本要求,如果你的餐厅是给狗开的,请注明你是一家狗餐厅,服务于狗,奉献于狗,我等事多矫情的人类就自觉不再入内了,不然以蝇营狗狗之实挂着个衣冠狗狗的牌子,那就太狗了。
不支持。
狗狗上桌吃东西已经让人觉得不卫生了,更何况是一只生病的狗狗。
人畜共患的疾病,临床上主要有布鲁氏杆菌病、钩端螺旋体病、弓形虫病、狂犬病等,还有寄生虫病。
生病了不能点个外卖吃吗?
你看把狗狗冻得,不知道裹着的毛巾是不是酒店的。
我见过的一般是这样写的:
“宠物不得入内,导盲犬除外”
我觉得这样的规定还是挺人性化的,我支持。
跟这种狗主人和饭店,
建议不要讲道理,
直接上专政机器。
狗主人和饭店涉嫌违法违规,
建议重罚,明正典刑!
狗主人违反了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同时依据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
第三十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
应当确保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整洁;
这狗都上桌子了,
环境能整洁卫生吗?
我太感动了,生怕自己不认识这么好的地方。
我赶紧去地图上找,看这家酒店在哪里,它在北京这个地方。
它外观长这个样子
它的餐厅长这个样子,跟新闻图片一样么?
我很担心自己坐在狗坐的椅子上,手臂搭在狗趴过的桌子上,用狗用过的餐具用餐。
于是就看了一眼房价。
两人一晚含早餐,特价1970元,普通价2670元,豪华价5800元,奢华价9700元。
嗯,我瞬间就安心了,资本还是有良心啊,不坑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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