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 @杨珮影 邀请,
从哪里说起呢?
我看别的答主总结了很多很好的经验,我觉得他们说的都特别好,首先是小杨律师这个问题问的好。别人总结成功经验,我想总结一些失败教训。
我是2008年加入秦兵先生的团队,跟着团队学习帮助业主维权。在我加入之前,秦律师已经在这个商品房集团诉讼领域成名多年了。从我去的那一年,到现在,前后十年,几乎每年我们都接到数百个案件。案件数量最高的那一年,一年接受了480件委托。
就算按照95%的比例说客户满意,那么差不多也就有5%的客户不满意。这个数字一旦乘以数以百计的案件,一年下来也有十几波人(我们接的大多是群体性案件)对律师不满意,于是就产生了投诉问题。十几波投诉是什么概念?就是每个月都有一波业主反馈到所里,说律师干的不够好,让他们不满意。
律师界一直对“客户投诉”这四个字讳莫如深。锦旗我有一大堆,这些成功的经验不足挂齿。但是,处理投诉让我收益更多。
所以我今天就想从“客户投诉”说起。
一定要对案件“里程碑事件”敏感
我们团队有一项传统,就是秦兵会要求实习律师参与处理投诉。直到后来我自己成为秦兵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我又作为领导开始面对投诉。我觉得我没比任何同行强,我办的案子又少,胜诉率也不高,很多同事也不怎么喜欢我,但是唯独在处理投诉的经验上相对比较丰富。
我刚实习的时候,就参与处理了客户Z的投诉。这个故事我后来写到一篇知乎回答里,对我的整个职业生涯都产生了很大影响。徐斌:你在律师生涯中得到过哪些教训?
在这个案例里,被投诉的律师是因为在关键时刻(客户谈判)没有参与而导致被客户投诉。
虽然客户非常极端,我认为就算当时律师在谈判中哪怕表现很好也会被倒打一耙,但是,在执业生涯中有经验的律师会对客户案件的“里程碑事件”特别敏感,并且应当抱有敬畏。
对于哪些事项属于里程碑事件,律师们的理解是不一致的。有的律师认为开庭是最重要的,所以“立案”就不重要了。有的律师认为办案子是最重要的,所以和“客户见面”就不重要了。
有一点我必须指出:“里程碑事件”因人而异,注意,不是因律师而异,而是因客户而异。
有的客户非常重视和你开庭前的沟通。有的客户非常需要每天和你通话至少半小时。有的客户希望开庭的时候能亲自发言。所以经常会出现客户的需求律师难以满足的情况——一旦你有了30个未结案件,你的时间分配就会出现问题。这个时候会出现三种情况:
1、律师满足客户的一切需求
2、律师不满足客户的需求客户不满意
3、律师不满足客户的需求客户满意
实践中,其实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满足客户的一切需求之后客户依然不满意。这个我放到下面的案例里解释。
所以里程碑事件要分成两种:一种是案件的里程碑事件,对客户非常重要,一种是客户的里程碑事件,对客户的感受非常重要。对客户非常重要客户不一定感受得到。
所以客户投诉的时候,经常出现律师这一边莫名其妙的情况,大体上律师会有这么几种表现:
“不会吧,昨天还聊得好好的。”
“这个客户事儿特别多!”
“不可能吧,这个案子给客户办的很好啊!他们很满意!”
实际上大部分的律师,我认为他们都非常勤奋、优秀,脑子也很聪明。但是对客户的感受敏感实际上是个天赋,并不会每个律师都能掌握。而律师能掌握什么,也就是什么是可以依靠培训来传播的,那就是总结哪些事件比较容易成为敏感问题,也就是“里程碑事件”。
绝对不要撒谎
我实习的时候,跟着团队各位律师学习。在一个人最弱的时候,不管看谁都是仰视。其中有一位非常优秀的律师,我打赢的第一个案子就是在他的指导下完成的。所以在我眼里他一直属于“非常出色”的那一款。
数年以后,和这位律师又有了一次合作,遇到了一个很尴尬的事情。
所里分了一个外地的案子给这位律师,客户来头不小,是一家企业,联系人是企业老总和她的法务总监。这个案子平时进展都算是比较顺利的,直到有一件事的发生彻底中断了我们的合作。
有一天法务给律师打电话,问案子的进展。
这位律师可能是工作比较忙,并没有做什么工作,整个案子的进度也略微拖延。所以他本能的扯了个谎:我这周都在山东出差,现在在宾馆,等我回去我再给你处理。
敏感的客户这时候说了这样一句话:
能打吗?当然不能了,所以律师就找各种借口没打这个电话。于是投诉的电话很快就打到领导那去了。
这么多年下来,我意识到一件事,撒谎是一种习惯。生活中我交往的朋友,基本上都是比较诚实的人,也是因为我自己对这方面比较在乎。我最不喜欢打交道的对象,就是会对我撒谎的人。律师里面这样的人也不少,虽然诚实的律师是绝大多数。但是很多人就是随便哪个小事就扯个谎。
大部分谎言其实都带不来多大的好处,但是一旦平时有这样的习惯,就会“谎话连篇”。对一个人撒一次谎不容易被识破,但是每天对着周围人不停的撒谎,总会被发现,影响别人对自己的评价。
我上面说的这个案例,不仅仅破坏了客户和律师的信任、客户和律所的信任,同时也破坏了律所和律师的信任,极大地影响了后来律师的前途。连我这样一个以下看上的敬仰之情都难免被这么一个小事影响,所以我认为,养成不撒谎的习惯还是非常重要的。
有人可能问:打官司还能不撒谎吗?
对客户来者不拒
打官司要想不撒谎,前提是不要接那些爱撒谎的客户的委托。
如果你接了,你就必须帮助客户撒谎。比如手里攥着伪造的遗嘱讨房子的客户,比如明明是自己违约却一口咬定是对方违约的客户。我很少直接接待陌生客户,一般都是让同事去接待,因为我不太喜欢讨价还价。
在我有限的经验里,我一直比较关注客户委托我背后的动机。你在一类案件里做的越多,你越容易感受到客户的“不同寻常”之处。比如最近,经常有客户找我问“楼下有个变电站、垃圾站如何维权”、“小区绿化不达标如何维权”这类问题。每每我都要问:买的时候多少钱一平米,现在多少钱一平米,房价是不是跌了?
这个时候就可以看到中国人的劣根性:因为咨询的人往往都是好几个,所以,诚实的人往往要犹豫,而那些“脸皮比较厚”的业主就会马上说,房价没有降。我不太明白,明明降了的房价,告诉我没有降对你们有什么好处。但是我猜可能是担心我介意他们维权的动机而不愿意帮助他们,这也算是一种自我保护。
隐瞒“降价”的事实到底算不算说谎,这个标准是不是太苛刻?
幸好,人性总是有善有恶,在一群人里,往往会有少数人私下又找我,律师,我们房价确实是跌了,但是跌的不多。我们是不太想要这个房子。
人本来就是趋利避害,直面对自己不足的那一面,贪婪的那一面,我其实觉得没什么问题。开发商如果确实有问题,降价以外的其他问题,比如质量问题,比如交房违约问题,咱们告就是了。如果没问题,那降价咱们就忍着。但是如果你委托律师都隐瞒一部分事实,那从我的角度讲我就会比较担心,在未来的合作上会不会出问题。
往往最不诚实的客户,一旦你不能给他“满意”的结果,他对律师也最不留情面。撒谎的客户不是好客户,要想拒绝确需要律师有另外一个良好习惯:学会拒绝,别什么钱都赚。
对了,这里顺便说一下为富不仁这个问题。有钱的客户和没钱的客户比,哪个更体面?
有的人说,有钱的人不体面,他们不干点坏事哪来的钱。
有的人说,没钱的人不体面,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总的来看,分人。
有钱的里面,也有撒谎比吃饭还多的,穷人里面,也有满嘴跑火车的主。在中国最有意思的事儿就是假摔,比如一群人推推搡搡,突然就有个人倒地上然后不爬起来了,你说她是穷人富人?
遇到这种特殊客户,你帮她打官司回头反过来咬你一口的概率也特别的高。相辅相成。
怕风险
我猜其他回答应该介绍不少风险问题,在行业内确实有很多很多风险。
但是我给律师们的建议是这个问题的另外一面,就是不要太过于害怕风险而因噎废食。
风险有两种,一种是实打实的风险,大部分律师都能好好的规避。比如不要诈骗客户,不要错过上诉期这些。但是还有一种风险,是案件本身的风险。这个世界本来就没有什么事情是没有风险的,而客户的委托事项往往如此。
律师们有个特点,要么完全不在意风险,什么话都说,什么事都做,这是不可取的;要么就是太过于在乎风险,希望自己一点风险都不担。
什么叫自己一点风险都不担呢?比如说,永远不给客户肯定的意见。看下面这段对话:
客户:律师,我可以告对方欺诈我吗?
律师:欺诈很难,欺诈一般不容易支持。
客户:那我告对方违约?
律师:违约也很难,这个情况很难认定开发商违约。
客户:可是你们之前接待我的时候不是这么说。
律师:我们接待你的时候已经提示过风险。
客户: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律师:我们要起诉。
客户:那我们告欺诈还是告违约?
律师:不是欺诈,欺诈只是理由,我们是告撤销或者告解除,告不了欺诈。
客户:那我们告撤销还是告解除?
律师:我刚才给你说了,客户先生,撤销是有风险的。
客户:可是您说解除也有风险,哪个把握更大?
律师:解除把握更大一些。
客户:那我们告解除?
律师:您决定告解除我们就帮您告解除,刚才我已经提示你风险了。
客户:可是我还是觉得是欺诈,不是违约,对方这种情况应该不属于违约,您认为呢?
律师:我刚才给你解释过很多次了。不过您要是坚持按照欺诈告我们就按照欺诈告。
客户:那就按照欺诈告吧!
……
客户:律师官司怎么输了?
律师:我之前已经给你讲过了,欺诈很难被支持。
客户:那现在咱们是否要上诉?
律师:看您的意思,您说上诉我们就办上诉。
客户:上诉能翻过来吗?
律师:不好说。也可能翻过来,也可能翻不过。
客户:上诉要花钱吗?
律师:要的。
客户:那如果没成功这个钱能退吗?
律师:不能。
客户:那我们还上诉吗?
律师:您看吧,您说上诉就上诉,反正风险我都提示你了。
很多同行,在和客户打交道的过程中,都特别重视保护自己。保护自己的方法之一就是永远不给客户准确的意见,而且倾向于给客户提示风险。似乎和客户对话永远只有两个模式:要么就是把风险说的很大,要么就是拍着胸脯保证。
我到现在已经很少见到有律师“拍着胸脯保证”了。倒是把自己的责任推脱的一干二净的律师居多。这样的律师自己是好了,但是请他们的体验并不见得有多好,因为太害怕责任,所以失去了帮助你决策的作用和价值。
不接客户电话
客户投诉中最常见的理由,就是打电话不接,发微信不回。基本上凡是投诉,99%都有这个理由。
有的时候有些客户确实是有问题的,大体上律师的承受能力都在某个区间内,一旦超过一个限度之后不管换谁都会难以忍受。
但是不理客户,只能是清净一时,客户的不满会越来越累计,最终爆发出来。
律师不接客户电话,也是跟他们接案子的数量有关系。因为大体上我们很难掌握一个律师的体力瓶颈,包括律师自己更是很难搞清楚。所以经常出现某个特定时间陷入精力耗尽的状态。
律师的日常工作里,至少有1/3的时间是在和客户交流上,很多律师更愿意远离客户,他们最喜欢的状态就是客户永远不找他。在这一点上,律师和其他一切技术人员都有相似之处,就是到了一定极限之后变得特别不愿意和人打交道。
累的连话都不想说。
但是不说话不但不会节省你的时间精力,反而会导致你的精力更加匮乏。一旦遇到精力高度匮乏的情况,一个办法可以有效解决这个难题,就是主动联系客户。
因为你可以集中在一个时间和客户联系,比如一个礼拜拿出半天时间集中地和客户联系。
客户之所以经常要给律师打电话——尤其是办案子的间歇期——客户是意识不到有这时候委托律师之后就是有大段时间律师不忙自己的案子而是单纯的等,这种时间又总是特别长。在一个长达一年的诉讼案件中,可能律师真正的工作时间不是365天而是35天,剩下的330天都是等待:等待开庭、等待判决,这个过程中大部分客户都是第一次打官司,需要用“律师的工作量”来填补自己的心里焦虑。
在客户的眼里,365天律师忘我的为自己的案子奔波等于胜诉,律师大段时间什么也不做等于败诉。一旦败诉的结果真的产生了,他首先想到的就是律师有问题。在败诉的结果发生之前,他也担心律师没有尽力。
所以这个尽力就是客户主动打来的一通电话,他的本质是想催促,转移压力,通过给你压力来帮助他缓解焦虑,让他觉得正在有条不紊的通向胜利。
一个律师主动打来的电话,要比好久没联系每次都是我去催你,能更有效地缓解客户的焦虑,减少释放焦虑所需要的时间。
有的年轻律师经常问我个问题:老板,我确实什么也没干,这个电话我该怎么打?
我都是说:你硬着头皮打,打上三次你以后一辈子都不用我再教你。
有时候我就当着他的面,立刻拿起电话随便找个客户打过去。我就这么说,基本上我的电话没有客户不愿意接的。不管是正在代理的客户,和已经结案的客户都是如此。
懒惰
我把懒惰放在靠后的位置,是因为我身边几乎都是勤奋的律师。
懒惰的律师根本难以在激烈竞争的行业里生存。客户对于律师的苛刻超出想象,但是其实律师对律师更加苛刻。在律师界,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大家都是同行,盯着别人希望其他律师出丑的不在少数。
大家又都是人精,很快就能意识到一个律师的缺点。前面提到的,撒谎,没有风险意识,或者过度缺乏责任感之类的问题,在相处个一两年之后都会被同事一览无遗。
专业上,同样是一起工作,专业性也天差地别,大概有三种,极好的,平庸的和极差的。极好的和极差的都是凤毛麟角,前者成为业内翘楚是早晚的事情,因为同行的认可等于高伙的认可,意味着无穷无尽的案子和客户,后者极差的,很快就会被淘汰到你看不见的市场底层去。
中间的平庸者才是业界的大多数律师所处的位置。
有高人曾经举过一个例子,天才的A,和平庸的B,做同一个业务,第一年有差距,第五年就没有了。所以平庸本身并不可怕,律师的天敌不是平庸,而是懒惰。因为懒惰让一个人不能用五年去追别人一年。
所以,懒惰的人在律师界是先被淘汰的。我差点忘了写这点,是因为我现在见不到身边有懒惰的人,除了我自己。作为一个天天写知乎的律师,我一定是平时没什么业务,所以才有大把的时间写这些。
今年本来是我过去十年来最忙的一年,居然还写了两本书和一本小说,参加了功夫财经、冯仑风马牛等诸多媒体的若干项目。
懒出了新境界,懒出了新高度。
不好合作
没有人认为自己不好合作。但是律师是我见过的最不会合作的行业。
首先是合伙人级别的合作,十年来看到原来受到充分信任的合伙人彼此背叛,从朋友变成敌人。看到所主任和副主任撕逼抢章。看到太多案件中律师们三个和尚没水吃。
律师群体有个缺点:自以为是。
并没有几个人是真正的专业,但是每个人都以专业律师自居。并没有几个人擅长合作,但是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平易近人。律师们都觉得自己是有才华的人,但是咱们不是有句老话说,文人相轻。
我们用几百个案件得到一些教训,比如参与一个项目的律师,一定要有主次之分。一个案子的律师,最好不要超过三个。有些案件比较大,实在没办法要放多个律师进去,但是律师人数一多,管理难度也就极大地提高了。我过去有很多跨行业经验,这几年和媒体以及互联网打交道更多,我发现其他行业的分工合作比我们律师要好得多。
我去新浪总部拜访吴老师,去知乎找 @程瀚 聊天的时候,看到的都是N多员工在分工合作,协同办公。而转眼再去看律所,花了十年时间我们也很艰难的才达到了百人规模。虽然这些人员没有挂靠,全部是公司化管理,但是我感觉我们自己离公司化还很远很远。
回过头来我和同行交流经验的时候,又发现我们在律师界也是异类。
一个好朋友,B主任和我交流,大概两年前他特别想要借鉴我们的管理模式。但是他说了一个但是。他是这么说的:我觉得传统的律所是往西100米,你们是往东100米。我想做到的是往西25米。你懂不懂我的意思。
我懂他的意思,但是我觉得我们也没有“往东100米”,因为“东天取经”还有十万八千里呢。
说回律师自身,好合作绝对是个优势。
对领导来说,好合作的下属就是你交待他事情之后你就不用操心。
注意,不操心的意思可不是你们想的那种丢下去就没信儿了。相反,能让合作者不操心的最好办法就是及时反馈,这一点就和前面说的处理客户关系的道理想通,丢给你你不给我反馈,人的第一感受是你什么也没干。
合作一年两年三年,一般感受还是比较重要的。但是合作的时间长了,业绩也越来越重要。有的人让你感受很好,可是没有业绩。有的人让你感受一般,但是业绩出众。
但是从来没有一个人让所有人都感受不好,结果能合作的例子。就是在合作问题上,感受比业绩更要。业绩这事也要分怎么看,在同事面前,彼此如果有一定的竞争关系,业绩好反而是个问题。
但是业绩好的人至少让领导(高伙)感受好,所以不能团结同事但是却能让领导高兴的人,还是有留的价值。最差的是领导感受也不好,同事感受也不好,这个时候就很难再提什么业绩了。
大家会觉得,换了谁也可以有业绩,只要不是你就好。这样的律师很难走远。
而这样的律师往往还不自知,感觉不到自己不好合作。
马虎
我来秦兵团队以后,参与的第一个烂尾楼案件就以失败告终,不是结果失败,而是过程失败。
从结果上说,业主代表后来成为了律所的行政主管,由此可见某种程度上业代最后还是对律所产生了认同。但是过程上律所是被客户“炒了”,没有最终坚持到客户成功的那一天。
之所以律所被“炒”,还得益于一位鼎鼎大名的L律师。
这个L律师能力不差,就是吃独食的。分给别人案子可以多人合办,而这个律师为了多分钱,情愿自己带个助理。烂尾楼案件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客户人数众多,很容易把客户的名字搞错。
代理案件的过程中,律师在一组客户里连续搞错了两次客户的名字,让业代惊呼“请错律师”。
我看其他类似问题的回答经常还提到错别字问题,这也是律师常犯的问题。
对我们这种特殊的职业来说,这些错误是不能宽容对待的。所以有些律所为了避免错别字,除了采购校对系统之外,还要特意聘请两个助理专门找错。
今年遇到的让我最不愉快的投诉,莫过于我手下的一位律师在开庭的时候没有把客户的材料复印完整——双面的合同复印了单面,在一个数十人旁听的案件里无比的尴尬。这件事从里到外都让我十分难堪。虽然这些复印不全的合同可以庭后补缴,但是你怎么对客户这群非专业人士解释这个错误?
不在乎输赢
官司,有输有赢,就算是最高的高手,也没有百战百胜的。
今天中国的刑事辩护胜诉率不及1%,行政案件政府75%胜诉,民事诉讼也是原告被告,胜率不过五五开。打输了官司本来并没什么奇怪的。
但是客户不会这么想。
客户里面有一群非理性人群,他们坚定地认为自己能赢,是自己的案子好,如果输了,就一定是律师不给力。如果你看过冯小刚拍的那部《我不是潘金莲》,你应该懂我是什么意思。如果假设那个范冰冰演的角色请了个律师打了官司,官司输了,这部电影一定要加上一段,就是女主角去司法局和律协投诉她的律师。
这一类性格特征中就包括:指责型人格。就是自己永远没错,错都是别人的。如果官司失败了,就要在律师身上 挽回损失 。前不久据说有位大律师,用取保候审捞人收了千万律师费,现在身陷囹圄。这件事背后你说律师有没有骗不好说,但是客户反过来把律师搞进去无非也就是因为收了昂贵的律师费——可能早点退了就没事了。
为什么律师不愿意退费换个平安呢?有时候就是有苦你也说不出来,付出了多少劳动不说,有的案子结果都是好的,客户也要来投诉闹事。
客户投诉分成两种:一种是过程不满,一种是结果不满。
对结果不满的时候,100%对过程不满。因为客户们会把之前所有对你的挑剔全部总结出来,转化为对你投诉的子弹。比如你写错人家名字,人家不一定第一时间对你不满意。而是等官司败诉以后,突然就想起了你写错名字的事情。结果不好的客户,会对律师更加挑剔。
所以律师要做到自己无懈可击,同时,给客户提供良好的结果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在这一点上,律师和律师之间差别很大。很难想像吧,竟然有律师不在乎输赢。
这是一种常年养成的职业习惯,对失败麻木。为什么说这是习惯呢,因为年轻律师普遍没有这个特征,这个特征大多体现在执业多年的律师身上。输的官司越多越不怕输。从输不起变成输得起。这其实也不是什么好事。虽然这样的好处是你的心理压力小了。但是坏事就是你也不成长了。
在乎输赢的律师要趁着自己在乎输赢的时候多钻研技术,提高自己的能力边界。每个人都有老的时候,一定要让自己老了学不动的时候有足够的老本可吃。
还是不在乎输赢
为什么要分两段呢?因为这一段要说对待输赢的态度。
我发现有个律师有个坏习惯,只要打输了官司,就喜欢用微信通知客户结果。甚至有的律师,不管输赢,都是微信给客户把判决书一发。
“先生,咱们之前二审结果出来了。您看看。”
然后十几张图片给客户一股脑丢过去。也不解释。其实我们费了这么大力气才折腾出来的结果,哪怕是死刑,是不是也应该当面告诉人家。
我们经常看到电影里,士兵牺牲了,领导去士兵家里拜访,给家属说个坏消息。要是就给人家属发个微信:你家大宝在演习中牺牲了,改天过来领抚恤金吧。
你信不信大宝在天有灵,都能被你气出病来。
打赢官司也是同理。我们代理案件的过程中,尤其是遇到复杂的案件,经常是有输、有赢。客户对于这些官司结果的感受,和律师是完全不一样的。因为律师是专家,对于判决结果一目了然,不需要多么深入去理解。
但是对90%的客户来说,判决书就和医院的诊断结果一样深奥。你有多不想研究血糖、血脂高的坏处,人家就有多费解法院到底说了什么。如果客户能轻易地读懂判决书,当年他也能轻易地看懂合同——要不人家为什么来找你呢?
我们经常说,换位思考。
这说的是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问题。有的律师是站在客户的角度思考了问题,但是他认为客户跟他自己一样也是专业人士:
我都解释了这么多遍,客户怎么会听不懂呢?
没有时间观念
在我的诸多师哥师姐中,有个大师姐,以迟到著称。她开庭不迟到,但是及其擅长在敢火车和飞机的时候迟到。有一次她去厦门开庭,另一个师姐W提醒她坐地铁。但是这位大姐还是打的去了。上路之后堵车,几乎赶不上了。这个时候她才想起来,没带行李。
于是这位师姐连忙电话了另一位女律师,让她回她家取行李。
受托的这位律师也是个闪电侠,二话不说飞奔到家里,然后发现自己并没有人家钥匙。
于是她就打电话:喂,我没你家钥匙,我怎么拿你行李?
迷糊律师回电话道:撬锁!撬锁!
当然,锁并没撬成,飞机也没赶上。客户在机场等了半天,大为光火。
长篇大论
我先声明一下,上面写的所有的事儿都是编的,如果哪位朋友觉得我指桑骂槐,大可不必做此念想。这篇文章是 @王瑞恩 同学邀请参加知乎圆桌专门为知乎写的,不然干什么如此上心。
如果你觉得我哪里说得不对,私信我,我删了便是,请不要在评论里骂我。
一般来说,上了年纪,就容易话多。做这行时间长了,渐渐意识到好律师其实也不需要话太多。光你说,爱表达,爱倾诉,听不进去别人的意见,不理睬客户的感受,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滔滔不绝,长篇大论。
用户是会投诉的,比如知乎评价里就可以说:
写的太长了,不知道你说什么,差评。
说了半天也没说到点子上,差评。
中国的律师没一个好东西,差评。
说的越多,对方能听得进去的也就越少。说得越少,留给别人的机会和时间也就越多,这是对别人的尊重。
不写了。就到这里吧。
这是个好问题,就自己感觉受用的经验教训分享一下。
1、一定让自己看起来像个律师。
律师在一般民众眼里是一个高大上的职业,如果穿着太过随意,在当事人心里的形象会大打折扣。办公室或者接待当事人一定穿正装。
一位朋友的主任经常给他讲,律师最低的西装得上万。这位主任在二十几年前一套西装就上万!我接触到做得不错的律师身上都有几件奢侈品。记得一定不能让当事人把律师看扁了!
律师外在的一些东西会让他们觉得自己聘请的律师是成功的,从而后期的工作会很好开展。
一位律师的学识与办案经验当事人无法直接了解,而他们对一位律师的印象首先是通过外在的东西。所以律师要符合他们的期望!当然与收费也有一定得关系。
2、手机24小时保持开机。
律师的工作有时真的很像医生,当当事人遇到紧急事情的时候他们不会考虑是什么时间。法律专业人士的介入会给他们一些心理安慰,并尽快给他们提供解决方案。
之前有一位嫌疑人的父亲每到五点就准时给我打电话,说让我原谅他实在是着急。作为父母可以理解,我给他解释刑事案件的流程及这个案件的有利因素。这位老父亲才有些安心!后来我也习惯了,大不了就五点起床。
3、时时跟进案件。
之前有一位同事,因为刑事卷宗到了检察院律师不知道,而嫌疑人家属第一时间知道了到检察院,就因为这件事家属认为律师不够勤勉解除了委托。
遇到一些当事人经常抱怨律师收了钱不办事,当事人现在对律师的工作要求也有进一步的提升。律师要适应这一变化,对每一个节点要及时跟进,让当事人觉得律师是在为他们真真切切工作。
4、事事有回音。
对于每一起案件律师工作到了哪一步一定要反馈,我说的是一定!我坚持每周一把手头案件的情况及计划都向当事人或者委托人进行反馈。律师的工作是无形的,尽量让当事人觉得律师工作的可视化,给他们呈现出来。每一位律师都不是常胜将军,赢了皆大欢喜,输了把过程呈现,律师的大量工作会赢得当事人的理解。
律师的一个高水平体现在即使官司输了当事人有法律事务还委托这位律师。
5、不要承诺包打官司。
被投诉律师的很大一部分是因为承诺案件结果,一些律师为了拿下案子会做一些不实承诺,后期往往会出现一些无法预料之事导致结果不满意,后当事人投诉。
承诺案件是违规的,律师可以综合分析案件给当事人带来希望。律师拿下案件的途径很多,不要采取最危险的。一般就案件的有利与不利因素综合分析,给当事人提出一整套可以利益最大化的方案,一定让当事人明白通过这个方案能够到达的效果。
当事人都不是傻子,律师能保证结果吗?承诺结果就能够被忽悠的当事人一般素质不高。非要让律师承诺结果的,我一般宁可不做这个案件。因为他不是我的客户!
6、刑事案件每次会见都要做笔录。
刑事案件有一定的风险性,做笔录一方面是为了了解案件的事实,另一方面是为了保护自己。嫌疑人反咬律师的事情很少,但之前确有发生。
7、刑事案件不要让家属看卷宗。
刑事案件在没有公开审理前到底是不是国家机密存在争议,但因为律师让家属看卷宗锒铛入狱的已经不在少数。
8、别暗示嫌疑人翻供。
《刑法》第三百零六条是悬在律师头顶的一把利剑,千万不要触碰,诱导当事人翻供往严重来讲对律师是灭顶之灾。
9、刑事案件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一定注意。
之前一位同事因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导致案件翻转,二审刑期大幅度下降。在开庭后侦办人员在法庭就想把律师带走协助调查,审判长及时制止律师才安全离开法庭。
如果真想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不建议提前见证人。证人改变证言往往会波及到辩护律师。
10、刑事案件抓住刑事拘留的黄金37天。
刑事案件一旦到了法院无罪的概率极低,所以在没有批捕前及时介入与公安机关沟通变更取保候审,如果案件有问题申请撤案。在审查起诉的七天及时将法律意见向检察官表达,争取不予批捕。
去年通过在37天内取保候审了三起刑事案件,两起直接撤销了案件。法庭辩护固然重要,但前期的工作也绝对不能马虎。
11、与司法人员坦诚相待。
去年12月份听一场讲座,主讲人是河南省检察院的一位领导,讲的不错!结束后与大家交流提到有的律师居然在与检察官沟通的时候录音,后递交法庭证明检察官无法保持中立性,申请回避。对这位检察官影响该有多大!
绝大部分公检法人员是不错的,别拿这些损招害人。内心阴暗的人真不适合干律师!
司法人员有时也很不容易,各种绩效考核,各种压力也搞得他们喘不过气来。从理论上讲大家都是法律职业共同体,都是为了查清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大家无冤无仇。
不建议与司法人员直接冲突,如果他们确实有违法违纪行为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12、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言论。
有一位律师在某县城给一家单位讲座,发表了不当言论后被举报,当地公安机关介入刑事拘留,报到省检察院请示是否构成犯罪。
我们暂且不论这位律师到底是不是犯罪,这一遭遇对他来讲就是噩梦。
13、当你无计可施的时候再请教别人。
律师办案没有一模一样的案件,对于每一起案件都要设计策略,搜集资料,穷尽自己的能力。千万不要一遇到困难就寻求帮助,那样可能会让你过于依赖别人。
先说这么多,希望有所帮助。
年底有些忙,写几点小体会,希望对大家有用:
1、年轻律师一定要养成及时反馈办案进度的习惯。
及时反馈办案进度是对客户负责的最直接的表现,是助理对师傅负责的最直接的表现,也是做人和做事最基本的原则!
我多次听到有客户在我面前说以前他委托的律师就收钱最积极,钱收了就屁都不放,打个电话都不接,要么就是一直在忙……!
年轻律师想通过办案获得客户认同,让客户将自己推广给他的亲朋好友,通过办案获得更多的人脉和案源,就必须做好这一点!
下图是我的通常做法:
针对第一点,大家注意:
2、开庭前将质证/举证的电子版/纸质版交给书记员,让他提前记录相关举证质证的内容。
有人可能觉得比较奇怪,这算是什么好习惯呢?我从业近10年,很少见到有律师开庭前会把举证质证的清单(包括证明内容)交给书记员,而我一直都坚持这一习惯。大家应该清楚在庭审中假如书记员根本没有记下来,那律师说的再多都是废话,说的再好都是浪费感情,对吗?
我让大家将举证质证的相关内容在庭前交给书记员,目的就是准确记录我方的庭审观点。如果庭审中有特殊情况发生,你也可以补充发言,这样一来方便了书记员打字,二来让我方观点完整记录,真是一举两得!
3、学会定闹钟,切记重要的时间节点。
比如开庭安排前7天提醒、前3天提醒、前3小时提醒等等,具体设置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4、坚持多写,巧说,勤学。
写作尤为重要,写作并不局限于在杂志上发表文章,也包括在自媒体上写,比如微博,公众号,知乎专栏等等。假如你从现在开始,每周坚持写一篇2000字以上的法律类文章发表在自媒体上,坚持一年以后,你看看你有什么变化?
“多写、巧说、勤学”是年轻律师成功致胜的法宝。现实生活中混不下去的那些律师,一般在“说和写”这两个方面出了大问题。
年轻律师一定要“说出来”、“写出来”、“走出去”,做好了这三个步骤才能有效开拓案源,积累人脉。
5、谨言慎行。
有人说要像“律师一样的思考”,那么律师思维到底是什么呢?我觉得律师思维中最核心的就是证据思维,在日常工作中表现出来就应该是不偏听,不偏信,谨言慎行,言之有据,言之有理!更不用说当事人来咨询问题时,你还给人家“打包票”,这不是一个简单的职业道德问题,这纯粹就是耍流氓,而且是职业流氓!
以上5点供各位律师新人参考,后续有时间我再继续补充,谢谢。
挺早就收到师妹 @杨珮影 在微信上的本题邀请,不过当时在一个有趣又很污的律师法务群里面肆意开车,兴至浓处,忘乎所以,故而当时拒绝回答,不过也承诺跟师妹说找个时间用心给她作答。
只是我这个人有拖延症,一拖就拖延了好几天,其间几乎忘了此事。
上周日在虎坊桥跟天驰君泰的凯文律师、大成的赵鹏律师和万商天勤的孙晓律师,还有道成的 @张宇律师 一起听赵旭东教授的律协公司法股权代持讲座的时候,赵老师语音低沉,梨园剧场空气流通又不好,因而略微昏昏欲睡,几欲听不进去。
为了提神,跳转注意力,几无聊赖,用笔在笔记本上略微为本题顺了一个不完善的提纲:
几欲展开。
不过又未曾展开,缘故是饕餮所诱,我们几个去虎坊桥胡同里的“烤肉刘”老店就着牛心管和牛羊肉、菌类拼盘、蔬菜拼盘食料大嚼,又喝了几大罐孟山精酿,酒酣耳热之时,谈天说地,惭愧没有及时写下一些感想——可能也是担心自己妄言误导了太多的后来人。
不过说是担心没有感想间或误导,扪心自问,其实或许也只是随头的推辞。
仔细一路走来,想想还是有些许经验能够分享的:
其一是时刻保持分析的习惯。
分析背后要说的其实太多了,但分析的基础是胸中有沟壑、有体系。
譬如基本功修炼的是不是到位?接受过系统的法学训练之后,大部分人都能做到了解各种法原理及其体系,前几天写了篇有因无因的文章,有人留言私信抱怨看不懂,我一看呵,是一位诉讼律师,这实属不应该,或者他需要重新读一读法学教材。
再比如对法律法规政策是否熟悉?我记得14年有一次听讲座的时候吴清旺律师说的很好:“读法条,向外读是案例,向内读是法理。”
法律分析少不了使用法条,如果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或则做分析信手拈来,思路透彻。有一回深夜跟同届郑州刘律师讨论建筑工程合同相对性的问题,他发过来几个案例讨论的热烈朝天,笔者忍不住在朋友圈发了一点关乎合同相对性的感慨。朋友纷纷评论,校友们倒是说支持研究这个问题,几个博士同学乃是调侃刘律师去北京了之类的。建纬南昌所龙主任闻弦歌而知雅意,几秒钟就评论道:“司解第二十六条和表见代理认定的混乱,严重破坏了合同相对性,后者为甚!后果是责任叠加、重复支付。”于这点而言,虽并非想说明什么,但龙律师对这个问题的一针见血之见解,也少不了其对关键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的深刻理解,是故可以文不加点信手而来,全归于胸中有百万兵。
其二是学会表达充分不遗漏的习惯。
准确恰当进行言语和书面表达也是一种能力。
之前晨间通勤的时候,微信上看见律师实务群里很热闹,大家聊起来什么样的律师比较容易被法官和客户喜欢。同届宁波大成的叶律师 @叶凌男 说的很有趣,文字差的,抓不住重点的,就不要混律师界了。笔者在群里回应道,法律关系的线撸直了,重点突出、要点全面、一目了然,不是blabla一大堆东西言不及义就很受喜欢呀。某中院的师妹默默吐槽了一句,其实好律师挺少的,答非所问,听不懂话的,大有人在······
其实挺多律师,也是不忍吐槽,街头算命的似的律师大有人在,表达也确实不知所云,内功不成还大发脾气的抱怨司法不公之类的,也是令人颇为无奈。
就说一个大家司空见惯却又不以为意的事儿,写一篇专业地道的法律文章要求高吗?可是仔细观察一下周遭,至少专业性的表述观点的法律文章还是十分缺少的。
其三是养成锻炼自身、提升技能的习惯。
所谓技能,其实千变万化,诉讼和非诉所依赖的都是精深缜密的法理,这部分容易耽于空谈,所以也不必赘述。
想起来作为法律从业者,良好的检索能力会成为承办事务的有力臂助,略聊检索也没什么惊奇。
做任何的项目,必须要了解和分析大量信息,通过快速阅读并弄清楚项目的 to do list。然后经过有针对地进行法律检索,无论通过威科、律商联讯这样的数据库也好,或者经由百度之类的搜索引擎也罢,尝试不同的检索方式和途径,最终以书面的形式有效地整理和表达项目中的有效信息。当然,无论是言语表达,还是书面表达,最终其实都立足于知道如何有效处理收集而来的信息。
不过检索没必要展开,莫如又说说笔者在诉讼和非诉中的核心技能感受,或许,也能对后来人有所裨益。
其实写作属于上面表达的一种,不过值得单独拉出来聊,此处写作又说关乎诉讼和非诉的良好文书撰写能力两种:
1.如果从事诉讼,重点训练文书两种:
其一是基本案情的写作,应囊括案子基本内容、所做法律检索等工作、检索/讨论形成的各种观点、相关法规条文/论文资料;
其二是法律分析报告,应囊括案情、争议焦点、争议焦点的分析、形成的建议与方案。
2.如果从事非诉,重点训练 Memo 写作:
譬如有意识地运用“事实——争议问题——简述——具象分析——给出结论”这样的模型进行写作,记住表达一定要准确,行文要有逻辑,文法正确,文字通俗易懂言简意赅不矫揉造作,无错别字,标点符号应用准确,引用法律法规/政策要有的放矢。
其四是保有预估风险的习惯。
做事情前准确评估和把握风险:不该做的事儿千万别做,因此沾上污点没必要!除了自己,没有另外一个人能为你本身负责了——另一种表述是,无论是谁让你做什么,都要想好会不会给自己埋雷。
其实有很多例子可以举出,但是或许也没必要赘述,举一个笔者 15 年经历过的例子:当时客户提出想让我保管原始资料,没考虑太多一时答应,后虽完璧归赵,但一直思来颇为后怕:如果一不小心灭失损毁客户原始材料,那我该怎么办?
此类的事儿大大小小,后果可能不一样,但只能自己担一份心思,提一些小心,毕竟旁人很少会提醒你。遇事,还请想想有没有风险,三思而后行,诸葛一生用兵唯谨慎,思前瞻后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其五是拥有优化沟通的习惯。
礼貌和耐心都很重要。
沟通不保证彬彬有礼,但至少有礼貌是必要的;沟通不一定面面俱到,但懂得抓住对方关心的点从而展开也是必要的。如果能充分沟通客户,那么在收费和解决问题的路径上就能够取得客户足够信任,在信任的环境下开展工作总是事半功倍的;同理,跟同事有足够的信息同步,推进项目需要协调资源时,也不至于困难重重。
良好的沟通能力,私以为真的非常重要。因为这个能力良好吃到甜头的人不计其数,因为这个能力匮乏惹上麻烦的人也不计其数。说一个身边的吧,有时候挺为一位在帝都从事资本市场的同届同学感到惋惜的,业务能力很强,本身出身的学校在诸多顶尖所/大所畅通无阻,初始平台(环球所)也很好,后面历经的国枫、国浩在业内也属于翘楚,但在每个所基本都干到一年跳——原因不是为了追求薪资,而是因为跟原团队其他成员闹的较僵:我这位同学从学生时代起,就属于脑瓜聪明,但不会做人的,说出的话比较容易刺耳,也因此很少有人能够与他一起长期合作······
其六是有心态良好的习惯
切莫好高骛远。最开始的时候,初入行者做事情总是很浮躁。这在实习生和低年级律师处尤其常见。
大概是做事情的热情很足,也愿意把精力投入在所交办的事务里。然而我发现这种状况,欲速则不达,毛毛躁躁地承办事务并不能迅速带动个人技能的提高,他们却经常被合伙人苛责。
思考之下,考虑到热情不会为这个行业带来什么特别的知识上的积累和经验上的进步。那么就应该变更策略为踏踏实实,集中精力面对繁杂的事务。
相信在坚持一段时间之后,初入行的律师们会赫然发现,自己做事的耐心和责任感都强了许多。
这正应了那句话,万事起伏纷扰,但必须要有足够良好的心态来应对,毕竟职业生涯里的好消息和坏消息都是寻常。
其七要善于管理自我的信息数据库。
对于行业内部来说,有个隐藏的属性实际很重要:即不断地进行学习。
不断学习,就要保持对最新法律法规的敏感度,保持对最新技术工具的敏锐感。
因为学习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往往会写下成长的记录,这些也是经验积累的载体。这就给个人的知识管理带来了压力。从前使用纸质笔记记录心得,但是效率很低,同时翻阅查找也不方便。后来随着APP的高效率化,笔者个人偏向于在云盘分门别类建好文件夹,然后将不同的资料,个人电子版材料各归各位。日久天长,就形成了自己的一个“数据库”。
其八是外语阅读能力不应当成为业务的拦路虎,此处以英文为例。
大部分律师很少承办涉外案件,所以本来是不必更新这部分的。然而 @杨珮影 师妹终究是会踏上涉外律师的路,所以在此特别更新一下,权作参考。
许多律师看到涉外案件免不了去读对应的 case,然而多感苦手。
其实即使是英文案件,也是有套路可循的,譬如笔者喜欢先找 Issues,然后回首 Facts,看Procedural History,再看 Reasoning,最后看 Holding、Disposition。
但是正常的模型应当是“Facts——Procedural History——Issues——Holdin——Reasoning”来推进,就此而言,只要提纲挈领使用方法论,就可以事半功倍。
法律研读方法万变不离其宗,从这一点来说:涉外的案件,其实和中文语境出入不大,好比分析中文案件也需要利用笔者惯用的模型“事实——争议问题——简述——具象分析——给出结论”一样。
这部分因涉外案件分析大道万千,其间细节又有诸多方面,时间有限,此不赘述。
以上,供诸位参考。
诗睿,于东三环中路,戊戌十月廿八夜。
今天分享我的三个习惯,全是在工作中学到的。我毕业加入某红圈所一个创业律师团队,老板之前在外所锻炼了很多年,后来加入内资所建立自己的团队。在教新人律师这件事情,我的老板还是很用心的。
壹 爱惜自己的羽毛
什么是爱惜自己的羽毛?
这是我自己总结的,老板的原话是说,我们作为律师,应该对自己发出去的work product负责,不管是发给主管律师还是合伙人,都应当视同发给客户一样去对待,减少错误率,维护自己的reputation 和credibility。
我对这些话很认同,所以每次发文件的时候,尤其是发给老板的时候,在电脑上检查2遍之后,再打印出来检查一遍,如果打印出来的文件改的比较多,我会再打印出来检查一遍。
不光是我,老板手把手教出来的A律师也是如此。
分享一个A律师的故事。
有一次老板让A律师把我们蓝皮书某章节的英文版发给她,英文版翻译好之后已经经过多轮reivew。A律师找我要了英文版的章节之后,打印出来把英文看了一遍,改正了TA觉得不合理的措辞和语法,之后发给了老板。
我当时挺佩服这位律师的,心想,老板只是让TA转发一下,没想到TA把这个文件打印出来自己又看了一遍。
不出意外,这位律师说:我要对我发出去的东西负责啊。
贰 在专业这件事情上没有小事
老板对于细节的要求极高。在我刚入职的时候,每一个报告,老板自己要打印出来看2遍,给意见,不管是从结构、语法、标点符号到空格,老板总能发现我们这里有瑕疵,那里有瑕疵。
当我逐渐开始直接跟客户往来,更加对于自己发出去的文件谨小慎微。
一个邮件,打印出来至少看2遍,然后在电脑上再看半天,不敢点击发送。(虽然心里默念,再不发,今天又要搞到很晚了…但还是不敢轻易点击发送)
某一个周六,我将一个word里的评估内容粘贴到邮件里,检查了好几遍发给了客户,然后出门去跟朋友参加一个品鉴会。
在路上看到老板来电,心想,完蛋了,是不是又来新项目了。
没想到接起电话,老板说:我就是提醒你一下,刚才你给客户的邮件里,字体的颜色不一样,下次给客户发邮件注意一下。
挂掉电话之后,我赶紧看邮件,果然,我对客户的称谓“Dear XXX”是蓝色的,其他正文都是黑色的。
还有一次,我给客户发报价,检查了好久,小心翼翼发出去(第一封邮件)。客户回复了,问报价是否含税,我跟老板确认后,回复了客户(第二封邮件)。
结果没过3分钟,老板回复我:有错别字
吓得我赶紧检查邮件,检查了半天,没有错别字啊,报价我看的很仔细啊。后来再仔细一看,结果在第二封邮件里发现错别字,我一共给客户发了一行字,最后加了一句“忘知悉”。
该死的搜狗输入自动给我推荐了“忘知悉”,而我一时大意,把精力都放在了刚才第一封邮件的正文上,并没有发现这个错别字。
我回复了谢谢老板提醒,下次注意。
结果老板回复了一段话给我:
发出去之前,一定要静下心来读两遍,一遍是内容,一遍是文字。现在你跟客户接触,是你自己的声誉加上[律所]的声誉。
从此,我的电脑屏幕上贴了一个便笺:一遍是内容,一遍是文字。
弎 凡事多想一步
很多人新手律师在刚入职的时候,多多少少都抱着一个交差的态度,想赶紧把这项工作做完早下班,发给老板就完事了。
工作后我逐渐发现,事情并不是这样的。你做的不够完善的工作,老板是一定会回来找你的。
你甚至可能会在晚上或者周六接到老板的电话,需要修改或做补充工作。
再后来,我做工作的时候会下意识的问自己:
我这么写,老板会不会有什么疑问或问题?我不做这一步,老板会不会要求我补做?我要不要现在打电话跟老板确认下?我这封邮件发出去之后,老板会不会有follow up question? 如有,会问什么问题呢?
当我最后在写汇报邮件或者文件的时候,怀着这些问题,我会想,我怎么写、怎么做才能让老板不会再问问题。
当我问自己这些问题的时候,我发现,我发出去的东西,老板给我打电话问问题或要求做补充工作的情况变少了。
这样不仅节省了老板的时间,也节省了我自己的时间。工作也比以前轻松不少。
小结
对于有志成为一名专业律师的同学,养成良好的习惯是非常必要的。多观察、多学习身边那些优秀的律师,多跟优秀的律师做项目,耳濡目染,终有一天,你也会成为一名优秀、专业的律师。
公众号:红圈小律
2019年1月7日更新
不要留存当事人的资料原件
除了律师自己取证的公证书,其他任何原件都不要存放于律师处,尽量让当事人提供复印件,开庭需要用原件的话提前一天让当事人送来,如果当事人坚持听庭则让他当天带过来,开完庭立刻将原件还给当事人,必要时让当事人在材料交接清单上签字。
2019年1月5日更新:
及时记录汇报工作进度
不管是对自己的老板,还是对自己的客户,记录并汇报工作进度很重要。尤其是涉及法院判决或裁定书,我一般会在收到后当天汇报当事人(因为自己还要看一遍整理汇报思路)。
看了很多律师的回答,非常在理。这里把自己的一些习惯给大家分享一下。
1、尽量着西装
好像这个问题可以不写到习惯里,毕竟很多律所对于着装是有严格规定的,但可惜答主曾经待过的两家律所对于着装均没有强制性要求,在这种情况下,诸位如果能够养成穿西装、打领带的习惯,那对于律师执业来说真的太好了。
穿正装到底有多重要呢?举个栗子,当年作为一位新人,因为一开始就对自己的着装比较在意,一直都是穿西服、打领带上班,有一天,师傅有个大客户临时拜访,只因我穿戴整洁,就让我陪同接待,结果有幸参与到这家客户的相关法律项目中。
人靠衣装马靠鞍,着装问题不容小觑。
2、左上口袋别上一支签字笔
我习惯在衬衫的左上口袋别上一支签字笔,之所以在左上口袋别上一支签字笔,是因为律师需要签字的地方特别多,如果不有意这么做,可能在需要签字的时候疯狂找笔,这就浪费了时间。
对于签字笔的品牌不限,但是颜色最好是蓝黑色,因为蓝黑色的字迹在复印后会跟原件差别很大,这就保证在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时能够一眼看出原件,这在经常需要留存复印件的时候非常有用。
如果有什么是律师神圣而不可侵犯的私人财产,那么就是签字笔了。
3、不要随便承诺当事人
有时候律师为了接案,对于当事人的要求总会有一定程度的迎合,我的做法是可以迎合,但不要随便承诺当事人。
在律师圈一直流传着“当事人、当事人是人,过了事就不是人了”,虽然有点夸张,但用来形容紧张的律师和当事人关系也再形容不过了。
之所以不要承诺当事人,是因为一旦承诺了,就会拔高当事人的期望值,对于律师后面的工作开展来说无形中就会提高要求,不是说不能对律师严格要求,但有些较真的当事人就会拿着鸡毛当令牌,轻则对律师颐指气使,重则对律师举报投诉,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们可以在心里坚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心念,但是承诺还是尽量不要做出。
类似的习惯还有“不要随便接受当事人的宴请”、“不要随便和当事人做朋友”,可谓当事人猛于虎啊。
4、养成良好的文件命名习惯
有一次和同事合作一个案件,他负责撰写起诉状,等我收到他发过来的起诉状时,其他地方都很满意,但是偏偏文件命名为“起诉状”,我不禁皱起了眉头,这样一份命名的文件,如果我把他存在电脑里,该怎么查找呢。
所以养成良好的文件命名习惯很重要,这里介绍一下我对诉讼文件命名的做法
命名格式如下:
第一层级文件夹:20180101-张三
第二层级文件夹:20180102-1-张三wV李四
第三层级文件夹:文书-1-张三wV李四
资料-1-张三wV李四
单个文件名:20180110-1-张三wV李四-起诉状
截个图让大家感受一下:
5、用安卓手机,开自动通话录音功能
我在很多案件中都会用到通话录音,如果经常用通话录音的方式进行取证,为了挂一漏万,还不如直接用安卓手机,然后在通话设置里打开自动录音功能,这也是我一直不用苹果手机的原因。推荐安卓手机,推荐华为mate系列,好用得很。
如果是作为证据用,大家控制一下通话的时间,根据我的经验,正常语速通话十分钟左右,整理出的文字稿大概在3000字,所以为了避免后期整理时间过长,大家可以根据我的这个经验自己控制通话时间。也许有人要问为什么要整理文字稿,因为这是大部分法院对于通话录音的证据要求。
6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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