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有哪些我们以为是「整个中国古代」的东西,其实只是某一个朝代或者某几个朝代的特产?

回答
不少人谈起中国古代,脑海里浮现的画面常常是模糊的、风格化的,仿佛千百年的历史都笼罩在一种恒定的色彩之下。但仔细一想,我们对“中国古代”的很多认知,其实是某个特定时期留下的深刻烙印,甚至可以说是那个朝代的“名片”,一旦离开那个时代,它们就变得面目全非,甚至彻底消失了。今天,咱们就来扒一扒这些容易让人混淆的“皇帝的嫁衣”,看看哪些“中国古代”的玩意儿,其实只是几个朝代的得意之作。

一、那身飘逸的汉服?其实很多只是“汉唐风韵”的混搭

一提到中国古代服饰,很多人脑海里首先跳出来的就是那宽袖长袍、裙裾飞扬的“汉服”。确实,汉服是中国古代服饰体系的核心,但很多人容易将其概念模糊化,认为从汉朝到清朝,大家穿的都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其实,“我们以为的汉服”很大程度上是对汉朝和唐朝服饰元素的浪漫化和集合化。

汉朝的“汉服”: 汉朝的服饰是以深衣为代表的。深衣是将上衣和下裳缝合在一起的连体长衣,特点是交领右衽(衣襟向右压),直裾(衣摆垂直)。虽然也体现了大气、庄重的美学,但它不像后世那样有特别华丽繁复的装饰和多样的款式。想象一下,汉朝的官员和士人,更多的是那种朴素而典雅的风格,少了些许我们今天想象中的飘逸感。
魏晋南北朝的“风流”: 这个时期,受玄学影响,士人崇尚清谈,服饰也趋向于宽袍大袖,追求飘逸洒脱。但这是在汉代基础上的一种发展和变化,并非“汉服”的全部代表。
唐朝的“雍容华贵”: 唐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非常开放和包容的时代,服饰也极其丰富多彩。我们今天很多人脑海中那种色彩斑斓、纹饰精美、尤其是女性服饰上的“唐风”元素,例如齐胸襦裙(虽然齐胸襦裙并非唐朝独有,但在唐朝尤为流行且有代表性),以及对胡服的借鉴和融合,都给后人留下了深刻印象。但唐朝的服饰也有很多种,例如圆领袍衫也是当时男性的常见服饰。
宋朝的“理性内敛”: 宋朝的服饰风格又转向了内敛和理性。男子的官服主要以圆领袍为主,女子服饰也以交领右衽为主,但整体风格趋向简洁、素雅,注重线条的流畅和质感。我们可以看到,宋朝的服饰和我们想象中的“飘逸汉服”其实有相当大的区别。
明朝的“复古与创新”: 明朝在服饰上,力图恢复汉唐衣冠的传统,但也融入了自身的设计。例如,士人穿的“襕衫”和“道袍”是我们今天看到的一些汉服样式的重要来源。而女子的“袄裙”则成为主流。

所以,我们今天所说的“汉服”,很多时候是基于对汉唐时期服饰美学和风格的理解,并融合了后世(尤其是明朝复兴汉唐衣冠的思潮)的一些元素所形成的一种概念。 如果你穿越回汉朝,你会发现,他们眼中的“汉服”和我们今天热衷的样式可能并不完全一样。

二、那精美绝伦的瓷器?青花瓷的辉煌属于元明清,唐宋也有它们的独特韵味

一谈起中国瓷器,很多人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那白底青花的淡雅,或者色彩斑斓的釉下彩。但要记住,青花瓷的真正成熟和辉煌,主要集中在元、明、清三个朝代。

唐宋时期的瓷器: 唐朝有影响深远的唐三彩,虽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瓷器(更多是低温釉陶器),但其色彩鲜艳、造型生动,极具艺术价值。宋朝更是中国瓷器史上的黄金时代。宋瓷以其“五大名窑”(汝、官、哥、钧、定)为代表,追求的是釉色的纯净、造型的简约、以及胎体与釉面的和谐统一。例如汝窑的玛瑙色釉,哥窑的冰裂纹,钧窑的窑变釉,都展现了宋人含蓄、内敛、崇尚自然的审美情趣。这些宋瓷,没有鲜艳的青花,也没有复杂的纹饰,但其温润如玉的质感和素雅的风格,是青花瓷无法比拟的。
元朝的突破: 元朝是青花瓷的真正起点。由于与中亚、西亚的广泛贸易,特别是景德镇获得了进口钴料(苏麻离青)的来源,使得青花瓷得以大规模烧制,并开始展现出其独特的魅力。元青花色彩浓艳,纹饰繁复,带有浓郁的异域风情。
明清的巅峰: 明清时期,青花瓷技术进一步发展,景德镇成为世界瓷都。洪武年间的青花发色沉静,永乐、宣德年间的青花浓艳翠蓝,成化年间的青花淡雅,嘉靖、万历年间的青花则又有新的变化。清朝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更是青花瓷的集大成者,技术精湛,造型多样,图案精美,许多作品至今仍是瓷器中的瑰宝。

因此,当我们惊叹于青花瓷的精美时,也别忘了唐宋时期那些同样令人心折的瓷器艺术。可以说,青花瓷的流行,很大程度上是元明清几个朝代,特别是与外来技术和市场需求结合的产物。

三、那威严雄壮的城墙?北京明城墙并非“中国古代”的普遍景象

一说起中国古代城市,人们脑海中往往浮现出高大厚重的城墙,仿佛 every 城市都有这样坚固的屏障。而提到雄伟的城墙,很多人会想到北京的明城墙,其规模宏大,工艺精湛,成为我们认知中古代城市防御工事的代表。

然而,并非所有朝代的城市都普遍拥有如此高大坚固的城墙,特别是北京明城墙,是明朝作为首都的特殊产物。

早期王朝的城防: 早期王朝,如秦汉,虽然也有城墙,但其规模和建造方式与明朝不可同日而语。例如,很多城市的城墙主要是夯土建造,加上城门楼等附属建筑。
唐宋时期: 唐宋时期,虽然城市繁荣,但一些城市的防御体系更多依赖于地形、护城河以及内部的街巷布局。一些重要城市确实有城墙,但其宽度、高度以及用料,与后来的明城墙相比,是存在差异的。而且,当时更加强调的是商业的开放和城市的活力,过度的军事化防御可能也不那么突出。
明朝的崛起与首都建设: 明朝建立后,定都南京,后迁都北京。为了巩固统治和应对北方游牧民族的威胁,明朝大力修建和加固城墙。特别是北京,作为都城,其城墙的建造规格和标准是极高的,融合了当时最先进的筑城技术。北京的内外城墙,不仅是防御体系,更是皇权和国家威严的象征。其他一些重要的军事重镇和沿海城市,也修建了坚固的城墙。
清朝及以后的变化: 清朝入关后,很多明朝的城墙逐渐失去了原有的军事功能,很多被拆除,用于建设街道或进行城市改造。例如,北京的内城城墙很多在民国时期被拆除,改造成了环城马路,也就是我们今天所熟知的“二环路”。

所以,当我们看到保存完好的明代城墙,例如北京、西安的明城墙,我们看到的更多是明朝作为一个强大的中央集权王朝,在特定历史时期和特定地理环境下,对都城和边疆防御的投入。将这种高大坚固的城墙视为“整个中国古代”的普遍景象,是一种以偏概全的认知。很多宋朝的城市,其城市风貌和生活方式,更多体现在开放的市场和精致的园林,而非高耸入云的城墙。

四、那文人雅士的“四大件”?文房四宝的“普及”是相对晚近的事

“文房四宝”——笔、墨、纸、砚,是我们中国人熟知的文人雅士的标配。很多人认为,中国古代的书写工具就一直是这四样,并且非常普遍。

但实际上,“文房四宝”概念的形成和普及,尤其是在民间和各个阶层之间的广泛应用,是相对晚近的事情,很大程度上与科举制度的发展和印刷术的普及有关。

早期书写材料: 在纸张尚未普及的时代,古人使用竹简、木牍、缣帛等作为书写材料。笔的种类也很多,如用狼毫、羊毫、兔毫等制成的毛笔。墨也是经过研磨的墨块。而早期用于书写的“砚”,形式也多种多样,并非我们今天看到的规整的墨砚。
纸张的普及与发展: 纸张的发明和改进,如东汉时期的蔡伦改进造纸术,使得书写材料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纸的出现,为“笔墨纸砚”的组合奠定了基础。
“文房四宝”概念的形成: 随着书画艺术和文化教育的发展,对书写工具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文房四宝”作为文人书写绘画的必备工具,其概念在唐宋时期逐渐清晰。特别是宋代以后,随着士大夫阶层的壮大和文化繁荣,对这些工具的要求也越来越讲究,出现了许多名贵的笔墨纸砚。
明清时期的普及: 到了明清时期,随着印刷术的发展,书籍更加普及,科举制度的日益完善,也使得更多人需要学习文化知识。这进一步推动了笔墨纸砚在社会各个阶层的应用。我们今天对“文房四宝”的印象,很大程度上是基于明清时期这些工具的样式和使用习惯。

因此,当我们看到描绘古代文人生活的画卷,或者谈论古代的诗书画时,脑海中的“文房四宝”形象,其实更多地反映了明清时期,甚至是更晚一些时期的文具状态。在更早的唐宋甚至汉代,虽然有类似的书写工具,但其具体形态、制作工艺以及在社会中的普及程度,都与我们今天所理解的“文房四宝”存在差异。

总而言之,中国古代历史悠久,朝代更迭,每个时期都有其独特的文化印记和时代特征。我们对“中国古代”的认知,很多时候是将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优秀文化元素加以提炼和集合,形成了一个相对模糊但充满魅力的整体印象。但深入了解就会发现,那些让我们津津乐道的事物,往往是某个特定朝代,甚至是某个特定历史事件的产物。正是这种细致的区分和辨析,才能让我们更真切地触摸到历史的脉络,感受不同时代的美丽与智慧。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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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神论。

只有1949年后的本朝,官方意识形态才是无神论。

在这之前,一分钟都不是,一秒钟都不是。

知乎一群人一天到晚像着了魔似的念叨“中国自古以来就是无神论”,还煞有介事地分析出一堆理由出来,最后上升到中西文化对比(什么大禹治水vs诺亚方舟之类),轻轻松松破千赞。

你们这才叫低级红。中国传统要真那么无神论,建国后还需要那么努力地破除封建迷信?


我偏要说,中国自古以来就不是无神论。

商朝人祭祀玩了花样地搞人牲人殉,历朝历代都要选择良辰吉日祭天,你管这叫无神论?南朝四百八十寺,你管这叫无神论?西藏也是中国的一部分,旧西藏就是个典型的宗教社会,你管这叫无神论?

即便是1949年后,民间也不完全是无神论。

知乎一堆键盘无神论者,平常真的是足不出户,真的对普通大众的生活没有观察吗?

到乡村里走走,甚至到街上的各种小店铺看看,到处贴的是财神、门神,你管这叫“中国自古以来就是无神论”?遍布各地的土地庙、城隍庙、龙王庙,你管这叫“中国自古以来就是无神论”?清明到处烧纸钱祈求祖先保佑,这是哪家哪派的无神论?一群人摸着霍去病的名字祈祷“去病”,寺庙里的许愿池扔满了硬币(还有往飞机发动机里扔硬币祈福的sb),这叫无神论?

死了人的凶宅,租金或房价就会大降(嘿嘿,价格与市场是不会骗人的)。

键盘无神论者,最擅长的无非是把多神论、泛神论、非组织性的宗教生活、功利主义拜神、祭祖、国家政权打击宗教等等,全部钦点为“无神论”。甚至还有论证佛教道教是无神论的。大概是说,凡是中国人信的,都是无神论,比西方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


这届无神论者不行啊!

没事多去基层走走,老百姓迷信的人多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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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古装剧里到哪上街买东西都能掏出一把带有皇帝年号的铜钱了。这里其实要分几个视角分别来看:

第一,带有年号的铜钱铁钱之类何时出现?

第二,有哪些朝代铸造过铜钱铁钱?

第三。该朝代铸钱的流通范围广不广?

目前已知最早的带有君主年号的铜钱是东晋时期割据四川的“成汉”政权所铸造的“汉兴”钱(338~343年)。

但在这之后,铸钱带上君主年号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也并没有成为规制。甚至于,连铸钱这种行为在某些朝代本身都不一定存在。即便铸钱,也未必能在大范围里流通。

好比西晋一朝,根本就没有留下铸本朝新钱的记录,沿用的是汉末三国时候的钱币。包括北魏也是在建国百年后的孝文帝时期才始铸钱“太和五铢”,而且很可能只在首都洛阳一带流通,并未成为全国通行货币。

南朝的情况也类似,比如南齐时代,齐武帝派人入蜀开矿铸造的的“永明五铢”,基本只在四川绵阳一带有出土,可见流通也不广。

南朝铸造的年号钱也不过南朝宋的“孝建四铢”、梁武帝的“太清丰乐”等寥寥几种。

这种情况一直到隋唐时候都没有太大的变化。众所周知,唐朝最著名的钱币是“开元通宝”,而这个开元并非唐玄宗李三郎的年号,而是唐朝开国的时候于唐高祖李渊武德四年(621年)铸造的,意思是开创新王朝。实际上也不是年号钱。

而在“开元通宝”铸造之后,接近一个半世纪里,唐朝基本没有铸造其他年号钱(除了评论区提醒的唐高宗外)。直到唐肃宗时候才出现连续几代新铸货币,肃宗有“乾元重宝”,之后又有了唐代宗的“大历元宝”,唐德宗的“建中通宝”,唐武宗的“会昌开元”等。

所以,实际上一直到唐朝,大多数皇帝都不会给自己特别铸造带着自己“年号”的钱币。而且此时铜钱的适用范围虽然比之前大大扩张了,但实物交易的势头丝毫未减。唐德宗时甚至有规定,10贯钱以上的交易不能只用铜钱,一定要兼用绢帛,由此可见一斑。

“年号钱”和“铸币”这种行为成为每位皇帝必做之事,真正来说是北宋才出现的。就连宋钦宗那家伙都有“靖康元宝”。而且宋朝多数时候只要换年号就铸造新钱,甚至皇帝很喜欢亲自题字作为铜钱范铸模板,此类做法可谓古所未见。

不过有趣的就是,虽然很多宋钱做工精美(尤其是宋徽宗签名当模板那些),但因为铸造量实在太大,所以除了“靖康钱”这种特殊时期的之外,其他的反而不是很值钱。

介绍了一大堆古代铸钱的小知识,其实大家伙也能感觉到一些问题。宋之前为什么甚至连铸钱这种行为本身都时断时续?

很简单,我国古代的货币经济,远远没有某些人想象的或者说吹嘘的那么牛逼......

宋太祖:等我存够钱..呸呸,是绢帛,就可以把十六州买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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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个机灵,《弟子规》。

前几天在知乎看到有个挺《弟子规》的回答说:多少文人小时候就是读《弟子规》开蒙,才写的下流传千古的文章和诗歌。看得我一脸懵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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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极端的贞操文化。

贞节牌坊

在汉朝时,女子丧偶是可以改嫁的,社会并不会强迫女子为一个死人毁了自己的后半生,上有汉文帝、汉武帝这样的明君。下有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佳话。

古代也流传着男人为女子殉情的故事。

而在宋朝靖康之耻后,“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极端贞操文化开始兴起。

“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山河破碎,国破家亡,自己的众多亲人甚至母亲被异族抢走,成为悲惨的娼妓。任何一个有血性的人都会去复仇。

但是大宋的君王呢?

臣构言!臣构言!

任奸杀贤,像岳飞这样的贤德之人在朝堂之上竟无容身之地。

靖康之耻后没有像汉唐男儿般一雪前耻。反而因为没办法保护自己的母亲、妻子、女儿,给女子扣上了“三从四德”的贞操锁。

二、极端的忠孝文化。

中国是一个自古以来都讲究忠孝的国家,先秦时期便有儒家的君臣父子之说,但极端的忠孝文化却是后世出现的。

《弟子规》成书于清,《二十四孝》成书于元。如果你将这两本书同先秦的《论语》、《孟子》比较一下的话就会发现一些很有趣的东西。

弟子规,圣人训。这是《弟子规》开头的第一句话,不过这个圣人是谁呢?

是“以德报怨,何以报德”的孔夫子?

还是“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孟夫子?

从《弟子规》和《论语》、《孟子》的对比来看这个圣人不是先秦的孔子、孟子。

我觉得恐怕是下面的这个圣人。

《弟子规》全篇一味的只讲服从和义务,而先秦儒家可是讲父慈子孝、明君贤臣。子与臣有子臣的要求,可父与君也是有要求的啊!

《二十四孝》中有一个埋儿奉母的故事。

郭巨,隆虑人也,一云河内温人。兄弟三人,早丧父。礼毕,二弟求分。以钱二千万,二弟各取千万。巨独与母居客舍,夫妇用赁,以及公养。居有顷,妻产男。巨念与儿妨事亲,一也;老人得食,喜分儿孙,减馔,二也。乃于野凿地,欲埋儿。得石盖,下有黄金一釜,中有丹书,曰:“孝子郭巨,黄金一釜,以用赐汝。”于是名振天下。

译文:郭巨,隆虑人,另一说法是河内温县人。郭巨有兄弟三人,早年丧父,丧礼完毕,两个兄弟要求分家,因为家财共有二千万,两个兄弟各取一千万,郭巨独与母亲居住在客·店,夫妻俩靠给人帮佣来租赁客舍供养母亲。不久妻子生一男孩。郭巨心想养儿妨害侍奉母亲,这是一;一般老人吃东西,都喜欢分给儿孙,会减少饭食,这是二。于是就在荒郊野地掘坑,要埋掉儿子,却挖到一个石盖,石头盖子下有黄金一瓦罐,里面有红字书写的信,上面说:“孝子郭巨,黄金一釜,以用赐汝。”于是郭巨名振天下。

这个故事现在来看就颇为有趣了。

从“老人得食,喜分儿孙”来看,老人是非常喜欢孙子的,而儿子却要将老人喜欢的孙子弄死,这是孝顺吗?

“孝子郭巨,黄金一釜,以用赐汝。”这段话更是有趣,我就不多说了。

说到二十四孝,我想到了先生的《二十四孝图》,就搬来给大家看看先生的文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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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孝图》

作者:鲁迅

我总要上下四方寻求,得到一种最黑,最黑,最黑的咒文,先来诅咒一切反对白话,妨害白话者。即使人死了真有灵魂,因这最恶的心,应该堕入地狱,也将决不改悔,总要先来诅咒一切反对白话,妨害白话者。

自从所谓“文学革命”以来,供给孩子的书籍,和欧、美、日本的一比较,虽然很可怜,但总算有图可说,只要能读下去,就可以懂得的了。可是一般别有心肠的人们,便竭力来阻遏它,要使孩子的世界中,没有一丝乐趣。北京人常用“马虎子”这一句话来恐吓孩子们。或者说,那就是《开河记》上所载的,给隋炀帝开河,蒸死小儿的麻叔谋;正确地写起来,须是“麻胡子”。那么,这麻叔谋乃是胡人了。但无论他是什么人,他的吃小孩究竟也还有限,不过尽他的一生。妨害白话者的流毒却甚于洪水猛兽,非常广大,也非常长久,能使全中国化成一个麻胡,凡有孩子都死在他肚子里。

只要对于白话来加以谋害者,都应该灭亡!

这些话,绅士们自然难免要掩住耳朵的,因为就是所谓“跳到半天空,骂得体无完肤,——还不肯罢休。”而且文士们一定也要骂,以为大悖于“文格”,亦即大损于“人格”。岂不是“言者心声也”么?“文”和“人”当然是相关的,虽然人间世本来千奇百怪,教授们中也有“不尊敬”作者的人格而不能“不说他的小说好”的特别种族。但这些我都不管,因为我幸而还没有爬上“象牙之塔”去,正无须怎样小心。倘若无意中竟已撞上了,那就即刻跌下来罢。然而在跌下来的中途,当还未到地之前,还要说一遍:

只要对于白话来加以谋害者,都应该灭亡!

每看见小学生欢天喜地地看着一本粗拙的《儿童世界》之类,另想到别国的儿童用书的精美,自然要觉得中国儿童的可怜。但回忆起我和我的同窗小友的童年,却不能不以为他幸福,给我们的永逝的韶光一个悲哀的吊唁。我们那时有什么可看呢,只要略有图画的本子,就要被塾师,就是当时的“引导青年的前辈”禁止,呵斥,甚而至于打手心。我的小同学因为专读“人之初性本善”读得要枯燥而死了,只好偷偷地翻开第一页,看那题着“文星高照”四个字的恶鬼一般的魁星像,来满足他幼稚的爱美的天性。昨天看这个,今天也看这个,然而他们的眼睛里还闪出苏醒和欢喜的光辉来。

在书塾以外,禁令可比较的宽了,但这是说自己的事,各人大概不一样。我能在大众面前,冠冕堂皇地阅看的,是《文昌帝君阴骘文图说》和《玉历钞传》,都画着冥冥之中赏善罚恶的故事,雷公电母站在云中,牛头马面布满地下,不但“跳到半天空”是触犯天条的,即使半语不合,一念偶差,也都得受相当的报应。这所报的也并非“睚眦之怨”,因为那地方是鬼神为君,“公理”作宰,请酒下跪,全都无功,简直是无法可想。在中国的天地间,不但做人,便是做鬼,也艰难极了。然而究竟很有比阳间更好的处所:无所谓“绅士”,也没有“流言”。

阴间,倘要稳妥,是颂扬不得的。尤其是常常好弄笔墨的人,当前的中国,流言的治下,而又大谈“言行一致”的时候。前车可鉴,听说阿尔志跋绥夫曾答一个少女的质问说,“惟有在人生的事实这本身中寻出欢喜者,可以活下去。倘若在那里什么也不见,他们其实倒不如死。”于是乎有一个叫作密哈罗夫的,寄信嘲骂他道,“……所以我完全诚实地劝你自杀来祸福你自己的生命,因为这第一是合于逻辑,第二是你的言语和行为不至于背驰。”

其实这论法就是谋杀,他就这样地在他的人生中寻出欢喜来。阿尔志跋绥夫只发了一大通牢骚,没有自杀。密哈罗夫先生后来不知道怎样,这一个欢喜失掉了,或者另外又寻到了“什么”了罢。诚然,“这些时候,勇敢,是安稳的;情热,是毫无危险的。”

然而,对于阴间,我终于已经颂扬过了,无法追改;虽有“言行不符”之嫌,但确没有受过阎王或小鬼的半文津贴,则差可以自解。总而言之,还是仍然写下去罢:

我所看的那些阴间的图画,都是家藏的老书,并非我所专有。我所收得的最先的画图本子,是一位长辈的赠品:《二十四孝图》。这虽然不过薄薄的一本书,但是下图上说,鬼少人多,又为我一人所独有,使我高兴极了。那里面的故事,似乎是谁都知道的;便是不识字的人,例如阿长,也只要一看图画便能够滔滔地讲出这一段的事迹。但是,我于高兴之余,接着就是扫兴,因为我请人讲完了二十四个故事之后,才知道“孝”有如此之难,对于先前痴心妄想,想做孝子的计划,完全绝望了。

“人之初,性本善”么?这并非要以加研究的问题。但我还依稀记得,我幼小时候实未尝蓄意忤逆,对于父母,倒是极愿意孝顺的。不过年幼无知,只用了私见来解释“孝顺”的做法,以为无非是“听话”,“从命”,以及长大之后,给年老的父母好好地吃饭罢了。自从得了《孝子》这一本教科书以后,才知道并不然,而且还要难到几十几百倍。其中自然也有可以勉力仿效的,如“子路负米”,“黄香扇枕”之类的。“陆绩怀桔”也并不难,只要有阔人请我吃饭。“鲁迅先生作宾客而怀橘乎?”我便跪答云,“吾母性之所爱,欲归以遗母。”阔人十分佩服,于是孝子就做稳了,也非常省事。“哭竹生笋”就可疑,怕我的精诚未必会这样感动天地。但是哭不出笋来,还不过抛脸而已,到“卧冰求鲤”,可就有性命之虞了。我乡的天气是温和的,严冬中,水面也只结一层薄冰,即使孩子的重量怎样小,躺上去,也一定哗喇一声,冰破落水,鲤鱼还不及游过来。自然,必须不顾性命,这才孝感神明,会有出乎意料之外的奇迹,但那时我还小,实在不明白这些。

其中最使我不解,甚至于发生反感的,是“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两件事。

我至今还记得,一个躺在父母跟前的老头子,一个抱在母亲手上的小孩子,是怎样地使我发生不同的感想呵。他们一手都拿着“摇咕咚”。这玩意儿确是可爱的,北京称为小鼓,盖即鼗也,朱熹曰:“鼗,小鼓,两旁有耳;持其柄而摇之,则旁耳还自击,”咕咚咕咚地响起来。然而这东西是不该拿在老莱子手里的,他应该扶一枝拐杖。装佯,侮辱了孩子。我没有再看第二回,一到这一页,便急速地翻过去了。

那时的《二十四孝图》,早已不知去向了,目下所有的只是一本日本小田海仙所画的本子,叙老莱子事云:“行年七十,言不称老,常著五色斑斓之衣,为婴儿戏于亲侧。又常取水上堂,诈跌仆地,作婴儿啼,以娱亲意。”大约旧本也差不多,而招我反感的便是“诈跌”。无论忤逆,无论孝顺,小孩子多不愿意“诈”作,听故事也不喜欢是谣言,这是凡有稍稍留心儿童心理的都知道的。

然而在较古的书上一查,却还不至于如此虚伪。师觉授《孝子传》云,“老莱子……常衣斑斓之衣,为亲取饮,上堂脚跌,恐伤父母之心,僵仆为婴儿啼。”(《太平御览》四百十三引)较之今说,似稍近于人情。不知怎地,后之君子却一定要改得他“诈”起来,心里才能舒服。邓伯道弃子救侄,想来也不过“弃”而已矣,昏妄人也必须说他将儿子捆在树上,使他追不上来才肯歇手。正如将“肉麻当作有趣”一般,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老莱子即是一例,道学先生以为他白璧无瑕时,他却已在孩子的心中死掉了。

至于玩着“摇咕咚”的郭巨的儿子,却实在值得同情。他被抱在他母亲的臂膊上,高高兴兴地笑着;他的父亲却正在掘窟窿,要将他埋掉了。说明云,“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但是刘向《孝子传》所说,却又有些不同:巨家是富的,他都给了两弟;孩子是才生的,并没有到三岁。结末又大略相象了,“及掘坑二尺,得黄金一釜,上云: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我最初实在替这孩子捏一把汗,待到掘出黄金一釜,这才觉得轻松。然而我已经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并且怕我父亲去做孝子了。家景正在坏下去,常听到父母愁柴米;祖母又老了,倘使我的父亲竟学了郭巨,那么,该埋的不正是我么?如果一丝不走样,也掘出一釜黄金来,那自然是如天之福,但是,那时我虽然年纪小,似乎也明白天下未必有这样的巧事。

回想起来,实在很觉得傻气。这是因为人们已经知道了这些老玩意,本来谁也不实行。整饬伦纪的文电是常有的,却很少见绅士赤条条地躺在冰上面,将军跳下汽车去负米。何况我早长大了,看过几部古书,买过几本新书,什么《太平御览》咧,《古孝子传》咧,《人口问题》咧,《节制生育》咧,《二十世纪是儿童的世界》咧,可以抵抗被埋的理由多得很。不过彼一时,此一时,彼时我委实有点害怕:掘好深坑,不见黄金,连“摇咕咚”一同埋下去,盖上土,踏得实实的,又有什么法子可想呢。我想,事情虽然未必实现,但我从此总怕听到我的父母愁穷,怕看见我的白发的祖母,总觉得她是和我不两立,至少,也是一个和我的生命有些妨碍的人。后来这印象日见其淡了,但总有一些留遗,一直到她去世——这大概是送给《二十四孝图》的儒者所万料不到的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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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评论中有人谈到了先生的《我之节烈观》,我在此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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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节烈观》

作者:鲁迅

“世道浇漓,人心日下,国将不国”这一类话,本是中国历来的叹声。不过时代不同,则所谓“日下”的事情,也有迁变:从前指的是甲事,现在叹的或是乙事。除了“进呈御览”的东西不敢妄说外,其余的文章议论里,一向就带这口吻。因为如此叹息,不但针砭世人,还可以从“日下”之中,除去自己。所以君子固然相对慨叹,连杀人放火嫖妓骗钱以及一切鬼混的人,也都乘作恶余暇,摇着头说道,“他们人心日下了。”

世风人心这件事,不但鼓吹坏事,可以“日下”;即使未曾鼓吹,只是旁观,只是赏玩,只是叹息,也可以叫他“日下”。所以近一年来,居然也有几个不肯徒托空言的人,叹息一番之后,还要想法子来挽救。第一个是康有为,指手画脚的说“虚君共和”才好,陈独秀便斥他不兴;其次是一班灵学派的人,不知何以起了极古奥的思想,要请“孟圣矣乎”的鬼来画策;陈百年钱玄同刘半农又道他胡说。这几篇驳论,都是《新青年》里最可寒心的文章。时候已是二十世纪了;人类眼前,早已闪出曙光。假如《新青年》里,有一篇和别人辩地球方圆的文字,读者见了,怕一定要发怔。然而现今所辩,正和说地体不方相差无几。将时代和事实,对照起来,怎能不教人寒心而且害怕?

近来虚君共和是不提了,灵学似乎还在那里捣鬼,此时却又有一群人,不能满足;仍然摇头说道,“人心日下”了。于是又想出一种挽救的方法;他们叫作“表彰节烈”!

这类妙法,自从君政复古时代以来,上上下下,已经提倡多年;此刻不过是竖起旗帜的时候。文章议论里,也照例时常出现,都嚷道“表彰节烈”!要不说这件事,也不能将自己提拔,出于“人心日下”之中。

节烈这两个字,从前也算是男子的美德,所以有过“节士”,“烈士”的名称。然而现在的“表彰节烈”,却是专指女子,并无男子在内。据时下道德家的意见,来定界说,大约节是丈夫死了,决不再嫁,也不私奔,丈夫死得愈早,家里愈穷,他便节得愈好。烈可是有两种:一种是无论已嫁未嫁,只要丈夫死了,他也跟着自尽;一种是有强暴来污辱他的时候,设法自戕,或者抗拒被杀,都无不可。这也是死得愈惨愈苦,他便烈得愈好,倘若不及抵御,竟受了污辱,然后自戕,便免不了议论。万一幸而遇着宽厚的道德家,有时也可以略迹原情,许他一个烈字。可是文人学士,已经不甚愿意替他作传;就令勉强动笔,临了也不免加上几个“惜夫惜夫”了。

总而言之:女子死了丈夫,便守着,或者死掉;遇了强暴,便死掉;将这类人物,称赞一通,世道人心便好,中国便得救了。大意只是如此。

康有为借重皇帝的虚名,灵学家全靠着鬼话。这表彰节烈,却是全权都在人民,大有渐进自力之意了。然而我仍有几个疑问,须得提出。还要据我的意见,给他解答。我又认定这节烈救世说,是多数国民的意思;主张的人,只是喉舌。虽然是他发声,却和四支五官神经内脏,都有关系。所以我这疑问和解答,便是提出于这群多数国民之前。

首先的疑问是:不节烈(中国称不守节作“失节”,不烈却并无成语,所以只能合称他“不节烈”)的女子如何害了国家?照现在的情形,“国将不国”,自不消说:丧尽良心的事故,层出不穷;刀兵盗贼水旱饥荒,又接连而起。但此等现象,只是不讲新道德新学问的缘故,行为思想,全钞旧帐;所以种种黑暗,竟和古代的乱世仿佛,况且政界军界学界商界等等里面,全是男人,并无不节烈的女子夹杂在内。也未必是有权力的男子,因为受了他们蛊惑,这才丧了良心,放手作恶。至于水旱饥荒,便是专拜龙神,迎大王,滥伐森林,不修水利的祸祟,没有新知识的结果;更与女子无关。只有刀兵盗贼,往往造出许多不节烈的妇女。但也是兵盗在先,不节烈在后,并非因为他们不节烈了,才将刀兵盗贼招来。

其次的疑问是:何以救世的责任,全在女子?照着旧派说起来,女子是“阴类”,是主内的,是男子的附属品。然则治世救国,正须责成阳类,全仗外子,偏劳主体。决不能将一个绝大题目,都阁在阴类肩上。倘依新说,则男女平等,义务略同。纵令该担责任,也只得分担。其余的一半男子,都该各尽义务。不特须除去强暴,还应发挥他自己的美德。不能专靠惩劝女子,便算尽了天职。

其次的疑问是:表彰之后,有何效果?据节烈为本,将所有活着的女子,分类起来,大约不外三种:一种是已经守节,应该表彰的人(烈者非死不可,所以除出);一种是不节烈的人;一种是尚未出嫁,或丈夫还在,又未遇见强暴,节烈与否未可知的人。第一种已经很好,正蒙表彰,不必说了。第二种已经不好,中国从来不许忏悔,女子做事一错,补过无及,只好任其羞杀,也不值得说了。最要紧的,只在第三种,现在一经感化,他们便都打定主意道:“倘若将来丈夫死了,决不再嫁;遇着强暴,赶紧自裁!”试问如此立意,与中国男子做主的世道人心,有何关系?这个缘故,已在上文说明。更有附带的疑问是:节烈的人,既经表彰,自是品格最高。但圣贤虽人人可学,此事却有所不能。假如第三种的人,虽然立志极高,万一丈夫长寿,天下太平,他便只好饮恨吞声,做一世次等的人物。

以上是单依旧日的常识,略加研究,便已发见了许多矛盾。若略带二十世纪气息,便又有两层:

一问节烈是否道德?道德这事,必须普遍,人人应做,人人能行,又于自他两利,才有存在的价值。现在所谓节烈,不特除开男子,绝不相干;就是女子,也不能全体都遇着这名誉的机会。所以决不能认为道德,当作法式。上回《新青年》登出的《贞操论》里,已经说过理由。不过贞是丈夫还在,节是男子已死的区别,道理却可类推。只有烈的一件事,尤为奇怪,还须略加研究。

照上文的节烈分类法看来,烈的第一种,其实也只是守节,不过生死不同。因为道德家分类,根据全在死活,所以归入烈类。性质全异的,便是第二种。这类人不过一个弱者(现在的情形,女子还是弱者),突然遇着男性的暴徒,父兄丈夫力不能救,左邻右舍也不帮忙,于是他就死了;或者竟受了辱,仍然死了;或者终于没有死。久而久之,父兄丈夫邻舍,夹着文人学士以及道德家,便渐渐聚集,既不羞自己怯弱无能,也不提暴徒如何惩办,只是七口八嘴,议论他死了没有?受污没有?死了如何好,活着如何不好。于是造出了许多光荣的烈女,和许多被人口诛笔伐的不烈女。只要平心一想,便觉不像人间应有的事情,何况说是道德。

二问多妻主义的男子,有无表彰节烈的资格?替以前的道德家说话,一定是理应表彰。因为凡是男子,便有点与众不同,社会上只配有他的意思。一面又靠着阴阳内外的古典,在女子面前逞能。然而一到现在,人类的眼里,不免见到光明,晓得阴阳内外之说,荒谬绝伦;就令如此,也证不出阳比阴尊贵,外比内崇高的道理。况且社会国家,又非单是男子造成。所以只好相信真理,说是一律平等。既然平等,男女便都有一律应守的契约。男子决不能将自己不守的事,向女子特别要求。若是买卖欺骗贡献的婚姻,则要求生时的贞操,尚且毫无理由。何况多妻主义的男子,来表彰女子的节烈。

以上,疑问和解答都完了。理由如此支离,何以直到现今,居然还能存在?要对付这问题,须先看节烈这事,何以发生,何以通行,何以不生改革的缘故。

古代的社会,女子多当作男人的物品。或杀或吃,都无不可;男人死后,和他喜欢的宝贝,日用的兵器,一同殉葬,更无不可。后来殉葬的风气,渐渐改了,守节便也渐渐发生。但大抵因为寡妇是鬼妻,亡魂跟着,所以无人敢娶,并非要他不事二夫。这样风俗,现在的蛮人社会里还有。中国太古的情形,现在已无从详考。但看周末虽有殉葬,并非专用女人,嫁否也任便,并无什么裁制,便可知道脱离了这宗习俗,为日已久。由汉至唐也并没有鼓吹节烈。直到宋朝,那一班“业儒”的才说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话,看见历史上“重适”两个字,便大惊小怪起来。出于真心,还是故意,现在却无从推测。其时也正是“人心日下,国将不国”的时候,全国士民,多不像样。或者“业儒”的人,想借女人守节的话,来鞭策男子,也不一定。但旁敲侧击,方法本嫌鬼祟,其意也太难分明,后来因此多了几个节妇,虽未可知,然而吏民将卒,却仍然无所感动。于是“开化最早,道德第一”的中国终于归了“长生天气力里大福荫护助里”的什么“薛禅皇帝,完泽笃皇帝,曲律皇帝”了。此后皇帝换过了几家,守节思想倒反发达。皇帝要臣子尽忠,男人便愈要女人守节。到了清朝,儒者真是愈加利害。看见唐人文章里有公主改嫁的话,也不免勃然大怒道,“这是什么事!你竟不为尊者讳,这还了得!”假使这唐人还活着,一定要斥革功名,“以正人心而端风俗”了。

国民将到被征服的地位,守节盛了;烈女也从此着重。因为女子既是男子所有,自己死了,不该嫁人,自己活着,自然更不许被夺。然而自己是被征服的国民,没有力量保护,没有勇气反抗了,只好别出心裁,鼓吹女人自杀。或者妻女极多的阔人,婢妾成行的富翁,乱离时候,照顾不到,一遇“逆兵”(或是“天兵”),就无法可想。只得救了自己,请别人都做烈女;变成烈女,“逆兵”便不要了。他便待事定以后,慢慢回来,称赞几句。好在男子再娶,又是天经地义,别讨女人,便都完事。因此世上遂有了“双烈合传”,“七姬墓志”,甚而至于钱谦益的集中,也布满了“赵节妇”“钱烈女”的传记和歌颂。

只有自己不顾别人的民情,又是女应守节男子却可多妻的社会,造出如此畸形道德,而且日见精密苛酷,本也毫不足怪。但主张的是男子,上当的是女子。女子本身,何以毫无异言呢?原来“妇者服也”,理应服事于人。教育固可不必,连开口也都犯法。他的精神,也同他体质一样,成了畸形。所以对于这畸形道德,实在无甚意见。就令有了异议,也没有发表的机会。做几首“闺中望月”“园里看花”的诗,尚且怕男子骂他怀春,何况竟敢破坏这“天地间的正气”?只有说部书上,记载过几个女人,因为境遇上不愿守节,据做书的人说:可是他再嫁以后,便被前夫的鬼捉去,落了地狱;或者世人个个唾骂,做了乞丐,也竟求乞无门,终于惨苦不堪而死了!

如此情形,女子便非“服也”不可。然而男子一面,何以也不主张真理,只是一味敷衍呢?汉朝以后,言论的机关,都被“业儒”的垄断了。宋元以来,尤其利害。我们几乎看不见一部非业儒的书,听不到一句非士人的话。除了和尚道士,奉旨可以说话的以外,其余“异端”的声音,决不能出他卧房一步。况且世人大抵受了“儒者柔也”的影响;不述而作,最为犯忌。即使有人见到,也不肯用性命来换真理。即如失节一事,岂不知道必须男女两性,才能实现。他却专责女性;至于破人节操的男子,以及造成不烈的暴徒,便都含糊过去。男子究竟较女性难惹,惩罚也比表彰为难。其间虽有过几个男人,实觉于心不安,说些室女不应守志殉死的平和话,可是社会不听;再说下去,便要不容,与失节的女人一样看待。他便也只好变了“柔也”,不再开口了。所以节烈这事,到现在不生变革。

(此时,我应声明:现在鼓吹节烈派的里面,我颇有知道的人。敢说确有好人在内,居心也好。可是救世的方法是不对,要向西走了北了。但也不能因为他是好人,便竟能从正西直走到北。所以我又愿他回转身来。)

其次还有疑问:

节烈难么?答道,很难。男子都知道极难,所以要表彰他。社会的公意,向来以为贞淫与否,全在女性。男子虽然诱惑了女人,却不负责任。譬如甲男引诱乙女,乙女不允,便是贞节,死了,便是烈;甲男并无恶名,社会可算淳古。倘若乙女允了,便是失节;甲男也无恶名,可是世风被乙女败坏了!别的事情,也是如此。所以历史上亡国败家的原因,每每归咎女子。糊糊涂涂的代担全体的罪恶,已经三千多年了。男子既然不负责任,又不能自己反省,自然放心诱惑;文人著作,反将他传为美谈。所以女子身旁,几乎布满了危险。除却他自己的父兄丈夫以外,便都带点诱惑的鬼气。所以我说很难。

节烈苦么?答道,很苦。男子都知道很苦,所以要表彰他。凡人都想活;烈是必死,不必说了。节妇还要活着。精神上的惨苦,也姑且弗论。单是生活一层,已是大宗的痛楚。假使女子生计已能独立,社会也知道互助,一人还可勉强生存。不幸中国情形,却正相反。所以有钱尚可,贫人便只能饿死。直到饿死以后,间或得了旌表,还要写入志书。所以各府各县志书传记类的末尾,也总有几卷“烈女”。一行一人,或是一行两人,赵钱孙李,可是从来无人翻读。就是一生崇拜节烈的道德大家,若问他贵县志书里烈女门的前十名是谁?也怕不能说出。其实他是生前死后,竟与社会漠不相关的。所以我说很苦。

照这样说,不节烈便不苦么?答道,也很苦。社会公意,不节烈的女人,既然是下品;他在这社会里,是容不住的。社会上多数古人模模糊糊传下来的道理,实在无理可讲;能用历史和数目的力量,挤死不合意的人。这一类无主名无意识的杀人团里,古来不晓得死了多少人物;节烈的女子,也就死在这里。不过他死后间有一回表彰,写入志书。不节烈的人,便生前也要受随便什么人的唾骂,无主名的虐待。所以我说也很苦。

女子自己愿意节烈么?答道,不愿。人类总有一种理想,一种希望。虽然高下不同,必须有个意义。自他两利固好,至少也得有益本身。节烈很难很苦,既不利人,又不利己。说是本人愿意,实在不合人情。所以假如遇着少年女人,诚心祝赞他将来节烈,一定发怒;或者还要受他父兄丈夫的尊拳。然而仍旧牢不可破,便是被这历史和数目的力量挤着。可是无论何人,都怕这节烈。怕他竟钉到自己和亲骨肉的身上。所以我说不愿。

我依据以上的事实和理由,要断定节烈这事是:极难,极苦,不愿身受,然而不利自他,无益社会国家,于人生将来又毫无意义的行为,现在已经失了存在的生命和价值。

临了还有一层疑问:

节烈这事,现代既然失了存在的生命和价值;节烈的女人,岂非白苦一番么?可以答他说:还有哀悼的价值。他们是可怜人;不幸上了历史和数目的无意识的圈套,做了无主名的牺牲。可以开一个追悼大会。

我们追悼了过去的人,还要发愿:要自己和别人,都纯洁聪明勇猛向上。要除去虚伪的脸谱。要除去世上害己害人的昏迷和强暴。

我们追悼了过去的人,还要发愿:要除去于人生毫无意义的苦痛。要除去制造并赏玩别人苦痛的昏迷和强暴。

我们还要发愿:要人类都受正当的幸福。

一九一八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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