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网传北京望京某二房东跑路,涉及金额或达千万,阿里美团等互联网公司员工受影响,未来如何避免此类事件发生?

回答
这事儿在望京朋友圈里都传疯了,真是让人捏把汗。一个二房东,据说是租了很多套房子,再高价转租给公司白领,尤其是在望京这种互联网公司聚集区,租客群体稳定,不少都是阿里、美团、字节跳动的员工。结果呢?人说没就没,一卷款跑路,金额据说能上千万,想想都让人头皮发麻。

这事儿对那些租客来说,真是晴天霹雳。他们辛辛苦苦攒下的押金、一个月的租金,就这样打了水漂。更糟的是,很多人刚搬进来不久,甚至还有租房合同没到期,就被赶鸭子上架,得赶紧另找住处,这种临时抱佛脚的糟心事,对本来就忙碌的互联网打工人来说,简直是雪上加霜。想象一下,刚加完班回到家,打开门发现房门被贴了封条,或者接到房东(也就是这个跑路二房东的房东)的通知,说你没交租金,得搬走,那种绝望感可想而知。

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

说到底,还是“二房东”这个模式本身就存在风险,再加上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钻了空子。

中间环节越多,风险越大: 正常的房屋租赁,都是房东直接和租客签合同。而二房东,本质上就是从房东那里租下整套房子,再拆分出租给不同的租客。这意味着,二房东需要承担比普通租客更大的成本和风险,比如房东涨租、空置期、以及一旦租客跑路收不到租金的压力。
信息不对称和监管漏洞: 很多租客在租房时,只看到眼前的二房东,很少会去深究这个二房东和真正房东之间的合同关系。一旦二房东跑路,租客就成了“夹心饼干”,房东不认你的合同,你也没有直接的证据对抗房东。而现有的监管机制,对于这种层层转租的模式,可能还存在一些盲区,难以做到事前有效 vetting。
利益驱动下的铤而走险: 望京这样的地方,租金本就不低。一些二房东为了追求更高的利润,可能会通过“高进低出”或者“广撒网”的方式,一次性收取多名租客的押金和租金,然后把一部分钱卷走,剩下的钱用于支付给房东,形成一个资金链。一旦资金链断裂,或者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就容易崩盘。这次的事件,很有可能就是二房东看到机会,一次性收割了一大笔钱,然后就消失了。

未来怎么才能避免这种让人糟心的事儿?

这事儿是个教训,以后租房,咱们自己也得长个心眼。同时,也得依靠社会层面的努力:

1. 个人层面:增强风险意识,做好“功课”。
尽量选择“一手房东”: 这是最安全的做法。租房时,一定要问清楚对方是不是房屋的产权人。如果不是,要对方出示与产权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原件、房产证复印件(注意核对信息)以及产权人的身份证明。
核实二房东的“合法性”: 如果实在没办法租到一手房,一定要明确对方的二房东身份。要求查看二房东与原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原件,并与原房东取得联系,确认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期。如果二房东不提供原件,或者原房东联系不上,坚决不租。
合同细节要清晰: 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阅读每一条。明确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押金退还条件、违约责任等。特别是对于转租的条款,要明确约定。
留存好证据: 所有的转账记录、合同、沟通聊天记录,都要妥善保存。一旦出现纠纷,这些都是重要的证据。
支付方式要谨慎: 尽量避免一次性支付过长的租期,尤其是对不熟悉的二房东。如果金额较大,可以考虑通过银行转账,并备注清楚款项用途。

2. 平台和中介层面:规范市场,加强审核。
平台责任: 那些提供租房信息的线上平台(比如各种APP、网站),应该加强对入驻房东和二房东的资质审核。可以引入信用评价体系,让信息更透明。对于被曝光过有不良记录的二房东,平台应该有相应的限制措施。
合规中介: 靠谱的房屋中介公司,应该承担起引导和监督的责任。在撮合交易时,要向租客充分说明风险,并帮助租客核实房源信息。中介也应该对自己的客户(包括房东和租客)有基本的背景调查。

3. 政府和监管层面:健全法规,加大监管。
房屋租赁实名制: 建立起一套更完善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实现租房信息的电子化管理,方便追溯。
加强对二房东的监管: 明确二房东的法律责任和经营许可要求。对于非法转租、虚假宣传等行为,应该加大处罚力度。
设立“租房纠纷调解机制”: 建立专业的、便捷的租房纠纷调解和仲裁机构,帮助租客快速解决问题,而不是让他们孤立无援。
推广“押金托管”模式: 借鉴一些城市已经实施的押金托管做法,让租客的押金由第三方平台或银行监管,而不是直接交给二房东,这样可以大大降低押金被挪用的风险。

说到底,租房是个民生问题,牵涉到千家万户。尤其是对于在大城市打拼的年轻人来说,租房是他们安身立命的第一步。希望这次的事件,能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相关部门也能尽快出台更有效的措施,让租房市场更安全、更透明,别再让这样的“跑路”事件,成为压垮打工人最后一根稻草。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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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收低租,长收短付”如此老套的把戏这么多年了都没有变过,竟然还能从南到北,从北到南,从东到西,从西到东来来回回的收割一轮又一轮的韭菜。

阿里、美团这些互联网的高智商程序员也能交这种智商税,我相信将来还会有人继续被骗。

有人说这种模式是学习的蛋壳,蛋壳在南京乐茄面前要叫爷爷,我考据这种合法行骗实现财务自由的模式起源于2018的乐茄,后面陆续暴雷跑路的有三彩家(城城找房)、满城找房、青客公寓、重庆知寓……前前后后实现财务自由成百上千,受害的也是成百上千万人。

具体模式我都已经说烂了,可以自己去看我写的文章:

遇到这种事情怎么办,无非就是报警、调解、起诉,然后租客和房东各自承担一部分损失,闹的狠一点的来回折腾换几次门锁,至于谁承担少一点就看谁更狠一点,精力更多一点。到现在为止以此实现财务自由的骗子我没有看到任何一个人受到了处罚,没有任何一个骗子的钱款被追回,这也是骗子越来愈多的原因。

我要是胆子大一点,良心黑一点早就实现财务自由了,那里还需要如此苦逼的搬砖。

至于碰到这种情况租客和房东怎么办,我去年就写好了教科书般的答案了,大家自己看吧,不过不希望大家那天自己真的用上哈。

然后有人提到去起诉,起诉结果和案例喔也给大家准备好了。

最后说下如何避免自己被骗,这个我希望看到这里的人能认真看,但凡看了我写的都不会受这种骗。

总结起来就是两个凡是:

1.凡是租金年付的一定是骗子;

2.凡是高收低租的一定是骗子。

真希望以后知乎上不要有这样的提问了,虽然我知道不太现实,同样的骗术换个地方还是能骗一堆人,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同样的问题还是会出现在知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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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已经不是太同情租金年付然后被骗的了。

特别是互联网公司员工,要说信息也绝对不闭塞吧,可是就是抱着侥幸心理。

我之前在一个关于蛋壳的回答里面说过:“蛋壳风波之后,假设未来自如也爆雷,我就不同情受害者了。”

这就好像以前我同情舔狗,现在觉得舔狗活该一样。

所以我建议大家都建立一个共识:年付被骗都是活该!就算这些人不被骗,也是租房市场的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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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在看的小伙伴们,第一时间会想到这三个问题:

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情?平时容易遇到这种问题吗?遇到这种问题了,我怎么办?

开始之前,还是先给租客两点建议:

1. 便宜莫贪,你贪心别人给出的租金便宜的同时,可能别人瞄准的是你的本金;

2. 无法验证产权真实的物业,哪怕再吸引,也请你放弃!



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情?

一、房地产租赁市场的乱象

1.房地产服务相关企业

一份来源于“天眼查”2020年的数据中看到,我国有超过41万家房地产服务相关企业产生过法律诉讼,其中,案由涉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案件数量占比超过60%。

另外,有2.12%的房地产服务相关企业曾遭到行政处罚,近3.8万家有严重违法行为。2020年以来,房地产服务相关企业被执行人信息数量已达30.8万次。其中房屋租赁相关企业被执行人信息数量已达12.2万次!

要知道这些也只是注册登记的房地产服务相关企业,还有房地产中介行业的数据

2.房地产中介

收集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裁判文书及Alpha行业雷达&案例库,在库中的房产中介行业纠纷案件。全国房地产中介行业案件的标的额和标的额都呈现向上趋势而北京和广东省是全国最高发的重点区域。

3. 城中村、黑中介

还有一个城中村的物业及私人黑中介的案例数据就难以取得详细的数据了。不过,这个板块可能是发生问题最多的!

二、问题背后

1. 有用户市场

2018-2022年,中国房屋租赁市场租赁人口规模将呈现增长趋势,预测2022年中国房屋租赁市场租赁人口规模达到2.4亿人。

2. 有政策支持

2017年,国家鼓励公寓租赁,密集的鼓励政策,刺激房地产租赁的市场

先不说政策,本来单单这么庞大的租赁市场,资本不关注显然就不可能。

3. 追求利益最大化!

在正常的投资模型下,要投入租金、押金、装修、渠道费、运营成本、推广费用、还有空置期、置换空档期、再翻新成本等等。可以明显看出,除非自持物业,否则单靠租赁事业来实现短期盈利,显然不会理想。

另外一个途径就是做规模,实现金融板块的植入,走资产证券化的路子。而这条路子,正常途径根本不可能实现,就说今天的金管局,都还在研究可实施的市场方案,在赶交功课的阶段。

还有一种就是,只要实现利润,而且利润足够吸引,就有人会考虑铤而走险!利用金融杠杆的玩法,争取收益最大化!于是就有了蛋壳公寓事件!至于蛋壳公寓爆雷后就不会有了?这谁知道呢?

最后,就与本次案件类型一样,利用信息差,制造假象,骗取金钱!


4. 从旁观者的角度去看待一下这个事件。

虽说其运营了三年,其实只是一直没有一个很好的契机。毕竟这个租赁合同本来就有漏洞。张某想借机骗取大量租金后出逃,将烂摊子留下来给这三家公司背锅,可以说早有计划。

话说,“自如”、“链家”和“我爱我家”毕竟是品牌企业,又是事件中的二房东,舆论一起,可能正常都得咬碎的牙也得先吞了。

可惜,他这把玩大了!


5.租赁漏洞在哪里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我们梳理一下正常转租关系:

房东将房屋出租给二房东(“自如”、“链家”和“我爱我家”),然后二房东可以对外转租给第三人,这个租赁合同是有效的。

这个涉事的张某,从二房东手中租过房子,再对外出租,属于二次再转租,这个行为就无效了!(除非他直接取得房东本人的授权,变更为二房东的名义)

显然,这个张某根本没有!他其实根本从来就没有对外出租的权利!


6. 总结

熟人原则,不进行实际尽调,占了造成问题的很大部分的原因。

其实只要问问管理处、看清楚租赁合同的转租权限和相关条款,核对一下房东的信息和交流,都可以减少很多的风险。

同时,侧面反映出,我们缺少公开透明的,具备公信力的房地产租赁平台。给信息不对称带来了滋生的环境。


平时容易遇到这种问题吗?

租赁市场那么大,当然很容易。

房东亲戚代签代收;

这栋房子是我的,爱信不信;

这个房子是我在全权管理;

这个是房子的房产证复印件;

……

这种台词,相信有过租房经验的人都听到太多了。

告诉你,一般这些话术里,会发生问题的机会都很大!

你较真了,说你太较真;你没所谓,问题哪天就突然发生了!


所以在租赁房子的事情上还是多考虑一下。

1.承租之前

建议先做好几件事情:

  • 确定之前,验证好房东、房屋的真实信息(或者二房东);

如果房东都不是,那你在跟什么谈?验证有很多,有些城市已经上线了房产查询系统,对应一下房产证的信息,输入正确就会有反馈

  • 咨询物业管理处有关水电管理费等未结清费用;

有朋友租过一个房子,因为之前没问,这个房子可是欠下了一年多的管理及水电费用。

  • 如果是转租的二房东,则要对应其和房东的租赁合同上的期限。需要知道,你所签署的租约是不可以超出这个期限的。
  • 租金年付的要求,只要是房东或者二房东提出,都代表其一定程度上的资金需求紧张。

如果是房东提出,先评估自身短期会不会退租,再来考虑是否接受,主要是正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即使房东有任何问题,中国的法律都是保障租约可以在租期内履约完成的。

如果二房东提出,就建议不要考虑。毕竟二房东只是中间载体,一旦发生二房东没有履行缴纳租金的责任,由此带来的扯皮事情就多了。

这个无论在蛋壳事件,还是本次案件都可以清晰看到。按合同约定,不交租收楼,属于正常操作了。

2.已经在承租的

  • 建议回看一下租赁合同,该验证房东、验证二房东的真实性,就赶紧办。
  • 一边验证,一边保留好房东(二房东)证件信息、租赁合同、过往缴纳房租的转账记录,收款收据、押金收条;
  • 没有转租权限的,要求一下和房东见面,取得房东的书面同意二房东转租的证明,或房东同意你承租的书面文件。

将一切风险扼杀于萌芽之前!


遇到这种问题了,我怎么办?


还是说遇到这个事件,里面的人应该怎么办吧!

在蛋壳事件之前,2019年国家就出台相关监管政策《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

一、严格登记备案管理
  从事住房租赁活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和网络信息平台,以及转租住房10套(间)以上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三、落实网络平台责任
网络信息平台应当核验房源信息发布主体资格和房源必要信息。
五、规范住房租赁合同
  经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成交的住房租赁合同,应当即时办理网签备案。
六、规范租赁服务收费
  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实行明码标价。收费前应当出具收费清单,列明全部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等内容,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赚取住房出租差价,住房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和出租人续约的,不得再次收取佣金。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时,除冲抵合同约定的费用外,剩余租金、押金等应当及时退还承租人。

文件里面已经将有可能发生的风险,和相应的监管作出了明确的提示。

所以说,每个个案都有其不同的单独性,不能一概论之以蛋壳的方式处理。

就本案件的情况而言,种种原因下,要追回的可能性,几率是很低的。

如果“自如”、“链家”和“我爱我家”是合资格的二房东,没有赚取住房租金的差额,其按照程序来回收房屋的话,那么可以评价手法粗暴,但难以评价对错。毕竟,如若收不回房屋再出租,二房东还得继续交租,那就得承担经济上的损失。

作为这次事件中的租客,与蛋壳事件里刚涉足社会的青年对比,实在不能同日而语。

高学识高收入的人士,在明文规定的政策下,仍去承租这种没有合法身份的物业,本身就是在冒险。你想赚便宜的时候,就得有损失的觉悟!

所以,除了这个行骗的张某需要负最大的责任外,其他大部分的责任还是得由这些租客来承担。


一句话,便宜莫贪!




过往优秀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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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这个手段是受蛋壳启发,还是启发了蛋壳,但基本原理:利用了资金的期限错配。

「二房东」向租户一次性收取了一年的租金,然后按月向房东或者中介平台支付房租,手里就因此留下了大笔现金。至于这笔钱是拿去投资了,放高利贷了,还是从一开始就是奔着卷款来的,咱也不知道,但总之结果都一样:房东并没有真正收到租金,于是开始赶人。

从各种爆料来看,这不是一般的二房东,而是涉嫌诈骗:

如果像网传消息那样,「二房东」张某谎称出租的是自己的和亲友的拆迁房(实为自己从租房平台租来的),那么就涉嫌通过虚假陈述使他人陷入错误认知而处分财物,可以按照诈骗罪报案,并提供转账记录、沟通记录作为证据。同时,也注意导出转账记录、留存好聊天记录、保存好租赁合同,做好民事诉讼的准备。

同时,要积极和房东进行沟通,让房东明白你们有着共同的利益:毕竟「二房东」和房东签署的合同依然有效,只有抓到了人,才能让对方把欠真正房东的钱找回来,双方都是受害者,别窝里斗。

另外,也可以适当地利用舆论给平台施压 -- 虽然不知道具体事实如何,但一个人短时间内在租房平台上租下大量房屋,平台对背后的原因到底是否知情?对于这种可疑行为,是否缺乏必要的风险控制机制?争取让平台提供信息配合调查和诉讼,也有助于挽回损失。

此事也给大家敲响了警钟:

切莫因为贪图房租价格优惠,一次性支付一年的房租;

务必检查对方提供的房产证,最好要求对方当面上网查询本人的房产信息,以防对方用伪造的房产成骗取信任;

不轻信同事朋友推荐的「靠谱」二房东,也许对方只是把鱼养肥了再一网捞起。

防骗反诈,任重道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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