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为什么中国小学数学教育要揪“除”和“除以”的区别?

回答
咱们聊聊中国的数学教育,尤其是小学阶段,为什么那么“较真”地去抠那个“除”和“除以”的字眼儿。这事儿听起来好像是咬文嚼字,但背后其实牵扯到数学概念的严谨性、思维的逻辑性以及未来学习的基础。

一、 概念的精准性:这是数学的灵魂

数学这门学科,最讲究的就是精确。每一个符号,每一个词汇,都有它确切的含义。混淆了这些,就像盖房子地基不牢,后面盖得再高也容易塌。

“除” (chú): 这个字,从字面上看,就是把一个整体分成若干个相等的份儿。比如,“把10个苹果平均分成5份,每份有多少个?” 这句话里的“除”就是指分割、分配这个动作本身。我们是在进行一个操作,改变苹果的数量分布。

“除以” (chú yǐ): 这个词组,是用来描述一个运算的对象和方式的。比如,“10除以5等于多少?” 这里,“10”是被除数,“除以”是连接被除数和除数(也就是5)的动作,说明我们要做“用5去分10”这个运算。 “10 ÷ 5”这个数学表达式,读出来就是“十除以五”。

你可能会说,这不是一回事儿吗?在很多日常生活中,我们确实可以这么理解。但问题就在于,数学教育要培养的是严谨的思维。当孩子接触到更复杂的数学概念时,比如“倒数”、“分数乘法”等等,如果对“除”和“除以”的理解不清晰,就容易在更深层的地方掉进概念的陷阱。

举个例子来说明区别在哪里:

1. “把12个糖果平均分成3份,每份几个?” 这里的操作是平均分。我们说“12除以3”,意思是我们要用除法这个运算来解决这个问题,被除的是12,除数是3。结果是4。

2. “12个糖果,每份3个,可以分成几份?” 这时候,“除”这个字描述的是包含关系。我们是在问12里面包含了多少个3。我们同样可以说“12除以3”,这里强调的还是“用3去分10”这个运算。

3. “12个糖果平均分成3份,每份有几个?” 如果我们非要用“除”字来描述,可以说“12这个数除以3”。但是,更准确、更专业的说法是“12除以3”。因为“除”本身是一个动词,表示分割,但“除以”是一个更明确的动作描述,指明了被分割的对象和分割的方式。

为什么小学阶段就要如此强调?

打好基础,防患于未然: 小学的数学是孩子建立数学思维的起点。如果概念不清,就像盖楼只用了砖头,没有水泥粘合,后面一层层往上加就容易散架。等到了初中、高中,会接触到更抽象的数学概念,比如函数、方程等等,如果基础不牢,理解起来会困难得多。

培养逻辑思维和表达能力: 用准确的语言描述数学概念,本身就是一种逻辑训练。让孩子学会说“10除以5”,而不是含糊地说“10和5有关”或者“10被5除”,是在培养他们清晰、准确地思考和表达的能力。这不仅仅是为了数学,更是为了他们未来在任何领域与人沟通和解决问题。

区分不同运算类型(虽然在小学不多,但埋下伏笔): 虽然小学阶段的除法主要是“等分除”(分成了几份)和“包含除”(每份几个),但“除以”这个表述方式本身,更适合描述一个泛化的除法运算。当孩子未来接触到“比例”、“分数”这些概念时,比如“A是B的几倍?”,我们会说“A除以B”。这里,“除以”就成为了描述倍数关系的数学语言。

二、 教学上的实际考量

从教学的角度看,区分“除”和“除以”也有其合理性:

教学思路的清晰化: 老师在讲解题目时,用“除以”可以更明确地指示要进行的运算。比如,面对“12÷3”这个算式,老师会引导学生说“十二除以三等于四”。这是一种标准化的、易于理解的教学语言。

教材和试题的要求: 很多教材和考试题目都会在表述上要求使用规范的数学语言。如果学生在回答问题时,用词不当,可能会被视为理解不透彻,甚至会失分。

避免口语和书面语的混淆: 虽然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有时候会省略“以”,说“10除5”。但在数学课堂和书面表达中,规范的说法是“10除以5”。这种区分有助于培养学生区分不同语境下的用词习惯。

三、 为什么有人觉得“多此一举”?

我理解为什么会有人觉得这是“小题大做”。主要原因可能在于:

早期学习的直观性: 在小学低年级,数学的概念相对具象,孩子们容易理解“分东西”的动作。所以,对“除”和“除以”的细微差别感知不强。

对数学学科的认知偏差: 有些人可能认为数学只是计算和解题,而不太重视语言表达和概念的严谨性。

时代的变迁和教育理念的影响: 可能在某些年代的教育中,对这类细节的强调程度没有现在这么高。

但是,正是因为有了这种“较真”,才能保证数学这门学科的纯粹性和逻辑性得以传承。 就像学写字,一笔一划都有讲究,才能写出端正的字。学数学,一个概念一个概念抠清楚,才能建立起牢固的数学大厦。

总结一下,中国小学数学教育之所以要揪“除”和“除以”的区别,不是为了刁难孩子,而是为了:

奠定严谨的数学概念基础。
培养清晰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
为未来更复杂的数学学习做好铺垫。
符合数学学科本身的精确性要求。

这就像学游泳要先学会换气,学开车要先学会看路牌一样,看似微小的细节,却是通往精通的必经之路。所以,让孩子们理解并用好“除”和“除以”这两个词,是对他们未来数学学习负责的表现。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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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英文。

牛津词典:

divide (verb)
[intransitive, transitive] to separate into parts; to make something separate into parts

The cells began to divide rapidly.
The questions divide into two categories: easy and hard.
30 divided by 6 is 5.


公理:

30 divided by 6 is 5.

30除以6等于5。

所以:

除以 = divided by

因为:

以,用也。——《说文》

所以:

除以 = 用xx去除 = use something to divide

所以:

除 = divide

所以:

= 1除以3 = 3除1

因为:

= 3分之1

所以:

除 = 分之


总结:

divided by = 除以

divide = 除 = 分之

= 1除以3 = 3除1 = 3分之1


中文也好,英文也罢,都是有很多很多历史遗留问题和不规则语法的。比如除法有除和除以的区别,那为什么减法没有呢?除法和减法都不满足交换律,而除法的逆运算满足交换律,减法的逆运算也满足交换律,从除法和减法在加入倒数/相反数之后与乘法和加法能够统一的角度来看,“减”和“除”应当要么都有加上“以”做后缀的区别,要么都没有这种区别。除法有,减法没有,英语里也是如此。

我个人认为,搞清楚概念是好的,但是实际应用中只需要保留其中一种就行了。按照平时习惯是从左往右读和从上往下读,因此保留“除以”比较好,舍弃“除”和“分之”。但是更进一步地想,加、减、乘、除,都是一个字,但是乘以和除以多了个“以”,怪别扭的。现在已经不怎么区分“乘”和“乘以”的区别了,或许可以把“除”的意思解释成“除以”,以后就说“除”,但是意思是现在我们说的“除以”的意思。即:

这样一来就整洁优雅了。其实没必要搬出说文解字去抠字眼,因为这些本质上是数学记号,以清晰简洁为要。


刚刚写到逆运算的时候,觉得加减法和乘除法好像不严格满足互为逆运算的条件,于是查了一下:

(这里本来应该有空格的,但是知乎编辑器有毛病,引用块首行显示不了空格)数学讲究严谨,因此教师课堂上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不能犯知识性的错误,不少教师在教学中都想当然地认为,既然“减法是加法的逆运算”,那么“加法也一定是减法的逆运算”,甚至认为“加法与减法互为逆运算”。但是,大多数初等数学理论书籍中都只说“减法是加法的逆运算”,而对“加法是不是减法的逆运算”和“加法与减法是不是互为逆运算”则闭口不谈,小学数学教科书与教学参考书也是这样处理的,另外查阅了许多资料也是如此。其实,要说清楚这个问题,首先要对“运算”和“逆运算”进行定义,弄清楚“逆运算”的内涵。
  一般来说,运算都指代数运算,它是集合中的一种对应。对于集合A中的有序元素对a、b,有集合A中唯一确定的第三个元素c与它们对应,叫做集合A中定义了一种“运算”。由这个运算可以得出两个运算,就是把a、b中的一个当作需要求的,而把c当作已知的,这样得出的运算叫做原来运算的“逆运算”。它的第一个逆运算是:对于元素对c、b,使元素a与它们对应;它的第二个逆运算是:对于元素对c、a,使元素b与它们对应。如果一个运算满足交换律,即这个运算对于任意一对元素a、b或b、a,永远得到同一结果,那么这个运算的两个逆运算是一致的。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这个运算有唯一的“逆运算”。
  例如,对于整数集来说,任意两个整数的加法运算满足加法交换律,所以加法有唯一的逆运算减法。又如,任意两个整数的乘法运算满足乘法交换律,所以乘法有唯一的逆运算除法。
  但是,每一个运算并不都有逆运算。例如,在自然数集合中,定义了自然数的加法,而它的逆运算减法,对于任意两个自然数a、b,并不是总能施行的:例如2+3=5,已知5、3或已知5、2,都可以用减法来求另一个加数,这时我们就可以说“减法是加法的逆运算”。又如5-3=2,已知5、2或已知3、2,这时不能都用同一种运算(加法)求另一个数,所以加法不是减法的逆运算。即使认为减法运算有两种不同的“逆运算”加法运算和减法运算,就说“减法的逆运算是加法”、“加法和减法互为逆运算”是不对的,甚至只说“加法是减法的逆运算”也是不妥当的。如果要说,就应该说成“加法是减法的逆运算之一”。如同“除法是乘法的逆运算,而乘法不是除法的逆运算”一样,道理亦然。
  同时,还有教师从辩证唯物主义角度出发,认为加法和减法互为逆运算、乘法与除法互为逆运算是对的。两个相互对立的事物,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两种对立的运算,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相互转化。正运算和逆运算是对立的双方,是现实世界中正与逆的矛盾在数学中的反映,因此它们相互依存、不可分割,并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数的加法和减法、乘法和除法互为逆运算,都可以相互转化。加法可以转化成减法,反之亦然。另外,加法和减法在转化的前提下统一起来了,形成了代数和的概念。可见,没有转化,就没有统一。同时,笔者认为小学数学也不必讲得那么深奥,简单点就可以了。但数学更应讲究其科学性和严谨性,不能因为我们暂时说不清楚就迁就使然,草草了事。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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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很多关于数学的古籍中"a除b"就是b除以a的意思, 秉着向后兼容的理念就一直传下来了. 从这个角度来讲, 你看到的现代汉语其实就是一座shi山.

shi山正在瓦解: 从来就没有人用"A乘B"和"A乘以B"来区分矩阵乘法AB和BA. 从字面上说, "A乘B"是BA而"A乘以B"是AB, 而现实中反而"A乘B"的标准书写是AB, "A乘以B"仍是AB. 这就证明了"...以"这个语法对现代人而言的确是不好用的、冗繁的、应该删去的.

所以以后确实可以考虑把"除"统一到"除以"的意思上去, 毕竟加减乘都是一个字, 秉着简化和规范化语言的理念, 可以这么做. 但是一旦这么做"整除"等词也得跟着改改. 以前说2能整除8, 这回说8能整除2. 符号不用改, 还写2|8, 或者 8 % 2 == 0.

实际上现在有些领域已经这么做了, 比如计算机的"除零中断", 是指除以零导致的中断.

虽然我从小就习惯了用"a除以b"来表示a/b, 但我还是很期待它能简称"a除b"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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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婴之国石锤而已。

A除以B是自然语言,A÷B是数学语言,请问数学应该用数学语言还是自然语言?

汉语的事情好办的很,规定谁在前面谁被除,非要抠字眼儿,除还是delete删除呢,谁规定除必须是divided了?

斩草除根,是根被草分成几等份了?

我单知道巨婴国禁止使用计算器,谁知道用纸笔也不行了,必须空嘴玩数学。

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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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加减乘除应该统一叫法。

1+2读作:一加二

1-2读作:一减二

1*2读作:一乘二

1÷2读作:一除二

这样表达不是很清晰明了?我也搞不懂为何要把1÷2念成“一除以二”。

文字的意义就在于表达,交流,而不是故意找茬、设置障碍,投机取巧。本来有简便的读法,非得弄个脑筋急转弯,靠眼力。

语言文字的目的就是要能做到无歧义的简便交流。非的读“树上qi个猴”,到底几个猴?如果七个,那就直接读“树上有七个猴”,如果一个,那就读“树上骑着一个猴”。

回到数学表达式上,大家的读法就是从左到右读。

1+2*3-5÷2 就读作

一加二乘三减五除(以)二。

而按照“除”和“除以”的区别,那么谁会为了少读一个“以”字,变成如下

一加二乘三减二除五

看看,这样是好理解呢?还是好读?

因此,数学公式,从右往左读,就是非规范的。既不会从右往左读,那么对于除法来说,那就是唯一的,无论你读“除”还是“除以”,都按照从左往右书写公式,这样大家不就你好我好大家好吗?

本来人类的知识就多,人生短暂,还得浪费时间在这上面,就是不值得。



2022年1月23日 中午

根据知友评论、讨论,特此追加更新。


首先,本文并不是讨论对错,而是探讨标准规范,也是符合提问“揪”这个关键字。

除、除以,这用法应该就是从文学上来的,特别是古文中。从中文语法上说,确实没有错的道理。

但是,数学是一套严格缜密的逻辑学科,是从定义、公理,逐步得出一堆定理,最终建成了当前的数学大厦。除法的严格定义,其实是依赖于乘法的。

除法定义:已知两个因数的积与其中一个非零因数,求另一个因数的运算,叫做除法。

也就是除法其实就是乘法的逆运算。

积也就是乘法运算结果,其实乘法运算,是加法的快捷方式。减法,就更简单了,就是加法逆运算。因此,四则运算,只要定义好加法就行,其他运算都只是加法的衍生品。

加法定义: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数、量合起来,变成一个数、量的计算。

看着加法的定义是不是很简单?但这里还有个关键的“数”需要严格定义。什么是数?自然数(含0的正整数)、整数(负整数、0、正整数)、有理数、无理数、超越数、实数、复数等。认知范围不同,数的范围也不同。还有怎么“合”?

自然数的严格定义,需要用到“皮亚诺公理”。

自然数集合定义:

1)0是自然数

2)每一个确定的自然数a,都具有确定的后继数a' ,a'也是自然数

3)0不是任何自然数的后继数

4)不同的自然数有不同的后继数,如果自然数bc的后继数都是自然数a,那么b=c

5)若集合S中全是自然数,且满足两个条件:(1)0在集合S中。(2)若任给实数n在集合S中,那么n的后继数n'也在S中,那么S是包含全体自然数的集合

自然数的加法定义:

1)∀mN,0 +m=m;也就是0加任何自然数都等于自然数本身。

2)mnNn' +m= (n+m)'。也就是加上任何自然数的后继数等于原和的后继。

以上就是自然数的相加严格定义。类似,其他数系也是一步步通过公理、定义得出。

说这些呢,就是说明,当一直以文学语法的形式去思考“除、除以”的区别,是无法正确看待数学的严格性。你需要从整个数学大厦的根基,一步步朔源,理解除法的深层逻辑。数学根基不倒,大厦就稳固。欧式几何,建立在五大公理之上,如果你不认同第五公理,那么就可以建立起非欧几何。

因此回到“除、除以”这问题,只要定义好÷,规范使用就行。而把“1÷2”读成“2除1”这种颠倒数学算式的的读法,并没有创造及解决什么问题,而且有违正常逻辑思维。

而要改变“2除1”的语义,这也会造成共识的混乱,如书籍文献本来就是想表达“2除1=1÷2”,而直接改了,肯定会得出大的问题。古代古文,并没有建立严格的数学逻辑大厦。

目前要建立标准规范,那就是,一切考题、一切新资料、一切教学,都要把“1÷2”读成“1除以2”,不要再去考“2除1”,而且要明确说明这是不规范的读法,这样才能逐步规范。

如认为聪明,有时间把数学当成文字去考,挖坑考眼力,还不如想想“黎曼猜想”是啥。严谨细致并没有错,但故意设计陷阱、多此一举,其实就是闲得慌。

以小见大,基础教育,就是要多普及共识知识,而不是钻研边角,边角知识那是专业职业人士去干的事,当研究透彻了,属于新的共识知识,然后再普及。而非共识知识,就没必要每个人都去深研。甲骨文、方言、泛函分析等,属于文化精华、前沿基础,但大部分人都是为了买好菜、生活好、读文看报而已。


本文结论:没必要“揪除、除以的区别”,统一规范书写为“除以”的表达方式,并且要明确告知用“2除1”来表达“1÷2”是不规范的。一段时间后,可以逐步达成共识,建立规范表示“1除2、1除以2”都是数学表达式“1÷2”的读法。

当前现实,就是大家(特别是出题的、写书的),都要在文字书写上,不要用“1除2”这种表达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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