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元先生真的很不简单,他的那份录音在案件移交给检察院之后才抛出来的,那个时候所有的公司里面证言都形成了,进入检察院案卷卷宗,罪名全部都确定了。这个录音就是一张王炸,彻底证明了公司人员全部在做伪证。这个时候司法机关只有两个选择,要么退回补充侦查,要么证据不足放人。像这种明显有诬告陷害痕迹的案子,检察院是没那个胆子再退回公安的。如果这份证据交早了,在公安侦查阶段交上去,华为那边可能会重新调整证词,更有可能绕开敲诈勒索这一块罗织他职务侵占这一块的罪名。而且这个事件大规模爆发是李洪元拿到国家赔偿,整个事件盖棺定论之后。如果是当时他人才放出来就找媒体曝光的话,华为的公关能力很容易把事情压下去,效果肯定没这么好。能在监狱里忍耐251天等对方露出致命破绽再给出致命一击,洗冤出狱之后不急不躁拿到盖棺定论的文书再讨要说法,李先生真的活的清楚、明白。
你以为录音就能对抗华为这样的巨无霸企业?太天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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