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南京一面包店因丢弃「形状不好」面包浪费食品被查处?当天卖不完或做坏的面包,如何处理更合适?

回答
如何看待南京一面包店因丢弃“形状不好”面包浪费食品被查处?

南京一家面包店因丢弃“形状不好”的面包而被查处,这件事情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从不同的角度来看,这件事情有其积极和消极的意义。

积极意义:

提升公众对食品浪费的认知: 这起事件无疑将“食品浪费”这个话题推向了公众视野的中心,让更多人开始反思自己在日常生活中是否存在不必要的浪费。面包店作为一个面向大众的消费场所,其行为更容易引起共鸣和讨论。
推动相关法规的落地和执行: 虽然中国在打击食品浪费方面的立法还相对年轻,但这种查处行为表明相关部门正在积极履行职责,试图将“光盘行动”和反食品浪费的理念真正落到实处。这有助于形成一种“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社会氛围。
倒逼商家改变经营模式: 面包店被查处,无疑会给其他商家敲响警钟,迫使他们重新审视自己的生产和销售流程,思考如何更有效地利用食材,减少浪费。

消极和值得商榷之处:

执法尺度和人性化问题: 一味地将“形状不好”的面包等同于“浪费食品”并加以查处,可能存在执法尺度过于僵化和缺乏人性化的问题。
“形状不好”的定义: 什么样的形状才算“不好”?这其中存在主观判断。如果仅仅是外观略有瑕疵,但完全不影响食用和口感,是否就构成应受处罚的“浪费”?
生产过程中的损耗: 烘焙是一个精细的工艺过程,在制作过程中难免会有因为发酵过度、烤制不均、形状不完美等原因导致成品不如预期的情况。这些在一定程度上是生产过程中的正常损耗,如果全部按“浪费”论处,可能会给商家带来过重的负担。
“查处”的力度与性质: “查处”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是罚款?还是责令整改?如果仅仅是因为外观问题就进行严厉的“查处”,可能会被认为是“一刀切”,无法区分是恶意浪费还是生产过程中的正常损耗。
消费者接受度与市场规律: 消费者购买面包,除了口感和口味,也会在意产品的外观。商家在保证品质的同时,也需要迎合消费者的审美需求。如果顾客普遍不接受“形状不好”但口感好的面包,商家也难以处理。
“浪费”的定义需要更清晰: 需要明确界定什么是真正的“浪费”。是所有未卖出的、外观有瑕疵的都算浪费吗?还是指那些完全变质、无法食用的才算浪费?

总的来说, 这起事件的核心在于如何在“反对食品浪费”的宏大目标下,找到一个平衡点,既能有效遏制不必要的浪费,又能体谅商家在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同时也要尊重市场规律和消费者选择。简单粗暴的“查处”并非最理想的解决方案,更需要的是引导和支持商家进行更合理的处理方式。



当天卖不完或做坏的面包,如何处理更合适?

对于当天卖不完或因各种原因(如形状不佳、烤制略有瑕疵等)而“做坏”的面包,最理想的处理方式应该是遵循“再利用、再分配、再循环”的原则,最大化其价值,同时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以下是一些更合适且详细的处理方法:

一、 内部消化与再利用 (优先选择)

1. 内部员工享用或购买:
低价内部销售: 面包店可以以非常优惠的价格出售给员工,让他们在下班后带回家。这不仅能减少浪费,也是对员工的一种福利。
员工餐点: 如果有条件,可以将部分临期或外观稍差的面包作为员工的餐点或点心,这样可以完全避免浪费。

2. 改制加工再销售:
面包布丁/面包披萨: 将卖不完的法棍、吐司等硬质面包切块,与鸡蛋、牛奶、糖等混合制成面包布丁,这是一个非常受欢迎的甜点。也可以将面包块作为基底,搭配蔬菜、奶酪等制作成咸味或甜味的面包披萨。
面包糠: 将干燥的面包烤脆,然后碾碎成面包糠。面包糠在烹饪中用途广泛,可以用于裹炸食物(如炸鸡排、炸虾)或作为烘焙的辅料。
烘焙原料(二次加工): 如果面包店有其他烘焙产品(如蛋糕、甜点),可以将一部分売不完的面包切片烘干,作为制作芝士蛋糕底或其他派对点心的原料。
创意甜点开发: 一些有创意的面包店会将临期面包切片烘烤,做成特色吐司脆片、面包干等,包装后作为新的小零食出售,但需要明确标注“临期产品”或“创意产品”,价格也应有所调整。

二、 社会公益与捐赠 (极具社会价值)

3. 捐赠给慈善机构/食物银行:
合作制定标准: 面包店可以主动联系当地的食物银行、敬老院、孤儿院、社区服务中心等慈善机构,建立捐赠机制。关键在于提前沟通好捐赠的标准和时间,确保捐赠的面包仍然符合基本的食品安全和卫生要求(例如,尚未完全变质、无霉变等)。
便捷的捐赠流程: 建立快速响应的捐赠流程,避免食物在捐赠过程中再次变质。一些城市也开始建立食物银行平台,方便商家与有需要的机构对接。
合法合规的捐赠: 确保捐赠行为符合当地的食品安全法规,并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提供相关信息(如生产日期、成分等)。

4. 与社区合作,面向低收入群体:
社区食物共享计划: 可以与社区居委会或非营利组织合作,在社区内设立一个简单的食物分享点,让有需要的人可以低价或免费获取这些面包。

三、 动物饲料或堆肥 (降级利用)

5. 捐赠给养殖场作为动物饲料:
谨慎选择饲料用途: 有些面包店会将卖不完的面包出售给养殖场作为猪、牛等牲畜的饲料。但这需要特别注意,确保面包中不含有对动物有害的成分(如葡萄干、巧克力等某些对宠物有毒的成分),并且遵循养殖场的饲料要求。
联系专业机构: 最好是与正规的养殖场或专门处理动物饲料的机构联系,确保符合相关规定。

6. 制作堆肥(环保处理):
社区堆肥项目: 如果上述方法都不可行,可以将面包(尤其是已经变质、无法食用的部分)与其他厨余垃圾一起,通过社区的堆肥项目或自行堆肥处理。这可以将食物残渣转化为有用的肥料,用于园林绿化或种植。

四、 鼓励消费者购买临期产品

7. 设立“临期特价区”或“打折面包”专柜:
明确标识: 在显眼的位置设立临期面包专区,并明确标明“临期商品”、“最后赏味期”、“特定折扣”等信息,让消费者清楚了解情况。
合适的价格折扣: 给予足够吸引力的折扣,例如五折甚至更低,鼓励消费者购买。
包装改良: 对于临期但外观仍然可以接受的面包,可以考虑进行一些简单的包装调整,例如用纸袋包装,并标注临期信息,更容易被消费者接受。
“爱心袋”计划: 一些商家会推出“爱心袋”或者“惊喜袋”,将当天卖不完的各种面包混搭起来,以非常优惠的价格出售给消费者,让消费者“开盲盒”,既能消化库存,也增加了趣味性。

关键点和注意事项:

食品安全第一: 无论采取哪种处理方式,都必须将食品安全放在首位。任何变质、发霉、有异味的面包绝对不能再出售或捐赠给人类食用。
清晰的标识和沟通: 对于打折、临期、改制加工的面包,都需要有清晰的标识,告知消费者产品的真实情况,避免引起误解或消费纠纷。
与当地法规的适应: 了解并遵守当地关于食品处理、捐赠和动物饲料的相关法规。
建立合作关系: 主动与慈善机构、社区组织、养殖场等建立联系和合作,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处理途径。
内部管理优化: 从源头减少浪费是最好的方法。通过更精准的生产计划、更有效的库存管理、更灵活的销售策略(如预定、每日限量等),从根本上降低产生卖不完或做坏面包的几率。

通过采取这些多元化的处理方式,面包店不仅能有效减少食品浪费,还能提升品牌形象,履行社会责任,甚至开发出新的盈利点。这种方式比简单地丢弃要积极得多,也更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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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

《反食品浪费法》草案是去年12月22号提出的,即一审稿;

并于今年4月26号提交二审稿;

最后在今年4月29号表决通过,并于当日起施行。

整个法案从草案阶段到表决施行,只有128天。

注意:《反食品浪费法》在去年之前,几无风声。


前段时间我们讨论较多的《广播电视法》:

纳入立法规划是在04年;

正式表态启动立法是在15年3月;

将“启动《广播电视法》制定工作”写入工作计划中,是18年;

发布明确的立法规划(5年至10年内完成法律1项、行政法规12项,以及部门规章24项的制定、修订工作)是在19年10月;

公布正式的《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是在今年3月16号。反馈意见的时限为一个月,已经截止;

接下来还有提交审议、基于审议反馈意见的修改过程、再次提交、决议通过,和决定法案的具体施行日期。


考虑到《广播电视法》覆盖了互联网内容,市场规模难以估算。但单中国餐饮行业,基本就在4万亿左右,绝对不是一个小行业。

《反食品浪费法》的立法精神能够理解,但具体执行标准恐怕很长一段时间都无法落地。面对一个庞大的民生行业,在短时间内出台不仅仅是指导性的、与具体业务有大量关联的法案,而且要求立刻施行。

个人无法站在支持的立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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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立法思路准确来讲还停留在前工业化时期,换句话说立法思路是用法律惩罚立法者主观认为不合适的行为,而不是通过立法规范各个社会个体之间的相互关系。

重点在罚,而不是规范。

中国的立法者,主要问题还是三观仍然受农业社会的强大惯性约束。

就拿这个这个丢面包的事情来说吧,如果要大范围提高农产品的综合利用效率,那么第三级理性的办法应当是

建立超大规模的食品生产联合企业,严格限制食品的生产种类和供应种类,通过将食品交易和生产的集中化程度提到摩天大楼那么高,从而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运输、储存、消费过程中的浪费

比如,南京一天全市只供应20-30种主食,米饭算一种,白面馒头算一种,杂面馒头算一种,宽面条算一种,窄面条算一种,杂面宽面算一种,杂面窄面算一种,总之就只供应这么几种主食,多了不好意思,没有。

供应的品种少了,供应结构的中心化程度高了,自然农产品利用率就高了。因为有条件进行大规模的工业化生产,引入大机器、高度专业化的产业工人。生产规模越大,工人越熟练,浪费就越低。

就比如KGB1986谈到的苏联食品工业,答案链接如下

而供应品种越少,实现供需平衡就越容易,在销售和消费过程中的浪费现象就越少。这叫规范,这叫顶层设计。而在不进行社会架构的工程学优化背景下出台这类法律,那明显就是以罚代管。

第二级理性的办法是完全废除初级农产品的自由交易,统购统销,也直接完全消灭各类食物种类,低等一点的第二级理性应当是只供应制成品和半成品,到手经过简单加工即可食用的“食品包”。高等级一点的第二级理性是直接把食品包的食品做成牙膏状的营养补充剂,饿了就开一管营养补充剂,以”进食“取代”进餐“。就像YPM里面吐槽的英国肠一样,下水肉和猪皮搅碎了加入面包渣,调味料和色素防腐剂,做成”乳化高脂杂碎管“。 这肉类利用率杠杠的,浪费的比例更是骤减。


第一级理性的办法就是综合使用包括太空育种、辐射诱变和基因工程在内的一切现代技术,直接把农产品的生产重工业化,逐步,直到彻底消灭农产品生产的中的地球环境依赖。当前制约农产品生产规模和产量的主要因素仍是地球环境的依赖。

只要破除这种依赖,初级农产品的生产就会像生产汽油、钢铁、塑料一样,基础原材料丢进去,工业制成品源源不断生产出来。那就没什么浪费不浪费的问题了。因为生产力足够发达,根本就无所谓浪费不浪费的问题。


如果以农业社会的视角来看,浪费农产品可耻至极,必须出重拳打击农产品浪费。但是从工业社会的角度来看,从投入产出比来看,只要产出能超额覆盖需求,浪费的成本比解决浪费的成本低,那浪费就是合适的。

如果某些立法给全社会带来的额外交易成本总和大于将这些成本投入尖端农业技术研发带来的收益,那么这些个立法就是严重不理性的立法。

实现一只鸡八个翅膀八条腿不容易,但是实现肉鸡料肉比从1.7降到1.5,生长周期从42天缩短到39天,那应该是不算太难。

只怕这个立法为全国带来的额外成本,足够让四大天坑专业中的两个-生命科学和化学不那么卷了。

无论怎么节流,收益都不太可能大于开源。在节约问题上倾注大量资源,而不是将资源更多投入到研发中,这就是农业社会思维和工业社会现实之间的割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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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赞列出了把剩余食品分发给员工的坏处。

个人认为,这条法律有助于催生一个剩余食品处理的产业

比如,饭店的剩余菜肴从来不是一个问题,因为残食回收这个行当早就存在了。

这里强调一点:处理剩余食品是一定要付出成本的

规章制度毫无疑问意味着门槛、意味着成本。

你扔掉,法律不允许。你分给员工,像高赞说的,可能引发适得其反的现象。你便宜卖,影响正品的销售。

在美国加拿大,小件商品退货很容易,网上也有很多视频介绍。退的东西去哪了?有一些二尾货店,专门卖退货,大商场的退货低价甩给它们,它们再以7-8折或半价卖掉。

同理,你总是产生多余的食品,你就要回收处理的办法。你就需要相应的服务。

相信,很快就会有人看到商机。


话说,以前路过一家烤鸭店,下午4点左右总是把鸭架拿出来2块一只卖。那么肥的鸭子,吃顿烤鸭实际切不下来多少肉。

至今散步经常不由自主往那家店门前拐。一只鸭架拿回去撕碎,蘸点料,够我吃一个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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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查处时候我的表情:

多么似曾相识的火锅小料报导啊……当年开始提倡节约粮食、就有记者直接报导火锅店两个人吃四碗小料是浪费,现在某打投奶出事、又把矛头对准了一些小店……

所以以后只能来多少人做多少东西是吗?做少了不够就当天关门、做多了剩下要罚款?还是麦当劳鸡翅掉地上了要捡起来放到顾客餐盘里不能浪费?做错的汉堡必须要求顾客吃掉或员工当场自掏腰包买下吃掉?

餐饮业谁敢说自己能做到无耗损、无浪费?餐饮业也是做生意,食物就是货物,对他们来说食物并没有因为可以养活人就比其他商品更高贵。面包店倒掉面包或决定廉价处理都是合理的,但谁都知道定时打折处理就会引起一些闹剧和麻烦,再就是捐赠的话也不可能一夜之间就运到哪里去,而且每天的运费也是一大笔,谁掏这个钱?爽吗?

德国那边面包店一般就是卖完就算,很少有快六点去还整整齐齐码一堆面包的时候,但有剩余该倒掉的时候也不含糊,每天早上三四点会有车到那种连锁面包店送货和回收卖不掉的面包(不知道用来干嘛了,可能给猪吃了也没准)——因为我有失眠经常半夜三四点在外面逛会遇到。

其实面包蛋糕熟食店这些小店已经尽量做到计算客流量制作食品了,谁都不愿意浪费、但总不可能一个不差啊?下雨了、就没人来,这谁能预测?

反而一些鼓励浪费的东西,比如明星代言的名利相关产品、投票产品、有除食用作用外的抽奖性质产品一直没严查,我也是奇了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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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了,我一表哥,在当地四线小城市开了好多年网红糕点店。

因为是初次尝试,在本地受到的限制比较少,所以在刚开始的时候,并没直接遵照正常加盟的程序——隔夜食物直接扔掉,而是选择给店里员工分发。

结果开业很长一段时间,销售额都不高,产品ok,味道上乘,售价合理,地段人流量大,路过人群也是考量过的,就是卖得一般,我表哥很苦恼。

后来一天晚上我妈去买,没有惊动我哥(不然就不会让我妈花钱了),去店里时营业员说某产品都卖完了。

我妈还挺惊讶,毕竟表哥那时经常叨咕销售不佳,那天晚上给表哥发微信说你们这生意不还是挺好嘛,今天我一去都卖完了。

我表哥察觉到不对劲,到店里一查发现那些天的记录,明明都是有货没卖光(糕点师傅和营业员是两班人马,生产和销售都是有数目的),再一查监控和盘问……发现是员工为了能把当天没卖出去的糕点带回家,有时候故意把一些糕点不补充到食品柜台里。

请问如果您是我表哥,会怎么办?

没错,自然是加强管理,从此不许员工把剩余的糕点带走。

有人说,新闻里这家店,不能把卖不掉的残次品面包半卖半送给普通人吗?

可残次品本身大多是配料比失误产生的,味道口感乃至于食品安全性都会打折扣,有些店会设置残次品专柜,其中有一些都是濒临过期的食品。

然而在价格的驱动下,一旦设置这种专柜,大多数用户都会倾向于购买这种便宜的残次品,会导致正品的销量大受影响。

一方面,店家没办法很好保证残次品的食品安全问题,另一方面,很多人会专门等着买这种而放弃正品。

后来我表哥一段时间的做法是让我姑去把这些卖不完的都分给亲戚,我家连续很长一段时间被免费供应网红糕点,以至于我曾经有半年,看到糕点包装上的“xxx”几个字,都感到阵阵反胃。

最后怎么办了?

大多数还得是扔掉,有机会会送给环卫工人,但也不是次次都能恰好碰到,而且恕我直言,人拿多了,真不一定会领情,拿回家过期吃出事了,说不准还来找你。

看到有回答说,这些剩的是不是可以联系养猪的当猪饲料,嗯……猪饲料是讲究配比的,人吃的东西,确实不能直接给猪吃,毕竟消化系统不一样。

这年头养猪养牛大都讲究一个规模效应,面包店在城里,养猪场多在乡下,城市里一家店剩的那点东西,是养猪场从乡下开车来取呢,还是你自己给人送到乡下呢?

我觉得相关部门的相关做法,是好事,只是最好呢,给出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或者咱们能从一些大店开始动手,搁一普通个体户开刀多不好。

众所周知,全国的肯德基麦当劳,产品都有一个“最佳赏味期”,过了时间都要扔掉,员工不许吃,乞丐不给碰,全国那么多分店,公司统一的规矩,扔掉的数量的是多少?

有朋友在肯德基打过工,说每天到点扔的食物,海了,就是不准员工吃半口。

谁破规矩被抓住了,谁滚蛋走人。

请问有关部门,这合理或者合法吗?

肯德基麦当劳在全国都有几千家店,还是业内品牌示范,他们的影响是不是大多了?

如果“扔”掉卖不出去、不好卖的食物有问题,那他们这么大体量、网上那么多议论,是被选择性忽视了吗?

浪费确实不值得提倡,有关部门不妨先查处一下这些,咱们商量商量这事怎么处理,如果这个问题知名品牌连锁店都解决不了,你为难一普通个体面包店,用意就有点值得揣测了。

————

想起小时候看的故事,刚查证了应该是真的,麦当劳有一个规定:炸薯条超过七分钟、汉堡超过十分钟就要毫不吝惜的扔掉,这些被扔掉的食物并非变质而不能食用,仅仅是麦当劳想让用户享受品质最新鲜、味道最纯正的食品。

这可是完完全全的正品,算不上丝毫残次,只是时间错过了一丢丢,离真正意义上的变质相差甚远。

小学的读本上,用以宣扬麦当劳的品质至上,这么多年来似乎都没变过。

为什么放到人家身上,这就变成了“品质至上”的宣传?

为什么放到我们身上……

作为草民,我没说人家对或者不对,这种事我没资格给标准,不过都是打开店门做生意的,都是把自己认为不合品质的食物扔进垃圾桶里,起码别双标,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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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化这一招已经骗不了人了,建议想点新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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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句实话,如果这个店知道有更好的处理方法的话,他会选择丢掉吗?人家店家又不是傻子,能够物尽其用,他为什么不呢?不就是因为没有更好的方法吗?

很自然的想法是把这个送给需要的人去吃。可问题是你有没有替店家着想,如果大家都知道你送的面包和正品在味道上没什么差别的话,那与其花钱去买那个形状比较好的,我还不如等着去送免费的,长此以往这个店家正价的面包还卖得出去吗?其次,如果送出去的面包发生了食品安全问题,有人吃出病了。你是不是还得追究这个店家的问题?那换位思考,如果你是店家,你还送吗?

所以大概合理的方法也只有拿去喂猪或者喂鸡,如果猪和鸡喜欢吃的话。养猪场和养鸡场自己出运费来拉一下就可以了,不收他们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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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食品浪费法》应该用在《青春有你3》集资打投买奶然后只要瓶盖不喝奶

看完这个新闻我也想问当天卖不完或做坏的面包,如何处理更合适?如果有合适的处理方法谁会选择丢掉面包。

卖不掉的面包送人并不简简单单的是送给需要的人就好了,如果商家送人可能会导致:

1、很多人不买这家面包,每天等着免费拿不要钱的面包。

2、面包吃出问题,商家不仅要赔偿面包的原材料成本还有赔顾客医药费。

商家需要对这批食品负责,选择丢掉面包是对于一个新手商家更好的选择。

如果一个商家通过每天丢掉大量面包来吸引流量这种行为才属于浪费食物。

但是不能将《反食品浪费法》应用在投资失败的面包店上。建议南京面包店商家考虑一下养猪的副业,这样就不用丢掉卖不掉的面包被罚款了,还能少付一笔猪饲料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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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商业角度来说,这样的行为可以理解,甚至可以说是不错的营销行为和品控行为。

但是从宏观来说,这行为违背了国家节约粮食的倡议。

我国如今富了是事实,在如今全面扶贫脱贫的背景下,即便最穷的地区,普通居民也不至于说吃不上一块面包。

但我国的农业却并不富裕。

我国的粮食自给率相当高,但国家并不满意。

无他,咱们的粮食不能被人掐脖子,更不能忽视粮食保障的风险——这一点,我国历史上有深刻的教训。

如今世界上,真正的农业第一强国其实是美国。

你别看中国种菜有历史天赋,但其实我国如今的农业发展水平在美国工业化的农业产业面前,就是个渣渣。

官方数据表明,我国每年浪费的粮食可以多养活2亿人口。

另一方面,又是我国每年天量的粮食进口量。

更重要的是,虽然我国现在很少有人说吃不起一块面包,但我国仍旧有巨量的人口尚不能说富裕。

这种对比之下,一些大城市天量的粮食浪费,实在是反差太大。

不过这种事情还需要政府多引导。

比如有些地区,由政府采购服务,通过一些公司提供的生物降解技术(如蝇蛆、蟑螂等),将厨余垃圾进行生物降解,并利用生物的粪便制成肥料,用厨余垃圾喂养生物(主要是昆虫)并繁殖,最后制成饲料。最终形成绿色的循环农业发展,带动就业的同时,解决环保问题并增加社会财富。

这就是一个不错的解决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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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知道有这么个《反食品浪费法》,不知道有没有其他的《反XX浪费法》。

有人天天开车街上兜圈算不算浪费,管不管;有人夜里赛车漂移算不算浪费,管不管;城市改造这么多好好的房子说拆就拆算不算浪费,管不管;开发商建那么多房子,钢筋水泥摆那儿晒太阳,算不算浪费,管不管;全国这么多省道县道质量不达标每年挖了再铺,铺了又挖,算不算浪费,管不管……

国家的根本利益,长期绿色持续发展,有没有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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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真的是,神奇的城市。

从彭宇案到锦旗案,从杀老外判死刑案到这个面包案,司法体系处处透着诡异!

我来说下食品门店经营为什么一定会有报废丢弃:(不过我想到一个好办法,以后有报废,一律寄给南京相关单位,只要他们丢掉,那就是违法。只是如果他们吃掉,万一闹肚子了,可能又违了其他法,头疼。)

1.生产环节中一定有污损。

比如我在肯德基的时候,一个同事把刚炸好的一盘鸡翅弄翻了,全部掉在地上,这些就直接计入报废——这不能算浪费,因为根据食品安全的规定,这些鸡翅已经不能售卖,也不能给任何人吃。

2.生产环节中一定有失误。

比如炸鸡炸久了,或者面粉裹厚了,这就影响了口感,以及摆放过久,超过了最佳风味期,不能出售。那么问题来了,这批炸鸡能不能打折出售?理论上可行实际上很难,因为这种失误不一定每天都有,也不能保证什么时候有,即使有了就立刻打折卖,如何保证其他客户不会觉得自己吃亏了?(因为如果只打九折八折,会因为折扣力度低没人买,打五折六折,因为口味影响也没那么大,其他消费者会觉得自己原价买的太贵,影响正常销售)。

3.最后是所有餐饮行业都在面临的问题:

没吃完的,以及没卖完的。

对于客户点了没吃完的,不管品相如何,肯定不能再卖出去,哪怕是根本没拆开的糖醋酱也不能回收,唯一的办法就是倒掉。

至于没卖完的,一般两种解决办法:员工吃掉或带走+打折促销。肯德基麦当劳不能这么做,因为一旦卖不完可以员工吃,一定有人每晚下班前故意多做一些放在那。打折也是一样。

有段时间员工心地善良,把丢掉的炸鸡用打包袋装好,扔到垃圾桶附近,一些捡垃圾的会拿去吃,后来有些老太太知道了每天来等着,出了一次因为抢不到打起来的事,后来又有老太太说孙子吃了我们扔的鸡翅身体不舒服,于是再也没人打包了,一律装垃圾袋扔了。

通常能这么做的,都是一些餐厅或面包房,红宝石之类的都是打折促销,实在卖不掉的员工带走,多乐之日是直接由员工带走(这就导致有些员工故意做多),我在西餐厅的时候每天最高兴的就是夜宵吃下午收回来的自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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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早以前的新闻了

结合食用,效果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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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说老话——某些人一拍脑子搞出来的东西,接下来是什么后果,他是不在乎的……

消耗不等于浪费,某些人死活都看不懂这一点……(现实中不存在行为浪费,只存在资源错配)……

至于这个问题到底应该怎么管?——问题问错了,这个问题本来就不该管,管理不该管的东西,怎么管都是错的……

像是《反食品浪费法》这样的一部法律,打从一开始制定出来的时候,就是一部公权力肆无忌惮地扩张,毫无底线地破坏自由市场的,彻头彻尾的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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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这个尺度,那食品行业就很容易进入一个十分可笑的境地:

向前一步违反反浪费法,向后一步违反食品安全法。

举几个例子:

库存商品一批到期了要扔掉,按照最严格执法尺度,那么我得卡着到期的那一秒扔。

另外,超范围使用添加剂,这算啥?含量同比其他食品根本不算高,就是我这个类别没授权用。

参假或者挂羊头卖狗肉算啥?比如鸭肉做的肉串。

卖没有检验检疫标志的禽类怎么算?

标签不合格怎么算?比如用了某种添加剂,使用量合规但是标签没标。还有职业客热衷的营养成分表虚标。

油炸行业的煎炸油,是不是每个都得配个实验室,用到极性成分到合格线27%才允许倒掉?



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企业内部质量控制尺度本来就要严于国家标准。

某种程度上讲食品安全本身就带有一定意义上的浪费食品的属性。反浪费的执法尺度不能过于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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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能吃就让人吃,人不能吃的还可以喂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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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养猪老乡接待领导检查,问:你猪养这么好都喂啥呀。老乡说:玉米面,野菜啥的。

检查团说我们是动物保护协会的,你这是虐待动物,罚款一千。

过了几天又来一批人检查,也是问同样问题,老乡回答:我给猪喂大米白面,心想这下应该不会被罚了。

检查团说扶持贫困山区委员会的,你这是浪费粮食,罚款一千。

又过了几天,又有一批人来了,还是问了同样的问题。

只听老乡回答:我每次都是给这些猪猡一千块钱,他们爱吃啥吃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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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没必要出台正式法律,出了法律也没必要这么一板一眼的执行。

想要制止食品浪费,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以提高农民收入为名义,提高主粮收购价。这样既提高了农民种粮积极性,增加了粮食产量,又制止了粮食浪费,一个普通面包五十块钱,还有几个人敢浪费?

但愿别这么做,真要这么做了,在座的各位都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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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我就要唱反调了!

卖出去的东西就成了购买者的私人财产。

没卖出去的东西就还是所有者的私人财产

《宪法》明确规定保护私有财产呀。

你可以站在道德的高度批判浪费行为,但是将权力之手伸进他人腰包去规划管理私有财产,这明显越界了呀。

这让我想起了桃谷六仙分食七条鱼的“典故”。

假如我今天剩下六个面包,这里却有七个挨饿的人,食物短缺造成了纷争。那我是否会由于不能达到分配均匀而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呢?

又或者,我再去买一个面包凑成七个,这样从道德和法律上我都完美无缺了。

但是,我的财产(一个面包)流失了呀!

谁能帮我解答一下这个疑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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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偏了。一定会跑偏。因为这个东西根本没法操作。食物吃不完卖不完只能倒掉。后面会不了了之。回想下楼顶的广告牌。

和广告牌那光景不同的是,那时候大家还会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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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亲们,先看有没有,再看对不对

新闻原文是:

包店的厨余垃圾桶内,有大量丢弃的面包。其中多个名为“奶油号角”的面包,因为长度不足以制作一个成品就被丢弃;有多个“摩奇包”,因为尺寸偏小不符合成品要求也被丢弃。工作人员称这些都属于生产报废,按照公司的要求只能丢弃。就在执法人员检查期间,工作人员又丢弃了一款名为“初樱朵朵”的粉红色面包。工作人员介绍,这是因为面粉饧发得偏大,形状不太好看,不符合成品的要求。除了这些生产报废的面包外,执法人员了解到,每天卖不完的面包也会作报废处理。工作人员说:“因为公司规定面包必须当天制作当天销售,既不打折销售也不发给员工。每天报废的数量不等,平均下来每天要报废几十个面包。


重点在于1.牛角包,摩奇包长度不足在未销售的情况下就被丢弃2.粉红面包生产外观问题直接被丢弃

上述两种妥妥的算浪费吧,罚款没问题

3.大家争议的重点:当天卖不完的面包废弃,既不打折销售也不发给员工。

这个就各抒己见啦。


但政府根据1.2点罚款个人认为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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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食品浪费的背景:印度新冠疫情再次爆发,必然影响国际粮食生产,国际市场很可能买不到粮食。

1.国际粮食市场疫情前是紧平衡。

2.疫情严重后,印度开始新一轮封锁,肯定影响工业生产。

3.如果农药、化肥、农机配件、燃料供应不上,农业就会瘫痪,减产是必然的。

4.部分国家粮食减产后,其他产粮国大概率限制出口,粮食净进口国家很难买到粮食,会进一步推动惜售情绪。结果是部分国家饥荒。

5.疫情失控、粮食不足可能导致动乱,动乱会进一步导致农业减产。

6.如果疫情严重,粮食物流体系可能运行不正常。

疫情可能导致国际市场上买不到粮食。

我国每年要倒掉2亿人的口粮,浪费金额达到2000亿元,严查食品浪费是保证粮食自给自足的必要步骤。

如果粮食进口断绝,我国所有民众每个人节约一点,大家都能吃肉;如果都铺张浪费,有人可能要挨饿了。

面包店每天做坏和卖不完的面包,建议闭店前促销或者发给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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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结论:以行政处罚实现杜绝面包店的食品浪费,还不如市场规律自动淘汰“浪费食品”来得快。有那功夫不如处罚那些给偶像打call时候“吨吨吨”倒牛奶的节目,教育效果比罚面包店强多了。

这个问题本质就是如何平衡“杜绝食品浪费”和“用户体验”。我认为《反食品浪费法》立法目的并不是将二者进行对立,南京市场监督局以单纯以行政处罚方式(责令整改通知书)处罚了一个经验不足的店家,出发点是好的,但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效果。


第二十二条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反食品浪费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报道先进典型,曝光浪费现象,引导公众树立正确饮食消费观念,对食品浪费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有关反食品浪费的宣传报道应当真实、公正。
禁止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
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发现用户有违反前款规定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相关信息;情节严重的,应当停止提供信息服务。


通常情况下:西点房经营者的做法是超额备货,晚间打折,以便平衡满足用户最好的口感体验和食品浪费,这不是商家拍脑袋想出来的,而是长期以来市场实践得到的经验;

一方面,现做面包的口感较好期间就是一天以内,而且商家的目标客户也是对面包有质量要求的群体(比如我无所谓就超市随便买一个了),商家为了维系口碑,必然会向顾客供应当天的新鲜面包。同时,商家的目的在于盈利,卖面包的盈利本质=单位时间内面包的销量*营业时长。因此商家会尽可能多备货,增加以可销售面包的时长,进而实现更高的利润。面包是日常消费品,不是奢侈品,卖一个面包才能赚一个面包的钱,有面包可以卖总比为了“不浪费粮食”导致店铺货物空置更符合商家利益。

有人就会问,有没有空着的馒头店还能赚钱呢?有,你看看劳力士专柜就是这样的。手动狗头

另一方面,为了“消化掉”快超过一天保质期的面包,在夜间以打折处理的方式,避免了浪费和商家的原材料的损失,也是业内的习惯。

以我家楼下的面包店为例,基本就是8:00以后全场半价,原因就是在晚8-10点,商家就会大量出货,一方面增加单位时间内销售面包的个数,另一方面也避免了食品浪费和产成品的浪费。(毕竟面包做出来要卖出去才能赚到钱)

上面两者做的好的,就是能在市场竞争中走的更远,而做的不好的,自然会被市场所淘汰。

因为我在前文说“杜绝食品浪费”和“良好的用户体验”并不是对立的,甚至某种程度依靠市场规律就可以得以实现,那些经验不足的商家,如果长期没法改进,面临的问题就是单日利润低、甚至亏损(备货过多导致存货损失,为弥平损失上涨价格)最终缺乏市场竞争力,自动被市场所淘汰。

最后,我始终认为,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

行政主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当然要遵循合法行政的原则,但也应当做到“合理行政”,我相信面包店一天浪费的面包钱都比不上一个贪官一晚上的饭钱或高档餐厅随手倒掉的一盘菜钱,行政执法部门不要就挑软柿子捏,你处罚一个米其林三星餐厅浪费行为的教化意义要远超过处罚一个面包房。而二者谁浪费的更多,谁后台更硬,不言自明。

爱奇艺那综艺里吨吨吨倒牛奶的为啥没人管管?南京那么多高档西餐厅、日料店呢,(我都不敢进去的那种)按照他们宣传出来的那个讲究劲儿,每天浪费的食物换成面包没准儿能绕地球一圈儿半呢,他们咋没收到《责令整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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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标:青岛

这是青岛某烘焙企业在其某工厂店销售的“边角料蛋糕”,顾名思义,就是做蛋糕剩下的边角料以比较低的价格卖给消费者!

据说这种蛋糕需要在清晨一大早排队买,去晚了就买不到了……

个人认为,这是解决所谓“做坏了”的面包的一个好办法!除非面包过期或者出现发霉变质之外,那些在制作过程中产生的所谓“残次品”,也可以通过明码标价,低价售卖等方式进行售卖或者赠送,一方面可以招揽顾客,另一方面避免浪费,还降低了企业成本!甚至有可能打造出“网红产品”,一举多得!

现在是世界性的“粮食危机”!

对于现在丰衣足食的我们可能暂时感受不到饥饿的滋味!但正所谓:“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我们是不是应该提前预防,节约每一粒可以节约的粮食呢?

最后: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以上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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