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6 少年 30 秒洗劫小米之家,警方表示 6 人均为未成年,已全部到案,他们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回答
这起事件确实挺令人唏嘘的,六个少年,三十秒,就把一家小米之家洗劫一空。听到这事儿,很多人第一反应可能就是“年纪轻轻不学好”,但具体到法律层面,他们会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这事儿可就没那么简单了,得细细掰扯。

首先,最直接的罪名就是盗窃罪。这没啥好说的,未经允许拿走别人的财物,构成盗窃。但关键在于,这六个人都是未成年人,而且全部到案,这意味着他们的责任承担方式会跟成年人有很大不同。

根据咱们国家《刑法》的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就算是犯了罪,也不承担刑事责任。这部分人,公安机关会依法进行批评教育,然后通知其监护人,让监护人好好管教。但对于十四周岁到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犯盗窃罪,在达到一定的数额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下,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而十六周岁到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盗窃罪,也同样要负刑事责任。

所以,咱们得看这六个少年的具体年龄。如果他们中有不满十四周岁的,那就没有刑事责任可言,主要是行政处罚和教育监护层面。但如果他们年龄在十四周岁及以上,那么盗窃罪的刑事责任是逃不掉的。

盗窃罪的量刑,主要看盗窃的数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你看,这“数额巨大”的标准,在不同地区可能略有不同,但通常来说,一次性洗劫一家店,价值肯定不菲,很可能就触及到“数额巨大”的门槛了。

但即便要承担刑事责任,法律对未成年人也特别强调“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这意味着,即使他们构成犯罪,判决结果也会比成年人要轻得多。比如,可能不会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而且在量刑上会体现出从宽处理的意图。法院在审理时,也会充分考虑他们的年龄、悔罪表现、家庭情况等因素。

除了刑事责任,他们还可能面临民事责任。这部分的责任主要是赔偿。他们非法占有了小米之家的财物,肯定得赔偿损失。这个赔偿包括被盗商品的价值,以及可能对店铺造成的其他财产损失,比如损坏的门窗、货架等等。这部分赔偿,是需要他们本人(如果他们有财产的话)和他们的监护人共同承担的。也就是说,这事儿最终很可能还是得家长来买单。

另外,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行政处罚。如果他们涉案的数额还没有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但情节恶劣,比如多次盗窃或者造成了比较大的影响,那么也可能受到行政拘留等处罚。当然,对于未成年人,行政处罚也会有相应的限制和规定。

咱们再把情况往细了说。警方表示他们“全部到案”,这说明他们有自首或者主动投案的性质。如果是自首,那在量刑上是可以得到从宽处理的。而且,既然是“洗劫”,这说明他们的行为是团伙作案,并且有预谋和组织的。这种行为,相比于单独作案,往往情节更恶劣一些,可能会影响到量刑的轻重。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一点是,警方将这六名少年全部到案,并且已经开始调查,这说明他们已经进入了法律程序。接下来,警方会收集证据,确定每个人的具体参与程度和盗窃数额。然后会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终由法院审判。

想想看,这六个孩子,三十秒的时间,人生轨迹可能就此改变。这不光是他们自己的责任,背后的家庭教育、社会环境,也都有责任去反思。不过话说回来,不管是什么原因,偷就是偷,这块儿的法律责任是跑不了的。只是在处理上,会更侧重于让他们认识到错误,回归正途。

总的来说,这六个少年,根据他们的具体年龄和盗窃数额,可能要承担:

1. 刑事责任:如果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可能构成盗窃罪,但会适用未成年人犯罪的从宽原则进行量刑。
2. 民事责任:赔偿被盗商品的损失以及其他财产损失,由他们本人及监护人承担。
3. 行政处罚:如果情节未达刑事追诉标准,但违法事实清楚,也可能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这事儿,说到底还是给所有家长和教育者敲了个警钟。未成年人犯罪,我们不仅要依法追究责任,更要关注背后的原因,并给予他们正确的引导和教育。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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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是最令人头疼的物种。他们有体力、想象力、破坏力,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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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题目不好,我一点都不关心他们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反而更关心他们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

我们这些成年人,傲慢得太久了!

未成年ta长得再成熟,偶尔吐两句看似深沉的大人话,缺乏成年人的指导和足够的教育的前提下,也依然是个孩子,只懂基本的欲望,不懂合法合理的方法,不懂法律,不懂社会规则,不懂人情世故……让孩子们基于欲望与自身浅薄的观察认知去莽撞“实践”,是成年人与社会的过错,特别是父母的过错。就像这次一群孩子入室盗窃,新闻媒体提出的问题不是”怎样看待“,而是”他们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在某新闻客户端的评论区,前排都是诸如”希望他们死“这样恶毒的话,罕少有人将他们看做孩子,看做落后地区跑来大城市的孩子,看做成绩差辍学的孩子……

我们本该帮助他们回归正途,教授给他们合法的谋生方法,帮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而不是在他们迷茫、出于物欲草率团伙盗窃的时候,劈头盖脸地打压,咒他们死,定性他们的人生就是牢底坐穿,将本就在挣扎的他们推入深渊——我们这些接受了教育、知法知社会的成年人不配!

他们是怎么从遥远的贵州到的厦门呢?有无成年人监护?沿途有无公职服务人员关心?他们在厦门哪里落脚?几天的衣食住行都怎么解决的?他们为什么动了盗窃电子产品专卖店的念头?偷了东西后,原本又打算如何处理?他们对自己未来的人生规划是怎样的?他们的父母在哪里?对他们的行踪是否知道?他们有没有被成年人组织或诱惑?……

我想知道这些,知道这些,才会知道问题究竟出在哪里,是什么导致了宝贵的孩子们走上了歧途,才能从根源上防范和纠正,保障人的健康成长和各项权益,同时也收获社会稳定和国家发展。

我是真的一点都不知道他们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法律应该以引导、预防、约束和保护为主,而不该是惩罚为主,世人更不应围观惩罚取乐,仿似他人的堕落带给了自己多么大的好处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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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一个群友的爆料,这帮小孩已经在福建漳州厦门一带流窜作案几个月了,之前就有监控视频流出来,只是没逮到人。

现在逮到人了,也没谁觉得高兴。因为这伙人不是15岁就是14岁,杀人强奸都得从轻发落,自带免死金牌,区区盗窃除了批评教育一下,叫家长领回家,不能拿他们怎么样。

但是,家长要是能做好教育工作,也不至于养出这么一群玩意,所以头疼的事情还在后面。

看看这次的视频,6个人连撬门带抢东西,分工明确、目标统一、动作迅速,全程只花了不到30秒,已经是一个很成熟的犯罪团伙

而且整个过程中,他们完全不把摄像头当回事,警报响起也继续埋头抢东西,沉着冷静,抢完再走,这个心理素质,已经超出大部分成年人了。

犯罪的道路都是一步步滑落深渊,绝对不可能停留在一个层次,他们现在只是偷东西,如果没有管教好,未来犯下其他恶性犯罪,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到时候就不会是几万块钱的财物损失。

震惊全国的《消失的夫妻》案,作案的那伙人和这群小孩的背景差不太多,身上的很多标签相似,避免出现群体攻击我就不详细列出来了。

我一直觉得马督工喜欢说的社会化抚养很扯淡,但这时候,还真希望有个社会化抚养机构,能把这6个精神小伙(妹)好好安排一下。

不要求他们为建设社会主义事业作出多大贡献,至少不能再去祸害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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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单一一个未成年人做出极端暴力行为,我们可以认为是这个未成年人是天生的恶魔,但是如果6个未成年人团伙作案,并且没有任何成年人的干预,这难道不是社会出了问题吗?

这六个未成年人都是天生的罪犯吗?还是说他们的父母祖辈都有盗窃的基因?

贫穷就是原罪,他们不想像知乎用户一样考上985吗?也许他们会说“不想”,因为他们根本想象不到原来这个社会还有人有父母爱护的。

很多人对职中嗤之以鼻,然而跟他们比起来,读个职中,日后进个工厂已经是人生赢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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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罪犯都是未成年:

1、萧山五少年杀人分尸案:据了解,杭州人陈洁因怀疑相识的陈红在背后说其坏话后发生口角,“理论”中陈洁动手殴打陈红,致使陈红受伤,头部还缝了5针。后因陈红报案,陈洁被警方治安处罚,罚款150元。此事埋下了祸根,陈洁一直怀恨在心。今年2月17日晚上,陈洁约集曹俊玲、张静平、华丹丹、王红强等4名朋友,将陈红骗至钱塘江边,轮流对其殴打。随后因怕陈红报警,5人将陈红带到华丹丹家,先后轮流采用水淹、捂嘴、枕头蒙头、掐颈、塑料袋套头、腰带围巾勒颈等手段致陈红机械性窒息死亡。陈红死后,5人商议进行毁尸灭迹。陈洁、王红强分别用杀猪刀、钢锯进行分尸并分装在三只编织袋内。次日凌晨及晚上,王红强和陈洁分两次将装有陈红尸块的编织袋分别抛在钱塘江内及附近一垃圾场中。2006年8月2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2人被判死刑,2人无期,1人有期徒刑15年。

2、湖南衡阳杀人案:2012年4月13日晚23时01分,衡阳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刘某报警:称其位于西渡镇滨江路君泰宾馆家属楼五楼住房内发生命案,其妻和9岁女儿、4岁儿子被人杀害。警方在接到报警后立即启动命案侦破机制。衡阳县公安局组织100余名精干力量投入侦破工;通过周密细致的现场勘查和摸底排查、全县范围内的清查盘查及相关视频资料比对分析,确定死者肖玲林的亲侄儿肖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进一步侦查,于14日上午9时30分将肖某抓获,当场从其身上搜出其姑姑家房门钥匙、手机及2000元现金等物。犯罪嫌疑人肖某对杀死其姑姑及表弟表妹的事实供认不讳。

3、重庆摔婴女孩事件:2013年11月25日下午4时许,家住重庆市长寿区的吴女士带着一岁半的孙子坐电梯出门玩耍,吴女士先将童车搬出电梯,等她回头时电梯门就关上了,孙子原原被关在了电梯内,电梯直奔25层。吴女士称,当时只有小女孩李某走进电梯,还看见李某将原原抱起。5分钟后,原原被发现躺在居民楼下的草丛中。警方调出小区电梯监控录像发现,李某在电梯内对原原进行丧尽天良残忍的暴打,后将其扔出电梯。

4、云南昆明少女与男友杀人抛尸案:2014年10月12日,云南昆明14岁少女王某和她25岁的男友段某共谋抢劫黑车司机,因黑车司机反抗痛下杀手。2014年10月16日,海口派出所抓捕嫌犯归案。2014年10月29日,云南昆明涉嫌杀人抛尸的两名嫌疑犯在海口派出所警察押送下指认杀人抛尸现场。

5、神木少女被害案:2018年11月19日, 陕西省神木市警方侦破一起故意杀人案,一15岁少女被同龄人强迫卖淫、打死。两个月前,15岁的张露从家里出走后一直未归,其父母开始了日夜不休的寻女之路。直到2018年11月20日,家人接到警方通知前往殡仪馆辨认尸体,并进行DNA检测,才确定张露已经遇害。网上曝光的一份疑似该案情况经过的信息提到:农历九月廿三日下午四时许,几名犯罪嫌疑人将张露带到当地一家商务宾馆进行卖淫,后因嫖客不满意,几名嫌疑人便将张露带到了其中一人的叔叔家中,轮流用皮带、拳脚、砖头对张露进行了长达数小时的殴打。次日,他们发现张露死亡,便将尸体肢解后在附近掩埋。警方回应,除了事发时间从阴历写成了农历,其他细节基本属实。

6、河北定州四少年杀人案:据河北省定州市公安通报,2017年8月10日晚20时许,河北省定州市发生一起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侯某、张某瑞、王某安、杨某艺(4人均未满18周岁)在某小区楼顶天台将张某东勒死后将张某东尸体焚烧。截止8月13日17时,涉案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经审讯查明,犯罪嫌疑人张某瑞、侯某、王某安因琐事与张某东产生矛盾,伺机对其进行报复。8月10日晚20时许,犯罪嫌疑人侯某、张某瑞、王某安、杨某艺以打扑克为名将张某东骗至某小区楼顶天台对张某东进行殴打,后将张某东勒死并焚烧。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希望国家能继续加强管理吧,我不希望年龄成为恶魔作恶的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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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岁之前,是孩子的性格的塑造期。一个小孩的性格,到了13岁以后,基本上就属于是定型了。

不管你是中药西药,几乎很难再改变了。

有时候我国法律条文挺扯的,像他们这种年纪,顶多就是让父母领回去教育一顿。

也不想一想,他们已经是留守儿童了,怎么去教育他们?

而且都是十四五岁的大孩子了,你觉得他们的家长能管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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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问题我必须答一波。

这两几年,大致上来说就是15年开始,越来越多的未成年盗窃嫌疑人。

是的,都是嫌疑人,因为警方没法定罪,所以只要未经法院审判,大约只能说是嫌疑人。

这些未满16的盗窃嫌疑人嚣张到啥程度呢?我印象中比较早的一系列案件是一个十三岁的辍学小屁孩,砸车偷车内物品。

手段很简单,就是找一个人少的地方,衣服包砖头砸路边车玻璃,砸几台完全取决于他偷到的钱有多少,够不够他吃饭上网。

因为路边车上放贵重物品的实在不多,所以经常出现一条路上二三十台车全部被砸车玻璃,损失数万元,而失窃物品价值几百块。

从前年开始,就出现了新闻里这种偷商铺的贼,以前偷商铺很少未成年人,但现在越来越多这样的惯犯,手法纯熟,速度很快。

大约是去年底,就在我们局门口两百米的地方,一排商铺都是被这样的小屁孩撬了。

这种案件都很容易破,因为他们知道自己被抓也没事儿。成年的盗贼还需要注意不留痕迹,躲着摄像头,这些小屁孩,完全就是肆无忌惮,视频,足迹,指纹,DNA,大量痕迹物证根本不管。

而决定他们作案目标的只是商铺是否有财物,是否方便撬开。

以前还可以送少管所,现在只能是去工读学校,但实际上,要把未成年嫌疑人送这种学校,不仅需要家属同意,还要省一级的审批,可以说非常之难以操作。

至少这么多年来,我只知道一个送去工读学校的案例。

绝大多数的这种未成年嫌疑人,目前都是抓了又放,放了又抓,连看守所都送不进去。直到他们年满十六岁,再犯案,才能真正丢去监狱服刑。

你问我怎么办,我也很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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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接诊一位开饭店的老板娘,她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她的饭店晚上收工后,把大钞都拿回家,多是把散钱几百块放在店里的抽屉就关门回家了。有段时间,连续几个晚上被人撬门而入,不但把散钱偷走,还把放在柜台的香烟名酒都偷了。报了警,但一时间也破不了案,于是安装了一套监控在店里,连接自己的手机,一旦发现异常就会自动报告。

过了一个多星期,刚刚回到家没多久,监控就提示有人非法进入了,连忙和老公赶过去,在店里发现好几个的半大不小的孩子,店里被翻的乱七八糟。由于警察还没到,两公婆也抓不住那么多人,大部分孩子都跑了,只堵到一个孩子,他直接跑到二楼的阳台上,老板也不敢去抓他,等到110来了,警察也不敢去阳台上抓他,怕他自己跳下去,只能好声好气的和他沟通,再三保证不会抓他去看守所里面,他才回到屋里。

“后来,还是不了了之……”老板娘苦笑说“这几个孩子刚刚初中已经逃学了,家里人都外出打工,联系不到他的家属,只能教育一晚上就放了他,下午他就叼着烟来我饭店门口气我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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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个回答大几十个答案,没有任何一个人提到这事背后那最重要的99,几乎全部盯着那个属于自己的1:

贵州铜仁

全部十四五岁

现已辍学

六个

中国的阶级固化是否已经形成了

他妈的十四五岁的人生

搞到要去抢劫

这事主要根本不是熊孩子不熊孩子的问题了

未成年人保护法更不是重点

或者说:

百分之九九就是大人的问题

是社会的问题

是社会贫富发展不均的问题。

那么多回答

就都盯着未成年保护法

你们未必富

可能不仁

肯定麻木

是啊

也许哪天抢了你

甚至杀了你

共同富裕任重道远

又或者你消灭这些不富裕

我说的阶级固化形成

不只是财富的问题

还包括意识:

看这几百个答案,

可能早就脱离那个在中国仍然有上亿人口的内陆评论阶层

而且脱离了之后

在内心的空间里

不会留下一丝空间给他们

只有未成年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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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起以前说的一个话题。以前我上学的时候也没钱,于是我就在学校里做起了生意。

没脑子的,就只能去偷、去抢、去裸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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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预测,这几名少年成年后最终还是会落入监狱。那里将是他们无可逃避的归宿。

20多部手机电脑,这些财物的价值肯定是符合盗窃罪入罪数额了。

不过,按照刑法的规定,未满16周岁的人,犯盗窃罪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以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或者进行专门矫治教育。一般就是送入少管所或工读学校。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以上属于法律常识问题,不再赘述。我要指出的是,这些少年如果没有家长精心教育,将来牢底坐穿的可能性极大。

从他们的盗窃手法来看,还是非常专业的,30秒将犯罪现场洗劫一空,意味着他们不是生手,而是惯偷。

惯偷意味着,他们已经习惯以盗窃作为生活、消费来源。考虑到犯罪来钱比打工来钱容易的多,很多惯偷基本上无法戒断盗窃的瘾,也不适应其他的赚钱方式。正如窃格瓦拉所言,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打工。

于是,这种瘾会一直跟随着他们。这6个少年现在已经15岁,他们很快就会达到法律规定的盗窃罪最低刑事责任年龄——16岁。

到了那时候,他们如果还不收手,将无可避免地吃上牢饭。而他们一旦吃上牢饭,意味着他们这一辈子基本上就废了。用王老师的话说,你废了,你的前途没有了!

从我接触过的案例来看,很多刚成年的盗窃犯,他们此前也前科累累。如果你去看一些刚满18周岁的盗窃犯的刑事判决书,就可以看到,他们之前已经多次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但他们错误地将法律的宽大处理,当做是对他们的纵容和偏袒,以至于在成年后还一错再错。

根据我的经验,我基本上已经预测到这几名少年的下场。现在法律虽然对他们宽大处理,但是他们自己会继续作死,到了那时候,法律自然会给他们一个教训!

我希望在此之前,他们能受到父母或他人的管教、约束,不再重操旧业或从事其他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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