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宪法是个不断在演化的项目。在第十四修正法案通过前,第一修正法案("国会不能剥夺人民的言论自由")经常就被践踏。根据Akhil Reed Amar的理论说,是因为最高法院不太敢和国会干上。
比如在1798年,John Adams就签署了国会立法的Alien and Sedition Acts,其中Sedition Acts的一部分内容就是不能瞎诋毁政府。这个法案的动机是当时美国正准备和法国战一场。(
Quasi-War)
(SEC. 2. And be it farther enacted, That if any person shall write, print, utter or publish, or shall cause or procure to be written, printed, uttered or published, or shall knowingly and willingly assist or aid in writing, printing, uttering or publishing any false, scandalous and malicious writing or writings against the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or either house of the Congress of the United States, or the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with intent to defame the said government... then such person, being thereof convicted before any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 having jurisdiction thereof, shall be punished by a fine not exceeding two thousand dollars, and by imprisonment not exceeding two years.) [
Avalon Project]
Thomas Jefferson和James Madison都很反对这项提案,认为它触犯了第一修正法案和第十修正法案("宪法未授予联邦、也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由各州各自保留,或由人民保留。")。在Thomas Jefferson的势力控制国会后,其中的三条法案(包括The Sedition Act)就被废了。
后来通过的第十四条修正法案,将权利法案的大多数条款也在适用在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身上。也就是说,之前国会不能限制你的言论自由但是州政府可以,但是第十四条修正法案就指出了,现在州政府也不行。接着Akhil Reed Amar之前的理论,它的意义是历史上来说法院和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对上更容易,然后一旦有了州政府违犯第一和第十四修正案法案的先例,对付起国会就会容易不少。当然这也只是Akhil的一个理论。
听起来好像第一修正案要牛逼起来了,但是即使在第十四修正法案被通过后,关于第一修正法案的争议还是不断。比如就像楼上有人说的,在战争期间瞎bb政府还是有可能会引火上身。比如1918年Eugene V. Debs仅仅因为发表了反对美国参加一战的演说,就被以违反了1917年惩治间谍法("意图上和实质上的阻碍政府为战争征兵")而不受到第一修正法案的保护为由,被判了十年有期徒刑(
Debs v. United States),虽然他被提前放了出来。既然你已经耐心的看到这里了,我就放个彩蛋吧。Eugene V. Debs被关在监狱里的时候还参加了1920年美国总统选举,并且怒获3.41%的选票。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喜大普奔。
貌似说了一大段废话。主旨不在直接回答楼主的问题,而在扯淡。
其他的最高法院关于第一修正法案的判决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List of United States Supreme Court cases involving the First Amendment。在Free speech一栏里面列了各种类型自由言论的判决(比如上面的通敌罪,其他的包括色情言论,学校可以限制学生的言论自由等等)。楼主的自由言论的边界在哪里在那一栏里的判决就是最好的回答。
总而言之,宪法上的确是说了公民有言论自由,而且它的实现在强化中。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你啥都能说。唯一的例外就是国会的辩论了 (宪法,Article I, Section 6, Clause 1):... and for any Speech or Debate in either House, they (Senators and Representatives) shall not be questioned in any other Place。这里说的是any speech,也就是说啥都能说,并没有说造反的话不能说之类的。你在国会辩论时如果瞎说话是可以被其他议员投票赶走的,但是在国会外并不能对你说的任何话而定任何罪。(注意这里并没有说你说的话不能成为你犯的罪的证据,比如你在辩论的时候说你贪污了,这个和绝对的言论自由无关。我记得就在最近几年还有个case针对这个情况的。)
顺便给楼主推荐两门关于美国宪法的课,我觉得还是很有意思的,希望能帮助到楼主:
(America's Written Constitution)[
https://www. coursera.org/learn/writ ten-constitution]
(America's Unwritten Constitution)[
https://www. coursera.org/learn/unwr itten-constitution/]
这是《不列颠百科全书》对“言论自由”的定义:
right... to express information, ideas, and opinions free of government restrictions based on content.
不受政府对内容限制的情况下表达信息、思想和观点的权利。
在美国,对言论自由的权利的保护来源于宪法第一修正案:
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respecting an establishment of religion, or prohibiting the free exercise thereof; or abridging the freedom of speech, or of the press; or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peaceably to assemble, and to petition the Government for a redress of grievances.
国会不应该通过任何法律以设定国教,禁止宗教自由;损害言论或出版自由;限制民众的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自由。
可以看到,言论自由是对政府和法律的要求,而不是对其它实体的要求。言论自由绝不意味着一个人说任何话都可以不为他的发言负责,而是仅仅意味着政府不能因为他的言论而限制或者惩罚他。
所以,在言论自由问题下谈Facebook和Twitter封号删帖之类的或多或少有些不切题。社交媒体平台不是政府机构,他们怎么删帖,删谁的帖,都和狭义的“言论自由”没有关系。甚至,很多人会认为,删帖也是这些大型互联网公司“言论自由”的一部分,大公司有权利规定在自己的平台上什么话可以说什么话不能说,不爽的话可以用脚投票,政府如果不让Facebook和Twitter在自己的平台上删帖反而是侵犯了公司的言论自由。正是基于这样的理由,特朗普在上任后废除了奥巴马时期的网络中立性法案(该法案要求互联网公司平等、非歧视性地对待所有用户),进而减少了互联网公司删帖封号的法律障碍。讽刺的是,在2020年国会山暴动之后,Twitter反手就封了特朗普的账号,特朗普亲手废除了可能保护他的社媒账号的法案。
总之,就目前而言,美国或者整个欧美对于“言论自由”的共识,仍然停留在“政府不能因言论惩罚/限制他人”这一点上,而是否应将这一要求应用到社交媒体和公司里在欧美仍然存在广泛的争论,一些人仍然用一种比较原教旨的态度去理解“言论自由”,认为企业行为不应受其限制;另一些人则与时俱进一些,强调大型社交媒体作为事实上的公共基础设施的巨大的垄断性优势,认为应该加以限制。刻意混淆言论自由对于政府和对于企业的要求,会造成很多认知上的误区。
我就是个社会底层劳工,没什么文化,希望大神指出我理解不到位的地方。
我个人理解为西方言论自由的边界在于不侵犯个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危害公共安全。
比如对个人的人身攻击,诽谤诬陷等,不受言论自由原则的保护。
又比如造谣哪儿有炸弹,造成社会恐慌,也是限制的。
但言论自由保护一般造谣的权力,也就是胡说八道的权力。
只要你说的假话胡话不蓄意伤害他人和制造恐慌或威胁公共安全,一般都可以说。
西方言论自由拍偏向于平民,因为平民是弱势方。
老百姓对公权力的肆意辱骂,攻击,都是言论自由保护范围。
老百姓对官员 比如特朗普的个人人身攻击,照理说已经触犯法律,但官员为了选票,哪怕气的牙痒,也只能忍受。
另外,私人空间不受言论自由保护,比如你规定在你家里面不能说什么话,这是合理的。
私人企业同理,比如facebook不允许发表什么言论,允许发表什么言论 ,属于公司内部事务,也是合理的。
当然,Facebook是白左大本营 你很难说它的言论控制不是受民主党影响,这么大的公共言论空间被限制言论, 这也算是个钻法律漏洞吧。
这就是我对西方言论自由的理解,毕竟我就是个社会底层劳工,没什么文化,希望大神指出我理解不到位的地方。
希望大家厘清两个基本概念:
1. 美国的言论自由,来源于宪法第一修正案 “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后来经过最高法院一系列的判例,具体内涵变得极为丰富,但损害言论自由的主体,一定是具有强制力国家机关,而不是私人团体或组织,这也是川普被被封账号后屡次被驳回起诉的原因,推特不是国家机关,因此不存在侵犯言论自由的可能。至于现在某些大平台确实拥有对言论的垄断,拥有了类似于政府的强力功能,是否应该把第一修正案用在这些平台上,这是一个新的问题,目前还有待探讨。
2. 美国的宪法效力仅及于美国领土和美国人,言论自由来自于宪法,因此理论上只有美国人或者美国领土上的外国人受到美国宪法对于言论自由的保护。如果是一个在美国领土之外的外国人,是不能受到美国言论自由权利保护的。可以说推特封杀俄罗斯账号有损美国自封的自由灯塔的形象,但不能说俄罗斯账号的言论自由权被侵犯 : 根本就不存在的权利,何来侵犯之说?
美国的言论自由一般是说zf不能因为一个人发表观点而封杀甚至逮捕他。但作为个人或者私人公司,一个人完全可以因为不喜欢另一个人而把他拉黑,一个私人公司也可以因为不喜欢某种言论而在自家平台上进行封杀。这并不违反言论自由,你有自由说,我有自由不听。
但是美国人口不止一个,社交平台也不止一家,所以你如果被某个人拉黑或者某家平台封杀,你也可以去另外的地方发表言论。比如川普被几个主流社交平台封杀了,他干脆自己建个网站发表观点,zf是不能因此逮捕他的。这有点像我国春秋战国时代,百家争鸣,即使一个国家不喜欢你,你也可以跑到另一个国家那里去宣传自己的学说。
不过现在也有个问题是说私人公司影响越来越大,是否也要像zf那样受到法律约束,不得随意封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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