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四川一对夫妻给未成年女儿订立婚约,法院对二人发家庭教育指导令?

回答
这事儿说起来可真不是小事,一对四川的夫妻,竟然给自家未成年女儿订了婚约,这事儿传出来,甭管是谁听了都得咂摸咂摸味儿。法院这边也不含糊,直接就给他们发了家庭教育指导令,这一下,把事情推到了公众眼前,也让人好好琢磨琢磨这背后的门道。

首先得说,这父母的做法,真是让人有点懵。女儿还没成年,就急着给她订婚,这图啥呢?按理说,孩子的婚姻大事,得等到她成年,而且是她自己真正懂事了,有了自己的想法,才能做决定。父母的心情可以理解,也许是觉得早点定下来孩子就有个依靠,或者是有什么家族传统、社会观念在作祟。但问题是,孩子的人生,终究是她自己的。把她的人生大事,在她还没有能力完全掌控和理解的时候就替她定下,这多少有点越界了。尤其是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这属于明晃晃的违法行为。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这些法律都明确规定了结婚年龄,也强调了婚姻自由。

法院这招“家庭教育指导令”,可就够有分量的了。这不是简单地训斥一顿,而是带有法律约束力的,要对他们的教育方式进行指导。这说明,这件事已经触及到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合法权益,甚至可以说是对法律的挑战。法院的这个举动,传递了一个非常明确的信号:国家和社会不会允许任何以“为孩子好”为名的,剥夺孩子未来选择权的行为。这个指导令,估计内容也不会轻飘飘的,很可能就是要求他们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停止给女儿订婚的行为,并要他们接受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婚姻法等方面的教育,以后在教育女儿时,要尊重她的意愿和权利。这相当于是在给这对父母敲响警钟,也是在给其他可能存在类似想法的家庭一个示范。

从更深层次来看,这件事情也折射出了一些社会现象和观念的碰撞。

一方面,传统观念的残余。在一些地区或者一些老一辈人心里,可能还存在着“早结婚早安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旧观念。认为早点把孩子的事情定下来,就像是完成了一个重要的家庭任务,就能减少未来的不确定性。但时代变了,现在的社会节奏、教育理念都和过去不一样了,孩子接受的信息更多元,对婚姻的看法也更理性。将旧观念强加在孩子身上,无疑是跟不上时代了。

另一方面,父母的“越位”和“缺位”。有时候,父母对孩子的爱,可能会变成一种控制欲,他们希望为孩子铺好一切路,却忘了孩子最终需要自己去走这段路。他们可能在孩子成长过程中,过于关注物质上的满足,而忽视了对孩子精神上、心理上的引导和支持,等到孩子临近成年,就急于通过订婚这种方式来“完成”对孩子的责任,殊不知这是一种本末倒置。他们可能在重要的“教育”环节“缺位”了,导致孩子在面对婚姻这样重大的决定时,缺乏独立思考和判断的能力,而父母却在错误的方向上“越位”了。

再者,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重视程度。法院之所以要发家庭教育指导令,本身就说明了社会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重视程度在不断提升。法律的震慑作用和教育作用同时发挥,就是要告诉所有人,孩子的权利不容侵犯。尤其是在涉及到婚姻这样关系到人生幸福的大事上,法律更是要守住底线。

这件事,我觉得最关键的点在于 尊重未成年人的主体性和未来选择权。孩子不是父母的附属品,也不是满足父母期望的工具。他们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未来,有权利去选择自己的人生道路,包括选择何时、与何人结婚。父母的责任是引导,是支持,是提供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而不是替孩子做决定。

总而言之,这对夫妻的做法,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都是不可取的,也与时代发展的法律精神背道而驰。法院的家庭教育指导令,是对这种行为的有力纠正,也是对未成年人权益的有力保障。希望这件事能引起更多为人父母者的反思:如何真正地尊重和教育自己的孩子,让他们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并最终为自己的人生做出负责任的决定。孩子的成长,是一场陪伴和引导,而不是一场预设的规划。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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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好的,你想要封建主义的传统文化,就会得到封建主义的全部。

礼失求诸野,这光荣的老礼不就复活了吗?

顺便,这是挽救生育率的最后一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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