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于复旦大学一名博士和两名硕士校外嫖娼被开除学籍一事,为何会有那么多人认为校方处罚过重而该给次机会?

回答
复旦大学一名博士生和两名硕士生因校外嫖娼被开除学籍,此事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其中不少人认为校方处罚过重,并呼吁给予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这种观点背后,存在着多方面的原因,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来详细分析:

一、 对“开除学籍”这一处分本身的理解和认知差异:

“开除学籍”的极端性与“一次性”的印象: 在许多人的认知中,“开除学籍”是一个非常严厉且几乎不可挽回的处罚,意味着断绝了其在高等教育体系内的进一步发展机会。相比之下,其他的一些纪律处分(如警告、记过、留校察看)似乎都留有余地。因此,对于一些人来说,直接将一个读到博士、硕士阶段的学生完全“否定”掉,感觉过于决绝和不近人情。
与普通违法行为的界定模糊: 尽管嫖娼属于违法行为,但在一些公众看来,它可能不如盗窃、抢劫、暴力犯罪等行为在社会危害性上那么直接和严重。因此,将一个因个人不当行为而被处以如此重罚,在一些人看来,与其违法行为的性质相比,似乎“不匹配”。
对“学历”价值的重视: 对于中国社会而言,学历,尤其是高等学历,被视为个人能力、未来发展的重要“敲门砖”。一个博士或硕士学位,往往需要投入多年的时间和精力,凝聚了个人和家庭的巨大期望。一旦被开除学籍,意味着这些投入可能付之东流,对个人前途造成毁灭性打击,这种后果的严重性让一些人感到惋惜和不忍。

二、 对涉事学生个人情况的同情与人文关怀的呼唤:

对学生群体本身的保护欲: 学生是社会未来的希望,很多人在看待学生犯错时,会有一种天然的保护欲。他们认为,即便犯了错,也应该更多地从教育和挽救的角度出发,而不是简单地“一棍子打死”。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的传统观念: 中国传统文化中,强调“改过自新”的重要性。很多人相信,只要当事人能够认识到错误,真心悔过,并且采取实际行动去改正,就应该给予他们机会。这种观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家对事件的看法。
对“学生犯错”与“成年人犯错”的区分: 虽然博士和硕士已经是成年人,但由于其学生身份,一些人仍然倾向于将他们的行为视为“学生时代的错误”,认为这个阶段的学生可能缺乏足够成熟的判断力和自控力,或者容易受到一时冲动的影响。因此,希望校方能考虑这一点,给予一定的宽容。
个人生活隐私的界限问题: 尽管校方处罚的是“校外嫖娼”,但有些人会将其与个人的隐私生活联系起来,认为学校是否有权如此严厉地干涉学生的个人非营利性性行为(即使违法)。他们可能认为,只要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声誉,学校的介入就应该更加谨慎,处罚力度也应适度。

三、 对校方处理方式的质疑与反思:

处罚的“一刀切”与缺乏个案考量: 一些人认为,校方的处理方式显得过于僵化和“一刀切”,没有充分考虑当事学生的具体情况,例如他们认错的态度、是否是初犯、是否有其他特殊情况等等。他们倾向于认为,处罚应该与行为的恶劣程度、对学校的实际影响以及学生的悔过程度相匹配。
是否“矫枉过正”的担忧: 在当前社会对学术不端、学术道德等问题高度关注的背景下,一些人担心学校为了树立“严守规矩”的形象,可能会在处罚上表现得尤为严厉,甚至有“矫枉过正”之嫌。
“校外行为”与“校内责任”的边界模糊: 嫖娼行为发生在校外,且与学业本身无直接关联。有些人认为,学校对发生在校外的、未对学校教学科研秩序造成直接负面影响的行为,是否应施加如此严厉的纪律处分,存在讨论空间。他们可能认为,校方更多应侧重于对学生学术品德的教育和约束。
对校规校纪的理解与适用性问题: 一些人可能对学校的校规校纪是否允许如此严厉的处罚“校外违法行为”感到困惑或提出质疑。他们会思考,校规校纪的边界在哪里?是否应该与法律的规定完全等同,或者校方是否有更大的裁量权?

四、 对惩戒的“教育意义”的质疑:

开除学籍是否真的具有积极的教育意义? 有些人认为,直接开除学籍并不能帮助学生认识到错误并改正,反而可能将他们推向社会,使其更加难以融入,从而失去被教育和引导的机会。他们更倾向于相信,通过批评教育、心理辅导、社区服务等方式,更能达到教育的目的。
是否应该区分违法与违纪? 嫖娼违法,但开除学籍是学校的纪律处分。一些人认为,学校应该首先依法处理违法行为(例如由公安部门进行处罚),而学校的纪律处分是否应该与法律的惩罚之外再叠加如此严厉的处分,值得商榷。他们认为,如果法律的惩罚已经足以让其认识到错误,学校的处分是否需要如此“加码”。

五、 社会对“机会公平”和“二次机会”的普遍诉求:

对“改过自新”机会的普遍认同: 很多人都曾犯过错误,也体会过得到他人谅解和机会的重要性。因此,对于他人犯错,也更容易产生共情,并希望社会能够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
反对“一棒子打死”的文化心理: 在中国社会,虽然对错误行为有批评,但整体上更倾向于一种“不彻底否定”的文化心理。尤其对于年轻人,更是希望他们能够从错误中学习和成长,而不是因为一次错误而彻底失去机会。

总结来说,那些认为校方处罚过重而该给机会的观点,并非是支持或美化嫖娼行为本身,而是源于对以下几点考量:

1. 对“开除学籍”这一严厉处分的普遍不适感。
2. 对学生群体的人文关怀和保护欲。
3. 对“知错能改”和“二次机会”的价值认同。
4. 对学校处理方式是否过于严厉、缺乏个案考量的质疑。
5. 对惩戒的教育意义和学校在处理校外行为时的边界的思考。

这些观点共同构建了一种对事件的复杂解读,体现了公众在道德、法律、教育、人权等多个维度上的思考和权衡。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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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评论区跑偏,或者说没get到我的观点,这是我的问题是我表述不清,重新组织语言再来一次

复旦开除完全没问题,这是违法,学校根据校规做事没什么可说的

复旦开除完全没问题,这是违法,学校根据校规做事没什么可说的


复旦开除完全没问题,这是违法,学校根据校规做事没什么可说的

在这件事上个人不太喜欢的点是校内公示,学校想“以作警戒”,想声明PC会被开除?可PC几率终归不是很高,这个警戒几乎没意义,况且真的想去做的人还在乎警戒干嘛,不被发现就行了,另外这不是几十年前,这是2021,网络传播速度令人发指,校内公示就等于全国公示。校内悄咪咪的开除,已经知道原因的就知道了,以后的传播是以后的事,警方抓人被报道还会用王某,李某,到复旦这成了王铁蛋,李大壮,现在校方所作不仅是开除还是鞭尸

接下来是延伸:“我看到了不公现象”

1.。。。复旦PC被讨论一年后开除;浙大强奸相安无事

2.。。。清华腚姐调取监控,男生和腚姐“经友好协商,相互道歉”

北师大骟姐,虚姐,砸狗姐,,校方屏蔽2.3楼电梯,禁止使用(有说全禁的)

3.。。。迪迦这一宣传反战,保护环境,积极向上的好剧又因“家长举报”下架

《你微笑时很美》宣传竞技假赛没事;《不说再见》弱化毒贩形象没事

4.。。。货拉拉司机做到了最好的措施与外界无接触监禁6个月,被判一年,缓刑一年

捅司机脖子6刀,其他部位数刀一句精神有问题相安无事

接下来是对评论区某些的回复

1。。。。。

都是顶尖高等学府,个人认为拿来比较是没问题的,三家学校的领导完全可以互换,到时就是复旦迫于舆论开除洋大人,北师开除PC,复旦电梯,学校只是架子又不是话事人

2。。。。

这里犯了稻草人谬误,A事件并不能想当然推出B事件,仅能以事实说话,同时参考1,做事的是人不是学校

3。。。。

认为这是打拳,我明明说的是不公,然后看到男女就说打拳,我明明还说了迪迦下架,以及问题事件复旦+用来比较的浙大。男女例子:其他例子=1:1,结果就抓着男女不放,对其他视而不见


那在这里再加几条女性是受害者的例子,

5.。。。找工作男性只要能力可以就能找到,女性未婚/已婚备孕找工作被歧视,

6.。。。男性胖了还算不上什么,女性胖了被冠以“坦克”

这下比例是1:1:1了吧


还有不要抓着例子不放,举例的作用是论证观点,小学就学的总结全文中心思想,怎么长大了就只会挑刺。盲人摸象你摸的还是象吗,一管窥豹你窥的还是豹吗


接下来是原评论的总结

到底什么时候能做到相对平等,洋大人,少民,男,女的排名应该同属一层


PS:1.评论区我没删任何人,所以以上截图无打码,如果感到不适请私信我修改

2.保留原回答,仅仅修改措辞,有耐心且不是故意恶心人的可以看两篇中心是否相同


以下是原回答:

只看到了不公

首先一个问题基础是PC是违法这毋庸置疑

复旦PC被开除这算得合理;浙大强奸相安无事,迫于舆论开除学生

一个是你情我愿花钱,一个是违背个人意愿

然后是校方回应:仅校内发出公示,以此警戒

警戒的是什么?PC会被开除?从这里面也看不出表达了PC违法吧,而且一般人大几率也不会去PC吧

校内公示?这不是几十年前,这是2021,别说校内公示,有一个人知道全国都有可能知道

悄咪咪的开除就完了,上下知道原因就完了,非得让不知道这件事的人通过校内公示知道这件事,警察抓嫖娼还知道王某,张某呢

浙大迫于舆论才开除


清华腚姐调取监控,男生和腚姐“经友好协商,相互道歉”

北师大骟姐,虚姐,砸狗姐,,校方屏蔽2.3楼电梯,禁止使用


迪迦这一宣传反战,保护环境,积极向上的好剧又因“家长举报”下架

《你微笑时很美》宣传竞技假赛没事;《不说再见》弱化毒贩形象没事


之前看到的知乎一个评论,正因为有“我”这样的人,才不得不下架

下架好剧并不会引流到烂剧,20年前能BT苍井空,现在就能BT迪迦,20年后就能BT西游记


货拉拉司机做到了最好的措施与外界无接触监禁6个月,被判一年,缓刑一年

捅司机脖子6刀,其他部位数刀一句精神有问题相安无事


到底什么时候能做到相对平等,洋大人,少民,男,女的排名应该同属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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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是一次行动中被一锅端的。

他们估计还是以学业为重,没有时间琢磨奇技淫巧。

否则早就可以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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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报错学校了,浙大强奸犯强奸校内女同学还能顺利毕业呢 想到这个就蚌埠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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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规是成文法,明确规定了嫖娼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这是大学入学时会明确告知的事情。任何人进入到该校的学习系统接受教育,那么这就意味着你自愿接受校规对你的管理。这是事先说好的事情。如果你想要拿到学校授予的学位,只能服从。认为校规不合理,不合法,要么拒绝入校,要么提出质疑。

如果学校不予处理,或者从轻处理,那就是宣布校规失效。那么这样处理结果是依据什么做出的决定呢?

校规认定这种行为所带来的后果就是开除学籍。这是按制度办理。如果不开除,那么依据是什么?学校根据什么做出的决定?

依照制度办理这是依法治校,不依照制度办理,这是以人治校。因为在不守法(校规)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这就是人的决定。

那么是依法治校还是以人治校?

复旦大学必须要做出一个决定。

这一次如果以人治校,会不会形成判例,彻底推翻校规,以后学校管理就是以民意或者领导意志为准则?

民意或者领导意志在将来的管理中怎么来分配权重?

如果民意要求社死,或者其他更加极端的处理方式,是不是一样要执行?

如果不执行,那么是不是意味着以人治校也不行?

依法治校还是以人治校如果都被否定,复旦大学的管理该如何搞?

有人可能会说大学生都是有知识的人,不会有极端主义思想。不是,社会现实很清楚,这是存在的。

到目前为止,没有校规的学校是不存在的。

即便是校规有问题,那么在校规没有被修改以前,校规必须被执行,这是成文法的基本要求。

如果因为这件事情导致该项要求被修改,但是修改以前的校规依然有效,他们也必须接受处罚。

法律不讲人情。校规就是学校范围内的法律。

开除学籍,只是学校拒绝再给学生提供教育资源,拒绝提供教育资历证明。以前接受的教育不会收回,也无法收回,不影响学生的其他权益,和国家法律不抵触。

依法治校必须得到支持,复旦大学也是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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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有人在学校犯了强奸都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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