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不懂,但我大受震撼。
不是说好了,员额制改革之后,法官、检察官错案终身追责吗?这个案件怎么能是过失致人死亡呢?
这个高压气体有多危险,只要见过的人都应该清楚。现在有个人是修理厂的员工,拿这个枪对准了人,还tm对准了人最脆弱的内脏,扣动扳机,这不是故意,这竟然能算过失?
如果不明白,我再举个例子:手枪的威力大家都清楚,现在有个人拿了个手枪打爆了一个人的头,他说他不知道手枪的威力,就只是玩玩,你信吗?
汽修厂员工对于高压气枪的了解程度,就相当于这里面一个正常人对于手枪的了解程度。
所以,正确的判决应该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最高可处死刑。
为什么这样的人居然能有工作,还能组建家庭?我百思不得其解。他妻子图他什么呢?图他可爱?图他率真?图他一腔热血?图他学历低?难道还有不可告人的器大活好?
太离奇了
这个判决我还真看不懂。
上面写的是,民警得知周某病情转重,遂赶至医院将陈某某抓获。
大家看清楚了,是民警得知情况严重了,所以赶到 医院抓获的陈某某。
注意,是民警主动来抓的陈某某,而不是陈某某去的警察局自首。
而且,报警的是车行老板,也不是陈某某自己,他有自首情节吗?
检方认为,这件事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这陈某某有抵赖的可能吗?
案发时候是在车行内,且现在的车行,在维修的地方都有监控摄像头。
他是根本不可能抵赖的,想不 承认都不可能。
那么请问,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体现在哪里呢?
既没有自己报警,也没有自首情节,那他从轻的理由在哪里?
竟然只判3年,赔6万块,这是一条人命啊。
如果事情能这样处理,以后跟谁有仇,直接来这么一下。
事后推脱是再玩闹,那法律岂不成了儿戏?
气枪有高气压,安全防护好点的地方,都要戴着护目镜来使用。
只要略微有点安全生产知识的人都知道危险性。
这人难道是弱智?这处罚太轻,就算是按照过失致人死亡罪的顶格处罚,我都觉得太冤了受害者。
应该判七年,赔偿百万,人家一条命没了,你还想舒舒坦坦的过下半辈子?
现在这个社会100万都不够死者父母养老的,够什么用?
6万块,这是当真的吗?
本王就是装逼界第一天王,逼乎柯镇恶,喷人大帝,知乎喷神,纸糊叶圣陶,文坛先知,网文拖拉机,不是在喷人,就是在喷人的路上,自号江苏第一狠人,姑苏扛把子,知乎警察局,阅读纪检委,吐槽小王子,怼人天王,立志把自己活 成一个段子的奇男子。
小时候我父母的朋友有个女儿,长得很可爱,幼儿园我们还见过面,我们两家离的很近,在一个小区,也经常一起玩耍。我印象里就是这个小女孩特别温柔,但是胆子也特别小,什么毛毛虫、小蜘蛛之类的玩具都很害怕,会被吓哭那种。
读到中班的时候,有天我妈妈回来说那个小女孩去世了,真的很突然,虽然那时候我对死亡这件事没有什么概念,但是很难过,以后少了一个和我一样喜欢洋娃娃的朋友。
长大以后对死亡有了概念,有天听到父母聊起来才知道,那个女孩是被吓死的。
她住的那个单元有一个小男生跟她一个班,但是很爱搞恶作剧,特别喜欢拿东西吓女生。有天他带去一个蜘蛛玩具,很逼真的那种,开始只是捏在手里吓她,她被吓哭了好几次,后面小男生觉得很好玩,就悄悄跑过去把蜘蛛仍在女孩子的脖子里和背带裙里,而且扔了三次,据说第一次吓的叫声很大,把老师惊动了,老师批评了那个小男生之后并没有收敛,第二次的时候女孩子吓得满地打滚,第三次的时候女孩子精神发生了异常,眼睛发直,双手在抖(我猜测应该是吓到神经以后抽搐的状态),老师慌了赶紧联系家长并且送了120,她妈妈先赶到的,医生诊断说精神异常,但具体的病症她父母也没对外提起过,后来住了几天医院越来越严重,有一天晚上她妈妈实在太困了睡着了,她半夜抽搐脸埋在了枕头里,最后抢救无效。
这件事情之后,她父母开始和那个男生的家里打官司,因为男孩年纪很小,受法律保护,应该有受到教育,然后给女孩的家里赔偿了一些损失,但是据我所知男生并没有坐牢(因为我了解这件事情的经过已经是过了快十多年了)。那件事情之后女孩的爸妈就像蒸发一样,很久都没有见过,最后是女孩的奶奶过世了他们回来给老人办后事才见到的,可能很多年过去了,那个阿姨已经放下了一些难过,才和关系很好的朋友说起了当年的这件事。
当时我已经读高中了,听完这个事情很震惊,因为我自己也算是比较胆小,很害怕那种仿真的蜘蛛、蛇,真的就更别说了,我能体会到那个女生当初的恐惧,但是我比她好一点的就是性格没那么温柔,谁拿这些吓了我,我怕过之后即使不要面子也会发飙,小时候我弟弟拿 一个假老鼠把我吓哭,我直接把他打了一顿。
扯远了,但知道这件事之后,我感触还是很深的。当时我爸给我说了一句话:人在任何时候,不分男女,一定要把握住自己,再亲近的关系都有度,都要学会互相尊重,永远不能有开玩笑心理,不说让别人难堪的话、不做让人难看的事。这句话我一直铭记在心。
很多时候,人总爱用一句“开玩笑”来微自己的行为解脱,说了让别人尴尬的话、做了让别人尴尬的事情,甚至类似这个男生做的完全是对他人的伤害,然后都能轻描淡写的说一句“开玩笑、别介意”,怎么,我们很熟吗?别把无知当资本好吗?没人有兴趣跟你开玩笑。别等到出了事,再觉得懊恼!
这个新闻里的人,也是这样,对自己的行为一开始就没有划界限,酿成后果你必然要承担,离开的和活着的,都惋惜,两个生命最好的年华,大概就只能如此了。
说个真事儿,
背景:我大学有个学弟,酒精过敏。另一个我同届同学,酷爱喝酒与劝酒,并以此为荣。他们都在学生会,然后逢年过节就聚餐。
我这个学弟大多数时候是不去的,因为去了免不了要被劝酒,然后酒精过敏这个理由,懂得都懂,绝大多数人都觉得你是编的。
于是在某一次不得不去的新年聚会的时候,我这个同学,联合其他学弟,给我学弟的饮料换成了酒,按着他头灌下去。
我学弟直接当场过敏性反应休克,住院,幸好最后救回来了。
我同学原话:就是闹着玩,谁知道他是真过敏,过敏还出来聚会,晦气。
是的,犯错的人不但没觉得有错,反而还觉得是我学弟的错。
然后,校方没有惩罚任何人,听说私下给了学弟补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且学弟还“自愿”退出了学生会,因为“不适合”。
而那个同学,依然在用“闹着玩”的名义,给别人灌酒。
关注的人多,我就多说几句
1、关于学生会的环境以及学生喝酒
其实我们这边学生会的人大多数都很正常,就是仅有几个沙口,非常想上位,所以特别会来事儿,美其名曰懂应酬,因为我们学校的学生会主席也是我们当地学联主席,传说毕业后好处很多,另外还有一些外联部之类的,和我们当地的企业合作校园推广,真的能拿回扣,所以这群人搞的和职场社交一样。
2、为啥匿名
因为这件事我们学校的人都知道,我是中秋节请了假,现在还在家里写的答案,倒不怕内网查。主要怕被学校的人认出来。
3、关于学弟私下和学校的协议
这个不知道,因为学弟从来不说,我们也不会问,赔了多少钱,有没有保送,我们一概不知。。
一个大气压是0.1Mpa。
一般工厂用气压力是0.6-0.8Mpa,就是6到8个大气压。
这不是人类肉体能抗住的,更何况是注入脆弱的内脏。
另外题主所说“同事之间疯闹玩耍,本来是平常事”。我不认可,我个人是非常讨厌恶作剧的,朋友之间尚可,但同事并不一定就是朋友,或者说现代社会大部分同事就仅仅只是同事,今天辞职,明天起几乎不会有任何联系。
抖音上还看过很多所谓恶作剧,一个人蹲在河边,后边一个人一脚把他踹进河里,然后哈哈大笑,如果这个人水性好,河水不急不深,离家也不远,我尚可认为这是恶作剧,但是往往有很多人不考虑任何因素就踹一脚。
我想也许只是没有统计,估计每年因为所谓恶作剧死亡的人数不会少,而往往这些杀人事件因为冠以恶作剧的标签,且杀人者较为积极赔偿,判罚很轻。
以本题为例,杀了人,因为冠以所谓恶作剧名义,仅仅赔偿9万,坐3年牢,杀个人竟然只需要付出如此低的代价,我很担心开启后续杀人新方法的先例,代价真的是太低太低了,如果我是这个被害男子的家人,我绝对不接受这样的判罚,一定会提起上诉。
过失致人死亡的基本要件是,过于自信或疏忽大意,导致他人死亡。
高压枪喷射同事这种情况,如果是过失致人死亡,我给大家构建两个情形,
一个情形,是被害人不是被告人喷射对象,被告人只是喷射某一个物品,由于被害人与该物品较近,被告人一直使用喷枪,技术很好,且当天使用喷枪喷力经其调节为较低,其主观基于经验知道不会喷到被害人,结果一喷把被害人喷到了。这叫过于自信。
另一个情形,被告人把喷枪用完后未关闭,随意丢弃,喷枪摔落地上改变喷射方向射中在附近的被害人。这叫疏忽大意。
上述两种情形,被告人都没有危害被害人的主观故意,由于过于自信或疏忽大意,造成被害人死亡。
那么回到本案,被告人如果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是直接故意用喷枪对准被害人肛门,客观上作出该行为并直接导致被害人死亡,主观上被告人完全能够认识到这种行为的危害性。
从这样的犯罪事实看,除非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能够证明被告人经常这样开玩笑从未失手,且当时的喷枪喷力经过调节为业内专业认可的极低不致命,后续却出现这个结果,否则无法适用过失致人死亡的条款。
多说一句,如果被告人证明自己从未使用过喷枪,从未见到同事使用过,也没有被培训过安全要求,那么可以考虑适用过失致人死亡。但是,这种情况下,被告人所在修理厂负责人就是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罪嫌疑人了。
关于过失致人死亡,如果大家不理解,我换个说法,
具有五年驾龄的王某开玩笑吓唬正在车外的朋友李某,距离大约三十米,当时王某的车速是十五码,由于过于自信,王某距离李某一米才开始刹车,李某因吓到倒下头被车轮压过,这叫过失致人死亡。
但是,如果王某当时开玩笑的车速是七十码,这能叫过失致人死亡?您管这叫过于自信?这特么叫超人自信好吧。
这事儿不是一次两次了吧?
小时候家里吃西红柿拌白糖,一大盘吃完了,底下的汁都知道蛮好喝的,
我妈端起盘子喝的时候,我路过,
手欠拍了一下盘子,
我妈当时就发飙了,又疼又要揍我,
然后拽我到盘子前,给我讲那么大一个瓷盘子她仰头抵着门牙,我一拍可想而知有多疼。
这事我记了二十年了,
总是提醒自己,
不要手欠。
一条人命啊!! 才特么三年10万块钱?!
省流跳过第一张图片开始看:
2021年3月1日16时53分许,被告人陈某某在清镇市**路百花新城“车缘”汽服连锁店工作时,与同事周某某在店内玩闹,趁被害人周某某在车辆副驾驶室位置擦车辆内饰时,陈某某在周某某的身后用店内的高压气枪抵住周某某肛门处喷气,导致高压气体喷入周某某的体内,周某某受伤倒地。
店主杨某某遂报警,并与陈某某将周某某送至医院救治。民警得知周某某伤情转重,遂到医院抓获陈某某,后周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2021年4月8日,经清镇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周某某的死因系他人用高压气体冲击肛门致直肠、横结肠、胃组织被高压气体冲击、膨胀、挤压所致的腹腔内多脏器损伤,经医院抢救无效,循环衰竭死亡。
我见过气枪,吹头发头发都能薅没,别说肛门了。
人的肛门闭合是靠括约肌来维持的,它的力其实很弱,很容易进入,肛门后的世界也是柔软脆弱的。
高压气枪喷肛门除了直接造成直肠损伤,穿孔,向上逸出的气体还会持续给上端肠道压力,让肠子,成为了一个气球,没有排气点,可能会造成多出穿孔,血管损伤。
最轻的结局也是造瘘。
当然,也有小伙伴会问,我和我朋友关系特别好,我不用气枪,光用我自己个给肛门打气,有危险吗?
这个也是有的,像是小儿肠套叠,用空气灌肠治疗,把握不好也会造成穿孔。成人因为肠道炎症、溃疡,本身壁就非常脆弱,可能用嘴一吹,就破了……
所以啊,咱们玩,也要玩的科学,玩的安全。
九万块,三年,换一条命?
现在内卷得命都不值钱了吗?
3年?10万?过失致人死亡?
假新闻吧?
所以我说最佳的谋杀方法其实是事故
从前从前,我也是个成天整蛊的小屁孩。
不知各位有没有这个臭毛病,就是越跟谁熟,越想“整”他玩,好像不把他整哭,感觉关系就没那么铁。
而且“整人”这件事真的好上瘾,且有高度易感性。
……(此处省略一万字黑历史)
之所以戒了这个毒,属实因为乃了一顿“b兜”。
好友张三算是我初中时代铁打的好友,德智体美劳五全,关键还长了张“美人脸”。初二那年就好像流行抽凳子,课上总会听到后排捣蛋的娃儿整出一声声巨响。
某节语文课,同桌张三被老师喊起来念课文,那个声情并茂,让我忍不住拿铅笔捅他的腚眼,hhhhh……数次缩肛运动,在他欲拒还迎,娇颜百转之后我愈发欲罢不能,不够过瘾,怎么办?
我听到后排间断响起桌椅撞地的声音和嬉笑声,嘴角一抹邪恶浮现,这等好事必须得给我三哥安排。
于是当他读罢,还在文字的美好中陶醉,突感后座落空,整个人向后栽了过去。处于高度兴奋状态的我感观敏锐,耳边传来他一声闷哼,余光可见他后脑重重砸在后桌角上。
讲真,我慌了,这玩意要是磕出个长短怎么办?
贪玩的其实心不坏,我预设的情景只有他人摔个屁股蹲儿,可没想他磕的头破血流……
这边的响动引起了老师的注意,她怒目圆睁瞅着我俩,质问我发生了什么,我吓的瑟瑟发抖,不敢说话。正准备受罚挨批,一旁的张三捂着头蹬了我一眼,随即跟老师说,
“报告老师,是我没坐稳,对不起”
听这个回答,我有点惊讶,毕竟是自己的锅,且都已经做好准备接受处罚。
老师也没当回事,让他坐下,但我的心底却涌起一股暖流,这就叫以德报怨,这就叫好兄弟!!我心里全是日后要为他两肋插刀,要做一辈子的好兄弟……
可人间的真实是这厮一下课就趁我不备,将我撂倒,给我一顿“b兜”。
咳咳,说好的真爱呢?
当然我没反抗,自觉理亏,让揍一顿就当恩怨两清。
事后我就再也不干这种事了,不是怕挨揍,而是怕自己下手没个轻重,把人搞残甚至致死。
30多岁的人了,还干这种事,只能说你还是个长不大的小孩。
欠一顿来自社会的“b兜”。
只能感慨一下,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阎王爷问是咋死的,答曰高压气枪爆菊而死。
现在还是有很多人开玩笑没轻没重,我个人非常不喜欢存在安全隐患的互动。比如抬人撞裆,掏裆,千年杀之类的学生阶段常见玩笑手段。
我愿意相信这个杀人者是无心的,但一条命六万太少了吧。死者的妻儿老小靠啥活?六万块钱够干嘛?你的脑残让别人家过不好,凭啥让你能过好?要么赔钱,要么枪毙。
警察叔叔也想开个玩笑,手抖了而已。狗头。
这不是过失致人死亡罪,这是故意伤害致死罪。
高压气枪致重伤的案例前些年就有一个,闹得沸沸扬扬,最后赔了上百万,我一个外行人都听说过。
他一个专门干这行的会不知道?别开玩笑了。
建议警察仔细查一查两个人以前有没有啥恩怨,搞不好这就是借机杀人的。
周某某的死因系他人用高压气体冲击肛门致直肠、横结肠、胃组织被高压气体冲击、膨胀、挤压所致的腹腔内多脏器损伤,经医院抢救无效,循环衰竭死亡。
好家伙,从肛门一直到胃,基本上贯通了整个肠道(小肠+大肠)。
小肠上连胃部,下接盲肠,分为十二指肠、空肠,以及回肠三个部分。
十二指肠的总长度约25厘米,相当于十二根手指并列的长度,它的名字也由此而来。而空肠的长度通常在2~3的范围之内,而回肠则能长达4米之多。
总的来说,根据成年人的性别和高矮胖瘦,小肠的总长度在5-7米的范围内。
与回肠相连的大肠,则分为盲肠、阑尾、结肠、直肠几个部分。盲肠仅仅只有6~8cm,下与阑尾相连,上与结肠相连。结肠以接近M字母的形状,排列在肠道内,它是大肠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根据个体差异,长度在1.2-2米的范围内。而位于肠道末端的直肠,长度通常为12-15厘米。总的来说 ,一个人的大肠长度通常能达到1.5米左右。
通常来说,小肠和大肠加起来的总长度大约在6~9米的范围内,是身高的4~5倍。
假如受害人身高1.75米,肠道总长度差不多八米左右。
十二指肠管径3-5cm,然后一直变细到回肠末端已经只有1.0-1.2cm。也就是说小肠和大肠交接的地方最细,很容易嵌顿。
大肠的直径倒是粗狂一些,结肠的起端6cm,但也是逐渐变细,到了乙状结肠末端还剩下2.5cm。
差不多我们能够得到受害人肠道所能容纳的气体上限:
四舍五入大约也就是10升左右。
肠子有褶皱还有弹性,如果缓慢充气会更多一些,但不可能超过20L。
因为20L的气体相当于这个体积:
而且人的肠子是由肠系膜挂在腹腔内的,弯折都是相对固定的,也不可能像气球那样充气。
一般PCP(预充气式气枪)的气压在5Mpa-30Mpa不等。
当然,给汽车轮胎打气的高压气枪,并不是PCP气枪。具体气压多高,我暂时没有查到数据,不过可以根据轮胎气压进行反推。
通常最高轮胎气压不高于350KPa,一般修车的使用过程中,这个气压上限差不多了。而标准轮胎的气压240KPa。
通过公式,ΔP=1/2*ρv^2,(空气密度1.293kg/m^3)
我们可以得到气枪喷射的速度大约600~736m/s,大约是音速的两倍左右。
气枪头倒是很小,但哪怕以1cm的直径来算,如果全部打入肛门,一秒钟打入的气体是:
哪怕考虑到有不少气体没有注入的情况,也只需要仅仅几秒钟的时间,注入的气体量就会超过15L造成受害人的死亡。
生命诚可贵,玩笑需谨慎。
我们这批成年人,不少人还是男孩的时候,流行着千年杀的游戏:
可能成年之后,部分人依旧保持着这样的幼稚。
但作为成年人,如果连基本的危险分辨能力都没有,得到的只能是一场惨祸。
随便网上一查,这样的新闻还真不少。
通常都是在插入的一瞬间,基本上受害人就倒下来,造成肠道严重的损伤。
除了部分无知的人,还有一部分的变态:
2012年的时候,《13岁少年遭高压充气枪“冲穿”》的新闻曾引起社会轰动。
两名工人把高压充气枪塞入13岁少年杜传旺的肛门。
杜传旺的大小肠出现了20多处破损、穿孔,多个内脏器官严重受伤,出现胃出血、肝功能减弱等症状。
索性的是,杜传旺最终救了过来,两个犯罪嫌疑人分别处刑六年和五年九个月。
开玩笑要有分寸,机械能够承受的压力轻轻松松超过上几十Mpa,而人体软组织最多承受10来个MPa,死亡只在一念之间。
贵州,发生任何事情都不要稀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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