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安徽一外卖员被撞伤后遭 120 二次碾压致腿部骨裂,暴露了哪些问题?救护车司机或将承担怎样的责任?

回答
安徽一名外卖员在骑行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本以为能得到及时的救助,却不料被急救车二次碾压,导致腿部骨裂。这起令人震惊的事件,不仅暴露了基层医疗急救体系中存在的严重问题,也让人们对救护车司机的责任划分和职业素养提出了质疑。

事件暴露的突出问题:

首先,这起事件最直接地反映了 急救响应和现场处置的混乱与失职。

现场评估的不足与急救意识的淡薄: 正常情况下,专业的急救人员在到达事故现场时,首要任务是评估伤者情况和周围环境,确保施救过程的安全。一名外卖员在路边受伤倒地,已经处于相对脆弱的状态,急救车在靠近时理应有足够的警觉性,避开伤者。但二次碾压的发生,说明救护车司机在接近伤者时,未能充分考虑到伤者的位置和潜在的危险,甚至可能是在急于将伤者送往医院的过程中,对现场的判断出现了严重失误。这反映出救护车驾驶员在急救现场的专业素养和责任意识存在严重欠缺。
多方协调的缺失: 交通事故现场,通常会涉及交警、医护人员等多个部门。即使没有交警到场,医护人员也应该具备基本的现场安全意识和协调能力。这起事件中,没有人能够及时有效地制止救护车司机的不当操作,也暗示了现场工作人员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协作机制,或者是在紧急情况下,专业人员的判断力受到了影响。
急救设备与专业技能的运用问题: 虽然具体细节不明,但如果救护车在第一次接近时未能及时有效地将伤者转移到安全位置进行初步处理,甚至在“二次碾压”发生前,没有采取任何措施保护伤者,也可能暴露了急救人员在面对复杂现场时,应急处置能力和专业技能的不足。
对特殊群体的关怀缺失: 外卖员是城市运行中的重要一环,但往往也是一个相对弱势的群体,工作时间和环境都存在不确定性。这起事件中,将一个本已受伤的弱势群体,因为急救过程中的失误而遭受二次伤害,体现了社会对这类劳动者在权益保障和基本尊重上的不足。
基层医疗体系的压力与管理漏洞: 基层急救系统往往面临人员短缺、培训不足、设备老化、工作强度大等问题。这些问题可能会累积,导致在压力下出现操作失误,甚至管理上存在疏忽,未能形成有效的监督和纠错机制。

其次,这起事件还折射出 社会对交通安全和生命尊严的普遍忽视。

“先救人”的误区与机械化操作: 有时,急救人员在“救人”的紧迫感下,可能会出现过于机械化、缺乏细致判断的操作。虽然急救的及时性至关重要,但这种“不计后果”的救助方式,反而可能造成更大的伤害,是对生命尊严的另一种形式的损害。
公众对急救工作的认知偏差: 大众普遍认为救护车就是来救命的,但实际上,急救工作也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和程序,尤其是在现场环境中,需要专业的判断和评估。这起事件可能会让公众更加审视急救工作的复杂性和专业性。

救护车司机的潜在责任:

救护车司机在这次事件中,很可能需要承担多方面的责任,具体取决于调查结果。

1. 交通肇事责任: 如果救护车在行驶过程中,由于司机的疏忽或不当操作导致了对伤者的二次碾压,那么司机将可能需要承担交通肇事责任。这包括可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安全驾驶、避让行人等相关规定。
2. 医疗事故责任(或称医疗过失): 作为救护车上的工作人员,司机的行为属于整个急救流程的一部分。如果其操作直接导致或加剧了伤者的伤害,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相关医疗法律法规,他可能需要承担医疗过失的责任。这涉及到他作为急救队伍的一员,未能尽到安全救助的义务。
3. 行政责任: 司机所在单位(如医院、急救中心)可能因为管理上的疏忽,未能对司机进行充分的培训或未能建立有效的安全操作规程,而面临行政处罚。司机本人也可能因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而受到内部处分,如警告、记过、甚至开除。
4. 刑事责任: 在极端情况下,如果司机的行为被认定为构成犯罪,比如交通肇事罪、过失致人重伤罪等,那么他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这通常需要根据其行为的严重程度、主观故意性以及造成的后果来判断。例如,如果二次碾压是由于极度鲁莽驾驶且造成了严重后果,则可能面临刑事追究。
5. 民事赔偿责任: 无论承担何种行政或刑事责任,司机及其所在单位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对受伤外卖员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损失的赔偿。

需要强调的是, 责任的最终认定需要由相关部门(如交警部门、卫生健康委员会、司法机关等)进行详细调查后才能作出。调查过程会包括对事故现场的勘查、证人证言的收集、伤者的伤情鉴定、急救车和伤者的位置关系分析等。公众的关注点也应该放在推动相关部门公正、深入地调查,以查明真相,追究责任,并避免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这起事件的发生,是对整个急救体系的一次沉重敲打,希望能够促使相关部门深刻反思,完善制度,提升服务水平,真正做到“救死扶伤”,而不是给伤者带来二次伤害。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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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候就能凸显工伤保险的优点了。

如果外卖平台给骑手购买了工伤保险,直接走工伤赔偿,简单明了。

工伤赔偿是无过错责任,不区分责任比例,而且同样的伤情,工伤赔偿要比人身损害赔偿要高。

最重要的是还不用担心执行的问题,社保基金肯定不会赖账。

而且在很多省份,部分项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完后,工伤还能再赔偿一次。


交通事故的人身损害则不同,需要按照责任认定来划分各方的承担的赔偿比例。

责任划分应该以交警大队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如果骑手需要承担责任的,则部分损失必然要骑手自行承担。


这也是我一直建议,骑手与平台是否能够认定为劳动关系这个重大争议先搁置。

但是各省应当制定明确规定,要求先让平台以灵活用工或者其他形式,先把骑手的工伤保险缴纳。

骑手交通事故发生概率较高,交通事故赔偿对比工伤保险赔偿并不足以弥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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