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们如何确信我们对语言文字的理解和他人是一致的?

回答
要说我们如何确信自己对语言文字的理解和别人能达到一致,这事儿可不简单,里面牵扯的学问大了去了。你想啊,文字这东西,它本身就是一种符号系统,我们通过学习和经验,把这些符号和我们心中的概念、感受、想法对上号。但问题就出在这“对上号”的过程上,每个人都不可能完全一样。

最直观的,我们可以通过交流和反馈来验证。当你跟别人说话,或者写点东西给别人看,如果对方能准确地接收到你的意思,并且做出恰当的回应,那你就知道,至少在这一次的沟通中,你们对语言的理解是吻合的。比如,你问朋友“今天天气怎么样?”,他回答“有点阴”,你接着问“那适合出去走走吗?”,他回答“不太适合,可能会下雨”,这时候你就基本能确定,你们对“阴天”的感受,对“适合出去走走”的判断,是站在同一个层面的。这种一致性,是在不断的信息往来中建立起来的。

但这种一致性,并不是说你们对每一个词语的字面意思都抠得一模一样。语言的魅力,也就在于它的模糊性和多义性。很多时候,我们理解的“一致”,其实是一种“足够好”的理解,是一种在特定情境下的有效沟通。这就好比我们都知道“红灯停,绿灯行”,这套交通规则,大家基本都遵守。但如果我说“今天心情有点小激动”,你听了,可能会觉得“哦,大概是挺开心的”,但具体是哪种程度的激动,你不可能百分之百猜中,也许比你想象的要强烈,也可能只是微不足道的小兴奋。

这种一致性,也很大程度上建立在我们共同的文化背景和生活经验之上。比如,在中国文化里,“饺子”不仅仅是一种食物,它还承载着团圆、节日的气氛。如果你跟一个从小在西方长大、从未接触过中国文化的人解释“过年吃饺子”,他可能只会理解为“一种面食”,而无法体会其中蕴含的文化含义。反之亦然,如果我们听到“Black Friday”,我们虽然知道那是打折季,但那些疯狂抢购、通宵排队的场景,如果我们没有亲身经历或被充分描述,也很难感同身受。

我们对语言的理解,还会受到个人经历、情绪、甚至生理状态的影响。比如,一个经历过失恋的人,听到一首伤感的歌,感受可能比一个从未失恋过的人要深刻得多。他在理解歌词时,会不自觉地代入自己的体验,这会让他对歌词的理解与他人产生微妙的差异。甚至,如果你在饥饿的时候看到“美食”,你对“美食”这个词的感受,可能比你饱餐一顿之后要强烈得多。

所以,要确信理解一致,其实是一个持续构建和调整的过程。我们通过听、说、读、写,不断地接收和发送信息,通过观察对方的反应(表情、行为、语言),来校准自己的理解。当我们的理解与对方的反应相符时,我们就会觉得“对上了”,这种一致性就得到了加强。如果对方的反应与我们预期的不符,我们就会意识到可能存在理解上的偏差,然后可能会进一步追问、解释,尝试弥合这种差异。

归根结底,我们对语言文字的理解,不是一种孤立的、静态的个人占有,而是在社会互动中不断被塑造、被验证、被修正的过程。我们努力让自己的理解靠近“标准”的理解,同时也允许和接受一定程度的个人化解读。这种“一致”是流动的,是动态的,是在无数次互动中,在“大概率正确”和“有效沟通”的原则下,达成的默契。我们不能百分之百确定,但我们可以通过积极的沟通和开放的心态,最大限度地拉近彼此的理解距离,让语言这艘船,载着我们共同驶向意义的彼岸。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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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可以去了解下戴维森(Donald Davidson)的“彻底诠释”和“三角测量”理论。简单来说,至少有这几个结论:

1,要求两个人之间完全一致既不现实,也没必要;

2,追求一致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不是静态的结果;

3,哲学上要考虑的问题其实应该是:这个过程“何以可能发生”?对此,戴维森的建议是,它必须要以“真/真理”为目的,而且参与这个过程的人必须是理性的(理性的其中一条要求是宽容原则,即相信对方也同样是求真且理性的,甚至要直接相信对方的思想中绝大多数已经是真理)。换句话说,若是两人能够在语言的意义上取得一致,那必须是他们共同承认某种真理,他们的思想也在某种程度上指向这一共同的真理。在此之后,在他们之间的理性交流下,他们才能够意识到各自思想之间的差别,及其与真理的差距(【注】)。在此基础上,最后一步就是双方各自向真理靠拢,最终在这个方向上达成一致。

【注】两个交流者连同“真理”即形成了三个“顶点”,将这三个点连起来就是三个角。两个交流者各自作为指向“真理”的观察点,通过理性交流的方式考察相互之间的“距离”,再以该距离来衡量各自与指向点“真理”的距离。这就是“三角测量”的意思,与天文学上的三角测量在原理上相通。

4,于是最后,问题被转换为“是否存在某种客观的、可以成为诸人共识的真理,或者说我们何以可能承认它?”这一形而上学问题。对此,戴维森的建议则是,“真理”不是作为事实的客观(反对真理的符合论),而是作为“何以可能”的前提而客观--“真理”是初始概念,理性交流者因而“不得不”共同承认它,否则交流本身就不可能发生。在此之后,在交流一致的结果下我们才能得出通常所说的客观事实。

5,事实上,在第4点中的那个“真理之形而上学”观念才是最重要的(脱离了这一条,前三条就变得平平无奇或很容易遭到怀疑)。但这个观念其实至少在弗雷格那里已经有了。而且说起来,虽然大方向相同,但弗雷格对“真理初始”的想法还是跟戴维森很不一样的,特别是戴维森围绕该观念对真理的刻画并不如弗雷格深刻和细致。但在另一方面,在承认这个观念的基础上,像戴维森那样将“一致”延展为一个动态过程,这个做法至少其本身对我自己而言很有启发--它具有普遍意义,可以用来解决一大片(如果不是所有)的类怀疑论问题,比如库恩式的“范式不可通约”问题。

6,某种意义上说,我的以下答案可以被视为弗雷格和戴维森上述观念的结合体(当然还包含很多与此并不直接相关的,比如组合性和模态)。题主可以一并参考:zhihu.com/question/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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