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阿富汗缅甸两国到底承不承认清朝的宗主权?

回答
关于阿富汗和缅甸是否“承认”清朝的宗主权,这是一个需要细致梳理的问题,因为“承认”的含义在不同语境下和历史时期会有所差异,而且实际情况远比简单的“是”或“否”要复杂得多。

先说阿富汗:

总体来说,阿富汗在绝大多数时期,并未对清朝的宗主权有过实质性的、明确的、持续性的承认。

地理与历史背景: 阿富汗地处中亚高原,地形复杂,自古以来就是多个民族和政权的交汇地带。其历史上的主要影响力和政治中心往往不在东方,而是更倾向于波斯、印度北部以及中亚的各个帝国(如突厥、蒙古、帖木儿王朝等)。
清朝的认知与接触: 清朝疆域在鼎盛时期(康乾盛世)确实扩张到了今日新疆地区,并与中亚的各国建立了联系。清朝官方将这些国家(包括阿富汗的前身——杜兰尼王朝等)纳入其“朝贡体系”的认知框架下。朝贡体系是东亚传统的一种外交模式,并非现代意义上的主权国家之间的平等外交,而是基于“华夷之辨”和等级秩序。
朝贡的实际意义:
象征性: 阿富汗有时会派遣使团向清朝进贡,这在清朝看来就是一种“臣服”的体现,是对其“天朝上国”地位的认可。这种进贡更多是出于经济利益(如清朝的回赐)、外交展示,或者是为了方便其商人在中国境内进行贸易。
非强制性: 与周边一些被清朝直接统治或军事力量能有效辐射到的地区不同,清朝对阿富汗的实际控制力几乎为零。清朝的军队从未深入阿富汗腹地,也没有在那里设立过行政机构。阿富汗的政治独立性和内部治理,完全由其本土的王朝或部落首领决定。
有限的互动: 历史记载中,阿富汗(或其前身)向清朝朝贡的记录相对零散,且并非是持续不断的。例如,在18世纪,一些中亚政权曾有朝贡行为,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完全接受了清朝的宗主权,更多的是一种出于战略考量或经济利益的互动。
帝国间的博弈: 18世纪到19世纪,阿富汗地区也处于俄国、英国等新兴殖民势力的影响范围之内。阿富汗的统治者更倾向于在这些势力之间周旋,以维护自身独立,而不是去主动寻求一个遥远的、政治和军事上都无法提供实质性帮助的清朝的“宗主权”。

因此,可以说清朝单方面地将阿富汗纳入了其朝贡体系的视野,但阿富汗方面并没有将此视为一种必须遵守的、具有约束力的宗主关系。 其朝贡行为更多是一种外交策略或贸易便利,而非政治上的臣服。

再说缅甸:

缅甸的情况与阿富汗有所不同,缅甸在历史上对清朝的宗主权有过更为明显和相对持续的“承认”,但这种承认同样是复杂且有其局限性的。

历史渊源:
早期关系: 缅甸与中国之间的交往可以追溯到更早的时期。唐朝时期,南诏国就与缅甸北部有联系。
元朝与明朝: 元朝曾两次攻打缅甸,但未能成功征服。明朝时期,缅甸的一些王国也曾与明朝有过朝贡关系。
清朝的继承: 清朝继承了明朝的部分外交体系,并将继续与缅甸建立联系。
清朝康乾盛世时期:
“进贡”与“册封”: 缅甸(主要是缅甸北部,即今日的缅甸联邦掸邦等地区,而伊洛瓦底江流域的统一王朝如雍笈牙王朝等,与清朝的关系更为复杂)的统治者,特别是木邦、孟连等掸族土司,与清朝保持了相对稳定的朝贡关系。他们会定期向清朝进贡,清朝则会“册封”其统治者,给予名义上的认可,并赐予印信、服饰等,这在清朝看来便是承认了其“藩属”地位。
边境冲突与调解: 清朝的边界政策旨在维护稳定,对于缅甸的内乱或与邻国的冲突,有时也会进行干预或充当调解者,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其“宗主国”的地位。例如,清朝曾多次介入缅甸(特别是其北部地区)与其邻国(包括中国境内的土司)的领土争端。
军事威慑: 清朝在平定大小金川后,其军事力量确实对缅甸边境地区产生了一定的威慑作用。虽然清朝军队没有深入缅甸腹地,但其在边境的军事存在和调动,使得缅甸统治者在处理与清朝的关系时会更为谨慎。
18世纪末的“缅甸问题”:
军事行动: 18世纪末,清朝乾隆皇帝发动了两次大规模的“征缅战争”,试图制服不听话的缅甸(当时是贡榜王朝)。尽管这两次战争最终以清军的失败告终,但其本身就是清朝试图以武力来维系和强调其宗主权的行动。
战后处理: 尽管清军战败,但贡榜王朝也付出了沉重代价,并认识到清朝的军事实力并非可以轻视。战后,缅甸在相当一段时间内,继续维持了与清朝的朝贡关系,尽管这种关系更多是出于战略上的需要,而非完全的政治认同。缅甸统治者在处理对外关系时,也会顾忌清朝的反应。
19世纪以来的变化:
英缅战争与清朝衰落: 随着19世纪英国在缅甸的殖民扩张,英缅战争爆发。缅甸逐渐被英国吞并。与此同时,清朝自身也日益衰弱,无力再干预缅甸的命运。
边界条约: 在英缅战争之后,英国与清朝签订了关于缅甸边界的条约,这些条约在事实上承认了英国对缅甸的统治,也就从国际法的角度否定了清朝的宗主权。

总结来说:

阿富汗: 几乎没有真正承认过清朝的宗主权。与清朝的联系更多是零星的朝贡行为,出于经济或外交利益,而非政治上的从属。
缅甸: 在清朝的鼎盛时期,特别是18世纪,缅甸(尤其是北部地区)存在着相对较明显的朝贡关系,可以被视为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清朝的宗主权,尽管这种承认带有很强的战略和利益考量,并且清朝的实际控制力仅限于边境。19世纪以来,随着英国的殖民和清朝的衰落,这种宗主权关系彻底瓦解。

理解这种“承认”的关键在于区分“名义上的朝贡”与“实质上的主权臣服”。清朝的宗主权体系,尤其是在离其政治、军事中心较远的地区,更多是基于一种东亚世界的政治想象和外交惯例,而这些实践的有效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被宗主国所宣称的“宗主国”自身的实力以及被“宗主”国家的实际利益需求。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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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富汗不承认,缅甸表面不承认,实际上半承认。晚清以降,中国对阿富汗和缅甸均主张宗主权,但对阿富汗的宗主权没有得到西方认可,而对缅甸的宗主权则得到英国的认可,并在英国吞并缅甸后也得到部分补偿。

先说阿富汗。乾隆平定大小和卓叛乱,进军巴达克山,阿富汗(爱乌罕)听闻清朝强大,于是派遣使臣赴北京,清朝不承认对等外交,强迫使臣跪拜叩头,因此跟英国的马嘎尔尼使团一样发生了“礼仪之争”:

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爱乌罕汗爱哈默特沙在清廷平定西域之后,首次遣使密尔哈等来朝,进贡刀、骏马。这是清代爱乌罕仅有的一次遣使清廷。清廷对爱乌罕此次遣使非常重视,“爱乌罕系一大部落,其使人初次经行内地,天朝百技,俱所未睹。所有经过各省会,理宜预备筵宴,陈设戏具。以示富丽严肃”;“使臣回时,理宜派出大臣护送,并降旨加恩”。但爱乌罕使者到京觐见时虽跪呈奏章,但不肯叩头,坚持以本地礼仪朝觐。军机大臣指责其无礼行为,强调大皇帝乃天下一统之君,不但爱乌罕需要行叩头礼,凡俄罗斯、西洋人以及从前准噶尔人等来朝,无不行以叩拜之礼。君即如天,爱乌罕难道不拜天吗?经过反复晓示,使者方转行叩拜之礼,但终究勉强。在乾隆帝御制诗中,乾隆帝提到使者“长跪百鍊双手擎”。(何新华《清代朝贡文书研究》)

原本正式册封藩属国,尤其是首次册封,应该派使臣赴其国宣诏,然而由于阿富汗的“称臣”明显有水分,乾隆表示:“至于爱乌罕,原欲遣使,今观其使臣等举止,足见爱乌罕并非明理之部落……纵览爱乌罕所遣使臣等举止,便知爱哈默特沙并非安分守己之辈。久而久之,恐巴达克山人等,或与安集延等处之人,伺机纠集骚扰我回疆地方,俱未可定。”此后两国再无官方来往。甚至作为清朝真属国的巴达克山与阿富汗发生战争,巴达克山向清朝求救,时任乌什参赞大臣永贵建议发兵或遣使告诫阿富汗,乾隆都下令不得插手阿富汗与巴达克山之争端。

阿富汗与清朝的官方“朝贡”仅止一次,而且发生了礼仪之争、半强迫下跪,显然不能视作真正的属国。但清朝官方主张阿富汗是属国,晚清民国以来都主张有过对阿富汗的宗主权,类似的出版地图不少


缅甸的情况又不大一样。清缅战争后,中缅之间建立宗藩关系,册封缅甸国王、并规定“十年一贡”。但对于册封场景的具体记载,中缅史料有出入。军机处档案的记载是:“(乾隆五十五年七月初八)船过九钮城,国王率领子弟及大小头目在江岸伏地叩迎。职等与之相见,即将皇上种种施恩逾格令通事备细传述。该国王即连连朝上叩头,喜形于色。据称,蒙大皇帝如此加恩,实为非分。已于蛮得列新城坐摆处,预备行礼受封。该国王随导众先行,职等亦即前进,于初十日行抵蛮得列。职等恭捧敕谕御赐登岸,夷人观者如堵,俱各罗拜道旁欢呼踊跃。该国王孟陨导引至城内坐摆处,率领子弟、头目俯伏阶下。职等即令通事高声宣读敕谕诗章,该国王跪听之下,手舞足蹈,即三跪九叩行礼谢恩”。

然而缅甸史书的记载则是双方是对等外交,缅甸国王并没有跪拜叩头行礼受封,使臣是来送礼的,甚至还送来了三个公主,号称是乾隆的孙女,名字是Takunyin,Eikunyin,Thankunyin,很容易猜出中文应该是“大姑娘”“二姑娘”“三姑娘”。

事件不可能全是编造的。中方史料记载缅甸国王孟云跪拜舞蹈等,可能是缅甸派人扮演国王代为行礼。而对于三个号称乾隆孙女的中国公主,当时就受到了广泛质疑:

据暹罗王家编年史,公元1793年,暹罗攻打缅甸南部土瓦失利后,暹罗官员将中国皇帝送三位公主一事当做笑话,并警告缅甸最好不要说出这样的故事,以免被邻国嘲笑——暹罗使者和缅甸使者在北京见面时发现公主的故事不真实;公元1797年,缅甸南部马达班县令在写给暹罗大臣的一封语带威胁的信中夸耀在南赡部洲独一无二的阿瓦国王拥有中国皇帝的三位女儿,是中国皇帝的朋友;公元1802年,缅甸官员致暹罗官员的信中批评暹罗,因为中国皇帝曾送三位女儿和礼物给缅甸国王修好,暹罗则没有。

英国使节伯尼中校则揭开了三个公主的真实身份:“这三位中国夫人看起来是三姐妹……这些中国夫人被称作公主,我有一封信的副本,这封信是用缅文以她们的名义写给中国皇帝的,信中她们称他为祖父,并且热切地希望他成为一个真正的佛教徒。但她们却是在马龙土生土长的,这是云南的一个小镇,她们的脚的大小也正常。毫无疑问,她们出生下层,这整个都是云南总督强加给好色的阿瓦国王的,以投其所好。而对国王来说,这也并非是唯一的一次。因为也有人把一些女人当作锡兰国王和贝纳勒斯国王的女儿送给他。”

哈威《缅甸史》指出,缅王可能是有意曲解、自欺自骗,“云南总督以民女充公主,实不可能,此系大逆不道之事,闻于朝廷,头颅不保。孟云贪婪成性,自欺自骗,必系误解译官之意而将错就错”。类似的,缅甸史料还记载,嘉庆皇帝也进献礼物,又有一名来自中国的年轻女子,“来自中国的孟定的新娘被沿河护送,一路上在不同的要塞受到鸣炮礼;到了敏贡,国王陛下所在地,就不再鸣炮了。”对应的缅文字面翻译是“中国乌底王进献的孟定公主”。英属印度总督使节潘尔的个人文献里提到,三姐妹,“所谓中国皇帝的孙女”,是一位“纪大老爷”的女儿。而“纪大老爷”是谁,不得而知,或许就是马龙州的土著首领或头目。(参《缅甸历史论集:兼评琉璃宫史》)

总结就是,清朝认为对缅甸有宗主权,而缅甸则认为是对等外交,缅甸还找了边境土司女儿冒充中国公主自欺欺人,当时就被泰国和英属印度揭穿并作为笑谈。而缅甸对中国,实际上基本履行了藩属礼仪和朝贡义务,只不过缅甸内部没有公开承认而已。缅甸与清朝的这种关系,有点类似日本与隋唐,可参照:

后来英缅战争,缅甸亡国,当时中英已建交,清朝认为缅甸是中国属国,向英国提出抗议。英国承认清朝对缅甸有宗主权,因此在攻灭缅甸后,对清朝做了一定让步,甚至连“十年一贡”都继续延续,1886年《中英缅甸条约》,其条款就有“因缅甸每届十年,向有派员呈进方物成例,英国允由缅甸最大之臣,每届十年,派员循例举行,其所派之人,应选缅甸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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