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些地方的安检员,不知道是脑袋结构有问题还是怎么的,比有些体制内工作人员还死板。
前一阵我母上大人出差,坐飞机。在某地机场,被安检员差出带了一瓶降压药。
安检员要求我母上当场吃一片以证明药没问题,母上说早上起床已经吃了一片了,再吃就出人命了。并把医生诊断拿出来给安检员看。
谁知道,安检员根本不鸟这套,非要当场吃才算数,要不就把药扔掉,要不就别上飞机。
母上大人当场发飙,把机场安全主管找来,把事情说了一遍。安全主管一脸不可思议的问安检员,药这东西你说让人家吃就吃?
这样才把母上放了过去。
好人,被拦住了,因为带的是墨水,无害但不敢喝
坏人,被放过了,因为带的是汽油,有害但是敢喝
是这么个道理吗?
题主问为什么被人这样对待?
因为权力是个好东西,尤其是被约束不够的权力。
不仅可以换钱,可以换其它利益,更可以换来支配感。
最不济,它也能换来极大的虚荣心同满足感。
这是人类的本性,古今中外,莫不如此。
如果没有人给他(她)洗地,那是他(她)的权力还不够的原因。
如果权力够了,洗地都免了,直接鼓吹。
欢呼吧!万岁!
唉~卧底来了啊,列位别喷啊
作为安检员,可以告诉你,记住时间地点,可以投诉的,而且,当场就可以要求找其领导,拿手机录着,保证闹到最后也是给你赔礼道歉
这种喝一口的方法,只适用于饮品,水饮料这类的
其他的液体,或者是乘客不想喝的,可以用液体检测仪检测,而且是仪器是标配
所以,安检员不是看你不顺眼想为难你,就是带着情绪上班,没事找事
安检员这一要求不合理、也不合规。先抛出这一结果,再分析原因。
首先,地铁安检是市政的要求,有相关法规的支持,普通市民理所当然有义务配合。同时,公民的出行自由、健康权、以及人格尊严不受侵害也应得到保护。
当安检的要求与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冲突的时候,“谁提出、谁举证”的法律规则在这里就可以使用了。
一般情况下,对于普通的饮用水,或者饮料,安检人员为了确保这并非汽油等易燃液体,在乘客申明是饮料的情况下,可以喝一口予以佐证。
这里面的逻辑思路是:乘客声明这是饮料→安检员通过外观进行初步判断,发现的确有饮料的商标,但不能排除乘客用这个瓶子来装盛危险液体的可能→饮料可以饮用,危险品不能饮用,可以通过这个特点让乘客证明这是不是饮料→而且让乘客饮用饮料的结果,不会损害乘客的健康→该方式可行。
但是如果是墨汁就完全不适用上面的推导,因为前提就已经破坏,墨汁本来就是不能饮用的,并且饮用与否与证明是不是墨汁没有必然的联系。你要让乘客证明这是墨汁,你可以找个毛笔让写几个字,通过颜色、气味等其他特性来判断这是不是墨汁。但是让乘客喝一口,这非但侵害了乘客的人格尊严,而且对证明是不是墨汁没有起到实质的作用。
任何一个城市的轨道交通管理条例都没有一个条文是规定墨汁不能上地铁。鉴于此,如果乘客事先声明这是墨水,并且题主的墨水是新买的,墨水还没开封,这个声明完全是有效的。当然,安检员有理由怀疑这个不是墨水,但这个时候举证的义务已经不在乘客这里。作为安检员你要么认可乘客的说法这是墨水,要么你自己寻找证据去举证这不是墨水。
这有别于举证这是一瓶矿泉水,安检员可以把举证的义务推给乘客,因为乘客可以喝一口,这是在乘客自证的能力范围之内。但是你让乘客去证明这是一瓶墨水,乘客力及的范围是给你展示墨水的商标,超出这个范围就属于安检公司的举证义务了。如果安检公司没有能力去证实这不是墨水,而让乘客去喝一口,这非但荒谬,并且侵犯了人权。
补充一下下面内容:从逻辑的角度来看,通过能否饮用来判断是不是危险品本来就是不严谨的。我们先来思考一个问题:是不是不能喝的就一定是危险品?比如洗洁精、沐浴露是危险品吗,诚然不是。那么洗洁精能喝吗?是不是带一瓶洗洁精坐地铁,也都要喝上几口来证明这不危险呢。
另外,可以喝的也不一定都是非危险品,比如高度白酒,在很多城市的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中也是属于易燃危险品的。酒可以喝吗?诚然可以。波兰有一种伏特加叫做Spirytus,96度,遇火即燃,危险程度不亚于汽油,是不是犯罪分子小酌几口,就可以进入,顺便借助酒劲行凶?
“你包里的是什么?”
“坍缩液。”
“喝两口?”
“你确定?”
如果恐怖分子带了一瓶汽油,安检人员让恐怖分子喝一口,恐怖分子会像喝水一样喝一口,从容不迫进站。
普通人带了一瓶汽油,肯定不会喝。
不喝汽油的普通人没恶意,喝汽油的恐怖分子反而是潜在的风险。
自证清白只能在理性人之间实施,非理性者是Bug,一旦出现破坏性极大。
健康码就是一个自证清白,自我承诺的管理办法。
理性人不会恶意去传播新冠,不会隐瞒实情胡乱填写健康码,健康码上的自我承诺和刑事处理说明有与没有对理性人来说关系不大。而真想恶意传播新冠的人,健康码上的自我承诺和刑事责任说明对其显然不构成约束,他如果想恶意传播新冠,就不会在乎这些文字。而这样的人一旦假报健康码,那么就会有很大的传染风险。
但通行行程卡是基于第三方的数据,不依赖于被管理者的理性于诚实。才能有效管理。
所以可以想象这种自证清白的管理,是依托于被管理人员的理性。而出现风险都是由于非理性,恰恰这种非理性无法被管理。
坐地铁前买了一瓶墨汁,过安检时被要求喝一口。
没想到我国家二级文盲的身份这么快就暴露了,竟然被年纪轻轻的安检员一眼看出我胸无点墨。
我知道他是为我好,小时候学过一篇课文叫《吃墨水》,讲的是陈毅爷爷吃饼蘸墨水的故事。
想到这里,我不禁眼眶一热,差点流下感动的泪水。
虽然说吃馍馍蘸尿,各有所好,但光喝墨水没两个小菜,总感觉缺点什么。
于是我掏出包里的辣椒粉,和墨水一块,全倒嘴里了。
当年乔峰在聚贤庄喝一碗酒摔一个碗,我现在的豪情,应该比乔峰当时还略胜一筹。
可惜喝得太急,没喝下去,全喷出来了。我眼前一黑,安检员怎么不见了?
我:“这位非洲兄弟,你看到刚才那个安检员了吗?”
非洲兄弟:“老子就是安检员!”
我:“只听说过把人送到非洲去,没想到我们还能从非洲引进人才,哎,你别哭啊,怎么啦?想家了吗?”
听我这么一说,非洲兄弟哭得更厉害了:“我的眼睛好辣!!!快给我拿水来”
我一想,莫非他脸这么黑是刚刚我喷出来的墨水?莫非刚刚的辣椒粉不小心喷他眼睛里去了?那可真是太不好意思了。
我想起以前吃辣椒的时候,越喝水就越辣,解辣最好的方法就是,以辣攻辣。想到这里,我又掏出包里的芥末,调了水给他擦眼睛。
没想到擦了以后他不但不领情,还要抄起旁边的刀就要砍我!
更没想到的是,这个场景还被地铁站的监控拍下来了,就是下面视频这一段:
没办法,看他哭得梨花带雨的,最后给了他20块买甜筒了。
我遇见过呀,我带的是瓶洗发露。
那个安检员一定要我喝一口,然后给爷整乐了。
我:这洗发露,不能喝。(我还打开塑封,掀开瓶盖给他闻一下)
她:这是规定,我们也没办法。
我:哪的规定,告诉我。
她:,,,
我:你连哪儿的规定都不知道就跟我说规定?
她:小姐我们也是没办法,只能请你喝一口证明不是有害液体。
我:可是这个不能喝。
她:那您只能把它留下了或者用别的方法处理一下。
我:只是瓶洗发露要我说几遍?
她:那您就喝一口证明一下不是有害液体。
我,,,
这个时候我已经不想耗了,所以我特别大声的说:“什么你要喝我的洗发露?”然后转过头和剩下的乘客大声的说“大家听见没有,安检员要喝我的洗发露!”
她:不是我要喝是请您喝一口证明不是有害液体。
我更加大声:什么你要我喝洗发露才能上地铁?后面的大家都看见了吧!得喝洗发露才能上地铁!
省略我据理力争无理取闹的片段。
她:,,,您过去吧,下次不要带了。
我:害,你早说呀!下次你也不要让别人喝洗发露了。
笑死我了,后面的人她也没检查,我一直觉得她是想霸占我的洗发露或者看我是个小孩好欺负。
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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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情有个前提,当时是夏天,拿着冰饮的人并不少,还有拿雪糕冰淇淋的,但我前前后后那么多人,只拦了我。
而且我的回答里我说我自己无理取闹,但我并没有无理取闹!我没有大吵大闹也没有滚地撒泼,只是一直质疑她洗发水怎么不能带,要她把规定摆出来。
我的大声指的是声音比上一句拔高了,不是在大吵大闹啊xdm我是大声的说,不是大喊着说,要一个咽炎患者大喊着说这么多话也太为难我了
无理取闹放在这里是一个我开我自己玩笑的性质!是我措辞不当了。
不要找我做广告了,顺便我也不卖号!
挺久以前了,上大学坐火车。
从家里带了瓶热水,刚烧好的,滚烫。
过安检时候,要求喝一口。
我说那是开水,还给他看了看冒的热气。
安检员不听,就一定让我喝。
那得了,毕竟是人家工作,咱们等着吧。
奈何杯子质量挺好,过了十几分钟,那热水还是下不去嘴。
可我火车快开了,我把热水递过去给他看…
问他,哥能不能让我先过?快到点了。这水一时半儿也凉不下,还冒热气呢。
他轻推了一下杯子,说不行,这是规定。
杯子装的比较满,他这一推,掉了些热水在他手上。
我眼看着他的嘴型就要蹦出来一个woc,但是又没发出来声音。
接着他一直在摆手,不耐烦地让我赶紧走。
我说了声对不起就溜走了。
临走时我又回头望了一眼,他还在那摆手,可能是被烫的。
后来上车我拿热水烫了一下自己试试,确实有点疼,但是没有那么严重。
怎么说,感觉还是有点抱歉,但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喝是完全错误的。本来就限制旅行时携带液体的容积大小即可。这是全世界飞机案件的惯例,是911之后,美国tsa实践的准则。
所以美国超市都有很多旅行沐浴/剃须/护肤包装卖的,一个塑料袋里,绝对不超标。
当然了。地铁都要检查的话,那就没办法了。
其实这就是又回到了这个老问题:公共安全和个人便利的界限应该划在哪里?如果为了公共安全,那么检查措施是否可以无上限?比如,过马路也检查一下,上公交也检查一下?比如,不允许携带除了食物和内衣内裤之外的任何行李?那这样大家还怎么出行、旅行?公民的移动自由呢?
为什么我说这是一个老问题呢,为了公共新冠的安全,现在几乎全面禁止海外公民回国,通过14天,双阴性把他们卡住,目的就是为了0感染,0确诊。这和为了0事故而让乘客喝墨水,本质上到底有什么不同呢?
现在可以让你喝墨水,明天就可以让你隔离140天。很多人隔岸观火笑着看海外华人的热闹,无非是墨水没喝到自己肚子里罢了。
个人便利和公共安全的界限在哪里,这个问题,很值得深思。
我只能希望大洋彼岸的大国,能不断提高吧,不断让公民过得更好,活得有尊严吧。
出差回来,带了两瓶红酒。
下飞机上地铁,过安检的时候。
“对不起,您箱子里是不是有液体?”
我说,是啊,两瓶红酒。
“不好意思,麻烦你打开一下”
红酒拿出来
“不好意思,麻烦你喝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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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姐姐,这两瓶酒抵得上我一年工资了,你让我就这么喝了?
“就喝一口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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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喝的话,不能让您过去,或者您把酒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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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下来?明抢啊。
几个人合计一下又对我说,
“要不您打开一下配合一下检查,”
我说,打开什么,酒瓶子吗?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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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了几遍了这是红酒,我这就打开了?然后再盖上就行了?
人家很和蔼地对我说“有什么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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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脸上写满了尼克杨。
其实平时到没有这么折腾人,那几天大概是有什么重要的人物来这里开会,所以各种安检都严查。
我说,我也不是找茬,你想动我的酒那我肯定忍不了,找你们管事儿的过来,如果还是不让我带或者非得打开那我就不坐了。
管事儿的过来了,端详了一下我的酒瓶子
“没事儿了你过去吧”
有些地方会比较人性化一些,比如散装酒是不能上高铁的,但是在绍兴买了两大桶散装的黄酒高铁安检就放行了,结果到了杭州地铁死活不让上。只能打车回家了。
这是个心理博弈,本来题主可以赢,
但是最后输了~~~
要知道地铁安全员是个典型的底薪职位,
无非就是安插关系户,
吸纳社会闲散人员就业的,
这些人在生活中经常遭人白眼,
还得点头哈腰陪笑脸,
心里憋屈着呢~
题主遇到的安检员估计就遇到了啥不顺心的,
或者是工作生活上被人欺负了,
想找一个平衡。
于是和题主产生了博弈性对抗,
安检员赌的是题主怂、不了解规则,
而且还要赶时间没工夫和他扯皮;
在这种情况下题主只能表示臣服,
这种心灵臣服游戏的胜利
会让安检员获得满足感,
说穿了就是在唱空城计摆谱耍威风~
那怎么应对这种博弈呢?
首先你要熟悉规则 ,要占理,
不占理的事就成胡闹了,
在占住规则的上风以后就是放正心态
------这个人就是你敌人,
要用对待敌人的手法去对待他;
要把自己的目的从说服他让你带墨水,
变成如何最大限度得对面前这个人造成伤害,
录音录像、投诉找上级,
乃至于对着脸上泼墨水,
那都是可以根据情况考虑的。
实际上一个人只要有害人之心,
神色和言谈就会不同,
就会不怒自威。
回到文章的开头,
对于一群最没本事的人,
他有什么理由不害怕不屈服呢?
然后这场博弈不就赢了~
中国还是太安全了……你们有没有想过,那些什么拿着高价红酒坐地铁,拿着洗涤用品非说安检要让喝的人用心何在,你都有那个钱买一年工资一瓶的酒了……你还非要来挤公共交通,你打个车怎么了……再不然公交啊,中国毕竟还是有那么多反对势力的,要是真有心怀不轨的人,哪怕是带瓶酒精上车引燃发生重大伤亡,这些抗拒检查的人又会集体失声。这样双标很有趣麽?
涉及公共安全,越严厉越好,我一点也不希望坐地铁炸了,而这些吐槽检查的也不会负半点责任!
谢邀!
按照某些同胞的想法:喝一口墨水你能有什么事?不舒服点有什么要紧?舍小家为大家的道理不懂吗?
照这种思路,你还是应该喝一口的…
至于安检员么…既然是领导规定的,我就执行,恶法,也是法嘛…
补充于2019年8月22日晚9点47分左右:
看到下面有的知友的社会安全意识之高,不由真心感到欣慰。不过觉得其实还可以更高。比如说,干脆把安检岗设在每个小区门口,凡是出入小区,随身携带液体的,都要打开喝一口,别跟我说这是酱油精油墨汁油漆什么的,一个小区少则几百户,多则上千户,万一是危险品,带进去出了事儿了,谁负责?
——外卖送汤的?那也得喝一口才能放行送进去,谁知道你不是化妆成送外卖的来炸楼的?人,能相信么?
送分题,赶紧投诉呀。
安检对液体默认做法是过仪器检测。安检员或者乘客可以选择喝一口来进行“简易”检测,简易检测的优点是速度快,可并行,提高效率。
但是安检员和乘客任意一方不愿意进行简易检测,那么就只能进行仪器检测,或者,安检员选择目测后放行。
这里没有举证责任和倒置的问题,只有乘客有选择两种检测方式的权利,或者说无论液体是什么,乘客有权拒绝简易检测。
因此这位安检员业务不合格,要求乘客喝非饮品,形式上是为了工作,执行工作流程,实际上机械执行安检液体的简易流程,侵犯了乘客的人身权利(健康权)。
补充一下要点,免得其他回答的人跑偏了。
乘客没有义务自证自己带的东西符合规定,举证是安检员的义务。安检员都查的别人的东西,还判断不出来是否符合规定,那是安检员工作能力的问题。如果确定不了,要么找人协助,要么就放行。不能携带的东西是黑名单,不在黑名单的就是可以,所以不存在可疑不在黑名单因此不可带的结论。
乘客只有在认为安检员判断错误的情况下,即安检员不让带,乘客证明不在黑名单上 这种情况,才需要乘客来举证,不过这个举证容易,说服对方接受难。这时应该升级,要么叫组长(负责人)来处理,要么就报警。既然不在黑名单上又不肯放过,那么安检员担心的就是责任问题,把问题上抛就不没责任了,所以他们也不介意叫组长或者报警。
————2021.12.28更新————
看来更新要在最上面,否则容易看不到。我把两年前的更新内容再复制一遍吧。
很多朋友提到喷雾喷一点就不到120ml了,其实关键不在里面还剩多少,在于瓶子上标的含量是多少。120ml的瓶子满瓶都可以过,121ml瓶子剩一个瓶底都不行。
————以下原回答————
大多数时候,我即使拿着一瓶矿泉水过安检都不会喝一口,上检测仪就是了。
举两个例子:
第一个是去年夏天,在北戴河高铁站,我妈妈的一瓶喷雾被安检员拦住不让带。起先也没多想,我妈一路从家里带到北京再带到北戴河,两次安检都没提过不让带,说明一下就可以了。结果安检员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是不放。
到这里我以为真的不能带,只是首都安检强度太低工作不严谨,被北戴河的同行找出了漏洞。但还是按照习惯,要求安检员出示禁止携带的物品目录。对方也拿出来了,一个文件夹,里面是几页A4纸,还翻到了关于喷雾这一页。我一看,上面写的是只能携带不超过120ml的喷雾——而我妈那瓶喷雾刚好120ml。
于是这个问题就从法律问题变成了数学问题:120ml到底是不是不超过120ml。显然,这位安检员对自己的数学水平非常自信,坚持认为120ml就是超过120ml了。此时我妈已经退到了一边,由我和那位安检员进行了一番简洁、高效、富有建设性的讨论。当然,讨论是有意义的——她直接叫了车站的民警过来,大有直接将我扭送车站派出所的架势。
还好民警站在我们一边,说这个肯定是可以带的,不过还是当了一下和事佬,要求用胶带把喷雾的瓶盖封上。我妈也同意了这个解决方案,事情到此结束。
第二次是在北京地铁。我当时带了一瓶驱蚊液,怕安检员误会,反复强调这个不是花露水,是驱蚊液,不含乙醇,可以带上车,不信可以上安检仪。但安检员不认可仪器的结论,坚持要没收,或者我带出去。我的要求也很简单:要么让我过去,要么拿出明文规定来说明白为什么不能带。僵持一分钟后,安检员叫来了他的领导。领导不愧是老司机,看了一眼就说驱蚊液可以带,对不起耽误您的时间了。我踏上电梯的时候,还听见那位领导在教育安检员:驱蚊液不是花露水,可以过。
回到这个问题:喝一口其实是个简化程序,因为占用的时间短,一般也就不用非得上仪器。不过如果不想喝,你有权要求上安检仪检测。
————2019.08.25补充————
很多朋友提到喷雾喷一点就不到120ml了,其实关键不在里面还剩多少,在于瓶子上标的含量是多少。120ml的瓶子满瓶都可以过,121ml瓶子剩一个瓶底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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