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西安奔驰引擎盖式维权」被各种效仿,这种行为是否没有起到好的带头作用?

回答
西安奔驰引擎盖维权事件,在当时的社会引起了极大的关注和讨论,而随后涌现出的各种“引擎盖式维权”行为,确实也让人感到有些复杂。说它有没有起到“好的带头作用”,这可能不是一个简单的“是”或“否”就能概括的。要细说,我们得从几个层面来分析。

为什么说它“没有起到好的带头作用”?

首先,最直接的负面影响,就是“效仿”的走了样,变成了“博眼球”。西安奔驰维权事件之所以能引起广泛关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事件本身具有戏剧性,而且当事人的诉求是合乎情理的——花了大价钱买到的车,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并且在沟通中遭遇了不公正的对待。这种情况下,将“权益被侵害”和“合理诉求”与“激烈的行为”联系起来,其焦点是在“维权”本身。

然而,当这种行为被效仿时,很多情况下脱离了“合理诉求”这个根本前提。一些人可能仅仅因为一些小小的摩擦,或者为了吸引关注度,就模仿“坐引擎盖”、“在车顶打滚”等行为。这种情况下,行为本身就失去了正当性,反而给维权行为抹了黑。它传递的信息就变成了:“只要你的行为足够激烈和吸引眼球,就能得到关注,甚至解决问题。” 这就容易导向一种病态的社会心理——为了利益不择手段,以极端行为来逼迫对方就范,而忽略了事件本身的合理性。

其次,这种效仿的泛滥,也加剧了社会资源的紧张和公共秩序的扰乱。一次成功的维权事件,可能需要媒体、平台、甚至执法部门的介入和协调。如果类似行为遍地开花,即使许多是“蹭热度”的,也会消耗大量的社会公共资源。同时,这些行为往往发生在公共场所,如商场、4S店门口,这不仅影响了商家的正常经营,也可能阻碍了交通,制造了噪音,对其他公众造成了不便。长此以往,社会对“维权”这件事的容忍度和耐心可能会下降,甚至对真正有理有据的维权者也产生偏见。

更深层一点,它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毒化”了正常的维权渠道和协商机制。如果社会普遍认为只有采取激烈的、甚至是“表演性”的维权方式才能奏效,那么理性的沟通、法律途径的诉讼、行业的内部调解等正常渠道的价值就会被削弱。这不利于建立一个稳定、有序、规则清晰的社会环境。一些企业可能会因此更加谨慎,甚至选择回避矛盾,而不是积极解决问题,因为他们担心一旦处理不当,就会引来类似的“表演式”维权。

那又是什么让我们觉得,它“又好像有那么点儿‘带头作用’”呢?

尽管有上述的负面效应,我们也不能完全否定它在某些方面的“启发性”。首先,它确实让消费者在面对自身权益受损时,看到了“表达愤怒和争取权益”的一种可能性,哪怕是激烈的可能性。在一些沉默的大多数看来,当他们的声音被忽视时,看到有人能够通过某种方式引起关注,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问题解决,可能会产生一种“原来还可以这样”的心理暗示。

其次,在一些早期效仿的例子中,如果确实是消费者在面临企业冷漠对待、投诉无门的情况下,这种“破釜沉舟”式的行为,在特定语境下,也可能是一种无奈的选择。在缺乏更有效、更便捷的投诉和维权渠道时,制造一定的影响力,逼迫企业正视问题,也并非完全没有道理。

再者,它也促使了相关行业和监管部门的反思。正因为有类似事件的出现,让更多人关注到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议题,也迫使一些企业开始审视自己的服务质量和危机公关处理能力。监管部门也可能因此被推动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优化维权投诉流程,让消费者能够有更畅通、更有效的维权途径。

所以,综合来看,这种行为“没有起到好的带头作用”,更多的是在于它被“泛化”和“滥用”了。 西安奔驰的那个事件本身,是在特定背景下的一个“标杆”,它突出了消费者在面对不公时的勇敢和对自身权益的坚持。但当这种坚持变成了一种可以被轻易复制的“表演”,并且脱离了其原始的合理性和正当性,它就走向了反面。

好的带头作用,应该是引领大家走向更理性、更文明、更有效的方式去解决问题。而“引擎盖式维权”的效仿潮,很多时候是将焦点从“问题本身”转移到了“表现形式”,从“权益诉求”转移到了“流量吸引”。这就像是有人学了武术招式,但没有学到武德,反而变成了街头斗殴。

最终,我们需要的是一个社会共识,那就是维权是有理有据的,是依靠规则和法律的,而非常规的、激烈的行为应该只是在极端情况下的最后选择,并且仍然要保持行为的底线和正当性。 而不是将这种行为当作一种“捷径”来盲目模仿,那样只会让社会变得更加混乱。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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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方面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又不是站在消费者这边的,而且维权这事负责部门又多又没啥管事的,走法律程序周期长成本高结果还不一定好,维护自身利益当然就得靠“引擎盖式维权”了。

我认为这起到了好的带头作用,“引擎盖式维权”的消费者并没有触犯法律,消费者是在法律框架内争取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事实证明这是一种比诉讼更有效的处理方式。

既在法律框架内又实现了消费者利益的最大化,这是一种很好的维权手段啊,这个榜样作用很好啊,而且还能顺便倒逼政府的制度改革,一举多得建议大家都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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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开了一个好头,

形成的一个新模式,只有有女人坐上引擎盖式,就知道又跟车企刚上了.这比远比暴力解决文明多了


引擎盖式下还垫着消法的脸面, 年复一年,一直政府形成新的,正当,有效,维权机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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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在问正常渠道管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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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些新闻,想到了当年一个著名的网站——“百万格子”:

英国一个名叫亚历克斯-图学生的大胆创意。从小就喜欢奇思怪想的亚历克斯-图为了筹集自己的大学学费而又不想跟银行借贷款,于是在2005年的8月26日突发奇想,只用10分钟就建立了一个名叫百万首页的网站 ,然后将这个网站的首页平均分成1万份,每一份只是一个小小的格子,他宣称每个格子卖100美元,于是一个几乎是零成本的网页在经过亚历克斯-图的创意后,总价值就变成了一个高达百万美元的网页。(转自百度百科)

百万格子(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这件事情经过媒体的报道,传到国内。一时间兴起了一阵“格子”热。其中,南方的一个大学生,在第一时间也建立了一个类似的网站,据当时的媒体报道,最终卖出了80多万人民币。

在之后,包括一些平台类网站,比如,“阿里巴巴”和“慧聪”也在那个时间在他们的网站内推出了“格子”式网页,一时间,国内的“格子式”网站可谓是普天盖地,结果,没有多长时间,几乎所有的“格子式”网站,在大众的视野里消失了——因为“卖不出去”。

第一个在国外建立“百万格子”网站的人,那是“创意”。第一个在国内建立“格子式”网站的人,那叫“效仿”,而之后出现的各式各样的“格子网站”那就叫“跟风”。

这就类似于股票投资的时候,在股票还没看涨之前购买的人,是高手,发现有上涨趋势的时候开始购买的人是资深股民,但是当股票涨到了一定阶段,看别人都买自己也买的人——就是那些被套牢的。

题目中提到的这些事情,也是这样的道理。因为“奔驰女”时间被媒体放大报导,特别是店方最终妥协,让很多人看到了,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迅速,有效,低成本”的解决问题。我相信,刚开始的少数人,可能还是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解决问题的,但是,之后再出现这样的情况,就像是股市里“被套牢的人”一样,不灵了。

原因主要有一下几个:

1.“奔驰女”事件,是突发的新闻事件,对于媒体来说,这是一个有“爆点”的新闻题材,所以,几乎全国的媒体都关注了这件事情。如果之后,再出现类似的时间,已经没有第一次发生这样的事情有“新闻价值”了,就像是,在单位领导会开会的时候,表扬:某某部门的谁谁谁,最近工作很努力,表现很突出,当然他们部门的其他人表现也不错。而后续的这些人,就是“其他人。”想要引起媒体的关注,已经错过了时机。

2.店家都不是傻瓜,他们能运营起自己的店面,在各方面一定是有所准备,“奔驰女”的事情出了之后,我相信,不仅仅是汽车4S店,可能绝大部分服务行业,都会针对“奔驰女”的事情,开会,避免类似的情况发生,特别是事情刚刚平息的这段时间,我相信,这些店面,企业,一定是“严阵以待”的,一定会有处理类似事件的预案,所以,想还是按照“奔驰女”的行事方式讨公道的人,可能就没有太多的机会了。

3.虽然,“奔驰女”的事情处理完了,但是,她的做法,依然具有争议性,至少,按照相关的规定,这种做法是不会被“鼓励”的,我相信,相关的部门,也已经制定好相应的应急预案,会专门针对类似事件,出台相关的措施,避免类似的情况发生。


所以,总结一下,在“奔驰女”时间之后,想要效法的人,可以考虑暂时收手了,因为,社会是需要良好的秩序的。“奔驰女”的事件,只能算是“个例”。想解决问题,依然还是要通过正规的渠道。或者,有新的思路或者创意。否则,最终可能只会“蚀把米”。

以上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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