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去教“男孩不能侵犯女孩”本质上不是因为人们不重视这件事情,而是因为“男孩不能侵害女孩”一方面已经是社会共识,越是共识的东西,在私下场合单独拎出来强调的概率就相对更少。另一方面“男孩不能侵害女孩”类似内容已经不仅写入刑法,还写入了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其他法律,平常在教育中已经包含在不能犯罪,要遵纪守法大框架里面。
但是“女性尽量避免穿衣暴露”这类,法律是没有规定的,穿衣只要不挑战公序良俗,说白了是女性的自由,但这类情况在现实中又确实容易引发一系列侵害女性的事件。(说“‘女孩尽量衣着暴露’这类”,不单单指的是衣着暴露,是指的人们出于女性关怀角度,提醒女性在外注意自我防范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避免衣着暴露,不形单影只去偏僻区域,出门在外注意陌生人,不要随意搭陌生男性的车辆等等。)
因此,大家只是从实用主义的角度去劝诫女孩要注意自身防范。毕竟事情一旦发生了,无论如何追责,对女性的伤害都已经造成,这本身也是从女性关怀方面来做善意提醒,现在反而和不去教“男孩不能侵犯女孩”放在一起作为对比,真是啼笑皆非。
二、这里面很多例子本质上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但是现在被挑出来,直接解读成了只针对女性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这种制造悲观和对立情绪的,无论有意无意,都让人看不下去。
更扯的是,原博以及很多评论更有这种直接把“提醒女性要注重自我防范”等同于“政府乃至全社会在推卸保护女性方面的义务责任”的奇怪逻辑。正如里面的一些例子一样,如果警方在受害人报案时不去严格执法,反而要求受害者加强自我保护,甚至搬离目前住所等等,那自然是推卸责任,但是在加上限定前提前,提醒女性注重自我防范并不能和推卸责任扯上关系,把这种对立起来,无疑又是在渲染悲观情绪,制造弱者身份。
三、在保护女性过程中,不仅有女性在为自己呼吁,更有大量男性为此贡献力量甚至付出生命。不管是妇孺老少,还是医生教师,这些群体的合法权益都需要全社会的人共同参与保障。用制造对立的观点试图保护单个群体,不仅没有价值,甚至容易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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