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浙江正式探索个人破产制度,设立五年行为考察期,具有哪些意义?哪些人适用破产制度?

回答
浙江省正式启动个人破产制度的探索,并明确设立了五年的行为考察期,这一举措的意义深远,它标志着我国在构建更加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和经济风险防范机制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首先,这项制度的设立,核心意义在于为那些因不可抗力、重大疾病、创业失败等原因陷入严重财务困境,但仍有继续生活和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意愿和能力的个人,提供一个“重新出发”的机会。这并非鼓励不负责任的消费或逃避债务,而是在一个规范的框架下,让那些真正陷入绝境的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能够通过法律程序,在履行一定义务后,解除过重的债务负担,回归正常生活。这有助于稳定社会,减少因债务危机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例如因债台高筑而产生的极端行为。

其次,五年行为考察期的设置,体现了制度的审慎和对诚信原则的重视。这五年不是简单的“冷静期”,而是对债务人在此期间履行相关义务、展现良好行为的考察。考察的内容可能包括是否如实申报财产、是否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是否在考察期内再次出现恶意逃债行为、以及是否在获得新生后有积极的经济活动和偿还意愿等等。这个考察期旨在确保破产制度的公平性,既保护了债务人的基本生活,也最大程度地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了制度被滥用。它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个人破产不是“一破了之”,而是有条件、有监督的“重置”。

再者,从宏观经济层面来看,探索个人破产制度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激发经济活力。当一部分人能够摆脱沉重的债务枷锁,他们就可以重新成为消费者、生产者和投资者,参与到经济循环中来,这比让他们长期处于债务泥潭中更能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同时,它也促使社会更加关注信用风险的识别和管理,金融机构等债权人也需要更加审慎地进行信贷审批和风险评估。

那么,哪些人适用个人破产制度呢?总的来说,适用对象是那些因非恶意原因、遭遇重大变故,导致负债金额巨大,且无法通过现有能力清偿,但又符合一定条件的个人。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债务人必须是自然人:这是最基本的要求,与企业破产不同,个人破产关注的是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生活保障。
债务人具有清偿能力但无清偿能力:这意味着债务人并非完全没有收入,而是其现有和可预见的未来收入,不足以偿还其全部债务,或者即使不吃不喝不花也需要极长的时间才能还清,严重影响其基本生活。
债务来源的合理性:这里强调的是“非恶意”。例如,因创业失败、企业经营不善导致个人承担巨额连带责任;因罹患重大疾病,医疗支出巨大,耗尽所有积蓄并产生大量债务;因家庭变故(如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重大疾病等)导致财务崩溃;或者因遭遇诈骗等,这些情况下产生的债务,通常会被认为是“非恶意”的。相反,因赌博、挥霍、非法活动等主观恶意行为而产生的巨额债务,一般不适用个人破产制度。
具备一定的申报和配合义务:申请个人破产并非一劳永逸,申请人需要如实申报个人财产、收入、负债情况,并积极配合法院和管理人进行调查、审查和后续的债务清偿或免除程序。
符合一定的居住年限和经济活动关联性:通常,个人破产制度会要求债务人与申请破产的地区有较强的经济活动关联性,比如在当地居住一定年限,或者主要债务发生地在该区域,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便于法院管辖和执行。
非恶意逃避债务:这是最关键的限制。任何试图通过申请破产来逃避合法债务的行为,都会被法院驳回。破产制度的设计初衷是帮助那些“诚实但不幸”的人,而不是成为“老赖”的避风港。

浙江此次探索个人破产制度,特别是五年行为考察期的引入,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宝贵的实践样本。它在借鉴国际成熟经验的同时,也充分考虑了中国国情和文化传统,力求在保护债务人基本生活、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以及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这不仅是对法律条文的细化和完善,更是社会治理理念的一次升级。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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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破产制度,保护的是「诚实而不幸」的人,不是在保护老赖。

什么是老赖呢?严谨的定义是「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边欠钱不还,一边自己进行凡尔赛行为,这种情况当然要限制消费督促履行义务。

而个人破产所保护的,是愿意诚实申报财产、尽可能履行债务的不幸者。如果债务人已经如实申报了个人财产,并且将除了生活必需品之外的财产依法处置用于清偿债务,那么法律也创设一种机制,免除他还没有偿还的债务。

可以看到,浙江探索中的制度,体现了「法律不为难老实人」的精神。假如债主不同意免除债务怎么办?《工作指引》说了:我们设置个五年考察期,如果在五年之内,咱们倒霉的老实人的确没有进行高消费,那么法院就不再执行了,不再帮债主追债了。

个人破产制度有利有弊,但我觉得至少有一点积极意义:能减少「掠夺性贷款」。

掠夺性贷款,指的是对于不熟悉金融业务、没有能力从正规途径获得贷款的人,采取不公平、不合理、具有欺骗性质的方式发放贷款。如果一个人已经背负了债务、穷尽了从正规途径获得贷款的方式,那么很有可能成为掠夺性贷款的目标。

掠夺性贷款最欺负老实人,他们往往没有躲债的脸皮也没有赖账的能力,只能不断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维持生活,最后真有可能被逼上天台。

个人破产制度,释放了一种信号:如果已经很努力还债了还是还不上,那就算了吧,别去借高利贷了,法律给你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

这个制度,对于债主来说,可能听上去有些不公平,

但能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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